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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设计
1.2.2 2.2 广告创意

2.2 广告创意

在英文中,“creative”和“idea”都有创意一说。“creative”的中文意思为:有创造性的,有创造力的,有创意的,创新的,创造的。“idea” 则被译为:主意,想法,理念,观念,计划,打算等。由此看来,创意的含义是丰富的。

在此,广告创意一词应具有以下双重内涵。从静态的一面来看,指创造性的想法、构思,以及好的计划或点子等;从动态的一面来说,是指在进行广告活动的过程中贯穿始终的创造性的思维活动过程。

在进行广告创意前,需要进行广告定位。广告定位是广告创意的依据和来源,广告创意则是广告定位的表达结果。在广告定位中,需要明确一个“what”,即“做什么”;广告创意则是要解决一个“how”,即“怎么做”。这样有了明确的设计目标,才能够落实到具体的实施,如表达的主题、表现的风格等就都会围绕在这一主题下展开,快速准确地完成广告设计。一旦广告定位确定下来,怎样表现广告内容和广告风格才能够随后确定。由此可见,广告定位是广告创意的开始,是广告创意活动的前提。

广告创意是指通过从找寻让人印象深刻的点子,找出独特的产品特性,目的是突出品牌形象,并最终以此促进产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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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百惠广告

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来理解广告创意。从广义上看,它包含了整个广告活动中的创造性思维,只要是涉及创新创造,从广告的策略、计划,到设计表现以及媒体的选择等,“创意”都能贯穿始终。

从狭义来理解创意,则是指单纯从广告设计作品中来看创意思维。这时候常把广告创意简单说成是那些在设计表现中通过新颖独特的手法来制造与众不同的视觉效果,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吸引受众,从而达到提升品牌形象以及商品促销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