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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润卿史料集
1.2.9 上海之钱庄事业

上海之钱庄事业

一、创始之历史。我国钱庄事业之经营,起源甚早,唯无专书记述,故无从考原。上海之钱庄相传创于乾隆年间,其时上海犹未开辟为通商口岸,有煤炭商人在南市设有炭栈,时以所余之款,借给他人,贷款者多北洋船帮。被等常以纱布运往内地,而以杂粮等运至上海,极须银钱之周转,故放款之事,日渐兴盛。迨上海正式开为商埠,进出口交易日盛,而钱庄之事业逐渐发展,于是又南北钱业之分。以后洪羊(应为杨)之乱,南市因遭匪徒蹂躏,故商业衰败,而北市因有外人保护,故钱业亦随各业而发达,其势力重心渐由南市移至北市。南市以花米交易为主,故下半年之生意甚盛;北市商业以茶丝之交易为大宗,故生意以上半年为发达,因此关系,南北市之银拆,遂分二种。

二、经过之兴衰。上海钱庄事业,自发展以来,进步甚速,其第一次遭逢不幸,时在壬午癸未年间,当时有招商局总办某,印倒欠钱庄款项一百余万,彼时各庄局面未大,受此巨款,已为骇人听闻,故被累而倒闭者十余家。继其后,又有庚戌年之橡皮风潮,次年又有辛亥之革命,经此二役,钱庄之势力遂盛极而衰。今之钱庄,大抵皆于壬子以后,逐渐创设者,迄于今日,又臻兴盛之域。合南北市计之,其数共达一百数十余家,其中入钱业公会者,八十余家,小同行亦有四十余家。又自癸丑以后,南市大钱庄,因避免战祸,均避入租界。自此以后,北市之势力更超越南市,遂于其时,统一银拆,南市各庄,悉听北市之行情焉。

三、公共团体。钱业有公共团体,最先为内园,园在城内邑庙,为南北钱业之总公所。其后因为便利集会,又在南市施家弄设一南市公所。光绪辛卯,北市之钱业公所,由北闸路迁至文监师路,以后议事集会,除大事仍在内园外,其余南北各庄在公所内举行。民[国]六[年]以来,各钱庄因适合潮流起见,由南北大同行组一钱业公会,以领袖全体。

四、组织法。钱业公会之组织,由上海八十七家大同行之基本会员中,推十二人为董事,再由董事中选出正副董事长,支持会务。重大事件须经会员大会通过,其余事件,悉由董事会办理之。

至于钱庄之组织法,因为无限公司,故组织之时,无正式筹备机关,其组织之动机,约为二种,其一为股东自动欲开设钱庄。其二,则伙友之欲为经理者,挽亲友出资开设者。最初之时,资本甚小,如二十年前,有资本二万两,已为一大钱庄。至今日则至少须十万两以上,其余如十五万、二十万、三十六万两不等。通例钱庄重股东,而不重资本之总额大小,故有数家稳健钱庄,为避免招摇且有抑小固有之资本额者。故与银行之专以股本若干万元相号召者有别。

凡新设钱庄,于股本聚集之后,由经理人邀一有名望之前辈,允为见议,会同议定牌号、官利后,即作议单,划股本。一方再报告钱业公会,由董事会投黑白子表决,通过后,再开大会,如无非难,即准其入会,于是即可开始营业。

五、股东之责任。钱庄股东,因负无限责任,故非常重大。通例钱庄盈利,三年一派,每年仅作一结束逐月结账,报告股东,其盈亏由股东按股分派。如三年后,获利十五万元,则股东得十万元,其余五万元由经理伙友分派之。然股东之信用,与钱庄之营业,亦大有关系,而股东唯一之希望,则在付托之得人。因股东之信用,既付托经理襄理,为经理襄理者,必须能共同负责,而后股东得获安全也。

六、职员之支配。经理既受股东之付托,对于钱庄内部,均须由协理、襄理等共同负责。内部职员,最重要者为总账房,亦即银行之会计部,其他职员,分司汇划、洋房、信房跑街等,各有专职。其中跑街,即似银行中之营业员,每日出外抖(应为兜)揽生意,如往来、存账等项之接洽;又充调查之责,如探询顾客之身家、营业,或家财等有关系之事实,随时报告经理。其他职员,与银行相仿,故不赘述,唯其名称稍有不同耳。

七、营业之范围。钱庄营业之款项,除股本外,有定期存款(内分三月、六月、一年)、特别存款等。凡至钱庄存款,必须有人介绍,陌生顾客,概不接待,以防其来源之不正。且存款多因人的关系,存款者,因经理为其亲戚故旧,故多乐于存入,一则关于信用问题。故银行虽多,而存款于钱庄者,终不乏人。有时钱庄营业较大,存款不敌欠款,名曰缺银,可向同业钱庄拆票,以资流动。

至于放款,则有信用、长期放款,分活期及定期二种,期限自三月至六月,有透支放款,其出入之经折,由钱庄开送;有抵押放款,期间以半年、一年或二年为限,对于生金生银之买入卖出,有时一代经手,而得其手续费。

按透支放款,在世界经济大势上考察,皆认为非常危险,故银行多不做信用,而许顾客之透支。但我国铁路交通均未发达,押汇不能通行,至内地购物,必先携款前去,乃可将土物运出。若不由钱庄接剂巨款于先,则商人资本有限,何能至内地采购丝、茶、花、米大宗产品,故钱庄不得不凭普通信用,而许顾客之透支,实乃调剂盈虚辅助实业之良法也。

又钱庄对于生意,亦不如银行之贪得,如存款收足,即不再收,以增股东之责任。营业范围,在四五百万以上,亦不继涨增加。因收付愈大危险愈多,不得不作自卫计。钱业对于房屋,亦不甚讲究,不若银行之以高楼大厦用作标识也。

八、汇划之互通。至于钱庄互相之汇划,可设例证明之。设今日一日之营业,其收付之数如下:

收入:甲来三千两

   乙来二千五百两

   丙来五百两

   以上共收六千两

付出:丁支往来一千两

   戊抵押放款二千两

   己存款户欠一千两

以上收付相抵,尚余二千两,钱庄乃将所余之银,拆与他庄,拆息为五钱,如付多于收一千两,则向乙庄拆进。至于互相间之汇划方法,约有二种。谨慎之庄家,尝抱多单主义,宁少作生意,不常向人拆进,以示稳健。新钱庄营业未久,顾客多不得不作缺单主义。五卅以后,海上钱业,大都纳钱业公会忠告,收小范围,以防意外,故去年银拆,全年低至二三两之间。

九、预计之损益。钱业损益,亦可以预计方法说明之。以下为一假定之损益表:

(一)放款之利息  一千两

(二)各路汇水   五千两

(三)洋水     一百五十两

(四)票贴     一百两

以上共收入一千三百两

由收入除去官利、存款息、开支、薪金、房饭杂费八百两,则每月可赚五百两。又钱庄对于开支,素主撙节,故虽获利丰厚,亦不肯放大手面也。

十、调剂之方法。调剂方法,本视情形而定,今设有一钱庄,有股本三十万,存款八十万,放出透支八十万,长期五十万,则尚缺二十万。如该庄有良好信用,即可向他庄转拆二十万两,或以银拆太大,则可以押进之物,转押于银行。至范围较小之钱庄,宁以少作生意为惟一上策。老成持重之钱庄经理,尝以时时做多银,故多不肯将范围扩大。

十一、勤俭遗规及信义。经营钱业事业,恒守“勤”、“俭”二字,奉为圭臬。平日办事,自早晨八时起至晚八时止,每逢结账,则有通宵达旦者。对于朋友学生之薪水,亦不甚高,总以使能顾家为止;对于肯节俭之人,皆重视之,钱庄之开支,因得减少。上海最大之钱庄,开支用费,每年亦不过三万,而至省者,仅万余元已足。对于顾客,凡可为力之处,皆肯竭诚代劳,不必因有利益而始为之。盖所以树友谊及感情,以冀他日之惠然来光顾也。又对于信义,亦能互相遵守,如在上午购买现洋,以七钱买进,下午涨至七钱以上,即可向卖洋者取得利益,从无狡赖者。又如保证事件,口保与其他保证,一律发生效力,即其明证也。(《钱业月报》6卷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