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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新闻学
1.4.3.2 二、通俗易懂

二、通俗易懂

电子传媒的新闻写作都具备通俗性的特点,这是由电子传媒的传播特性,更准确地说是由其受众的接受特征所决定的。

广播是以声音为传播工具的,电视是以图像、声音和少量的文字为传播工具的。人们接受文字信息并不轻松,因为接受文字的前提是需要一个专门学习的过程,即必须熟悉一整套的文字符号体系。同时在接受文字的时候,人的头脑中还需要一个对抽象文字解码的过程,这个过程隔断了感性经验和接受对象之间的联系,因此显得相对困难和麻烦。而接受声音和图像的信息,人们就轻松得多。例如,广播的蓬勃发展伴随资本主义经济大萧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而发生的,这两件事使得许多人流离失所,此时,广播成了他们的最佳伴侣,无论他们是在流浪,还是在干活、打工,都可以收听收音机。广播的这种伴随性的传播特色成为20世纪60、70年代广播迎接电视咄咄逼人挑战的有力工具。既然广播渐渐发展成为一种伴随性的媒介,它往往会作为一种背景而进入人们的生活,听众根据自己的感性经验完全可以听得懂它,于是也就不愿意花费太大的精力去理解它的信息。另一方面,伴随性的收听状态使得听众收听广播的时候往往处在一种三心二意的状态中,所以以文字为基础的广播稿件必须符合这种信息接受心理,使受众一听就懂,才能达到比较好的传播效果。

电视文字稿的写作由于其传媒特色的制约又表现出另外一种通俗性的特点。人们接受电视信息的状态比广播还要轻松,因为声画构成的信息系统所构筑的信息世界几乎和我们现实中接触的世界一模一样,所以有人称电视所创造的环境为“疑似环境”,即和现实生活完全一样的虚拟生活环境使人们看电视和自然生活一样轻松。这种媒介接受状态决定了受众在电视机前无疑是十分轻松和自由的,这绝不像读报纸一样需要经过认真学习认字这样一个阶段。电视当然也可以传递一些较为深刻的内容,但是这不符合一般人看电视的习惯。所以,电视中所涉及的语言必须是能和画面相配套的生活化的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