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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陵派研究
1.5.2 第二节 钟惺在北京的竞逐

第二节 钟惺在北京的竞逐

万历三十八年庚戌(1609),是钟惺政治生涯中至为重要的一年,也是其文学生涯中至为重要的一年。

是年春,钟惺在京师以会试第十七名中进士,出《诗》房,座师则为雷思霈。如前所述,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堪称“龙虎榜”,若韩敬、王象春、马之骐之骏兄弟、钱谦益、岳骏声、王宇、邹之麟、陆梦龙、陶珽、王志坚、夏嘉遇、文翔凤、张慎言、杨嗣昌、郭湸、丘兆麟、尹嘉宾等,皆为天下名士。然而也正是这一科,命运最为乖舛,许多人都在不同程度上卷入了白热化的朋党之争,并因其自身的政治倾向及所在门户关系自觉不自觉地分属不同的阵营,他们的仕途也因此升沉不定,各各笼罩着巨大的阴影。当然,此为后话,这时候这么多的四方才俊聚集在京师,正踌躇满志地一边筹划着自己未来的事业,一边相互结社唱酬,肆力于风雅之事,有意在都中文坛亦一试身手,争得自己的一席之地。

对于他们这一段时期的文学活动,钟惺的同年丘兆麟曾有回忆说:

曾记神庙之时,余同籍兄弟之结绶于朝者颇盛,而其时又边警不闻,退食多暇,故一时同志如陆景邺、钟伯敬、冯少伯、马时良仲良弟兄遂日过从,饮酒赋诗,而余亦得以属櫜鞬相从,说者谓不让琅邪、历下诸子。[51]

在封建社会,士人因科举与仕宦结成的关系,往往是群体性文学活动的天然基础,这在京师之地尤为突出。有明一代,自弘治以来,声名显赫的文学集团,如前七子、嘉靖八才子、后七子等,大抵皆以京师为发祥地,结成最初的阵营,以气谊相激昂,以文章相切劘,扬榷古今,指引风气。这样的盛事,当然会成为功名之士一种深刻的集体记忆,故叙述者不无得意地假第三者之口,将自己所在这一群体的文学活动与王、李诸子的文盟相比附,突出标举其时文事之盛。这里所说的“神庙之时,余同籍兄弟之结绶于朝者颇盛”,实际上至多也就集中在万历三十八年(1610)至万历四十一年(1613)这短短四年的时间内,“而嗣是时事差异,即人之一官升沈显晦存殁亦不同”(出处同上)。先将这里提到的“同籍兄弟之结绶于朝者”介绍如下:

陆景邺,即陆梦龙(?—1634),字君启,景邺其号,山阴人。以殿试二甲授刑部主事,万历四十二年(1614)升员外,次年升郎中。后出为九江道,调黔中,累有战功。历兖东固原道。崇祯七年(1634),流寇自豫入秦,与贺石俱遇害。赠太仆寺卿,谥忠烈。《明史》列传第一百二十九有传。

冯少伯,即冯汝京,字宋绳,号少伯,宣城人。授国子监博士,万历四十一年(1613)升户部主事。

马时良,即马之骐,时良为其字,号康庄,新野人。殿试一甲二名,授翰林院编修,史称“经筵延讲,功著启沃”[52]。天启朝抗怀孽宦,独标忠清;历三朝,官礼部左侍郎。

仲良,即马之骏(1588—1625),仲良为其字,号九逵,之骐弟。以殿试二甲授户部主事,历员外、郎中。万历四十一年(1613)曾榷浒墅关,商家梅从行。降广德州同知,陞应天府通判,调顺天。寻复官户部主事。天启乙丑(1625),卒于官。与兄并有时名,而之骏尤为秀发,与钟惺同时称诗。有《妙远堂集》。

丘兆麟(1571—1628),字毛伯,号太丘,临川人。性阔拓,奇颖绝人。万历四十年(1612)授行人,使代藩。庚申(1620)考选,天下第一,得云南道御史。后为河南巡抚,卒于官。以时文名世,有《学余园初集》、《二集》、《玉书庭集》、《水暄亭诗集》等。

以上这些钟惺的同年,除了像冯汝京,由于资料相对缺乏,现在已很难知道他在当时文学活动中的实际作用,其他人则确实是当时经常聚在一起,积极参与文事的中坚人物,从今存陆梦龙《憨生集》、马之骏《妙远堂集》、丘兆麟《玉书庭全集》及钟惺自己集中尚留存的一些记录当时集会、酬和的诗作中,这都可以一一得到印证。马氏兄弟常常与钟惺一道,成为许多集会的核心,尤其是马之骏,时与钟惺并有诗名,游宴唱酬特别频繁,二人在万历庚戌(1610)夏还曾结伴同游西山,关系十分密切,兄弟俩与钟惺之间也常有书柬往来。陆梦龙与钟惺私交甚好,他对钟惺的文学创作十分推崇,这从其从弟陆梦蛟赠钟惺的诗句“小子自矜曾御李,阿兄常道不如伊”[53]以及他自己的“钟生吾党文章伯”[54]可以看出,故常形影相随,除了一些共同的聚会外,其集中还有不少记录单独与钟惺过从、酬和的诗作,后钟惺又曾为其从弟制义作序。两人的友谊保持得也比较长久,天启二年(1622),钟惺返楚途经江西,还专门看望了在九江道任上的陆梦龙。

事实上,据钟惺及有关人士集中记载,在这一时期庚戌科同年中与钟惺一同组织、参与各类社集的,除上面提到的几位,先后尚有韩敬、沈有则、岳骏声、李纯元、冯一经、陶崇道、王象春、张慎言、荆时荐、陶珽、邹之麟、叶官、何显宗、乔时敏、文翔凤、张光前、史孔吉、尹嘉宾、魏光国、陈翼飞等人,其中绝大部分皆有唱酬,其他参与这些社集而并非该科进士的则有宋献、胡潜、王嗣经、林古度、韩上桂、沈德符、谢兆申、商家梅、丘坦、缪昌期、罗玉检、王维章等人;另外,钟惺自己尚有与谢肇淛、龙膺、林古度及闻启祥、吴之鲸、方应祥、张燮、李流芳、商家梅等人的几次集会,活动确实十分频密。他们的集会地点,除了其中一些人的寓所,最常去的地方是北郭的十方庵,此外便是京师的一些私家名园。应该说,这样一段短暂而相对无忧的闲暇时光,给钟惺在都中文坛的秀出提供了极可宝贵的发展空间。

就所谓的“同籍兄弟”而言,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形,丘兆麟前序尚未提及而在这一时期共同的文学活动中具有不容忽视的地位的,至少还应有韩敬、王象春、张慎言与文翔凤诸子。分述如下:

韩敬,字简舆,别字求仲,归安人。万历三十八年(1610)以鼎甲授修撰,在当时自然很有些影响。虽然他在次年即因科场案拟不谨,以养病辞归,但在得中进士这一年主持或参加了好几次社集活动,可见他在文事上也颇为活跃,至少像丘兆麟、马之骐、之骏兄弟及钟惺都曾参与其事。钟惺与之的交谊,除此际的聚会外,还可由始终保持着对他的同情得到证实,十年之后,韩敬得获昭冤,谪为南行人副,钟惺还专程前往湖州慰问。

王象春(1578—1632),字季木,新城人,举庚戌科进士第二。万历四十年(1612)分考顺天乡试,坐科场事降级以归,其归当在万历四十一年(1613)冬后。官至南京吏部考功郎中。他为人性气高傲,刚肠疾恶,与韩敬颇不相得,但在此际与钟惺、马之骏的交情却很不一般,多有社集唱酬,以诗自负,又独心折文翔凤,引为同调。钟惺还曾专门为他的《问山亭诗集》作序,称赞其诗“飞翥蕴藉,顿挫沉着,出没幻化,非复一致,要以自成其为季木而已,初不肯如近世效石公一语”[55]。

张慎言(1578—1646),字金铭,阳城人。中进士后,先授寿张知县,万历四十一年(1613)后调曹县、清河,并有政声。泰昌时擢御史;天启初出督畿辅屯田;崇祯时累官至南京吏部尚书。福王即位南京,命慎言理部事,寻乞休。明亡后,疽发背卒。有《泊水斋集》。《明史》列传一百六十三有传。慎言此际虽得授外官,然他在万历三十八年(1610)与钟惺、林古度等屡有唱和题咏,万历四十年(1612)与钟惺、王象春、谢兆申等也有社事,次年又与钟惺晤于都中。他于诗颇为自负而独推许钟惺,王象春所谓“和韵只许竟陵钟,杂以俗客遭长骂”[56]。钱谦益《列朝诗集》选录同年的作品仅钟惺、文翔凤、王象春、马之骏诸名家,而将他经林古度挑选的几首作品也收录在内,并在小传中称其“为人有别趣,诗亦有别调”[57],可能还是一种比较回护的说法。

文翔凤,字天瑞,号太青,三水人。中进士后先授莱阳知县,万历四十一年(1613)调伊县。万历四十四年(1615),擢南礼部主事,两年后调南吏部。后以副使提学山西,入为太仆寺少卿。卒于家。著有《太微经》以翼《易》,又有《南极篇》、《皇极篇》、《东极篇》等五十卷。他与钟惺出于同门,亦以治《诗》称,尽管在他与钟惺的集中没能发现此际直接诗酒酬唱的记录,但他在万历三十八年(1610)间及万历四十一年(1613)春入计,与钟惺皆有交往,钟惺并为之作《文天瑞诗义序》。后在南京任上,翔凤又曾宴请钟惺及另一同年王宇,还曾偕钟惺往访前辈诗人傅汝舟。

在以上举述的所有这些庚戌科同年中间,真正与钟惺以诗相竞逐的,实际上只有马之骏、王象春与文翔凤三人。马之骐、陆梦龙及张慎言,此后的主要发展皆在事功而不在文学;韩敬此后因一直居官不显,遂退而校一代之文,他在文学上的成就恐怕就在于“选制义,树规标的,为世宗风”[58],曾有《文在》、《文闲》二编行世;丘兆麟文学上的成就主要也在时文,汤宾尹为其作《四奇稿序》,谓“今海内盛行毛伯文,后生小学,案头皆是”[59],知他不久即以时文名家。

钱谦益谓马之骏“与钟伯敬同时称诗”已见前引,在《王贻上诗集序》中他又说:

神庙庚戌之岁,偕余举南宫者,关西文太清、新城王季木、竟陵钟伯敬,皆雄骏君子,掉鞅词坛。[60]

与钟惺一样,面对弘、正以来流派纷争、诗风穷极其变的局面,他们三人也都有志一骋而欲自辟门庭。从创作上来看,他们实际上都是在公安派开辟的新变道路上另求蹊径:如马之骏,钱谦益一言定评,说是“仲良之持论,欲为调人于李何袁钟之间,以才情风调自树赤帜”[61]。他的诗也确以恣肆纵横之才情取胜,不管钱谦益说他“少年盛气,肠肥脑满,多诗酒酣畅之致,鲜师友镞砺之功,……以故时调狎出,学古不纯,风格时患于芜累,波澜未见其老成”[62],还是朱彝尊说他“微嫌圭黍未合”[63],他在当时欲以自我作祖之面目竞立于七子、公安等近代名人与时贤之外的自觉意识是显而易见的,钱谦益在为其所作小传中也承认,之骏是“欲极其才情之所之,恣其意匠之所经营,情景笔墨之所称惬,远救铺陈叫嚣之病,近离凄清寒苦之习”,尽管他明确不为钟惺之同调,或许尚需在竟陵派真正张大之后,但钱谦益说他“不屑寄伯敬篱下”,也应该是当时已有的实际想法;至于王象春与文翔凤,一个是“于诗文,傲睨辈流,无所推逊”[64],一个也是高相标持、“不为苟同”[65],两人因引为同志。虽然钱谦益认为他们两人学问“颇以近代为宗”,并引文翔凤赠王象春诗“元美吾兼爱,空同尔独师”以为其诗大略,但那多少应该有二人站在北方文学的立场抗衡隆、万以来江南文坛之习尚的背景,其创作的实际风格与以学杜自命之李梦阳及李攀龙之流并不相同,而大抵皆求异而出入唐之中晚,自成一家,所谓“要其异,又皆同乎古人之险且僻者”[66],故钟惺说王象春“所为诗有蹈险经奇,似温、李一派者”[67],钱谦益说文翔凤“其为诗离奇奡兀,不经绳削,驰骋其才力,可与唐之刘叉、马异角奇斗险”[68]。在这一点上,他们与钟惺并被论者划入为魔为邪的别派。钱谦益用了一个极有趣的比喻:

天瑞如魔波旬,具诸天相,能与帝释战斗,遇佛出世,不免愁宫殿震坏;季木则如西域波罗门教,邪师外道,自有门庭,终难皈依正法。[69]

王士禛在《问山亭诗集选》卷首批语谓:

季木公诗与钟伯敬、文太青皆魔也。然钟有慧心,去其魔十可得二;文与公唯以伧气叫嚣怒张,去其魔,十才得一而已。

而相形之下,文较之王更被认为是等而下之,朱彝尊说:

然天瑞太支离,未免邪径害田矣,未若季木之无戾群雅也。[70]

另一清人田同之,在其《西圃诗说》中,则将文氏与王思任、蔡复一同列,并视为步竟陵后尘而其变益下者:

竟陵钟氏、谭氏……专以僻涩诡谲是尚,斯害有不可言者。于时秦有文天瑞,越有王季重,闽有蔡敬夫,争相效尤,变而益下,可谓风雅之劫运矣![71]

如此严厉的批评出于清人的立场不足为怪,我们倒是可从这样一种驰骋才力、自求创变的结果,感受到钟惺周围的这一个群体在当时的都中文坛左冲右突、矢志移风易俗的某种成效,在这个意义上,“说者谓不让琅邪、历下诸子”,实亦不为之过。

尽管马、王、文这三位“雄骏君子”各以其出众的才华和追求自出心手的执著,在京师这一中心文坛终于赢得一席之地,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他们的发展,与竟陵派日后独行天下、领导风气达三十年之久的地位与声望毕竟不可同日而语。对于这样一个事实,作为见证人的同年钱谦益不免陡生感慨,以为:

伯敬《诗归》出而时人莫不援引钟谭,与王李、徐袁分茅设,而关西(按:指文翔凤)、新城(按:指王象春)之集孤行秦齐间,江表人士莫有过而问者,三子之才力伯仲间,而身后之名飞沉迥绝,殆亦有幸有不幸焉![72]

张菉居也慨叹:

竟陵时,新野马仲良同伯敬起家庚戌进士,自造新声,偕吴门亦房(按:王留,王稚登少子)唱和。其诗抉镂性灵,鲜警秀异,足以移易一世。王马之名,宜与钟谭并,乃世唯口谈钟谭,不及二氏,则为仲良者不幸而诗不播于天下,为风气所归;抑幸而不列变中,反得免世诋诃耶?[73]

他们所谓的幸与不幸,表露的似乎是对历史之偶然性所作出的汰选的无奈,然那也不过就是一种感慨而已,其实谁都明白,任何一种风格、流派为大众所接受,总有它自己必然的理由。诚如钱谦益已经指出的,竟陵派得以盛行,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诗归》的传播,这也正如我们前面所说的,有意识地推出一种鲜明的文学主张,是成就一种风格、流派至关重要的一个条件。不过我们也应该看到,事实上在这个竞逐的过程当中,钟惺已经逐渐地获得了某种主导地位,而积聚了比他们三人更为有效的发展势头。

首先,从这些同年所表现出来的钟惺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来看,如陆梦龙、张慎言对钟惺的独相钦许,恐怕不应看作是个别的行为,即如马之骏、王象春,于钟惺也还有“未见子诗者,其敢于予侮”、“别君几二年,磨砖未成镜。出入鲜所欢,含情欲谁佞”[74],“此时岂可送君行,从此喉喑目似盲”[75]这样由衷的推崇与依赖之感。其次,钟惺在此际曾分别为文翔凤作《文天瑞诗义序》、为王象春作《问山亭诗序》,其意义当与他前此为谭元春、周楷、胡宗仁等序诗,此际或稍后为商家梅、董应举等选诗并序之相同,那多少是一种话语权力的表示(相形之下,他此际的《隐秀轩时义》除自序外,仅请“诸士已奉为天人师”的唐时为之作序;而稍后刊行的《隐秀轩集》亦仅有自序,似未发现这些同年中有哪一位“雄骏君子”为之序诗);再次,钟惺在此际“醵同寅金”[76],为莆田布衣诗人陈昂刊《白云集》于大行署中,实际上是他借以张扬竟陵派诗风与文学主张的一项重要举措,从他先后将所刻此集寄与谭元春、蔡复一,竭力标举“其诗其人其行径为明布衣第一”[77],并且还专门撰作《白云先生传》,均可看到他有意识地将之作为传播竟陵宗尚的一例示范,有人就将他的这一举动与“袁中郎识徐青藤”相提并论[78]。而这样一项原本旨在宣示个人手眼或宗派意识的文学活动,现在却成为在钟惺主持下,由他的这些“同籍兄弟”共同参与并完成的群体性行为(从该集卷首校雠姓氏,从马之骏所撰《白云集序》、陆梦龙所作《题陈白云集》诗,包括钟惺所引张慎言之感慨等的叙述中,均可证实这一点),可见钟惺在这一群体中,确实已获得某种公认的号召力。最后,或许也是最有说服力的,是钟惺趋于定型的诗风,在当时已经具有不可抗拒的感染力。以钟惺及上述这几位最为密切的同年文友今存集中有关此际唱酬的诗作来分析,我们看到,相对而言,以他们和钟诗者居多,丘兆麟、陆梦龙等自不待言,连马之骏亦莫能外;并且,他那种极具个人风格的清幽寒僻的审美旨趣,正成为以他为核心的一些同集诗及联句的共同语境(详参下节);而从王夫之指摘钟谭诗“全恃用字,即自标以为宗”[79]这一最容易辨识的语言特征入手,我们同样可以清楚地看到其影响的存在。试举马之骏、王象春诗各一首为例:

忆昔上约,书来两龃龉。予亦屡戒装,逡巡负前语。岂惟牵凡情,良悲少佳侣。上我昔游,对君尚能谱。草木既芊绵,岩峦亦骞翥。当其斗峭时,神工抑鬼斧。持以较蜀山,八九或吞吐。欲痛读子诗,揣摩以称举。此景居此邦,某峰某如许。向客夸幽奇,齿牙作杖屦。未见子诗者,其敢于予侮![80]

前年陟峨嵋,山月映孤发。去年卧竟陵,江月浸清活。思月思故居,江山两超忽。有居不得月,何以休瘦骨。僦轩贮床席,僦月为诗窟。月是轩主人,僦轩先僦月。计租日一诗,不以三五阙。租居若重囊,索诗诗不竭。祝云勿点缀,祝风勿干谒。其有人积月,如僧而蓄发。其有月积人,狐埋而狐搰。主客既相安,朝暮无唐突。此言书券中,违者加显罚。[81]

谭元春在万历丁巳(1617)一封给蔡复一的书信中,曾谈到自己近来重新检阅钟诗后在诗歌创作认识上所产生的超越:“伯敬诗,春所不如,然有一进步焉:元气浑沌以上语,止宜厚其气而泯其迹;之而于以诸虚字,还须用则择,而多则舍。”[82]显示出对钟惺诗中比较刻意于语辞层面的表现、特别是过多使用虚字有了某种比较清醒的反省。确实,翻开钟惺诗集,从这一时期开始,用之而于以之类虚字构撰的句法已随处可见,如“以我到难必,况君来更艰”(《喜林茂之至燕》),“无那亲相待,兼之岁聿除”(《送茂之南归》)[83],“山于月何与?静观忽焉通”(《山月》),“有似我与尔,同枝而早迟”(《蔡敬夫仲冬书至云辰州十月已见梅花寄诗三首予未之答及兹再遣书使已是献岁三日此地梅放未匝辄书所见以报前诗》),“先至即居者,主人焉复疑”,“王郎与马子,文其不在兹”(《赠别朱无易郡侯计事毕暂还成都并答前见赠之作》)[84],它们构成了钟诗一道独特的风景(其实这在谭元春又何尝能够幸免,如“与子劝戒非一端,如子深究者实难”[85]之类),故王夫之对此作了猛烈地抨击:“若欲吮竟陵之唾液,则更不须尔,但就措大家所诵时文‘之’、‘于’、‘其’、‘以’、‘静’、‘淡’、‘归’、‘怀’,熟活字句,凑泊将去,即已居然词客。”[86]而对照上引马之骏、王象春二诗,明眼人一看便知,篇中有意无意地嵌入不少以虚字相连缀的散文化句式,正可以说是比较典型的效钟伯敬体。

当然,钟惺在都中的文学活动并不仅仅局限于这样一个由部分在京的“同籍兄弟”结成的文学圈子,上面已经说到,不但他们这个圈子的活动时常有并非庚戌科进士的加盟,钟惺自己在这个同年交游圈之外也还有另外的拓展,这无疑为竟陵派在更大范围内产生其影响提供了更为广泛的交流与传播渠道。

在前面已经举述的钟惺那些非同年的文学交往中,有一个现象应该引起我们非常的重视,那就是在他们当中有不少原是公安派交游圈中的人。亦择要分别介绍如下:

龙膺(1561—?),字君御,一字君善,号img13公,武陵人。万历八年(1580)进士,历官至副都御史。有《九芝集选》、《太玄洞稿》、《纶img14集》等。钟惺万历三十八年(1610)在京与会时,龙膺已由山西按察司佥事转甘肃参政,复持节张掖、酒泉,故另有《送龙君御观察再之湟中》赠行。他在早年官徽州时,曾入汪道昆谼中社,与王世贞交。万历十九年(1591)始交袁宗道、宏道兄弟,并保持了相当长久的友谊,诗风亦为之一变。中郎《游德山记》谓“两龙君者,长君超孝廉(按:名襄),次君御民部,与余兄弟有宿好”[87];龙膺自己在《白云山房集序》中亦说,“袁伯修、中郎、江进之,则吾莫逆友”[88],并称袁小修也是以风雅相友善者。

谢肇淛(1566—1624),字在杭,长乐人。万历二十年(1592)进士,历官至广西右布政。有《小草斋集》。钟惺在万历庚戌(1610)与他相识并即席同赋,或许有林古度以为中介,谢氏时当在工部郎中任上。他虽然被钱谦益称为“近日闽派之眉目”,且于诗“故服膺王李,已而醉心于王伯谷(按:即王稚登)”[89],然与袁宏道、江盈科为同榜进士,在湖州推官任上,与仕长洲令的江盈科即有诗酒往来;又袁中道万历二十六年(1598)夏在仪征,与谢肇淛、臧懋循“日日纳凉”于嘉树林下,“文酒赏适甚快”[90];袁氏兄弟万历二十七年(1599)在北京结葡萄社,肇淛亦与焉,论学赋诗,相得欢甚。

丘坦(1564—?),字长孺,麻城人。万历三十四年(1606)举武乡试第一,官至海州参将,旋弃官归。善诗,有《南北游稿》、《楚邱集》、《度辽集》等。钟惺偕马之骏兄弟及商家梅集丘坦宅在万历四十一年(1613)初,后其赴辽阳,钟亦有诗赠行。丘坦与袁氏兄弟关系至为密切,自万历二十一年(1593)与宏道、中道结识后,他们的许多活动都有他的参与,袁宗道为撰《北游稿小序》、宏道《丘长孺》皆赞誉其所作为真诗,被认为是公安派的重要成员。

沈德符(1578—1642),字虎臣,一字景倩,秀水人。万历四十六年(1618)举人,有《清权堂集》。据前引德符《与谭友夏夜话》诗,谓“予幼习楚人,中道得伯敬”,知其与钟惺交前,已追随公安,他所撰著的《万历野获编》曾记叙自己万历三十四年(1606)在京遇中郎于其官邸,问《金瓶梅》事。万历三十八年(1610)冬,德符参加了钟惺等庚戌科进士在韩敬寓所的集会。如果他与钟惺初识并得其所赠《玄对斋集》确在此际,则应可看作是他由公安而取竟陵的转折点。朱彝尊评价他的创作说,“其诗宁取公安、竟陵,欲尽反历下、琅邪之弊”[91]。

胡潜,字仲修,歙人。以诗名吴越间,李维桢尝为作《胡仲修诗序》。据袁宏道《墨畦》记载,万历三十五年(1607),胡潜在京参加了中郎与顾天埈、李腾芳出城赏牡丹的活动,同往尚有李维柱、龙襄、丘坦、陶若曾、袁中道、袁履道,皆为楚中友人。他加入以钟惺等庚戌科进士为主体、在米万钟湛园分韵赋诗的集会,则在万历三十八年(1610)闰三月,当时和钟惺韵者为数不少。

其他如与钟惺在万历四十一年(1613)五月同集十方庵的王维章(字贞含),为雷思霈里中门人,是年在京成进士;罗玉检,亦为雷思霈同乡,雷氏尝为作《罗玉检诗序》,他与袁中道也有交往。

公安派将其影响由东南拓展到北京,大约始于袁宏道万历二十六年(1598)进京候补,在接下来的三年中,该派在这里聚集起一大批同志展开活动,声势颇为浩大。中郎这时为自己制定的首要目标,恐怕应该是他在《与江进之廷尉》中所说的,鉴于都中文坛“中时诗之毒”甚深,“当与兄并力唤醒”[92],这意味着此前在这里盛行的王、李之学开始受到公安派有力地扫荡,求新变的思想渐渐地深入人心。不过,由于受到政治气候的影响,该派在北京刚刚形成的大好形势很快出现逆折,不少同志(包括袁宏道自己)纷纷离京。直到万历三十四年(1606),随中郎入都补礼部主事,北京再次成为公安派的活动中心,且前后持续了四年,这恰好与钟惺来京的时间相衔接。这一次公安派的影响依然强盛,钟惺同年中如陶珽、钱谦益、贺烺、韩敬、马之骐之骏兄弟等,在来京不久,即曾与袁宏道或袁中道游,而该科主试官如王图、汤宾尹、雷思霈,又皆可称该派同志,公安派在这里的地位、势力于此可窥一斑,发展前景似颇为明朗。然而,就在万历三十八年(1610)二月,在北京经营了相当一段时日的袁宏道予告还楚,携落第的中道同行,归家半年余即不幸病逝,公安派的发展因其主将的折损而突然面临一个难以为继的关口。钟惺在这时竞逐于都中文坛,实在是赶上了一个可遇而不可求的大好时机。

如前已述,这一时期的袁宏道,无论思想、创作都已发生了比较重大的转变,“性灵”的内涵被实之以“淡”、“静”的境界,诗风也转而追求“浑厚蕴藉”,正处于公安派的所谓自我修正期,这无疑成为钟惺抨击七子、纠救公安那些具体的文学主张与创作容易得售的土壤;更何况钟惺自万历三十七年(1609)与袁中道会晤后,实际上已被推许为能“宗中郎之所长而去其短”、使“诗道其张于楚”的第一人,尽管中道这样做,出于本派新的发展要求,或许有策略上的考虑,但这种宣传的结果,却使得钟惺的声名在与公安派发生联系的同时骤然大振。在这种情况下,他受到都中原公安派交游圈中人士的瞩目甚至拥戴,该是自然而然之事,而这种现象本身,对于“竟陵代起”(钱谦益语)又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可以这么认为,具有特殊“楚人”身份的钟惺及其竟陵派能够雄起都中文坛,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公安派在这里发展的特殊遭遇:公安对“中时诗之毒”的扫荡,为钟惺别求一变初步廓清了道路;公安的自我修正,又为钟氏学说赢得了比较多的支持者;而袁宏道的不幸夭折,中道尚不足以代掌文柄,则为钟惺的脱颖而出并发展其竟陵派提供了机遇。王夫之谓“中郎不夭,伯敬终不敢自矜”[93],似乎不无道理。

在公安与竟陵的关系问题上,研究者往往将钟惺的座师雷思霈看作是前者对后者在文学上产生影响的主要媒介。雷思霈(1565—1611),字何思,夷陵州人。万历辛丑(1601)进士,选庶吉士,授检讨。万历己酉(1609)出典闽试。万历庚戌(1610)会试分考,所得士如钟惺、邹之麟、文翔凤、陶珽辈,皆一时名流。好学问,通禅理,钟惺以为其精神志学,原委指归,多与赵贞吉合,于经世、出世、度世,处处着脚,而以圣贤豪杰自任[94]。其诗有《岁星堂》、《百衲阁》数种,又有《蓬池阁遗稿》。思霈是公安派的重要成员,这一点确是不争的事实,从他叙袁宏道《潇碧堂集》看,他对七子之陋的批判,对“真”的追求,对中郎“自为诗”的肯定,都明确体现了公安派在文学革新上的主张。并且他的诗风,在“信口信腕”上比之袁宏道,亦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故钱谦益论曰:“何思与袁氏兄弟善,当公安扫除俗学,沿袭其风流,信心放笔,以刊落抹煞为能事,而不能约之以礼。”[95]而将他列入“公安之末流”;王夫之亦以为:“以诞俗而坏公安之风矩者,雷何思、江进之数子而已。”[96]在他所有的门生当中,雷思霈于钟惺相知最深,影响最多,这也是事实,如钟惺所述,“然先生每借论文之因,时以德业学术、国是人才,旁及人外之旨,微言挑我,以观其应”[97],确实体现了期远求备。然而问题在于,此时的钟惺对于公安俚俗率易之流弊早已有比较定型的看法,他不屑以“楚人”的名义寄于中郎篱下的志向也是十分明确的。早在万历三十七年(1609),正当袁中道向他及周楷提出“相与宗中郎之长而去其短,意诗道其张于楚”的期望时,他为周楷所作的诗序却强调既不为明人,也不为楚人,“要以自为伯孔”[98]。在本时期为王象春作的《问山亭诗序》中,钟惺又以“解夫楚人之为济南首难者”为说,张扬王象春“要以自成其为季木而已,初不肯如近世效石公一语”的精神,对中郎反对七子的意义在于“不步趋”作了重点阐述[99]。其目的很明显,拒绝在“楚人”的名义下被纳入公安营垒的种种有形或无形的企望,希望以完全自我的面目屹立于都中文坛,也就是沈德符述谭元春语所谓的“最戒傍人门,位置须坚定”。在钟惺今存的诗文中,凡述及与雷思霈晤谈或书信往来者,皆不及论诗,这若不是当时的实际情况,便是他自己有意在回避,说明他们师生之间在文学主张与创作问题的意见上各有隐衷,或许钟惺自述的“亦时有所不必合,先生不惟以为不必合,而且以为相成”[100],就兼有文学观点上的指涉。即使当他在雷氏卒后,肩负搜辑、序刻其诗之任,即处于无可回避之境地时,钟惺仍决定采取他那种带有鲜明自我印记的选诗方式,尽力删汰,“仅得二册”[101],一定是选其按钟惺自己的标准以为佳者,换言之是要究其“为唐为宋”者,故中道有“姑毋论其为唐为宋”(出处同上)之语,使得所选雷诗具有体现竟陵所崇尚之诗风的面貌。这一点颇为当时人所不满,王维章《蓬池遗稿序》即谓:“梓成,颇有去取,则伯敬意也。有谓一家月旦,未足千秋,皆以不睹全编为憾……”[102]袁中道也明确表示:

在伯敬之见,必欲其精;而在予,则谓此等慧人之语,一一从胸中流出,尽揭而垂之于天地间,亦无不可。昔白乐天,诗中之宗匠也,其所爱刘禹锡诗,都非佳者,岂自以为工者,人或不以为工,而自以为拙者,反来世之激赏也,不若并存之为是。[103]

至于钟惺对雷氏的评价,也只是称赞其“不泥古学,不蹈前良,自然之性,一往奔诣”,重点却在“先生有先生之人,不得以诗人、文人待之;选其诗文,不得不以诗人、文人待之也”[104],委婉地表述了他对这位恩师在人品学问与诗文创作上的不同评价,亦为自己“乃集中所存,反有毅然去之不谋于人者”(出处同上)张本。故从上述这些情况来看,这时的雷思霈在诗歌创作及文学主张上已不可能对钟惺产生多大影响。

这一时期在钟惺同年外所与交游中,有不少人后来成为竟陵派的追随者或与竟陵派始终保持着比较密切的关系,从另一个侧面显示了钟惺这次在中心文坛终于奠立的地位及经营之力。择要来说,来自吴越地区的有:李流芳(1575—1629),字长蘅,苏州人。万历三十四年(1606)与钱谦益同榜举于乡,诗书画俱擅。好游山,常往来于西湖。有《檀园集》行世。据钱谦益《答山阴徐伯调书》,李流芳在为举子时已表现出对李攀龙、王世贞辈文章的訾抑[105]。他与钟、谭先后结为知交,相貌又与谭元春绝似,一时传为佳话。其于诗,钱谦益以为“信笔书写,天真烂漫,其持择在斜川、香山之间”[106],应该受到过公安、竟陵的熏染,陈田即认定他“与钟伯敬、袁小修游,其诗未免为楚咻所夺”[107]。闻启祥,字子将,钱塘人。万历壬子(1612)举于南雍。后屡以荐被征,悉辞不赴。年五十八卒。以经义名世,又好净土法门,与钟、谭衿契,并有唱酬。为文风流婉约,有《自娱斋稿》。宋献,字献孺,溧阳人。他与归安茅元仪性气相投,二人在南都与钟、谭皆有密切往来。虽然有关他的资料已不全备,但从茅元仪在诗文创作上接受过竟陵影响来看,他也难保不染此风习。此外便是前面提到过的海盐人冯振宗,谭元春在南京时先已与之结识,对他极为看重,其《赠冯宗之》用“畸人怀坚质,达士无常盼。所期有琴瑟,清徽永不变”[108]来表示自己的激赏。来自闽中地区的,除了蔡复一,尚有董应举,或许还可算上以文章自命、然于钟惺颇相引重的张燮。应举(1557—1639),字崇相,闽县人。万历二十六年(1598)进士,官至工部右侍郎。有《崇相集》。其人其诗为钟惺所推重,称他“朴心而慧识,古貌而深情”[109],特为其选诗并作序以求传世。这种性情上的相得,使得董应举与钟惺保持着相当长时期的友谊。另外,来自蜀中的则有朱之臣,堪称竟陵派的同志。之臣(1575—?)字无易,成都人,万历三十二年(1604)进士。万历癸丑(1613),在德安守任上,入京计事,而与钟惺、马之骏等游处,志趣相投。万历乙卯(1615)观察楚中,因钟惺的举荐,即访元春于寒河居,并有意表举。次年又招元春至江夏西庵读书。其为人,确如史志所载,“好奖掖名士”,又说他“因构如水堂以延问学者”[110]。他对于谭元春特别欣赏,是钟惺所谓“友谭子者也”[111],元春对他亦格外引重,执弟子礼二十年。万历丙辰(1616),他曾刻元春《退寻诗》于京师邸中,力辩友夏才近中郎之说;又在楚中序刻其《寒河集》,称赏友夏“为诗清微静笃,一以传古人之深意,而生之以变”,一方面肯定其所作“顾影怀新,已更有钟处”,一方面又强调“然友夏于伯敬,绝无阿格”[112],是竟陵诗风的有力鼓吹者。不过,他在文坛上不见有什么地位。

谭元春虽然没能直接参与这一时期在京师的文学活动,但在钟惺比较近密的交游中,可以说始终有这位“小谭生”的存在。一方面,通过与钟惺频繁的诗书往来,他随时都能获得京中最新的文学动态,而对钟惺周围的人及活动了如指掌,如今存元春集中的《代书答伯敬燕中五首》,就集中体现了这方面的内容;另一方面,钟惺又继续不遗余力地将元春推荐给都中的知交:如上述的朱之臣即为一例,从钟惺《赠别朱无易郡侯计事毕暂还成都并答前见赠之作》的“蔼蔼王吉士,胡不呼载之(指友夏之不得计偕也)”[113],亦可看到之臣对谭元春的关切;又如李流芳,元春在《代书答伯敬燕中五首》的《书云李长蘅清真佳士貌绝似友夏尤奇》中谓“闻道李生久,兼知亦慕予”[114],也显示出二人神交已久,这当中钟惺无疑起了重要的作用;再如钟惺同年中如马之骏,元春与他正式见面是在天启四年(1624)赴北京应试时,但此际因钟惺的缘故亦已相互知慕,后元春诗所谓“不甚急君晤,良由平素深”,“十年蕴形影,水月默相寻。譬如交隆古,未面始得钦”[115],皆可为证;王象春亦然,在万历四十一年(1613)九月间所作《送钟伯敬使衡藩》中,有“恨别无言堪再嘱,殷勤只问小谭生”[116]句,显然对未曾谋面的元春表示出格外的青睐。我们看钟惺此际如何向蔡复一举荐元春便可明了:

吾邑谭元春字友夏者,异人也,比于某真所谓十倍曹丕。读公之诗,知其人,今寄其《简远》、《虎井》二集,当自知之。谭生今年二十六,尚为诸生,其时义可出入嘉宾、子逊,砥砺名行,老成简练,他日有用之才也。有此异人,不可不使公知之。[117]

如此竭尽全力而又迫切地推引这位同邑小友,其用意恐怕主要并不在于谭元春在《退谷先生墓志铭》中所说的,示“待友接士,一以诚厚”[118],而是鉴于谭氏作为他文学上最亲密同志的特殊地位,他很清楚,张大谭元春,对推行他们的主张、扩大他们的影响有着更为巨大的效益。事实上,钟惺的这一番用心完全获得了预期的效果,因他的推售,不仅谭元春的诗集得以流传开去,且令之在两都文人圈中声誉鹊起,从元春自己所述“独恨壬子以来,文字多在人间,坊间之刻且四出……”[119]来看,这尚只是一介秀才的举业文字自此也身价腾贵,则钟惺在北京的竞逐成功,所造成的影响绝非仅止于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