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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3 三、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

三、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

科斯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经济人范式和个体主义分析方法研究制度本身的起源、变化及制度和资源配置的关系。但科斯仅仅是开启了新制度经济学之门,并不能代表整个新制度经济学。1937年科斯发表了“企业的性质”一文,经过近四十年的沉寂,终于到20世纪70年代开始得以繁荣,逐步引发了大量的后续研究,最终形成了“新制度经济学”这一别致而又重要的经济学分支。因此,科斯被授予诺贝尔经济学奖当之无愧[6]

继科斯之后致力于拓展制度研究,并为构建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大厦做出卓越贡献的经济学家群星荟萃。在科斯理论的基础上,阿尔奇安、德姆塞茨等人发展了产权理论;张五常、杰森、麦克林、哈特等人发展了契约经济学;威廉姆森等人发展了交易成本经济学;诺思等人发展了经济史的制度理论或新经济史学;布坎南等人发展了公共选择理论;威廉姆森、波茨纳等人发展了法律和经济学等等。新制度经济学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均对人们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