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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赛事经济学
1.4.1.1 一、体育赛事

一、体育赛事

(一)体育赛事的基本构成

体育赛事的基本构成是指构成体育赛事的必需要素,包括体育赛事的投入物和组成规则,缺少它们中的一项,体育赛事就不可能举行。体育界认为体育赛事的必需要素可归纳为五大要素:竞技者、竞技目标、竞技场、竞技规则和竞技裁判[1]。竞技者又称为参赛者或参赛队伍,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球队。前者如个人参加的高尔夫比赛、网球公开赛;后者如足球、篮球、排球比赛。有的赛事可以同时有个人和集体的项目,如乒乓球锦标赛同时设有团体赛和个人赛。不管怎样,既然是比赛,至少要有两支及以上队伍(或个人)参赛,而且比赛的精彩程度不仅与每支队伍的实力有关,而且与它们之间是否势均力敌,以及赛事的激励机制有关。例如排名赛通常比友谊赛激烈,同时有冠亚军和升降级的赛事对抗性更强。裁判对比赛过程和结果进行判决,是竞技规则的执行人。由于比赛的连续性,要求尽可能不要中断,因此裁判的判决是最终的,无法改变(可以申诉),故裁判的水平、经验、公平性对比赛的精彩性也会有较大影响。竞技场简称赛场,是竞技者展开较量的舞台,也是观众关注的中心。赛场绝大多数是实实在在的场地。赛场有详细的规定和技术要求,如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汽车赛道、越野比赛的道路等,有的是专门兴建的,少数是临时确定的。竞技目标是竞技结果的判定准则,如百米比赛是在距离一定的条件下时间短为目标,足球、篮球以比对手进球多(或让对手进球少)为目标,是裁判判定优胜的依据。从字面上讲,确切地应称作判定准则,竞技目标应该是取胜或排名。竞赛规则对比赛的空间、时间、条件、行为、程序等方面作出约定。比赛中各方均需按规则进行。需要注意的是这儿讲的时间是比赛的时限,如一场篮球总计40分钟,一场足球90分钟;地点是指场地的有关规定,如足球场的大小,网球场的大小。至于举办时间,如IAFF上海国际田径大奖赛即黄金大奖赛是2005年9月17日晚举行,它们是由赛事组织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赛事各不相同,举办地也是如此。五大要素是赛事的必备要素,但不是全部必备要素。全部的必备要素中应该包括运动项目、赛事组织者和技战术。体育赛事是由一定的比赛项目组成,如奥运会有28类运动项目,约300次比赛(运动项目被赛事选中后成为比赛项目),我国第十届全国运动会有32个大项、357个小项比赛。而中超足球比赛只设足球一个比赛项目。因此前者称作综合性体育赛事,后者称为单项性体育赛事。此外赛事一定要有组织者,否则其他要素是一堆散沙,无法有机组成一个赛事。在这些要素中有的本来就是一个个体,如竞技者、裁判和赛场必须加以分开。而竞技目标、竞技规则、比赛项目则各是一个概念,有一个上位和下位的联系。体育赛事的习惯性作法是组织者首先确定比赛项目,比赛项目一旦确定,赛事规则(其中包括竞技目标)也就确定了,因此可认为比赛项目包含了竞赛规则。比如选定百米比赛作为赛事的一项比赛项目,则判定准则就是用时少,其次包括预赛、决赛、起跑、发令、计时、仲裁等一系列规则也就确定了。技战术是竞技者之间的策略集合,包括训练技术、比赛的战略和战术决策。根据以上分析可认为体育赛事由八大要素组成,分别是:比赛项目、竞技者、裁判、组织者、赛场、技战术、举办时间、举办地点。有此八大要素一个赛事就被唯一确定下来。

(二)体育赛事的本质属性

体育赛事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它的本质特征,是它区别于其他活动的依据。从概念上讲,体育赛事的本质特征来源于体育的本质特征、竞赛的本质特征和事件的本质特征。从对象角度是来源于构成它的八个要素组合起来的特征。体育的本质特征是人体运动(Sport),这是体育活动区别于人的其他活动,如工作、学习、休闲的依据。竞赛的本质特征是以比较为手段的参赛者的公开排名。这是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康乐体育、运动队的私下排名的区别。事件的本质特征是一次性的完整的活动(中文中的事件是指历史上或社会上发生的大事),一次性是指体育赛事具有不可重复性,因为作为一个历史事件或即将发生的事件均有内容、发生时间、空间的唯一性,这是体育赛事与运动项目的区别。运动项目可以重复发生,如篮球项目可在美国举行,也可在中国举行,可以在任意时间举行。因此篮球项目不是一个赛事,只有2005年CBA篮球联赛才是一个赛事。另外赛事一定要有完整性,最终一定要有一个明确的公开排名。这是赛事与比赛的区别,比如2005年中超足球联赛共计182场比赛,每场比赛都有胜负和得分,而最终结果要在182场比赛全部出来后根据总得分决定排名。当然有的赛事只进行一场比赛,如拳击赛往往如此。足球比赛中的“丰田杯”也是由欧洲冠军和南美冠军两支球队的一场比赛决定排名的赛事。

根据上述分析可认为体育赛事有三个本质属性:人体运动、公开竞赛和事件,或简单讲是运动、比赛和事件。

(三)体育赛事的概念

综上所述,可给体育赛事下一个定义:体育赛事是以人体运动为载体,用比较决定胜负,最终给出公开排名的事件。从中文的字面上看,体育赛事的概念应源于体育、比赛和事件三个概念。首先看体育的概念,体育活动是人类现代社会的普遍现象,体育也是一个常用词汇,正如其他学科一样,一些常用的、概括性很强的词汇,往往没有一个唯一的定义,不同的场合使用有不同的含义。如经济学中常见的“经济”、“消费”、“生产”、“产业”都有多重含义。体育(Physical Education)的概念自20世纪60年代起,许多国家的学者从不同角度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当今仍然没有完全一致的看法,无法给出各不相同的定义。如有的定义是:“体育是以身体活动为媒介,以谋求个体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直接目的,并以培养完善的社会公民为终极目标的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或教育过程。”[2]有的认为:“体育以人体运动为基本手段,以人类自身为作用对象,其本质功能是强身、健心、育人。”[3]尽管各不相同,但都包括了人体运动的概念。因此可以认为,运动是体育最核心、最本质的东西。第二个是比赛的概念,比赛是竞技运动的下位概念。竞技运动包括训练和竞赛两部分,竞赛是竞技运动的舞台、战场和训练的检验。竞赛的本职特征是参赛队之间按某种判别准则进行比较,决出胜负是比较的目的。事件是过去已发生或将来要发生的一次性活动,有一个完整的从开始到结束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