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人和傻子和奴才
奴才总不过是寻人诉苦。只要这样,也只能这样。有一日,他遇到一个聪明人。
“先生!”他悲哀地说,眼泪联成一线,就从眼角上直流下来。“你知道的。我所过的简直不是人的生活。吃的是一天未必有一餐,这一餐又不过是高粱皮,连猪狗都不要吃的,尚且只有一小碗……。”
“这实在令人同情。”聪明人也惨然说。
“可不是么!”他高兴了。“可是做工是昼夜无休息的:清早担水晚烧饭,上午跑街夜磨面,晴洗衣裳雨张伞,冬烧汽炉夏打扇。半夜要煨银耳,侍候主人耍钱;头钱从来没分,有时还挨皮鞭……。”
“唉唉……。”聪明人叹息着,眼圈有些发红,似乎要下泪。
“先生!我这样是敷衍不下去的。我总得另外想法子。可是什么法子呢?……”
“我想,你总会好起来……。”
“是么?但愿如此。可是我对先生诉了冤苦,又得你的同情和慰安,已经舒坦得不少了。可见天理没有灭绝……。”
但是,不几日,他又不平起来了,仍然寻人去诉苦。
“先生!”他流着眼泪说,“你知道的。我住的简直比猪窠还不如。主人并不将我当人;他对他的叭儿狗还要好到几万倍……。”
“混帐!”那人大叫起来,使他吃惊了。那人是一个傻子。
“先生,我住的只是一间破小屋,又湿,又阴,满是臭虫,睡下去就咬得真可以。秽气冲着鼻子,四面又没有一个窗……。”
“你不会要你的主人开一个窗的么?”
“这怎么行?……”
“那么,你带我去看去!”
傻子跟奴才到他屋外,动手就砸那泥墙。
“先生!你干什么?”他大惊地说。

“我给你打开一个窗洞来。”
“这不行!主人要骂的!”
“管他呢!”他仍然砸。
“人来呀!强盗在毁咱们的屋子了!快来呀!迟一点可要打出窟窿来了!……”他哭嚷着,在地上团团地打滚。
一群奴才都出来了,将傻子赶走。
听到了喊声,慢慢地最后出来的是主人。
“有强盗要来毁咱们的屋子,我首先叫喊起来,大家一同把他赶走了。”他恭敬而得胜地说。
“你不错。”主人这样夸奖他。
这一天就来了许多慰问的人,聪明人也在内。
“先生。这回因为我有功,主人夸奖了我了。你先前说我总会好起来,实在是有先见之明……。”他大有希望似的高兴地说。
“可不是么……。”聪明人也代为高兴似的回答他。
一九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评点】
本文写得较为显豁浅近,比起那些象征性很强的篇幅来,要明白易懂。但显豁不等于一览无余,浅近不等于肤浅。文中所写三个人物:聪明人和傻子和奴才,是三种典型,具有深厚的社会内容。
奴才和奴隶都处于社会底层,属于被奴役与被损害者。但奴才和奴隶又有很大的不同:奴隶是意识到自己被奴役被损害的地位,不满于这种处境,甚至还要起来反抗;而奴才则安于这种地位,没有任何反抗意识,有时还要为主人的利益辩护。
鲁迅一向讨厌奴才哲学,不断有所抨击。他在1933年所写的杂文《漫与》中,曾比较奴才与奴隶的差别道:
一个活人,当然是总想活下去的,就是真正老牌的奴隶,也还在打熬着要活下去。然而自己明知道是奴隶,打熬着,并且不平着,挣扎着,一面“意图”挣脱以至实行挣脱的,即使暂时失败,还是套上了镣铐罢,他却不过是单单的奴隶。如果从奴隶生活中寻出“美”来,赞叹,抚摩,陶醉,那可简直是万劫不复的奴才了,他使自己和别人永远安住于这生活。就因为奴群中有这一点差别,所以使社会有平安和不安的差别,而在文学上,就分明的显现了麻醉的和战斗的不同。
这种看法,鲁迅早期文章中就已存在,只是没有说得那么明确罢了。

但在本文所塑造的奴才形象中,则以艺术手法,集中地剖析了奴才哲学。
本文所写的这个奴才,倒不是毫无不平之心,他时常寻人诉苦,“眼泪联成一线,就从眼角上直流下来”,悲哀地诉说他的猪狗不如的饭食,昼夜无休息的做工,……。但他诉苦的目的,只是求得别人的同情,却并没有反抗的意图,也没有改善处境的打算。所以当聪明人用空话来安慰他的时候,他感到很满足,而当傻子要用实际行动来帮助他改善处境时,他竟把帮助者当作强盗来对待,大喊大叫起来,引来一群奴才,将傻子赶走。这个奴才最可悲之处,还在于他恭敬而得胜地向主人表功,说:“有强盗要来毁咱们的屋子,我首先叫喊起来,大家一同把他赶走了。”当主人夸赞他一句“你不错”时,他就得意地到处宣传,觉得大有希望似的。这就是奴才性最集中的表现。
在表现奴才性格的过程中,作者同时还写了两个人物:聪明人和傻子。这两个角色,既对奴才性格起衬托作用,同时又有其独立价值。
聪明人深知社会上的事情是不能认真对待的,而且也知道奴才们所需要的只是口头上的安慰和同情,而不是实际援助;而且,他也是决不会伸出援助之手的。所以,当奴才向他诉苦时,他先是“唉唉……”地叹息着,而且“眼圈有些发红,似乎要下泪”,给予对方充分的同情,接着,就以虚幻的空话来安慰他:“我想,你总会好起来……”,有如牧师将天堂许诺给受苦人一样。但这,却使奴才获得了极大的满足。
傻子则是一个实心实意对待别人诉求的人,而且愿意给予切实的援助。当奴才的心中又产生了不平,向他诉苦时,他先是愤怒得大叫起来:“混帐!”继而听奴才说“我住的只是一间破小屋,又湿,又阴,满是臭虫,睡下去就咬得真可以。秽气冲着鼻子,四面又没有一个窗……”时,他动手就砸那泥墙,要打开一个窗洞来。结果是反被他所要帮助的奴才当作强盗赶走。
讲空话的聪明人得到感激,而干实事的傻子却受到打击,此种际遇,在中国社会里并非一种偶然。这正是它的可悲之处。
鲁迅说:“然而世界却正由愚人造成,聪明人决不能支持世界,尤其是中国的聪明人。”(《写在枙坟枛后面》)只可惜,中国的聪明人实在太多,所以社会不能进步。鲁迅在写作《聪明人和傻子和奴才》的前一个多月,曾写过一篇杂文《十四年的“读经”》,其中有些文字,很可以帮助理解本文的内容。如:
我总相信现在的阔人都是聪明人;反过来说,就是倘使老实,必不能阔是也。至于所挂的招牌是佛学,是孔道,那倒没有什么关系。总而言之,是读经已经读过了,很悟到一点玩意儿,这种玩意儿,是孔二先生的先生老聃的大著作里就有的,此后的书本子里还随时可得。所以他们都比不识字的节妇,烈女,华工聪明;甚而至于比真要读经的笨牛还聪明。何也?曰:“学而优则仕”故也。……
我看不见读经之徒的良心怎样,但我觉得他们大抵是聪明人,而这聪明,就是从读经和古文得来的。我们这曾经文明过而后来奉迎过蒙古人满州人大驾了的国度里,古书实在太多,倘不是笨牛,读一点就可以知道,怎样敷衍,偷生,献媚,弄权,自私,然而能够假借大义,窃取美名。再进一步,并可以悟出中国人是健忘的,无论怎样言行不符,名实不副,前后矛盾,撒诳造谣,蝇营狗苟,都不要紧,经过若干时候,自然被忘得干干净净;只要留下一点卫道模样的文字,将来仍不失为“正人君子”。况且即使将来没有“正人君子”之称,于目下的实利又何损哉?
这两段文字所说的内容,虽然已经超出了散文诗中聪明人形象的所指,但是它揭示了聪明人产生的文化历史根源,对理解聪明人形象的社会性,是很有帮助的。而且,聪明人之所以能够在古旧的社会里妄行,与许多奴才和笨牛的轻信与支撑有关。
《聪明人和傻子和奴才》一文虽然显豁浅近,却有深意存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