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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城市规划与管理
1.8.3.1 一、城市设计的编制阶段

一、城市设计的编制阶段

城市设计的编制是依据城市设计目标分析和综合城市发展现状及问题,确认城市形态环境发展的概念设计,并据此制定实施设计,研究相关的实施手段的过程。这一过程要求把众多的因素如城市发展的目标、城市的现状和问题、城市发展及过程的预测、城市形态环境的各类组成要素及其相互关系加以分析综合,形成城市设计概念乃至实施工具。现代城市设计是以城市整体环境为研究基础,对城市开放空间、建筑(群)体量、景观绿化、步行和活动等涉及形态环境的内容做出综合安排和组织。因此,城市设计编制的最终成果,即城市设计的文本和图则等内容,都要围绕着形态环境的组织而展开。城市设计的各项计划、政策乃至指导纲要都要是实施形态环境发展意图的重要工具。

根据城市设计编制过程的实际工作内容,可以划分为调查分析和预测、设计目标的形成、概念设计与评价、编制实施设计四个阶段。它们是相互依据、相互交织而形成一个完整的过程。要说明的是,概念设计、实施设计两个阶段工作的过程并不是直线型的解决问题,而是一个在不断的评价—修改中的循环过程,是为了更好地实施城市设计的目标而进行的。

(一)调查分析和预测

著名英国设计师Patric Geddes在20世纪初确定的先诊断后治疗、先理解后行动的规划原则,同样也对现代城市设计的实践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对城市发展的历史和现状的调查以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在此基础上做出综合分析,是为城市设计的目标确定乃至整个过程服务的,是为了使城市设计能够把现实的基础与理想的目标建立起合理的关联。调查分析要立足于城市设计相关的内容,既有城市环境、社会、经济等方面分析形成形态环境现状的条件和原因,也有与其他城市要素之间的关系。

同时,城市设计本身是对城市环境未来发展的一种理想目标,要建立在对过去和当代城市发展规律的认识之上,并且通过这种认识,预测未来城市发展的可能,从而进行“预先设计”。对城市发展特别是城市形态环境的预测,不仅要注意那些在主导或综合诱因(如市场经济)引导下的城市发展规律,也要关注那些无明确诱因引导的城市自然变化状态,从而研究相关因素对城市发展和形态环境变化的影响规律,并对未来的政治、经济、社会条件下城市发展的可能状态做出预测,调查分析预测的结果是为客观地建立城市设计目标奠定合理的依据。

(二)设计目标的形成

城市设计的目标是城市发展目标在专业领域中的转译,也是综合设计地域中城市发展现状及问题,针对形态环境做出的发展要求和行动纲领。一般而言,城市发展目标是由政府机构所制定,它的描述是较为宽泛的,它不能也不需要对专门领域做出指导。因而,城市设计的目标,是依据城市发展这一普遍性目标,针对城市设计的专业对象和范围,建立起可以直接指导城市设计工作的特定性目标。在调查分析预测的基础上,分析判断城市设计目标与现实衔接的可行程度,从而进行确认或修正,使设计目标的形成立足于城市发展总体要求与现实发展的可能基础之上,为城市设计工作的展开确定了行动的指南。

(三)概念设计和评价

城市设计的特点在于,它不仅仅是对城市发展现状问题和未来目标做出合理性解答,而且要在既定目标的指导下,通过创造性的设计,即提出形态环境的概念设计,综合地解决城市形态环境形成过程中的问题,协调各相关要素关系,赋予城市新的环境形象和良好的运营效益。由于概念设计具有综合性和感性创作的特点,往往难以完整认识其内含的正负两方面效应。因而,需要通过全面的、综合的评价,经历从发现问题、形成设计原则、开拓概念设计到再评价的修改决策过程。这一过程,不仅仅是专业领域的评价,更多的是一种政治过程。因而,它往往不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所能直接决定的。概念设计的认可,标志着对设计区域理想的形态环境发展概念及其合理的利益分配法则的初步确定。

(四)编制实施设计

鉴于城市设计对城市建设活动的间接作用性,即它是通过对后续具体工程设计的控制和指导,而影响城市环境的形成过程。因而,需要根据确定的概念设计,编制用于实施管理的“实施设计”,即形态环境的设计语言转化为可供后续工程设计遵循的指导框架和管理语言。城市设计的间接作用特点决定了“实施设计”是连接作为概念或意图的城市设计构思与实施的重要纽带,并将概念设计的创意及其中的价值取向和利益分配与实施过程中的管理组织方法与手段结合起来,因此它是城市设计整个运作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在我国目前在城市设计的运作中,对于“实施设计”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重视,因而,造成相当部分的城市设计实践徘徊在概念设计阶段,难以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