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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城市规划与管理
1.7.2.3 三、绿地规划指标

三、绿地规划指标

(一)规划指标的定义

绿地率是指绿地在一定用地范围内所占面积的比例,如城市绿地率和居住用地绿地率等。屋顶绿化不计入绿地面积。

绿化覆盖率是指各种植物垂直投影面积在一定用地范围内所占面积的比例。绿化覆盖率不是用地指标,但它是研究绿量和衡量绿化环境效能的重要指标。

城市人均公共绿地是指城市常住人口平均享有的公共绿地,即(G11+G12+G13)/常住人口数。我国规定的人均公共绿地指标定额为每人6平方米以上。

(二)规划指标的确定

1993年,国家建设部颁布了《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规定了城市绿化的规划指标定额:2000年的人均公共绿地为5—7平方米(视人均城市用地指标而定),城市绿化覆盖率应不少于30%;2010年的人均公共绿地为6—8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不少于35%。《城市绿地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还明确说明,上述指标是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低水平标准,离满足生态环境需要的标准还相差甚远“,只是规定了指标的低限”,特殊城市(如省会城市、沿海开放城市、风景旅游城市、历史文化名城、新开发城市和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等)“应有较高的指标”。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城市绿化事业取得了持续的发展。如“八五”期间(1990—1995),全国城市人均公共绿地由3.9平方米增加到4.6平方米,绿化覆盖率由19.2%增加到22.1%。不少城市的绿地面积超过了城市总面积的25%。1997年,全国城市的平均绿地率为20.6%,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5.54平方米(见表6-1)。有些城市(如深圳、珠海)的城市绿地率接近或超过了40%,这些城市的生态环境及城市面貌显著改善。

表6-1 我国12个“国家园林城市”人均公共绿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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