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现代城市规划与管理
1.7.2.2 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内容及布局

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内容及布局

(一)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任务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指通过规划手段,对城市绿地及其物种在类型、规模、空间、时间等方面所进行的系统化配置及相关安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具有以下两种形式。

(1)属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是城市总体规划阶段的多个专业规划之一。该规划主要涉及总体规划层次,其任务是调查与评价城市发展的自然条件,参与研究城市的发展规模和布局结构,研究、协调城市绿地与其他各项建设用地的关系,确定和部署城市绿地,处理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绿化的合理发展。

(2)属“单独编制的专业规划”,或称“专项规划”,它是为城市总体规划的具体实施、绿化建设的规划管理而另行独立编制的规划。《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特别提出(城市绿化规划)“必要时可分别编制”,建设部修订的“园林城市评选标准”第一条规定“绿地系统规划已编制完成”所指的规划,也属于该形式,该“专项规划”的特征是涉及区域、总体、详规等多个规划层次,其主要任务是以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深入调查和确定城市绿化的各项发展指标,详细部署各类城市绿地的发展,确定城市绿化树种、容量、特色、功能、设施等城市绿化发展的具体内容,部署大环境绿化,对近期重点项目进行规划深化或直接安排,保障城市绿化与大环境绿化的协调发展。

(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阶段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专业规划)的具体内容有以下八点。

(1)依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战略要求,确定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指导思想和规划原则。

(2)调查与分析评价城市绿化现状、发展条件及存在问题。

(3)研究确定城市绿化系统的发展目标与主要指标。

(4)参与综合研究城市的布局结构,确定城市绿化系统的用地布局。

(5)确定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指G1、G2、C3)的位置、范围、性质及主要功能。

(6)规划应需要保护、保留和建设的城郊绿地(指“生态景观控制区”G5)。

(7)确定分期建设步骤和近期实施项目,提出实施管理建议。

(8)编制城市绿化系统规划的图纸和文件。

(三)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布局的原则

1.网络原则

各种绿地互相连成网络,城市被绿地楔入或外围以绿带环绕,可充分发挥绿地的生态环境功能。

2.均布原则

各级公园按各自的有效服务半径均匀分布;不同级别、类型的公园一般不互相代替。

3.自然原则

规划尽量结合山脉、河湖、坡地、荒滩、林地及优美景观地带。

4.因地制宜和生命周期原则

重视土地利用现状和地形、林地、史迹等条件,充分考虑植物生命周期、群落演替过程。

5.地方性原则

乡土物种和古树古木代表了自然选择或社会历史选择的结果,通常是使生产者(绿色植物)、消费者(动物)、分解者(细菌、真菌)之间,生物与无机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达到良性循环的骨干。地方性原则能使物种及其生存环境之间迅速建立食物链、食物网关系,并能有效缓解病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