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城市用地的规划布置
(一)工业用地
工业在城市中的布置方式影响着城市的布局。工业生产需要大量的人、货运输,它对城市的主要交通的流向、流量起决定的影响,因而任何新工业的布置和原有工业的调整,都会带来城市交通运输的变动。同时,许多工业在生产中产生大量的废水、废气、废渣和噪音,引起城市自然生态平衡的破坏和环境质量的恶化。研究工业在城市中的规划布置,就在于全面分析工业对城市的影响,使城市中的工业布局既能满足工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又有利于城市本身的健康发展。
1.城市中工业布置的基本要求
城市中工业用地布置的基本要求可以分为三个方面:综合要求、交通运输的要求和防止污染的要求。
(1)综合要求。工业对用地的综合要求具体表现为下面七个方面。
①区域位置和建设条件:工业用地应远离军事和民用机场,避开水力枢纽。工业不应布置在工程地质恶劣地区和地基承载力小、地下水位过高的地带。
②用地的形状和大小:工业用地的形状和面积的大小一般与工业企业的生产性质、规模、工业生产的机械化、自动化程度,工业生产所采用的运输方式、工艺流程以及工业厂房的建筑层数等因素有关。如电缆厂的厂房长度受其工艺的影响可长达1公里,用地必然是长条形。自动化程度较高的化肥厂,其占地面积仅为老厂的十分之一。
③工业发展用地:在城市中布置工业时要适当留有发展余地。
④工业用地的地形要求:工业用地的自然坡度要和该厂选用的运输方式、工艺特点和排水要求相适应。
⑤水源要求:工厂应靠近水质、水量均能满足生产要求的水源,并在安排工业项目时考虑工业与农业用水的协调平衡。
⑥能源要求:工业生产都需要耗费一定的能源,因此工业用地的确定应考虑有无可靠的能源以及能源的供应是否满足工厂正常生产的需要。
⑦工业的特殊要求:某些工业对气压、湿度、空气含尘量、磁场、电磁波等有特殊要求,在布置这些工业时应考虑其特殊的需要。
(2)交通运输的要求。工业生产和建设都需要一定的设备与物资,在工业生产费用中运输费用占相当大的比重。如钢铁、水泥等工业生产运输费用可占生产成本的15%—40%。在交通条件较好的地段布置工业可减少投资费用和建设时间。因此城市的工业大多沿公路、铁路、通航河流进行布置。
各种运输方式的建设与经营管理费用以及各自对用地的要求均不相同,因此在考虑工业市局时要根据工业生产所需货运量的大小、货运单件的尺寸、特点、运输距离等综合分析比较后,确定经济适宜的运输方式,并将其布置在具备相应运输条件的地段。
(3)防止污染的要求。工业生产过程中要排放出大量的废水、废气、废渣,并产生一定噪声,使城市空气、水体、土壤受到污染,造成环境质量的恶化。因此,在搞好工业建设的同时,必须控制工业对环境的污染,这就要求在城市规划中注意工业的合理布局,为城市居民创造一个卫生、整洁、舒适、安静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为了减少和避免工业对城市环境的污染,在城市中布置工业时应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①减少有害气体对城市的污染。产生有害气体的工业不宜过分集中在某一地区,用地布置要综合考虑风向、风速、季节、地形等多方面的影响,同时可设置必要的防护带。
②防止工业废水对环境的污染。在城市规划中,为减少废水污染,可采用以下办法。
第一,在城市现有规划水源的上游不得设置排放有害废水的工业;
第二,不得在排放有害污水工业的下游开辟新的水源;
第三,按照工业对水质的不同要求,将相关工业串联布置,实行水的重复利用,以减少废水量;
第四,就近布置综合利用废水的工厂;
第五,集中布置排放废水性质相同、可集中处理的工厂等。
③防止工业废渣对环境的污染。废渣应尽量回收利用,在城市中布置工业时,可根据废渣的成分、综合利用的可能,适当安排一些配套项目,以求物尽其用。
④防止噪声干扰。在规划中要注意将噪声大的工业布置在离居住区较远的地方,也可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带,减弱噪声干扰。
2.工业在城市中的布置
工业在城市中的布置,可以根据工业的各种特点,如原料来源、生产协作、运输、水源、劳动力、有害影响、用地规模等,进行全面分析,确定影响工业布置的主要因素,科学合理地将各工业布置在城市的相应地段。工业在城市中的布置一般有三种情况。
(1)布置在远离城区的工业。考虑经济、安全和卫生的要求,有些工业宜布置在远离城市的地方。如砖瓦、石灰、选矿、木材加工等原材料型工业;有爆炸、火灾危险的工厂;有严重污染的钢铁联合企业和石油化工联合企业;有色金属冶炼厂等。为了保证居住区的环境质量,这些工厂与居住区之间应保留足够的防护距离。
(2)布置在城市边缘的工业。这类工业对城市有一定污染、用地量大、货运量大且需铁路运输,并且工厂间有着生产、工艺、原料、运输等各方面的联系,宜集中布置在几个专门地段形成不同性质的工业区。
(3)布置在城市内和居住区内的工业。在城市和居住区内布置一些没有污染、用地小、货运量不大的工业。如小型食品、小五金、小百货、日用工业品、文教、卫生、体育器械等工业。
(二)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指城市中用于安排与布置城市各项生活设施的用地,即城市中的生活居住区用地。其内容一般包括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公共绿地等。
1.居住用地的分布方式
居住用地的分布与组织是城市规划布局工作的一部分。它是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原则基础上,按照自身的特点与需要,及其与工业等城市要素的相互联系,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以确定它在城市中的分布方式和形态。
城市居住用地的分布一般采用集中与分散两种形式。从形态上看,主要有以下几种(图4-2):
(1)团状——一般是在现有城市的基础上,随着外围工业的发展,居住区由内向外紧凑发展,基本保持原有的城市格局,利用现有的城市基础设施。

图4-2 城市居住用地分布形态
(2)星状——这种分布方式在矿区城市较多,如煤矿区的随井建村。
(3)组群状——这类分布方式也多见于工矿城市。由于工业的分散布置,或是受用地条件的限制,在城市地区形成若干个生活居住用地。
(4)子母状——由母城和子城中生活居住用地构成,这种分布方式多见于大城市和特大城市。
2.居住用地的组织与布置
城市居住用地的组织与布置的目的,就是合理组织城市生活,有效地布置各项生活设施,为居民创造具有良好的生活内容和生活秩序的环境。在总体规划中,居住用地规划的任务包括:选择合适的用地;确定居住地区的组织结构,包括选定城市各级公共中心的位置;处理居住用地各组成内容与工业、交通等其他城市设施的相互关系;布置住宅、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广场、公共绿地,使之成为有机整体。
(1)居住用地的组织结构。生活居住用地的组织结构与城市规模、城市建设条件有关。在大中城市由于人口及用地规模较大,居住用地的组织常呈多级的结构形式。一般是由街坊群或多个住宅组群构成小区或邻里单位,再由若干个小区或邻里单位形成居住区,然后由多个居住区组成城市的居住区。城市生活服务、供应设施也分级配置,形成各级的公共中心。在一般小城市居住区则往往由若干小区或街坊组成,结构方式较简单。
(2)居住用地的布置。城市中居住用地的布置,要考虑下面八个因素。
①自然条件因素。选定的居住用地应满足居住区建设的需要,因此应了解诸如地形、地质、小气候状况、河湖水面、绿化等情况。
②合理地组织居住区。生活居住区应布局紧凑,按其规模的大小,考虑居住区的组织结构方式,并按居民生活的不同要求,分组配置各类公共服务设施,使居住区功能明确,方便生活,方便管理。
③交通联系情况。应保证居住区通向工作地点和各级公共中心以及对外交通站场之间有便捷的交通联系。
④与城市中心区的距离。城市中心区是城市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最为活跃的地区,因此居住区不能远离城市中心区。对于有多级公共中心的大中城市,应注意其合理布局,以避免各居住区距离相应中心区过远,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⑤环境保护。根据当地的地形、气象以及工业的种类、性质等不同情况,综合考虑,处理好居住区与工业区的相对关系,以保护居住区的环境。
⑥防灾要求。居住地的布置应考虑到防洪、防汛、防震、防火等方面的要求。
⑦注意利用原有的基础设施,居住区最好布置在城市原有的基础设施的服务范围内,以节省投资。
⑧预留适当的发展用地。
(三)对外交通用地
城市是现代化交通的枢纽,它以铁路、公路、水道、航空以及地铁、电车、汽车等各种运输工具,构成城市的内外交通系统。城市对外交通是指以城市为基点与城市外部空间相联系的各种运输方式的总称。它对城市的布局有很大的影响,具体表现为以下三点。
第一,运输设施的位置影响到城市其他组成部分(如工业、仓库等)用地的布局;
第二,车站、码头等交通设施的位置影响到城市干道的走向;
第三,对外交通用地的布局影响到城市的发展方向。
1.铁路在城市中的布置
铁路交通运输在综合运输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具有速度快、运量大,安全性好等特点,因而成为中长距离的主要交通运输方式。但铁路运输设施深入城市,给城市造成一定的干扰,因此如何合理地布置铁路车站、线路设备,充分发挥铁路运输效能,又与城市互不干扰,协调发展,则是城市规划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
(1)铁路及其设施在城市中的布局原则。主要应满足以下三个原则。
①凡是直接与城市生产和生活有密切关系的客、货运设备,如客运站、综合性货运站及货场等,应按它们的性质分布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或接近市中心,或设在城市市区外围且有市内干道与之连接的地区。
②凡是为工业区和仓库区服务的工业站、地区站则应设在该有关地区附近,一般在城市外围。
③凡是与城市生产和生活没有直接关系的铁路设备、设施,如编组站、客车整备场,迂回线等,在满足铁路技术要求和铁路枢纽的总体布局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布置在离城市外围有相当距离的地方。
(2)铁路站场位置的选择。在城市铁路布局中,站场位置起着主导作用,线路的走向是根据货场与站场、站场与服务地区的联系需要而确定的。铁路站场的位置与数量,城市的性质、规模,铁路运输的性质、流量、方向,自然地形的特点,这些都和城市的总体布局有关。
①综合性车站的位置选择。综合性车站在铁路网中分布较普遍,它是一种客货合一的车站。综合性车站在城市中的布置方式有三种。
第一,客、货、城同侧布置。这种布置形式铁路与城市相互干扰最小,适用于具有一定规划的小城市和一定规模的工业;
第二,客、货对侧,客、城同侧布置。采用这种布置可使城市大量客流不跨越铁路,少量跨线客流可用立交解决;
第三,客、货对侧,货、城同侧布置。这种布置形式适用于当工业企业货运量大,且职工人数也较多的情况。可防止大量客流跨越铁路、少量职工及旅客跨越铁路可用立交解决。
②客运站的位置选择。客运路位置的选择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客运站的位置。客运站的服务对象是旅客,为方便旅客,其位置要靠近市中心区。根据我国的情况,客运站至市中心距离在2—3公里以内,是比较方便的。
第二,客运站的数量。我国绝大多数城市只设一个客运站,这样管理与使用都比较方便。但对于大城市、特大城市以及带状布局的城市来说,若只设一个客运站,不便于整个城市的使用。因此,这些城市客运站宜分设两个或两个以上为好,或者以两个客站为主,再加其他车站为辅。
第三,客运站与城市道路交通的关系。客运站应与城市主要干道连接,使乘客能便捷地抵达市中心以及其他联运点(车站、码头等)。但也应避免城市交通性干道与车站、站前广场交通的相互干扰。
③货运站的位置选择。城市铁路的货物运输方式有两种,即专用线与货运站。专用线主要承担整车或整列的大宗货物运输,对象是单一货主;货运站则面向城市多头货主,货物的数量既有整车,也有零担。考虑我国城市工业的特点和市内交通运输的状况,货站配置一般按照综合公用货站与专业性货站、专用线并举,分区设置的原则。
2.港口在城市中的布置
港口是水陆联运的枢纽,也是水上运输的枢纽。港口的生产活动必须有港口城市相应的设备、设施来保证,因此港口与城市建设必须配套进行。
(1)港口的组成。港口分为水域与陆域两大部分。水域是船舶航行、运转、锚泊、停泊、水上装卸等作业活动用的。它要求有一定水深和面积,并且风平浪静。陆域是供旅客上下、货物装卸、存放、转载等作业活动用的。它要求有一定的岸线长度、纵深与高程。
(2)港口布置与城市布局的关系。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①港口与工业布局的关系。港口建设与工业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许多工业都要进行大量的运输,用水、排水,还有些需要水面空间作为生产条件。因此,工业布局与水面结下了不解之缘,许多工业靠水布置。如我国苏南地区,内河航运非常发达,沿河布置的工业企业达87%。因此港口与工业结合布局是港口规划的主要方式。
②岸线分配。岸线是港口城市重要的基础物质,岸线规划就是对岸线进行合理分配,它是港口城市总体规划的首要内容。港口岸线分配的总原则是“深水深用、浅水浅用、统一规则、各得其所”。在符合城市总体布局的要求下,尽可能使需用岸线的单位选择自然条件最适宜的岸线段,以获得最大的使用效益。
③港口用地布局的原则。保证临水生产用地,港区、生活居住用地的岸线;对外交通用地与各组成部分联系方便,并不会分隔城市或阻碍城市的干道交通;生活居住用地应与生产用地的长边相邻,以减少职工上下班的路途;城市交通应区分为生活性与生产性,各成网络,保证集疏运路线的便捷,避免相互干扰;仓库用地应接近其服务对象,并与对外交通设施和城市干道系统相邻。
3.机场在城市中的布置
航空业的发展使得机场成为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机场位置的确定,对城市布局影响较大,因此,正确选择机场在城市的位置以及合理解决机场与城市的交通联系,是城市机场规划的主要任务。
(1)位置选择。机场的选址关系到机场自身以及整个城市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因此在其选址上应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影响,以便机场的位置具有较长远的适应性,充分发挥其效益。机场位置的选择具体应考虑以下七个方面。
①净空限制要求。
②噪声干扰影响。
③用地条件。
④机场通讯联络的要求。
⑤气象条件。
⑥生态环境的影响。
⑦机场的相对位置。
(2)与城市的交通联系。机场与城市之间的交通联系是否快速、便捷直接影响到航空运营的效益。一般机场—城市之间的交通组织大都采用汽车运输。但由于汽车的容量有限,当机场—城市的交通量较大时,容易造成交通拥挤、阻塞的现象。有些城市,机场—城市之间的联系是通过市区的航空站来组织的,通过航空站来疏导城市—机场之间的客流。机场—城市之间的交通靠公共交通解决。这就减少了机场—城市之间的车流,提高了运营效率。
4.公路在城市中的布置
城市范围内的公路,有的是城市道路的组成部分,有的是城市道路的延续。合理布置城市内的公路和设施对提高公路运营效益非常重要。城市中公路布置主要解决的问题是:合理引出过境交通,疏解公路与城市交通干线的冲突点,选择适当的站场位置。
(1)合理引出过境交通。如何引出过境交通是道路系统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一般说来,公路等级愈高,经过的城镇愈少,则过境交通比重愈大,入城交通的比重愈小。因此过境公路交通的引出距离通过的方式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其中,典型的引出过境交通的方式如下。
①城镇小,有一定的过境和入城交通量,公路切线通过。它将过境交通引至城市外围通过,避免进入市区产生干扰,在城镇入口处设置车站。
②当公路等级较高,入城交通较少时,公路宜离开城镇通过,与城镇之间可用入城道路联系。
③城市规模大,往往是公路交通的终点,公路可从市中心区边缘通过,并设客站。
④在有环路的大城市,公路过境交通可利用环路穿过城市。
⑤组团式布局的城市,过境公路可从各组团间通过,与城市道路各成系统、互不干扰。
(2)疏解公路与城市交通干线的冲突点。公路与铁路干线、站场的交叉,与城市干道的冲突,与大量人流跨越的冲突,最好用立体交叉来解决。
(3)选择适当的站场位置。客站是终点站时,可适当深入市区;是中间站时,可在市区的边缘。公路客站位置还应尽量靠近其他客运交通设施,以便于旅客的转乘。货站位置应接近货源方向,不宜深入市区,一般在市区边缘。
综上所述,城市对外交通的布局原则概括为以下四点。
①各类对外交通设施之间,应联系紧密,以便于组织水、陆、空的综合运输。
②各类对外客运交通运输应靠近市区,并与市内交通网络相衔接。
③对外交通站场与城市交通干道系统密切联系,把城市大量货流的集散点(如工业区仓库区、货站、码头等)串联起来,充分发挥市内交通和对外交通的运输效率。
④对外交通运输设施的布置应与城市功能布局密切配合,尽量减少对城市的干扰。
(四)仓储用地
仓储是各种物资的储存场所。在城市规划中,仓储是指在城市中单独设置的专门从事商品储存的设施和场地,主要包括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包括工业企业内部、对外交通设施内部或商业企业内部的仓库。其用地包括道路、行政管理、附属的包装加工及生活设施等的用地。
仓储是保证城市日常生产和生活的重要设施,是城市用地的组成部分之一,但由于仓储中储藏的物资种类多,数量大,且出入频繁,因而对城市交通和环境影响很大。因此,仓储在城市中的布置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要综合考虑做出合理安排。
1.仓库的分类
仓库的分类方法很多,但从城市规划的角度来看,其划分大致可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
(1)按照仓库储存货物的性质和所需设备的特征,有普通仓库、特种仓库之分。
(2)按照仓库的职能,有储备仓库、转运仓库、供应仓库、收购仓库等。
2.仓储用地在城市中的布置
仓储用地的布置应该根据仓库的使用需求、城市的发展战略和规模、城市用地的总体空间布局综合考虑。
(1)布置原则。在布置仓储用地时,一般要注意以下六点。
①满足仓储用地的一般技术要求。
②交通运输便利。
③合理分布、便于使用。
④保障足够用地,并预留发展用地。
⑤沿河布置仓库时,应尽量节约市内岸线的使用,给居民提供更多的游憩空间。
⑥注意城市环境保护,防止污染,保证城市安全。
(2)仓库在城市中的布局。一般小城市宜设置独立的地区来布置各种性质的仓库。特别是县镇,用地范围不大,但由于它们是城乡物资交流集散地,需要各类仓库及堆场,而且一般储备量较多,占地较大,因此仓库宜集中布置在城市的边缘,靠近铁路、公路或河流,便于城乡集散运输。
大中城市仓库的分布应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可按仓库的性质将其组织成各类仓库区,并配置相应的专用线、工程设施和公用设施,并按它们各自的特点与要求,分别布置在城市的相应地段上。
仓库区过分集中的布置,不利于交通运输,对工业区、居住区的布局也不利。为本市服务的仓库应均匀分散布置在居住区边缘,并与商业系统结合起来,在具体布置时应按照仓库的类型进行考虑。
此外,由于一些仓库建筑的体型有独特的形式,成为影响城市面貌的因素之一,特别是当这些建筑沿河布置时,成为城市的轮廓线的组成部分。因此,在规划布局中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五)公共设施用地
城市作为人类的定居地。所展开的多彩而有序的社会生活、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需有丰富而多样的公共性设施予以支持。城市公共设施的内容与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城市的性质、城市的物质生活与文化生活水平和城市的文明尺度。
城市公共设施的系统布置与组合形态,是城市布局结构的重要构成要素和形态表现。同时,由于城市公共设施的多姿多彩,往往赖以丰富城市的景观环境,展示城市的形象特征。
城市公共设施一般包含有建筑、场地、绿地及附属设备等。
1.公共设施用地的分类
城市公共设施品类繁多,且性质、归属不一。在城市规划中,为了便于总体布局和系统配置,一般是按照用地的性质和分级配置的需要加以分类。
(1)按使用性质分类。依照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规定,城市公共设施分为八类。
①行政办公类:如市属和非市属的行政、党派、团体、企事业管理等办公用地。
②商业金融业类:商业,如各类商店、各类市场、专业零售批发商店等用地。服务业,如饮食、照相、浴室、洗染、日用修理以及宾馆和度假村等用地。金融业,如银行、信用社、证券交易所、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贸易业,如各种贸易公司、各种咨询机构用地。
③文化娱乐类:如出版社、通讯社、报社、文化艺术团体、展览馆、纪念馆、科技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俱乐部、游乐场等用地。
④体育类:如各类体育场馆、游泳池、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
⑤医疗卫生类:如各种医院、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急救中心、休养所、疗养院等用地。
⑥大专院校、科研设计类:如高等院校、中等专科学校、成人与业余学校、特殊学校(聋、哑、盲人学校和工读学校)以及科学研究、勘测设计机构等用地。
⑦文物古迹类: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革命遗址等用地。
⑧其他类:如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福利院等用地。
(2)按公共设施的服务范围分类。可按照城市用地结构的等级序列,公共设施相应地分级配置。一般分为三级。
①市级。如市政府、博物馆、大剧院、电视台等。
②居住区级。如街道办事处、派出所、街道医院等。
③小区级。如中小学、菜市场等。
在一些大城市,公共设施的分级配置,还可能增加行政区级,或城市规划的分区级等的级别而相宜的内容。同时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的公共设施都须分级设置,这要根据公共设施的性质和居民使用情况来定。
(3)其他分类。如按照公共设施所属机构的性质及其服务范围,可以分为非地方性公共设施和地方性公共设施。另外,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条件下,某些公共设施的设置,将受到市场强烈的调节作用。同时为实施城市发展目标,对另一些设施须带有强制设置的要求。为此,城市公共设施还可以分为公益性设施和营利性设施。
2.公共设施的分布规划
在城市总体规划阶段,公共设施的分布规划主要是在确定公共设施用地指标的基础上,根据公共设施的不同性质,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性和地区性的公共设施进行用地布置,组织城市和地区的公共中心。详细规划阶段则通过具体计算,得出所需公共设施的用地与建筑面积,结合规划地区的其他设施内容,进行具体布置。
公共设施分布规划的要求主要有以下五点。
(1)公共设施的项目应成套分级配置。从城市的角度看,各类公共设施应配套齐全,从某一局部地段看也是如此。如在车站、码头附近,应设置商业、饮食、旅店、出租汽车站等。公共设施要分级配置。如为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的设施,可采取均匀、分散布置,以方便居民,其规模和服务范围可小一点,而一些非日常使用的设施则可集中设置,其规模和服务范围可大一点。
(2)确定合理规模。各类公共设施要按照与居民生活的密切程度,确定合理的服务半径,根据服务半径确定其服务范围和服务人口的数量,以此推算出公共设施的规模。
(3)公共设施分布要与城市交通组织相互结合。公共设施是人、车流相对集中的地方,其分布既要尽量避免人、车流的相互干扰,又要有利于人、车流的疏解。
(4)根据公共设施的特点及其对环境的要求进行布置。例如,医院一般要求有一个清洁安静的环境;学校、图书馆等单位一般不宜与影剧院、游乐场等结合布置。
(5)公共设施的布置要考虑城市景观组织的要求。公共设施种类多,而且建筑形体和立面丰富多彩。因此,可通过公共设施和其他建筑的协调处理与布置,或利用地形等其他条件,组织街景与景点,以创造具有地方风貌的城市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