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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城市规划与管理
1.5.1.4 四、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程序和工作方法

四、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程序和工作方法

城镇体系规划工作的编制程序与区域国土规划、城市规划相似,总的过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规划工作准备阶段

主要是组织规划工作的队伍,规划内容分工负责;查阅规划区域的背景资料,选择与规划区域相适应的规划理论和方法,准备调查提纲和表格;准备区域的工作底图,供实地调查和方案构思用。

(二)实地调查,收集资料和访问座谈阶段

(三)调查内容的分析研究阶段

主要分析城市发展的各项条件,分析现状特点和存在问题,并对城市发展条件进行综合评价。

调查内容的分析要做到宏观、中观和微观分析相结合,在发展战略、目标和城市化水平预测等大的方向性问题上要注意宏观分析,与高层次的乃至全国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预测指标相衔接。中观分析是城镇体系规划的主要工作领域,既需要分门别类地进行部门分析,也需要进行综合归纳的特点分析。微观分析主要是根据一些有代表性城市的典型调查进行比较深入的分析,进一步说明中观和宏观的分析内容。

调查内容的分析还要做到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

(四)规划方案的构思阶段

首先要在现状分析的基础上进行规划期的发展战略和发展预测研究,充分利用当地的计划部门、经济研究机构等已有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远期和远景规划,各有关部门的发展规划,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形成观点,制定城镇体系规划的目标和指导思想。继而确定城市的发展战略、预测城市化水平,并进一步构思城镇体系的三大结构以及城市经济区、城镇体系的支撑系统和城市发展时序等。在规划预测、方案构思、观点形成过程中要与主管部门及主管的政府领导交流协商,以取得基本的共识。

(五)与当地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协调规划方案、编写规划报告和编制规划图件阶段

向当地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规划方案一般有两次。第一次汇报是附有几张主要图件的多种方案汇报(2—3个方案),目的主要是选择一个可以接受的方案,并听取反馈意见;第二次汇报则是一个方案的系列图件(草图)和规划综合报告的征求意见稿,必要的话还可以增加附件(即专项报告和基础资料汇编)。通过多方交流与当地党政领导即上级主管部门达到比较一致的认识后,就可以编写规划成果的评审稿。城镇体系规划要按照《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十五条的要求,必须图件、文本、表格资料齐全。

(六)组织专家评审和上报审批阶段

评审后,可以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文字与图件定稿,报上级人民政府审批。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组成部分的区域城镇体系规划一般与总体规划的其他成果一起汇报、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