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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城市规划与管理
1.3.4.3 三、城市建设活动与城市规划

三、城市建设活动与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是城市发展建设计划在空间地域上的表现形式,是城市各项设施的总体部署与全面安排。高度的综合性是城市规划最突出的特征之一。正因为如此,城市规划成为城市发展建设活动的蓝图。城市规划对城市建设活动的最大作用在于它能指导城市合理布局,使地上、地下各项建筑物与设施协调发展,能指导城市建设按科学合理的程序进行,避免永久性的失误与浪费。

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的基础。由于城市具有一定的空间区域限制,它受资源、自然地理条件、历史发展状况等方面的局限和影响,必然要求我们从实际出发,按照客观规律的要求,对城市区域范围内的人口因素、土地利用、产业设施、交通运输、道路安排、城区绿化与美化、环境保护与改造和城郊农业发展进行统一安排,形成一个符合实际的切实可行的系统科学的总体规划,并分步加以实施。例如人口集中是城市的一大特点,人口集中会带来许多问题。城市必须在控制人口机械增长的同时,运用科学的测算方法,定量化地根据城市人口的自然增长、机械增长,以及人口因素中的年龄构成、劳动构成等多种因素,正确地确定城市发展的规模。并以此为出发点,统筹安排和考虑各种设施的建设,包括经济发展建设。可以说,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活动的超前管理。城市规划的任务在于确定城市发展的性质、规模和建设速度,保护城市的生态环境,统揽全局,统筹安排,合理解决生产性项目、行政性项目、文化教育和科技发展性项目、生活服务性项目、市政工程和公用事业性项目的空间布局。现代城市的建设,首先应当从规划做起,而不应该不经系统规划就进行建设。

城市规划仅仅停留在纸上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它还需要把具体计划逐步变为现实。这就形成了规划的具体实施过程——城市建设活动。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的内容尽管不同,但相互之间有不可分割性,它们共同构成了城市空间组织的两个环节。城市建设活动就是依据城市规划制定的发展蓝图,根据城市提供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条件,有计划地进行各种项目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并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减少不必要的浪费,以较少的投入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果。可以说,城市建设是城市规划的继续和发展。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城市的结构和功能日趋多样,城市土地开发中的经济关系日趋复杂,城市各项建设活动日趋频繁,只有城市规划才能驾驭整个城市建设和发展。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活动的“龙头”。如果没有城市规划,城市发展和各项建设犹如脱缰的野马,自行其是、盲目进行,势必造成严重浪费,甚至造成长期难以更改,不利于生产、不利于生活的严重后果。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对全国几百座城市、近两千座县城、上万个建制镇普遍进行了规划,并经政府批准,付诸实施。在城市规划的指导下,城市各项建设得以有序地进行,基础设施水平不断提高,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大批新兴工商城市和特区城市迅速崛起,古老的历史文化名城焕发出新的光彩。近年还按规划开发建设了近万个设施比较完善、环境比较优美的城市居住区,为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安定团结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城市规划对城市建设和发展起着重要的综合、协调和指导作用,并日益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