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现代城市规划与管理
1.3.1.1 一、城市性质

一、城市性质

(一)城市性质的内涵

城市性质是一个抽象而复杂的概念,有着较丰富的内涵。要想准确、完整地把握它,至少应该注意从以下四个方面,全方位地去认识和理解。

1.要搞清楚城市各种职能与城市性质的关系

城市职能和城市性质是城市科学中的两个主要概念,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所谓城市职能就是城市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活方面负担的任务和作用,以及由于这些作用的发挥而产生的效能。要去了解和确定一个城市的性质,只有从宏观反应和表现上去考察,即考察城市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在国家、地区、政治、经济、生活中所起的作用和所占的地位以及今后的发展方向,而这些显然属于城市职能的范畴,所以城市性质和职能有一种天然的联系。因此要具体确定一个城市的性质,必须首先考察、分析和研究它的城市职能。

城市是人们生产与生活活动高度集中的场所,具有各种复杂的职能。可以说当今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城市都是多职能的,在这些众多的职能中,对城市发展起决定作用,能够反应城市个性和特征,并使之能够区别于其他城市的职能叫“主要职能”。显然,城市的性质就是由城市的主要职能决定的。与城市的主要职能相对应的是城市的“辅助职能”,是指城市的多种职能中除去主要职能以外的其他职能。城市的辅助职能不能决定城市的性质。另外,从不同角度出发,有人还把城市的职能分成城市的一般职能和特殊职能、基本职能和非基本职能。有关城市职能的三组概念是相互关联的。非基本职能都是一般职能而特殊职能都是基本职能,一般职能也可以是基本职能。对城市起决定作用的主要职能要受基本职能的制约和特殊职能的规范。

城市性质和城市职能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联系而言,城市性质是城市主要职能的概括,确定城市性质一定要进行城市职能分析;从区别而言,城市性质并不等同于城市职能:城市职能分析一般利用城市的现状资料,得到的是现状职能,而城市性质一般是表示城市规划期内的目标和方向;城市职能可能有几个,作用强度和影响范围各不相同,而城市性质的确定只抓住最主要、最本质的职能;城市职能是客观存在的,而城市性质明显带有规划发展意向。

2.城市性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城市性质是反映城市的主要职能。对于一个城市来说哪种功能是主要功能不是人们主观臆断的,而是客观存在的。城市的主要功能常常用该城市某一生产专门化部门的名称来表现。例如:底特律是美国的“汽车城”。广义的城市性质还包括城市的发展方向。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这实际上是狭义城市性质概念的外延。城市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发展方向对城市的发展前途有重要意义。

3.城市性质有共性和个性之分

所谓城市性质的共性,可以认为是城市性质的一种总的概括,是对城市的主要职能的总结和归纳。如通常所说的城市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就是指城市共性而言的,它是区分城市与非城市的主要标志,反映的是城市职能的普遍性。城市性质的个性则是就决定该城市性质的主要职能与决定该城市以外的其他城市的主要职能相比较的特殊性而言的。

4.城市性质是一个相对稳定的动态概念

城市的性质不是永远不变的,它是随着城市的主要功能的变化而变化的。一个城市的主要功能一旦改变了,其城市的性质必然随之改变。

同时,城市的性质是依据城市的主要功能确立的。有的城市某一主要功能突出,其他均为辅助功能,这样城市的性质比较好确定。但有的城市的主要功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其他为辅助功能,这样就成为兼质城市。实际工作中对各类城市的确定,常常取兼质表述的办法,即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主要功能并列起来。

因此,城市性质的概念可以表述为:城市性质是指一个城市在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中的地位、作用,代表了城市的个性、特点和发展方向,是城市主要职能的集中反映。城市性质是一个城市在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所具有的本质属性,体现了各城市间相互区别的基本特征。

(二)城市性质的确定

一般可以从三个方面认识和确定城市性质:一是城市的主导产业结构,二是城市的宏观影响范围,三是城市的其他主要职能。

(1)传统的城市确定方法的重点内容是以城市主导产业结构来表达城市性质,它强调通过对主要部门经济结构的系统研究,拟定具体的发展部门和行业方向。但近年来,城市工业的发展随着经济的变化正经历着调整、更新和改造,这种静态的部门结构主导型的城市性质已难以适应现实的要求,应研究长期起指导作用的城市性质。

(2)城市的宏观影响范围是一个相对稳定的、综合的区域,是城市区域功能作用的一种标志。城市的影响范围是和城市的宏观区位相联系的。如武汉市居全国腹地的中心的地理位置和铁路、公路、水路、航空交织成网的交通枢纽位置,不仅使武汉在历史上是九省通衢、商贾云集之地,而且也是长江中游和华中地区重要的综合性工业中心。由于这样的宏观区位,今后武汉市不论发展什么部门,不论产业结构如何变化,它都有这样的集聚和辐射的范围,因此,在确定武汉市的城市性质时应充分表达这个宏观区位特征。一般应把宏观区位的作用列入城市性质的内涵,使城市的主要作用的“区域”范围具体化,使城市在国家和区域中的地位具体化,如国际性的、全国性的、地方性的、流域性的等等,这样有助于明确城市发展的方向和建设的重点,也使规划部门摆脱受具体主导产业和部门的约束而难以抉择的境地。

(3)对城市其他主要职能的考虑越来越受到重视。城市其他主要职能是指以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作用为内涵的宏观范围分析和以产业部门为主导的经济职能分析以外的职能,一般包括历史文化属性、风景旅游属性、军事防御属性等,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等。随着城市性质由以往过于强调工业方向而逐渐趋向于综合考虑城市特色维护、旅游经济和吸引居住,城市性质的表述也变得较为综合。

综上所述,一个城市性质的表述往往可分为相应的三个层次。如上海的城市性质为“我国最大的经济中心和航运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并将逐步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中心城市之一和国际航运城市之一。”又如“江西吉安是江西省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以电子、农林产品加工为特色的综合性工业城市和京九铁路沿线的贸易旅游口岸,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三句话分别代表了城市性质的三个方面的基本属性。

确定好合理的城市性质,具有时代性的意义。

(1)可以为城市整体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2)有助于明确城市内部各部门间的比例关系及主导部门发展方向和规模。

(3)为确定合理城市规模提供科学依据。

(4)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有效利用率。

(5)有助于预测城市环境演化趋势,保护城市生态平衡。

我国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实践证明,凡是城市性质确定得比较合理的城市,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就比较科学,城市结构就比较合理,城市用地矛盾就比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