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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艺术原理
1.3.7.1.1 一、戏剧传播交流的符号与媒介

一、戏剧传播交流的符号与媒介

如前所述,戏剧作为一种综合艺术,其演出形态绝不仅仅指演员的舞台表演本身。从戏剧演出的组成要素来看,它包括演员、布景、灯光、服装、道具、音响、舞美、化妆等诸多方面;而从戏剧活动的外在表现形态来看,它则是在一定的空间和时间内创作和接受两个方面的交流过程。因此,我们完全可以将整个戏剧演出看做创作者和接受者在一定的交流结构(时空结构)中通过各种形式的戏剧符号(如表演、灯光、布景等)展开的交流过程。而这个交流过程实际上也就是戏剧的传播和接受的过程。因而,戏剧艺术的传播和接受实际上也就可以分别从外在的交流结构和内在的交流过程两个方面来展开分析,并进而揭示其“观—演”关系的特质及其审美交流的意义。

首先,戏剧的观演交流离不开各种具体的符号媒介。戏剧观演交流的过程实际上也就是一个符号的交流过程。从符号学的角度来看,符号是由符号的能指(载体),符号的所指(对象)和符号的含义(载体与对象的关系)三个部分组成的;由此三要素可以导出决定符号的三个重要关系:其一是语法关系,即该符号与其他符号载体的关系;其二是语义关系,即符号与它所指称的对象的关系;其三是语用关系,也就是符号与符号使用者的关系。这三者当中任何一种关系发生变化都会导致符号的含义发生改变。在符号交流的过程中,符号的发出者将一定的对象编码,变成符号,符号被发送给接收者,接收者将符号解码,最终完成这个交流过程。为了完成整个交流过程,发出者和接收者就必须具有相同或者相似的编码系统和解码系统及约定俗成的规则。

人类的诸多文化系统无不是由各种符号所组成的。戏剧符号与人类其他文化系统的符号既有相同之处,又有明显的不同。戏剧的艺术表现中既有自身的符号,同时戏剧中的许多符号又都可以取自相应的文化系统。所以,在戏剧中可以看到明显的符号的重叠。虽然,其他一些艺术形式如文学、绘画、雕塑、音乐等,也有相似的特点,即既有自身的艺术符号的特殊性,又与整个人类的文化符号系统密切相关,但是戏剧符号却与它们有所不同。从符号的语法关系来看,戏剧艺术不是用文字、色彩、线条、造型或音符等单一的符号载体来表示所有客体,而主要是靠人的身体及其言行举止,并且常常直接挪用其他文化系统中的符号,而无须作出多少物理性质的改变,符号载体与其所指称的对象之间保持大体一致,从而体现出戏剧艺术符号的特殊性和多样性。从符号的语义关系来看,戏剧艺术符号的特殊性和多样性使得戏剧符号一方面具有机动性,即同一对象可由不同的符号载体表达,如布景可以通过说白、道具或可以通过动作来表达;另一方面更具有多功能性,即同一符号载体可以表示不同的意象,如戏曲中的一桌两椅就可以表示公堂、庭院、阶梯、山道或者人物。而从符号的语用关系来看,戏剧艺术符号一方面直接依赖于人自身的身体动作,符号与符号使用者合而为一;另一方面更依赖于特定的人文传统的塑造,戏剧艺术符号的编码和解码就离不开这种传统因素的作用,形成戏剧艺术表达与接受中的诸多约定俗成的规则。

故而,从戏剧艺术符号的构成与传播来看,戏剧不仅依赖于演员的表演(说白、动作、表情等)、布景、灯光、服装、道具、音响、舞美、化妆等舞台要素,还必然包括表演场所的空间结构和表演过程的时间布局以及传达给受众的各种技术乃至艺术因素。

其次,戏剧的表现与传达与其传播媒介以及观众接受方式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众所周知,艺术是通过一定的物质手段以构成可以通过感官来把握的艺术形象来体现的。作为人们审美意识的物化反映,各种艺术形式的差异主要就表现在其物化形态的不同;而且,艺术表现和传播的媒介以及其构造形象的具体材料往往决定着艺术的个性品质,艺术形态也往往是伴随着新的物质表现手段和传播媒介的产生而更新和发展。戏剧的传播和接受无疑离不开其物质性的媒介和手段。如果说,作为戏剧的主要形态的舞台剧直接依赖于观演双方的空间构成,比如演出场地等,那么,由于电影的诞生更明显地依赖于光学胶片、活动摄影机和放映机的发明,电视则是电子传播技术发展的产物,所以,影视剧之于舞台剧,虽然作为动态的综合性的时空艺术它们之间是相通的,但是,影视剧则借助于一些现代科技手段和传播媒介而大大拓展了戏剧的视听界域,打破了舞台剧的现场性的观演方式。明乎此,我们也才能更准确地把握戏剧在不同的艺术媒介的体现及其性质、形态和审美接受中的差异。

正如人们所熟知的,20世纪以来人类文化艺术的繁盛,得益于新的载体与媒体的产生,如印刷发行的报纸、杂志、图书,机械化生产的唱片、电影拷贝,电波传送的广播、电视等;如今又有各种音像制品(基于模拟技术的磁带、录像带及基于数码技术的CD、DVD等)的大批量的生产和销售以及快速发展、覆盖全球的电脑网络。特别是自20世纪后半叶以来,人类社会逐渐过渡到以大众传播的发达为特征的“后工业时代”、“信息时代”。在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之下,一方面是传统艺术与现代艺术并存,一些传统的艺术形态面临着艰难的蜕旧变新;另一方面,则是与各种现代科技相联系,大量以“复制”方式出现的艺术品流播社会,造成种种流行和时尚的通俗艺术的泛滥,营造出一种后现代社会所特有的艺术景观。

从这个角度来看戏剧,就其载体与媒体而言,戏剧业已经历了一个从原来的广场戏剧、剧场戏剧,而进入了一个包括唱片、胶片、数码等音像制品以及广播电视在内的“多媒体”电子戏剧的时代。可以说,如今的戏剧已经不再完全局限于剧场演出,尽管现代剧场在都市乡镇到处可见。20世纪以来,呈加速度发展态势的传媒技术使戏剧的存在方式得到了重大改造,新技术催生的电影电视等媒体的出现给戏剧注入了新的规定性。其中,每一次科技手段的革新,如摄影、录音、胶片、剪辑以及数码影像合成技术等的更新等,都给戏剧的表现和接受带来新的艺术可能性,也给戏剧增加了新的活力和独特的审美方式和内涵。

所以,戏剧传播媒介从传统的广场、舞台发展到现代的电影、电视、影像磁带、数字光盘甚至电脑网络等各种新的媒体和载体,其艺术表现和审美交流必然产生各种新的变化。这里,特别需要提及的是,电影和电视剧就是利用技术手段使戏剧进入特殊空间形式的传播媒体。它们的便捷和实用适应了工业化时代的紧张生活节奏;在电影出现后的短短几十年内,其影响力就达到了传统戏剧在漫长的历史中所不曾获得的传播速度,甚至还一度表现出取而代之的文化强势。或者说,电影电视媒介的出现使戏剧在技术时代的传播和扩张已是一个毫无疑问的事实。而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已经非常发达的今天,网络戏剧也兴盛起来,它的存在与信息时代人们自由支配时间的生存方式相吻合,并且人们可以通过网络来参与设计戏剧的情节、人物和结局,甚至还可以把自己加入进去,从而使得网络戏剧获得一种全新的观演交流的途径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