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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艺术原理
1.3.5.1.4 四、悲剧类型

四、悲剧类型

悲剧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其间无疑曾产生过无数杰出的悲剧作品。对于这些悲剧作品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将其分门别类,进而把握其不同类别悲剧的形态特征。和上述从悲剧主人公的类型出发把悲剧分为英雄悲剧、普通人的悲剧、灰色人物的悲剧等有所不同,这里主要是从悲剧成因的角度把悲剧分为四种类型:命运悲剧、性格悲剧、社会悲剧以及心理悲剧。

命运悲剧 “命运”,这个难以捉摸的幽灵,曾经在人类生活中游荡。当人们说不清为何苦难重重,但又要努力对此作出某种解释的时候,便把一切灾难的根源都归结为命运。人虽然能够在意志上不屈服于命运,但是人还不具有与命运进行抗衡的现实力量。在命运的面前,人的一切努力似乎都将化为泡影。这样,如果人只是匍匐在命运的脚下,那么也就没有所谓的命运悲剧。然而,人的伟大,却正是能够做到在意志上不屈服于命运,至少不甘心做命运的奴仆,而表现出对命运的怀疑甚至反抗。但作为个体的人又毕竟是有限的血肉之躯,还不具有与命运进行抗衡的现实力量,从而,当面临厄运,尽管有抗争,却仍难逃失败的宿命。所以,命运悲剧注重表现的是,社会力量与自然规律作为一种不可理解和不可抗拒的命运和人相对立,并且导致悲剧的结局。古希腊悲剧就表现为一幕幕宿命式的命运悲剧。其中,最为典型的莫过于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

受中世纪基督教神学观念的影响,文艺复兴以来的西方悲剧出现所谓“原罪”的悲剧。人世间充满了罪恶和苦难,人的现世生命就是含辛茹苦,就是漫漫的赎罪历程。更重要的是,这种罪恶不是后天的,也不是偶然的过失,而是与生俱来的“原罪”,是人类在有生之年无法彻底消除的。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的偷吃禁果之罪,就注定了人类世世代代的原罪遗传,失去伊甸园之后的人类历程,就是在无家可归的大地上流浪。“原罪”的悲剧表现出人类的一种大无畏的自省精神,他敢于正视自身的罪恶和弱点,敢于揭示人类的苦难,他把所有的赞美都奉献给上帝,却把一切诅咒都留给了人间。

正是在西方“两希”文明的共同影响之下,才有了人类对于自身的命运悲剧的深刻体悟。所以,在命运悲剧中,本质上主要表现为人类的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冲突。人类对自由的向往与追求,并在与现实的冲撞中力图了解、把握和驾驭自然、社会和人类自身;而这种追求的过程又充满着困惑与彷徨、艰难与险阻、自信与不屈。所以,这类悲剧,常在对命运的感叹之中给人以深沉的思考,它最终的目的不是使人消沉,向命运屈服,而是更加激发人们对命运的怀疑和反叛。

性格悲剧 文艺复兴以来,人性的觉醒,对人自身的勇气、信心、力量以及对于人生价值的肯定,使人们更多地领悟到,人的悲剧不在于任何外在于人的因素,而只在于人本身。这一切构成了性格悲剧产生的基础。

人无法成为超尘脱俗的神,但是,世俗的人生同样值得重视。人的自由不是神赐,而是人的本能欲求,每个人都有与生俱来的权利追求自己的自由,就是所谓“天赋人权”。这样就把人的个性、个人的权利和尊严,也就是把每个人的自由推向了历史舞台的最亮处。“个人自由”成为近代思想史上最响亮的口号。个人为争取自由而与强大的社会势力相对立,尽管毁灭性的结局时时发生,但这种在个人与社会的对抗中所出现的悲剧,也就必然带有一种崇高感,足以令人扼腕惋惜。

性格悲剧是把悲剧的根源置于人性的丰富性当中,从而要求在剧中表现活生生的人。所以,无论是英雄人物还是普通人,往往都有着十分鲜明的性格特征,体现出作为个体的人所特有的价值和尊严。即使是“过失”(如奥赛罗)或“罪过”(如麦克白),也都有其深刻的性格的根由(如嫉妒、贪婪等)。这里,性格成为人物行动的依据,成为悲剧的主要动因和艺术表现的中心。莎士比亚悲剧的主人公,往往都是性格鲜明、栩栩如生,其悲剧的根由及美感魅力的核心也都在于此。

性格悲剧中主人公的性格表现既有其主导性(坚定性)的一面,也有其丰富性的一面。比如为复仇而在痛苦中挣扎的忧郁王子哈姆雷特,他的复仇意志非常坚定,却在复仇的行动中徘徊彷徨,犹豫不决;他既有着深邃、敏锐的思想,对时事洞若观火,却又怯于行动,一次次丧失复仇的良机;他有巨人的胸怀,却又不免性格上的软弱。而正是这种性格上的矛盾与背谬,既显示出人性的丰富和深邃以及人生困境中的无奈和选择的艰难,同时也构成了《哈姆雷特》一剧的深刻的悲剧根源之所在。

社会悲剧 到了近代,天堂的灵光黯淡了,上帝的声音衰弱了,地狱的苦难也减轻了。科学的兴盛,既粉碎了种种中世纪的神话,又成功地使人类成为大自然的征服者和立法者,它使得人类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自信。人们惊讶地发现:上帝的庇护非但不会使人进入天堂,恰恰相反,人们对神的虔诚信仰,已经异化为对教会等级和世俗专制的驯服;人类并没有天生的原罪,上帝及其教会所代表的不宽容恶习和世俗王权的专制主义,才是人之悲剧的根源。离开教会权威和专制权力,人类反而充满了力量;抛弃虚幻的天堂,人世间便到处都有阳光。从而,人们抛弃了“原罪论”,挣脱了等级制教会的精神控制,热切地关注社会制度和伦理观念的种种不合理所造成的现实,于是“社会悲剧论”便成为近代人对生命苦难的解释。近现代戏剧中,揭露各种不合理的社会现象和罪恶,具有鲜明强烈的批判精神的“社会悲剧”也便应运而生。这种社会悲剧,乃是把人生景况和性格命运放在具体的社会环境中加以展示。

家庭悲剧实际上也就是社会悲剧的一种。因为家庭本身就是构成社会的基本细胞。典型的如法国作家小仲马根据他本人创作的同名小说改编的悲剧《茶花女》、易卜生的《玩偶之家》等。有的表现为家庭之间、家族内部各种复杂的伦理关系及不同的价值观、道德法所酿成的激烈的矛盾冲突。很多表现爱情、亲情、悲欢离合的悲剧也属此类。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易卜生的《社会支柱》、曹禺的《雷雨》、越剧《梁山伯与祝英台》等均属此类悲剧。相对而言,高尔基的《底层》、曹禺的《日出》更注重对于社会黑暗现实的揭示,把人生悲剧的根由直接归之于世道的黑暗和社会现实的不公。

作为以表现小人物的生活命运为主的现代悲剧,乃是悲剧进入平常人的日常生活之后所形成的一种新的悲剧类型。在这类悲剧中,与主人公发生冲突的对立面往往不是某一个人,而是来自社会各种有形的或无形的力量。田汉的《名优之死》、阿瑟·密勒的《推销员之死》、刘锦云的《狗儿爷涅槃》等都属于这一类型。

心理悲剧 受19世纪末以来所兴起的现代心理学的影响,出现了以展示人类的心理世界(特别是人的深层心理)为主的悲剧类型。像莎士比亚的《麦克白》固然可以说是悲剧心理描写的佳作,但和现代表现主义乃至存在主义的心理悲剧比较起来,仍然局限于对于心理的理性层次上的甚至是道德意义上的展示;而表现主义、象征主义的兴起,戏剧上出现明显的“向内转”的趋向,人的深层的精神世界成为悲剧展示的主要对象。如斯特林堡的《梦剧》、《鬼魂奏鸣曲》以及凯泽的《从清晨到午夜》等表现主义悲剧,就共同“展现出一个梦境中的悲剧世界,一个意识深处的悲剧”。(12)

与此相关的进一步的变化,就是悲剧从心理的体悟走向哲理性的思考。20世纪以来,特别是二战以后,出现了两种对“现代性”的否定:对资本主义的技术化现代性的否定和对暴力化现代性的否定。前者是以大众传媒、时尚消费和技术进步所导致的对个体的柔性控制,造就的是物质性的“单面人”;后者以意识形态的谎言和强制性暴力统治,即以一种整齐划一的极权主义乌托邦将人类引向“通往奴役之路”。弗洛伊德从心理学的角度,揭示了生命的非理性性质,粉碎了理性至上和道德至上的神话;以叔本华、尼采、克尔凯郭尔、海德格尔、萨特、加缪等人为代表的生命哲学,从每个个体的具体的生存状态出发,撕裂了乐观主义的面纱,揭示了人生的悲剧性和荒谬性;科学哲学从认识论、方法论、语言论的角度,阐释了科学自身的界限,击碎了科学万能的神话;法兰克福学派以及各种现代的历史哲学从人类文明的角度,批判了传统的历史观、社会观,将从柏拉图开始的乌托邦统统送进了坟墓。在这样一种思想背景之下,更凸现出人对于自身命运的思考和关注。从而,现代悲剧在面向现实日常的生活、着重表现人的内在精神活动的同时,注重对于现实人生的哲理思考。

因此,人们似乎比以往任何时代对生命的悲怆和苦难有着更深切的体验:人的生命背靠虚无、面对荒谬,从一出生就陷入了一场直到死亡才能解脱的悲剧。生命意识就是苦难意识。这苦难的根源不是古希腊人所相信的“命运悲剧”,不是中世纪以来人们所相信的“原罪悲剧”,也不是近代人所相信的“社会悲剧”,而是“人本身的悲剧”,甚至可以说是属于人本性所固有的,是人的性格心理甚至深层心理所不可回避的。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现代悲剧,既是心理性的,更是哲理性的。

当然,悲剧类型的划分并不是绝对的,如心理悲剧类型几乎可以体现在其他全部三种悲剧类型之中。然而,我们从中可以看到:悲剧的几种类型划分,表明了悲剧是在跟随着时代在向前发展。近代以来,悲剧越发显现出它的作为人类精神原型的价值。恰如克尔凯郭尔所指出的,“世界的变化再大,悲剧性的概念在本质上仍然没有多大变化,正如哭泣对于一切人仍然是那样情动于中而发乎自然一样”。(13)可以说,悲剧已成为人类宣泄自己情感的一种普遍有效的形式;杰出的悲剧也便成为全人类的不朽的精神财富。

总之,悲剧的美感体验中有着惊喜、震撼、壮烈和精神境界的升华。观众在欣赏悲剧时,也就是与生命的创造以至一种进取向上的精神力量在一起,进而体验到一种崇高、壮美的境界。悲剧中所特有的伤感和恸号乃是对人生价值、力量、性格、生命等遭到否定和面临毁灭时所产生的痛楚、困惑、惋惜和不平,从而,它不是消极、低沉,而是表现出一种积极的对于生机勃勃、英勇顽强的性格的景仰和敬畏。在悲悯之际,有着一种誓不低头、前仆后继的精神,同时一种慷慨激昂和庄严雄伟的精神也会随之油然而生。所以,悲剧精神的特质不是悲哀、悲苦,而是崇高、悲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