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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艺术原理
1.2.4.4.1 一、西方现代戏剧学的建立

一、西方现代戏剧学的建立

作为一种现代学科形态的戏剧学最初兴起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德国学者罗伯特·普罗尔斯(Robert Proelless)在《关于戏剧学的问答》(1899年)一文中首次提出“戏剧学”的概念。德国学者迈克斯·赫尔曼(Max Hermann)1902年发表《剧场艺术论》,在他的指导下,并于同一年成立了戏剧史学会,随后他又主编戏剧史研究丛书40种,并撰写其中的一卷《德国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戏剧史研究》(1914年)。在这部著作中,他明确地把作为剧场艺术的戏剧从戏剧文学中独立出来,认为戏剧史不是文学史,而是舞台艺术史。雨果·廷格(Hugo Dinger)在《作为科学的戏剧学》(1904年)一书中主要用美学的方法阐述戏剧学体系,主张建立一种相对独立的、自律的戏剧学;卡尔·哈盖曼(Carl Hagemann)的《舞台导演论》(1916年)及《近代舞台艺术》(1921年)则侧重于从导演来研究作为综合艺术的戏剧;稍后的尤利乌斯·巴布(Julius Bab)在他的《戏剧社会学》(1931年)一书中援用民俗学、文化人类学的成果,把戏剧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从整体上加以研究。

与此相关,1923年柏林大学首先设立戏剧研究所,此后在德国的一些大学开始开设有关戏剧学研究的讲座和课程。戏剧学得以成为现代大学教学和学术研究的一个重要的学科领域。并且,这种情形很快波及到欧美各国。美国大学从此开始设立与戏剧实践(如戏剧编剧、导演等)密切相关的戏剧学专业。如哈佛大学的乔治·贝克教授所主持的著名的“47号戏剧工场”就属这种性质。而苏联也自20世纪30年代开始建立起一批高等戏剧院校,开展戏剧学的教学与研究。特别是在莫斯科艺术剧院的艺术实践的基础上,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我的艺术生活》(1926年)、《演员的自我修养》(1938年)的出版,标志着体系化的以舞台实践为基础的戏剧艺术理论的形成,对于戏剧学的教学和研究都产生了深刻而广泛的影响。

至此,现代戏剧学的基本的学科框架已大致建立起来,戏剧学也就逐渐成为西方现代艺术学术体系中的一门重要的学科。但是,如果说,在其前学科阶段更多的是以剧本为出发点的“戏剧学”(dramaturgic),那么,现代戏剧学则主要属于一种以剧场和舞台为出发点的“戏剧学”(Theaterwissenschaft);前者从诗学、美学、艺术学的角度来构造学科体系而被称为“自上而下”的戏剧学,后者则是从具体的剧本创作、表导演等实践经验出发来探讨戏剧艺术的一般原理的,因而被称为“自下而上”的戏剧学。这两者的分别,也就带来了戏剧学的学科对象、研究方法等方面的差异,以至于从关注剧本到强调导演和剧场,从经验描述到学术思辨,从作为诗学的一部分到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学科,戏剧学至今在西方各国仍处于不断的建构当中。

而且,戏剧学的学科领域也还在不断扩大。比如,“1973年,在戏剧学的发源地维也纳大学戏剧研究所,设立了作为奥地利科学艺术院下属组织的‘观众问题研究室’……1976年9月,在戏剧国际研究机关——‘国际戏剧联合会’主持下召开了以‘观众论’为主题的国际研究会议”。(39)从而,戏剧学的视野也就在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接受美学的思潮影响之下逐渐扩展到戏剧观众及其接受中来。而随着影视艺术的发展,影视剧是否也应该成为戏剧学所关注的对象?也不免成为戏剧学学科领域扩展所难以回避的问题。可以说,戏剧学的学科边界至今还处在一种游离的状态之中。

故而,在西方,戏剧学既不是古已有之,也不是横空出世,而是与西方传统的戏剧观念的觉醒、戏剧经验和思想的积累密切相关,并且与现代学科体系及大学教育体制的建立有着直接的关联;戏剧学乃是在广泛的戏剧实践的基础上对于戏剧艺术及文化进行科学审视与理性思考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