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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艺术原理
1.2.3.1 第一节 戏剧的形态描述

第一节 戏剧的形态描述

在分类学的意义上,如何把握历史上所形成并活跃于当代的丰富的戏剧形态,乃是本节的主要内容。这是对于戏剧的一个共时态的把握,也是戏剧学作为一门成熟的学科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本节主要讨论戏剧的文化形态和媒体形态,至于戏剧的审美形态则留待本书的“下篇”有关章节加以专门讨论。

一种戏剧样式的生成与变迁,既离不开戏剧所赖以生成的文化土壤,也与戏剧表现和交流的媒介符号有着密切的关联。如前所述,西方戏剧奠基于古希腊、罗马的悲剧、喜剧和中世纪宗教戏剧及民间戏剧,原本也是包含歌队、舞蹈甚至杂耍在内的综合形态的戏剧样式,文艺复兴之后才逐步分化为话剧、歌剧、舞剧三种主要形态样式;与西方戏剧不同,东方戏剧则一直保持着广大地域范围内大体一致的诗、歌、舞浑融一体的舞台艺术特征。这些戏剧形态各有其生成演变的文化土壤,也各有其具体的表达的媒介、材料与手段。随着东西方文化的交流与融合,以及现代科技的发展,戏剧形态样式可能进一步分化与重组,在我们所熟悉的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戏曲、木偶剧等舞台样式的基础上,又出现各种新的分化、组合及变异,会有新的复合型戏剧出现,甚至随着新的媒体戏剧的出现,从而产生新的戏剧形态样式,如广播剧、影视剧等。故而,本节对于戏剧艺术形态的描述,既考虑其文化属性,也兼顾其媒介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