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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艺术原理
1.2.2.2.4 四、东方戏剧传统的赓续与特征

四、东方戏剧传统的赓续与特征

正如西方戏剧传统蕴涵着古希腊与希伯来两种文化质素,有着原始戏剧和民间戏剧两种文化源头,东方戏剧也有着自身的文化渊源和艺术质素。

这里,“东方”首先不是一种地理学的概念,而是一个文化学的概念。包括印度、中国、日本在内的东亚和南亚地区,固然有着地缘上的接近,但是更主要的,还是东方各民族在对自然的感受和宇宙观上有着相近的地方,因而其文化气质、审美心理、欣赏习惯各方面有着接近性,其艺术风格和美学原则也呈现出某种一致的趋势。这在东方戏剧里表现得尤为明显,东方戏剧的文化传统中所形成的包括古印度梵剧、中国戏曲及日本的能乐和歌舞伎等在内的戏剧样式,它们在渊源上的血脉关系加强了这种一致性,形成了整个东方古典戏剧的鲜明的艺术特色。

应该说,东方戏剧某种意义上是随着佛教文化的传播、由西往东南方向的湮蕴、蔓延与进化而生成的。佛教原初兴起于印度,渗入东方各国后,与各地域宗教一起呈现出多元混融、共立并存的局面,它们一同创造了东方戏剧的复杂的形态样式和丰富的精神内蕴。因而,可以说,佛教成为整个东方戏剧得以交流沟通的主要因缘。印度梵剧文化随着佛教的东传对于整个东方戏剧的浸润和渗透,随处表露出清晰的印痕。根据文化征候进行区分可以看到,印度梵剧文化随着佛教的东渐,在东方造成两个受其影响的戏剧文化圈,一个是与印度接壤或临水、隶属于印度文化直接传播圈的东南亚诸国,包括缅甸、泰国、老挝、柬埔寨以及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一个是由中国西域导入,经中国文化吐纳氤氲后发散的文化圈,包括朝鲜、日本等。越南则受到这两个文化圈的双重覆盖。东南亚诸国在遭遇佛教文化时,由于其本土文明尚处于自在的蒙昧阶段,几乎全盘转接了佛教文明,这里的戏剧题材打有深刻的印度胎痕,佛本生故事以及印度两大史诗《罗摩衍那》和《摩诃婆罗多》的内容都在戏剧舞台上被长期和广泛采用,成为“印度、东南亚地区戏剧的源泉”,(15)甚至成为其精神与血肉。东南亚古典戏剧在艺术风范上也与梵剧血脉相通,其歌舞剧中的舞姿多以手部与臂部繁杂细微的运动程式为主要手段,随时传递出印度戏剧经典《舞论》中的美学理想的神韵。中国接受印度佛教文化的程度和方式与东南亚有别,在这里,佛教文化为中国高度发展了的既有文明所过滤,因而中国对梵剧因素的接受也明显经过了筛选与折射。至于日本经由中国再造输送的佛教文化,已经着染了中国的鲜明特色,例如禅宗,而日本戏剧所承接的大唐文化渗透,更是直接由中土的歌舞散乐而来了。

在东方佛教文化浸润下形成的戏剧传统,在东方各国形成了诸种形态相近却边缘模糊的综合性的舞台表演形式。语言、舞蹈、音乐等构成了东方戏剧所必不可少的具体表达媒介和表现手段。如“以歌舞演故事”的中国戏曲就离不开其“唱、念、做、打”,并且达到了较高程度上的符号化和程式化。可以说,歌舞,成为从印度梵剧、中国戏曲到日本的能乐及歌舞伎的几乎所有东方戏剧的共同性的表现手段和表意符号。

从而,整个东方戏剧都打上了东方思维方式和表现方式的强烈印记,而尤其在以下三个方面最为突出:其一是艺术的有机整体观;其二是追求艺术精神的和谐;其三是侧重艺术的求美而非求真。具体说来,从功能角度来看,东方戏剧具有戏剧体验的世俗宗教的情绪性,日常人伦受到更多的关注;从形态角度来看,它具有舞台手段的综合融通性,歌舞、说白等多种艺术手段相融为一;从形式角度来看,它具有表现技巧的程式规范性,形成诸多种有规则的戏剧程式动作;从构成角度来看,它具有舞台性格的演员中心性,演员的表演成为具有吸附性的中心要素;从叙事角度说,它具有角色身份的随意转换性,并且通过演员与角色的分离以保证戏剧叙事的自由;从结构角度来看,它具有舞台场景的线性流动性,从而使得戏剧时空充满灵动的气韵与节奏;从审美角度来看,它具有舞台表现的虚实相生性,总能使其简洁的情境与意象当中蕴涵着丰富的意味和幽深的境界,令人回味不尽。

总而言之,东方戏剧是一种明确肯定假定性的戏剧,它与20世纪前的西方戏剧传统强调制造舞台幻觉的意旨大相径庭,坦率地承认演戏就是演戏,而不是别的什么;它通过符号化、象征化、装饰化的表意手段,在舞台上创造出带有强烈形式美感的情境,从而传达种种复杂的情感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