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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艺术原理
1.2.2 第二章 东西方戏剧的历史传统

第二章 东西方戏剧的历史传统

戏剧,自诞生以来,在东西方业已形成了各自悠久的历史传统。本章的内容就是对于东西方戏剧的历史传统及其演变进行一番必要的梳理。

何谓传统?美国学者希尔斯指出:“传统是一个社会的文化遗产,是人类过去所创造的种种制度、信仰、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等构成的表意象征;它使代与代之间、一个历史阶段与另一个历史阶段之间保持了某种连续性和同一性,构成了一个社会创造与再创造自己的文化密码,并且给人类生存带来了秩序和意义。”(1)古往今来,戏剧正是在自己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丰富多彩的形态和多样化的戏剧观念,形成自身的戏剧文化传统,构成了众多各具特色的戏剧表现方式和意义系统。可以说,世界上有着悠久的文化传统的民族都有着自己的戏剧传统。

而在所有的艺术中,戏剧也许是最为重视自身的惯例和传统的。美国剧作家桑顿·怀尔德曾说过:“戏剧靠一套约定俗成的惯例来维持。”(2)而所谓“戏剧传统”,也就是在戏剧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衍生出来的各种成规、演出体制和惯例,以及人们对它的遵循。它是一种由历史而沿袭传承下来的戏剧规定程序,这种规定程序作为戏剧的活的规范而延续下来,成为戏剧及其类型得以形成、延续、发展、停滞的相对稳定的内在因素。而且,戏剧的传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东西。人们对一种戏剧制度和惯例的信仰发生了动摇和背弃,或一个特定历史时期统治者有意图的干预,或一些维系某种戏剧范型的技能的丧失,都可能造成这种戏剧传统的削弱、变迁乃至消亡。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一切戏剧的创新和变革,都无法超越传统。同样,一种戏剧的传统发生了危机,我们不能像摆脱恶梦般地摆脱它,而只能切实地认识它,从而清醒地、健康地去转化它。

因此,任何戏剧传统的历史演进过程,都是传承与变迁二重机制相互作用的结果。没有传承,就无所谓戏剧的历史;没有变迁,也就无所谓戏剧的更新与发展,戏剧甚至无法在文化的竞争中获得生存赓续的保障。因此,传承和变迁,是戏剧传统得以延续的两大必要条件。古埃及戏剧荡然无存,古印度的戏剧渺若晨曦,都是在其演进过程中失去传承、没有变迁,因而导致传统的迷失。

总的说来,在世界上自古至今存在着两大风格迥然、形态各异的戏剧传统:一是自古希腊以来的欧美戏剧为代表的西方戏剧传统;一是以古印度梵剧、中国戏曲、日本能乐为代表的东方戏剧传统。本章的任务不在于展示东西方戏剧的具体的历史发展进程,而是着意于对东西方戏剧传统的把握和描述,以便通过对东西方戏剧的历史传统的认识而进一步准确地把握其发展流变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