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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出大律师:记者眼中的徐家力律师
1.5.15 振兴东北的法律思考

振兴东北的法律思考

亚洲资本论坛首届中国东北论坛于2004年6月26~28日举行,其主题是:“中国的选择:缔造新东北”,来自中国大陆、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印度、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家、经济学家以及东北三省的省市长300多人出席。

徐家力:

各位女士,各位先生,下午好,我今天发言的题目是振兴东北的法律思考,因为我是律师所以讲一些法律。因为各位今天上午都讲的是制度问题,所以我讲讲法律思考。首先我要说明的我是东北人,我是地地道道的东北人,所以在这里如果我要说东北人一些尖刻的时候希望东北人可以见谅,因为我不是外人,我是东北人。第二点,我虽然是东北人,但是在北京生活了20多年,所以我有一些客观的眼光看东北,我不是一个完全东北人的眼光。

所谓东北振兴的法律思考,我有几个题目。

第一个题目,振兴东北是在中国即将迎来法制社会的大环境进行的。也就是说中国即将迎来法制社会,大家知道中国经济发展速度有目共睹,中国将成为经济大国,这个是不用争论的事情。但是这么大的经济总量面前,我们需要的是法制,需要的是法制社会,就是在这么大的经济总量面前,如果没有法律,没有法制社会,其他的发展都是建立在沙漠之上的,什么都不行。所以中国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法制社会,这个是我们面临最大的问题,不是经济发展的问题,经济发展我们已经形成了良性循环,已经取得的巨大的成就。那么法制怎么样呢?大家上午都讲地我们国家法制目前来讲还是比较缺乏、比较缺位的。所以东北振兴就是在这么一个全国需要法制的环境下开始。我记得吴敬琏先生多次讲了,说重要现在经济发展已经不是关键问题了,法制才是关键的问题,所以他和我的老师搞了一个经济法律研究所,试图探索经济和法律的关系。明天茅于轼也将讲制度在振兴东北的作用。

第二个问题我讲一下,从国外的情况看,所有经济发达的地区和国家一定是法制完备的国家和地区。比如说西方工业七国,大家知道一定是法制非常完备的过程,没有一个国家的法律,说这个国家法制不健全是一个经济大国,没有反例。比如说欧盟,比如说亚洲四小龙,台湾省等等,抛开台湾的政治层面不讲,台湾的法制在台湾的经济发展中起到非常重要的社会典籍作用。可以说台湾政界掌管主要事务的都是法律人士。再看印度,印度说我们中国经济发展很快,但是中国法制不行。从长远来看,中国法制的缺位会影响中国经济的发展,这个是印度比我们先进的地方,尽管我们发展比他们好,但是因为我们法律的缺位,制度的缺位,这个将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从国内的经济来看,法律环境是投资环境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法律环境的好坏,决定了投资环境的好坏。比如说我们说珠三角、长三角是法制环境非常好的地方。反之法律环境不好,不可能投资环境好。

第三个问题,东北地区的法律现状和特点。我作为一个东北人,也是作为一个在北京生活了20多年的东北人,我觉得东北有以下法律的特点:第一个,大案要案多,几乎中国的大要案在东北占了相当大。耳熟能详的像穆马大案、刘勇案等等大案非常多,这么多的案件发生在东北,这个是一个法律现象。我不做多的解释。我们很少听到上海发生什么震惊中外的法律大案,但是东北发生很多,这个什么原因我不好分析。第二个,因为传统的文化背景,东北人胆大,动不动就掏刀子伤人,没有形成法律意识。第三个,没有构筑起保护投资环境的法律屏障。上午各企业家讲到制度问题和人的问题,我觉得还是制度问题,为什么东北人在东北以外做得很出色?我遇到很多在东北以外的东北人,包括在海外的东北人都做得非常出色,为什么在东北就做得不好呢?显然是制度的问题。在北京评的十佳律师有六个是东北人,为什么到东北不行呢?显然是制度问题。

法制环境没有建立就表现在以下几点:就是一个贪官的出现,影响了政府的形象;第二个就是执法机关执法不严有法不依,有一个就形成了执法机关的形象,没有一个健全的法规;还有一个就是地方主义。

第四个问题是东北的现象,就是东北是计划经济比较严重的地区,所以人治因素超过法制因素。在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人的作用比法制的作用大。

第五个问题是,东北的法律文化不发达。现在我们国家有400多所法学院,就是说平均一个省有15所,而东三省加一块还不到15所,就是法律教育不行。第二个,在东北从来没有召开任何全国性的法律专业大会,更不用说国际的法律大会了,像世界反贪污大会,像世界律师大会等等。第三,因为东北的产业结构多为机械性的、制造业的产品,第三产业不发达,使法律在产业中的作用不明显。

第六个问题是东北的法律现象,就是决策者是科技人员出身,对法律问题考虑非常少。在社会决策中法律作为考虑因素少之又少,主要考虑其他的原因,比如说科技上和环境上的,等等。

最后简单说一下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因为我作为东北人,我也是着急,恨铁不成钢,我恨不得明天东北就振兴。我有几点对东北的建议,第一,要进行东北的普法,首先从领导做起,全民的普法。第二,就是以法治东北,建立诚信、透明度高的文明的政府形象,或者是有效率的政府。第三,对投资者要加强保护,要出台保护投资者的法律。第四,要培训专门的保护投资者的人才。第五,要走出去请进来,把发达地区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先进经验移植到东北来。地区各级人民政府要聘请法律专业人士作为法律顾问,在做决策的时候引进专业意见。第六,建立一个东北的法律平台,比如说东北法律论坛,东北的法律报纸,东北的法律杂志等等,这些能够促进法律化的平台。第七,建立优惠政策使中介机构进入东北,中国律师的年收入是110亿,北京市就是40亿,而全东三省的收入还不到5个亿,差距太大。第八,就是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起草东北振兴法,把对东北的优惠政策和措施通过法律固定下来,使东北的振兴法制化,以法治东北。

——搜狐财经亚洲资本论坛2004年6月27日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