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假酒案访谈录
“记”:记者
“徐”:徐家力
记:你在山西朔州案中代理哪一方?
徐:代理被告人。就是所谓的假酒案中的工业酒精甲醇的制造厂商——太原化肥厂。我是作为他法人犯罪的辩护人,我们叫他单位犯罪的辩护人。当时十几个人都是作为单位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记:你把案卷中没有的,对你个人思想上触动很深的一些细节、一些情节说一说。
徐:我觉得第一个印象最深的,就是当时假酒案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当时可能确定是死了十几个人,后来我去做实际调查时,死了多少人就不知道了!为什么不知道呢?比如说,农民买了那个假酒卖给比较偏远的小卖部里面,春节之前嘛,再卖给其他人。买了以后再分散到山沟里面,交通闭塞的地方,好多人喝了以后死掉了,或者导致残疾了,无法统计了,统计不了了!比如说他可能是假酒死的,他不知道!受危害性为什么那么大,我也感觉很大!能够死十几、二十个人是因为送到城市医院,医院确诊由于喝了假酒造成的。其他人是没法统计的,社会危害性是非常之大!
记:你跟他们去调查时,你看到还有什么印象比较深的细节?
徐:我去医院看见有死的,由于喝了假酒双目失明的。青壮年,二十几岁,双目失明,失去了劳动能力。大部分都是农民,都是家里指望干活的人。就这个印象比较深。
第二个印象比较深的是,在这个假酒案出现之前,山西是一个产酒大省,什么汾酒啊,它的产品都在北方销的。因为这个案子,山西的酒业面临毁灭性的打击,整个全省的酒全卖不出去!以前卖不出去的也全方位退货。山西假酒已经造成了这个支柱产业整个退出了这个市场。一直到现在还有影响。三五年之后我遇到他们省里领导,还在为这个案子做挽回影响。
第三个,如果说细节,我终身难忘就是我当时压力很大,我个人认为我当时可能要失去自由。因为当时开庭,连续开了三天嘛,一天十几个小时,旁听的人几千人,都到什么程度,我进不去法庭。因为涉及工厂,有几万人的大工厂,整个管理层从厂长到书记全抓起来了,所以他的家属几万人,在当地老百姓关注程度非常大!媒体也在关心,当时我压力也特别大。我都进不去法院,门口全是警察维持秩序啊。后来是公安局长把我们抬进去的。我觉得我随时被淹没、被吞噬那种感觉。当时我们在二楼的大礼堂开庭,省里主要领导都在看呢,全程录像,还要送到北京。所以我压力很大。最后他们山西省给司法部汇报,说徐家力这个律师大闹法庭。我罢辩了!庭没开完我跑了。对方是太原市检察院公诉处的一个起诉处处长,是“山西省十佳公诉人”嘛,我们辩论了四轮,他第四轮发完言以后,我第四轮要说话时,法官不让我说话了。审判长说法庭辩论结束、休庭!我说我还有一轮没说完呢。他说法庭辩论结束。当时有三十几个北京律师,我跟他们商量了一下,我说他既然不让我们说话,我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就撤出法庭,我们不辩了,我们罢辩!后来我们商量就要走!我们站起来那一刹那,警察全过来了,当场就把我给围住了,有七八个警察,问我们要干什么?我说要撤出法庭。就要对我动手,我说你看啊,录像在上面,领导在上面,如果你们要动手,这事可就大了啊!我说你让开!让开一条路让我出去!这时我就往外走,不是我一个律师,三十几个律师都往外走。就在那时,审判长、审判员突然跑下来了,说徐律师你们误会了,你们千万不要走,你们走了法庭怎么办?我说你不让我说话,我当然走,这是我的权利。我可以不辩了。他说那你走了我怎么办?我说我不管。简直乱套了。在这之前据说旁听的群众已经抓起来了,扣留了七八个了。在这前三天的辩护当中,因为我们一说到好处时,底下就鼓掌。审判长说不许鼓掌,底下还是鼓掌,就这样抓走了七八个,就这样拷走了。还有一个就是叫不叫那个“厂长”为“同志”的问题,也辩论了二十分钟。我们有的律师称那个陈厂长为什么什么同志,法官说你不能称为“同志”,称他“被告人”,他说我就认为他是“同志”。就因为这个问题辩了二十多分钟。这是我有史以来刑事辩护当中,我认为印象最深的、火药味极浓。就是炸药库随时一触即发的感觉。整个走廊坐了好几百人,过道全是警察。四周全都是警察,就像足球赛似的。不许说话!那三十几个律师,十七八个被告,前面围着那些人,也都吃不上饭,三天饭都没吃。中间那个法官吃饭我还有意见,我说你们吃饭,我们不吃饭啊?他说你们忍一忍。我们饭都没吃。吃不上饭,因为连续在开庭。主要是两会期间,又是江泽民批示嘛,正好是两会前期,春节前。
记:这个案件实在是太重大了!
徐:是啊!影响太大了!因为山西他们找不到律师,他们没人敢辩护,结果就找到北京来了!
记:他们是怎么找到你的?
徐:他们是通过国家法官学院的一个副院长,是山西人,是我的大学老师。他说这个案子你得帮忙,他说山西律师没有人敢辩护,必须北京律师去。这个印象比较深。
第四个印象比较深的,就是说通过我们辩护成功了,我个人认为是因为我们罢辩,辩护成功,把这个被告人解脱了。我们认为他不构成犯罪,跟他做无罪辩护。因为道理很简单,这个生产工业酒精的厂家他没有错。我就经常举例,你到加油站去,你把油加了以后你自己喝了。你把汽油喝了,你死了,你能说加油站有毛病吗?当时给定的是“非法经营”罪,说他非法经营。我说你怎么能定非法经营罪呢?你不能把非法经营罪定在这个被告人身上嘛,因为当时做假酒的一些农民都跑掉了,找不到了。他能找到这个工厂,一查来源是它,是从它这卖出去的。我认为这不构成犯罪。所以我们罢辩走了以后,没想到闹得这么大,这程序上都没法结案了。因为法律上这没开完庭啊!因为辩护没完、被告人做最后陈述没有、律师最后辩护没有,关键是律师也没在庭审笔录上签字,律师也没有提供辩护词。等于说开了半天这个案子程序上没有完结。没有完结法院就不好办!所以第二天法院就去司法部告了我一状。所以司法局就找我,说你大闹法庭,说闹大了。这么大案子你们也敢这么闹。但是这个事情我们是从当事人角度考虑的,后来没过几天他们就把人给放了。因为他们知道这样往下去,他们也不好办了。完了一年以后就撤消案件,法院裁定无罪,检察院撤消。两个都有决定。检查院认为不构成犯罪了,法院也认为无罪。我觉得我们辩护的刑事案子在中国99%都是有罪判决。我们这个案件是彻底推翻这个案件。不但不追究刑事责任,还整个不犯罪。是刑事辩护历史上巨大的成功。完全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这个印象也比较深!记:当时政府也是觉得总得有个人出来顶这个罪,是吧?但真正制假的人逃掉了。徐:我觉得制假的人逃掉了,因为他最后搞不清楚谁做的酒、谁喝了酒、多少人?不好统计!他抓到几个,但有的是抓不到的。因为他卖了以后就分散了。最后数据是统一不上来的!造酒的人统一不上来,死的人也统一不上来!在中国这种刑事案件,刑事辩护律师意见被采纳极少的情况下,我认为是律师辩护成功的!而且律师牺牲了个人安危。我们当时辩护完从法院出来,我第一个反应是赶快走,到旅馆拿上行李连夜坐太原到北京的大巴。我们刚上大巴,当地律师就给我们打电话,说公安局去你们旅馆了,你们走没走?说好几百个公安到我们旅馆里。很危险,非常危险!后来他们就要请我们必须回当地继续开庭。我当时就提出来,前提条件必须是法院向北京律师赔礼、道歉。你凭什么不让我们行使辩护权?他们就不想赔礼道歉。老是说让我回去,我说不回去!当时我从法院那大台阶下来时,那记者“哗”地一下。他们觉得简直就不可思议。出现这么一句“谁也没会想到是这么一个结局”。因为当时的律师,省司法局已经开过会了,可以介入,辩护都给定下来了。北京律师没有这个条条框框!我们也是临时,没有策划。后来记者说有策划,我说没有策划,因为当时就不让我说话,我们确实没有说话,我们想把他辩护好,都坚持三天了,何必呢?到最后一晚上就完事了,他就不让我们说话了!其实我们也是临时动意,但是没想到闹成那么大。闹成这么个结果,出乎任何人的意料之外。汇报到北京来、汇报到省里来,都出乎我意料之外。谁会想到这案子这么一个结局来结束。后来当事人专门雇了一个大轿车到北京来,就到我办公室,全给我跪下了,他说你是救命恩人,我说我不是,我不是这么认为。
记:那是过了多久?
徐:过了一个多月。就是人出来以后,全来了!当时我很感动。好几十人跪在地上,他说是因为你们的辩护,我们才得以自由。要是没有你们的辩护就完了。因为那个时候谁都认为,高压之下,怎么都能找个罪名。所以这个案子挺有意思的!也是我这个律师生涯二十多年中少有的案件。惊心动魄!
记:也幸亏你胆大,一般人不会这样!
徐:我胆大!我当时辩护很清楚。因为我也是检察院出来的嘛,对方那个公诉人提到一个最高检的规定,我说我正好是最高检察院,参与这个罪名细则的制订。我说了我的原意,我说你说的不对,幸亏我在检察院有工作经历,我们对这问题进行了辩论,这是枪眼。因为我是北京“十佳律师”啊,他是当时的“十佳公诉人”啊!那在场上谁也不让谁啊!我也不在他之下呀!他也认为他应该压倒我,所以当时那个场面是非常激烈,对方是检察院的整个检察长、副检察长带队,十几个公诉人,主辩的就是省里的“十佳公诉人”,所以当时的对立面是非常激烈的,法庭也特别好看。对方公诉人讽刺我们,他说听完辩护人的意见,被告人好像不是在犯罪,好像是在学习雷锋,好像是在评选什么雷锋的先进榜样。底下就鼓掌!当时法庭就特别戏剧性的!我看了那录像,“哗”地一下笑了。不许笑!不许鼓掌!特别有意思。当时这材料你可以去挖掘,也可能找到一些。对于当事人来说主要是一些感受、一些细节、一些具体情况。
记:对,我需要的就是这些,比如说,你挤不到法庭里去。
徐:我说我进不去。旁边院长说,你进不去,我也进不去!全是老百姓、警察,都开庭了可进不去法庭。后来五六个警察把我拖进去的!影响太大,当时是媒体的焦点。几十个记者,全国各地的媒体都在那里。
记:当时你代理这起案子时,你去看了那些受害人没?后来我也看了这起假酒案的资料,当时你代理这起案子时,受害人是没法统计,是吧?
徐:没法统计。这是给我最大的一个启示,就是以后所有的中毒事件、假酒事件实际所有的统计是不能穷尽的,原来我不懂,现在我知道了是不能穷尽的!这是我对我职业律师当中一个很重要的启发!最后你只能说你卖了多少工业酒精,但这个工业酒精兑了多少瓶?谁兑的?死多少人?是无法统计的!工业酒精销售出去它是不管用途的,所以你追究他是没道理的!但能查到他是国营企业,是特大型国有企业。农民跑了,他是跑不了的!当时那种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
记:你觉得当时山西为什么会爆发一个这么大的假酒案?那社会环境是因为它的酒比较畅销吗?
徐:这可能是因素之一,另外社会环境可能有下面几个原因:第一个是山西经济总体还不是很发达,尤其造“满权”都是一些农民,都是一些最基层、最贫困的农民,因为他可能买不起正而八百的酒,都是那种零散的酒,比较便宜嘛!有市场需求!第二个是正赶上春节,春节是销量比较大的!第三个是那个时候,中国对假酒、假药控制没有那么严格,这个渠道很容易进入消费者的渠道。当时的控制法规是比较松的!政府监管比较松。这几个因素都促成了。我觉得现在倒不太容易了!
记:现在监管是采取什么措施呢?
徐:我想现在零散的酒都可能没有了!散酒都不一定能买到了,但农村可能还有!但大规模的可能没有了!再就是对工业酒精的控制也比较严格了,那个时候对控制可能也没有那么严格,通过山西这个假酒案中国以后在春节期间对假酒的控制,敲响警钟,工商、税务、什么质检部门啊。假酒案对政府部门监管上的启发。很多在其他省市一提,别喝散酒啊,别喝山西假酒啊!尤其我到哪里讲课时,一说他是山西假酒案的代理人,就老提起!山西在做假酒中这可能是第一案!假酒案年年都有!去年广东还有!但山西这个案子影响面可能是最大的!而且很多人问死了多少人,死多少人不计其数,这个我觉得是很有意思的!我估计死的要比实际的多的多!当时正赶上冬天,喝了迷迷糊糊躺那睡了,死了,根本说不清楚!
记:您觉得要是从法律层面讲,我们国家对制假、造假这一块,尤其是像酒啊、食品啊,在法律、法规的规定方面是否存在不足,因为前年有个案子,广州那个案件上诉后加大了处罚,你觉得这一块是怎么着?现在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不是太宽松了?对这造假的成本和利润比起来,它还是成本比较低的?
徐:其实山西假酒案提醒人们食品安全的问题,所以在这之前我讲了,造假很普遍,但山西假酒案给人的感觉是社会影响太大了!刚赶上两会期间,人大代表作为议案,包括全国领导人都批示要严办。作为典型,影响特别坏!可以归结为食品安全问题!如果要问中国从什么时候开始注意食品安全问题?山西假酒案就是分水岭!开始重视食品安全问题!那为什么食品安全到现在还有操作不清,就是因为中国人口特别多,贫富差距又很大,一些低消费的人就依赖于这种产品价位比较便宜,成本比较低,这句为造假提供了少量需求。实际它是有市场需求的!再加上监管部门对造假处罚不利的因素都有!通过这件事像的宣传,平时不抓就过,一抓就火,一火就乱,当时在山西市场很乱。正常的山西汾酒卖不出去!代价太大了。其实说山西后来的酒特好卖,山西他不敢专卖。损失太大了!后来我觉得山西为什么煤矿那么发达,其实跟造酒有关系的,如果造酒业发达的话,谁去挖煤啊?为什么山西这两年煤发达,这都有内在历史联系的!因为酒业在山西已经被摧毁了,垮了,到现在也没崛起,很难崛起,一个食品的信誉一旦长上污点就很难再粉饰。因为竞争非常激烈。那个时代中国八大名酒,竹叶青、汾酒,八大名酒的两大都退出了历史舞台。所以这个代价对他来说太惨痛了。这个案子后来的结果和前面的发展全都出于人意料之外。刚开始上面重视他是因为它造成社会影响比较大,想把它严办,就是扩大打击,越过法律界限。来平息人大代表、平息老百姓、平息社会的舆论,但实际上没有想到山西自己受到最大损失。是山西造酒行业的垮台。
记:你后来跟那些人还有联系吗?现在太原酒精厂怎么样?
徐:有联系!一直有联系!那些人现在基本上都退休了,这个企业现在转产了,现在是生产硫磺。酒精他也生产,但转产了!那些人现在都五六十岁了,还有一个得癌症的。一直都保持很密切的联系,一到春节他们都给我打电话。后来我都不敢跟他们联系,一联系他们太热情了!他如果知道我要去太原,就每天都要来找我,要请我吃饭,还要给我付房费。以后的案子我去了很多次太原,我在太原的知名度非常高,我办过几个太原的大案子,十年之前担任检察官、法官的,没见过我的也都知道我!就是因为这事闹的,在当地是个地震!他们从来没见过我这样的律师,后来他们说我策划好了,是为了想出名!实际都不是的,都是临时决定的!就是一个契机,觉得他这样做不对!后来跟他们一商量,我们从保护律师的角度出发,只好放弃!我们没有更好的方法,我胆子可能比较大,当时我觉得上面检察院不能把我怎么着,一般律师不敢这么办!当时旁听的律师都看傻了,你们敢这么干,胆子也太大了!根本就是和法院对立起来,在中国审判史上这种情况是有过,但是这么大规模的案子、又是这么多人的案子,敢这么干的人不多!可能有个别的小案子可能能这样,我们不干了,也没什么影响!这么大的案子。所以他们说我们是策划好的。这个案件的判决书可能都写好了!因为上面规定要快办、结案。我认为判决书都写好了,结果被我这么给闹的!使这个案子峰回路转,挺有意思的!没想到是这样!
记:你当时接这个案子时,没想到有这个结果吧?
徐:没!没有想到这结果,当时压力很大,我们都认为死了这么多人、影响这么大,中国这种法制情况不判他有罪、不判他几年说不过去。尽管我们对他做无罪辩护,但我们心里还是没底。其实这么一个结果,谁都没有准备。应该怎么办?不知道该怎么办?可能在各种预案中就没有这种预案。肯定没有预案说律师跑了。肯定没有!我认为是没有!其他预案都有!律师辩的很激烈!因为当时那公诉人很厉害的,那公诉人确实不是一般的公诉人,因为当时一看我是“十佳律师”他是“十佳公诉人”啊,所以就对上了。我当时是律师协会副会长,很有看头!我想旁听的人除了家属以外,还有大批记者和大批律师在看。包括法官也在听,都在听,这个案子很有意思。因为这个案子有影响。这种案子据说在全国都很难遇到。结局也是非常戏剧性。
记:你现在还有当事人的电话吗?我回头可以电话采访他一下。
徐:我可以找一找,不知道他愿意不愿意。我估计他都不愿意说,因为这些人对他们打击很大。我可以先联系一下,看看他们什么意见。因为他们是当地人嘛,所以顶着很大压力。法院没判他们有罪,但实际上他们压力很大的!他们也不愿意再提这件事情。因为当时如果不这么一闹的话,大家也不知道真相。别人都以为是他们把他弄死的,其实他们没有责任!被这么一闹才知道的!可毕竟是在当地嘛!当地确实死了那么多人。他们家属都说他们可能要判死刑了。我说没有死刑。他们那个企业很多是祖孙三代都在那个工厂工作。为什么那么多旁听的!我记得是全厂停工,停工一天就好几百万,全停了!设备都关了!因为据他们讲整个是身家性命啊!整个一家人都在那个工厂里面!那个厂区就像一个小社会。
如果一个案子没有结局也是很有意思的,值得人们去挖掘。
——《北京青年报》200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