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长徐家力——受命于危难之时
实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是我一生的追求。在中国的法治进程中,能代表中国消费者成为东芝索赔案律师团团长,我感到满足、欣慰,同时也感到更多的社会责任。
——徐家力
千百年来,法律在中国的社会秩序中所发挥的作用是不明显的,人们一直希冀的是贤人治世和凡人自省。中国的老百姓对诉讼打官司有着根深蒂固的畏惧。而且在中国,法律应当代表的公平和正义,并非都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和落实。那些用诉讼捍卫自己权益的人,往往在一场官司之后心力交瘁,甚至倾家荡产。所以中国的老百姓历来有屈死不告状的心理。然而,在一个老百姓不愿打官司的国家,要想实现文明和法治几乎是不可能的。
2000年6月20日对于隆安律师事务所的徐家力主任来说,是一个难忘之日。
东芝公司产品存在缺陷之事被披露后,中国用户首先寄希望于东芝公司的反省,希望它能采取对用户负责的态度,拿出一个富有诚意的、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一直都在关注东芝事件并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的徐家力律师,某日接到一个陌生的东芝笔记本电脑用户打来的电话,告知他,在5月22日,东芝公司将在中国大饭店召开一个新闻说明会,希望徐家力律师能去现场看看,多多关注关注东芝事件。
5月22日,以《中国律师》杂志主编身份赶到中国大饭店的徐家力,并没能进入东芝新闻说明会的现场,他被阻挡在中国大饭店门外。据说,那天被阻挡在门外的人数远远超出参加新闻会的人数。但徐家力从中途退席的记者和愤愤不平的消费者的眼中,读出了自己的责任和担当。作为一个有良知的社会人,作为一名中国律师,自己一定要为中国的消费者讨个说法,一定要让东芝知道,中国的消费者和法律并不完全像他们所想象的那样软弱和无能为力。
徐家力律师决定全身心地投入到东芝案中,为中国消费者讨回公道和权益。2000年5月23日,徐家力接到中国消费者协会发给他的邀请函,请他参加由“中国消费者协会”举办的专家座谈会,针对东芝事件发表看法。
徐家力参加专家座谈会之后,司法部的领导找到了他,希望他能成为船长——担任向日本东芝公司索赔的律师团的团长。让他把握律师团航行的方向,冷静处理东芝问题,以避免东芝事件政治化,形成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并在法律和法理的框架内,通过走法律程序,理性地维护中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而此时的徐家力,已经与美国集团诉讼的律师取得了联系,证实东芝美国案情况真实,于是隆安律所委托拥有中国和美国双重律师身份的孟霆律师准备了初步的法律文件。
接受了重任的徐家力,很快组织了律师团,包括隆安、惠诚、丰联、高朋四个律师事务所和八名律师。律师团随即展开了一系列的法律行动。而此时,律师团的身边已经聚集了众多想要向东芝公司索赔的中国用户,这些并不普通的中国用户,纷纷围着律师发表自己的看法,提供他们的证据,同时,他们认为东芝案胜诉有相当的把握。最后,他们与律师团的律师们一起商议如何打这个官司,其中二十个用户与律师团签署了一份代理委托合同,最终于2000年3月29日以共同诉讼的形式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2000年6月20日,在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的大会议室里,尽管是星期二,尽管已经到了吃晚饭的时间,但会议室里烟气腾腾,六七十平米的房间笼罩了一层蓝色的烟雾。房间里的每个人都神色凝重,他们身上高档的西装与这个高档的写字楼融为一体。他们就是代表中国用户向东芝公司进行索赔的律师团的成员们。此时,他们正在讨论东芝索赔案具体操作事宜,策划过几天就要召开的发布会的内容、安排和过程,进行律师团成员的分工。
隆安备忘录
时间:2000年6月20日下午17时40分
地点: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徐家力主任办公室
成员:徐家力律师,丰联律所的杨开明律师、王初鸣律师,高朋律所的陈际红律师
动因:关于“东芝”事件清。怎么证明产品质量问题和商业欺诈行为,是我们不能奉告的。对于代理人来说,我们不能多讲。
陈际红律师希望,开成恳谈会形式,从总的方面发言,以后进入法律程序有个过程,开会的目的让大家知道是向公众通报一下。
徐家力律师补充,个人采访更麻烦,无穷无尽的轰炸,新闻发布会还应当开,我们要严谨地对待每个具体环节,让别人谅解律师的难处。
4.发布会的发布内容和律师分工
杨开明律师说,通告内容应当有三,一是通报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二是介绍律师团组成成员;三是对东芝的答辩我们随时通报进展。
徐家力律师提议,6月22日在中国律师杂志社会议厅开最好,让律师杂志主办,加上顾问团更好,这样有中国律师杂志出面,有主编主持,如果顾问团与律师团的意见不一致更有利于以后的发展。
杨开明律师:参加人数,联系媒体(报纸、杂志、网络)的工作安排。由秘书办比较好,就说,有进展,到时候就知道了。我们的讲话和我们的诉状一致。
王初鸣律师总结,定10点半,11点开始,12点结束,明天下午或晚上再来个碰头会,讨论一下,记者问题,我们该由谁回答,等落实了地点后通知媒体。
陈际红律师说,过程由四部分:一,新闻稿由徐主任讲,关于律师团介绍,简单经历。二,介绍情况,立案了,目前的状态。三,介绍顾问团,并让其讲话,充分利用时间和突出观点。四,欢迎各位提问,由徐主任主持,选择某律师回答。另两位律师的加入问题,有没有效果是个比较慎重的问题。
徐家力律师最后说,还可以让“消协”出面和中国律师杂志社共同主办,影响更大些,时间就是22日10点半了,地点明天落实后在中国律师杂志社,我请一下顾问团,来一两个即可。以后就封口,看上面的反应,媒体的反应。不能乱说,立案后更无法说了。由王初鸣律师负责写出新闻稿,内容包括:案情介绍;律师团成员(含网址);起诉概况;顾问团背景资料与职务。
关于合并问题,丘和范律师的参加问题,最好也都吸收进来,明天再议论。至于丘加入律师团没有问题。
总结,星期三再落实具体问题。由王初鸣律师制定新闻稿,大家考虑记者可能的提问及其回答。时间、地点、参加人、会议程序、主持、通知媒体已经基本落实并按计划执行。
结束:时间是20点35分。现在开始封锁消息。
尽管发布会的准备工作都安排得差不多了,但作为团长的徐家力还是放心不下,他总觉得自己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因为,对于徐家力领导的律师团来说,他们将要面对的是不可预知的未来,是拥有世界知名品牌的强劲竞争对手——东芝公司。
梦着,走着……做了律师
“作为一名人民的律师,绝不能做有损律师职业的事情;作为一名被委托人,就要使自己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熠熠生辉。”1992年12月,徐家力在选择律师这一职业时,就给自己立下了这样的誓言。他把“实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是我一生的追求”作为自己事业的理想。回顾这么多年来自己走过的道路,徐家力感到充实和自豪。
尽管东芝案件是一个无奈的案件,但徐家力和律师团一直把它当成一起无悔的案件。徐家力心中一直涌动着激情,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为中国的法治进程尽心尽力,这是一名大律师崇尚的理想和追求。
1960年徐家力出生在辽宁沈阳一个干部家庭,时逢新中国最艰苦的饥荒年代,童年又在“文革”动荡的年代度过。1979年是徐家力人生中最重要的转折点——考大学、选专业。这一年,中国已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徐家力沐浴着春风,放弃了自己喜爱的新闻专业,选择了陌生的法律专业,做出了他人生中最正确的选择。
结束了“文革”的动荡,中国人焕发了无限的活力,社会百废待兴,集聚在中国人心中被压抑多年的激情开始萌发。人们开始关心社会,关心政治,关心法律,对正常社会秩序产生了强烈的渴望,动荡无序的社会状态成为人们心中难以抹去的痛。当时徐家力也隐隐感受到了社会的变化和时代脉搏的跳动。虽然他不懂政治,更不了解法律,然而在他稚嫩的心中时时会流露出对无序社会的不满,他觉得社会太需要一些规则,太需要一些秩序了。他开始意识到童年根植于他内心深处的文学梦在社会现实面前显得那么空幻无力,他更认识到此时此刻及未来社会更需要什么,于是,在老革命的父亲和父亲老友的极力支持下,他在高考入学志愿申请书上填报了“北京大学法律系”,这个志愿成就了他日后成为一名优秀律师的梦想。
1979年7月,徐家力收获到岁月给他的青春最美好的礼物。他以沈阳市高考状元、辽宁省高考第二名的高分,考取了北京大学法律系。
北大的空气也是养人的。这里原本就是一个思想活跃,兼容并包,诗情纷飞的地方。从走进北大校园的那一天起,北大就成了徐家力生命的一部分,一草一木都让他不能割舍。在徐家力的心目里,北大和蔡元培、胡适、陈独秀、梁漱溟等前辈的事迹连在一起,地位是崇高无比的。他处处自觉地按照人们心目里的“北大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四年大学的时光漫长而又匆匆,徐家力在四年中,充分享受了北大自由开放的学习风气,开阔了自己的视野;领略到了中国顶尖教授们各式各样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经验。在学习的过程中,徐家力越来越喜欢法律专业。他发现这门学科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涉及领域广泛,探究社会深刻,更容易发挥他善于思考的特长。当他想到毕业后能成为法律行业的一员,能够解民生之苦时,一种使命感和责任感便油然而生。在所有的课程里,他最喜欢的、对他影响最大的是法理学和哲学,徐家力认为哲学教他如何认识和分析问题;而法理学则为他成为法律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成功的保障。正是这份自由中的平静使他从知识、视野、气度上更上一层楼。
北大的学习生活不仅给了徐家力丰富的学识,更给了他成长空间。在许多北大精英面前(诗人海子、记者唐师曾、导演英达等都是79级的同学),感觉到自己渺小的徐家力,越来越适应了北大的集体生活。在他担任学生会体育部长期间,经过努力,他邀请到当时威风无限的中国女排到北大,并在活动中喊出了“振兴中华”的口号。而他的另一个杰作是组建了北大自行车队,并在暑假策划了五十多人的全国自行车旅游。这些看似与学习无关的活动让徐家力的才能得到了充分发挥,养成了他勤思考、求上进的习惯,丰富了他的内心世界。他努力地挖掘自己的潜能,这些都成就了徐家力律师人生最有价值的思维模式和创造潜能。
一个人性格的形成与他走过的人生道路,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1986年夏天,年仅26岁的徐家力,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作为政法大学第一批刑法学硕士,他幸运地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选中,成为一名年轻的检察官。
大学毕业后,徐家力在检察院一干就是三年。他努力地工作和学习,不断汲取经验,增长着智慧。但是,随着时光的流逝,检察院机关式的刻板的工作环境限制了徐家力热爱自由的天性,约束了他的创造力。年轻的检察官越来越觉得自己工作得并不开心,不舒畅,他开始对自己的人生目标进行思考。他认为,自己善于学习,善于交际,追求新奇事物,精通法律,这些特点正是做一个好律师具备的素质。于是,徐家力不顾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和阻力,毫不犹豫地离开了检察院,带着对社会现实的思考,带着对律师行业的思索和探究的心理,走上了他的律师之路。他始终坚持自己的理想和信念——做中国最优秀的律师。
天平律师事务所位于东四十条一幢破旧的四合院里,徐家力在这里开始了一个年轻律师的梦想。他从不放弃每个经他手的案子。从离婚、继承等小案做起,努力从中学会用法律的思维习惯思考问题,他学会了从案件的细节整理出案件的主线和逻辑关系,他学会了用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个案子和当事人;他还学会了多角度思考问题的方式。同时,他更能感受到了从检察官到律师的冷暖艰辛。角色的转变,心理的落差,对于年轻的徐家力是一个巨大的考验,但徐家力从没有怀疑过自己的选择,他坚信律师是未来中国法制建设中最需要的人才和职业。律师职业中要求的意志磨炼、性格体验、智慧判断、驾驭能力等要求,对喜欢面对挑战、战胜挑战,并体味超越快感的徐家力来说很有吸引力。而最能吸引徐家力的,还是能广泛接触各种不同阶层的人。徐家力不屈不挠地坚持下来。工作虽然辛苦,但他自己很欣慰,如鱼得水,他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最合适的工作。
1992年改革的春风很快就吹遍了祖国的大江南北,邓小平的南巡,肯定了改革开放的大方向,中国的市场经济重新活跃起来。面对这大好的时代机遇,思维敏捷的徐家力认识到,律师事务所脱离政府行政管理是迟早的事情,是律师行业发展的必经之路。律师事务所从根本上说就应该是独立于国家行政机构以外的,具有独立司法资格的法律群体。于是,他没有犹豫,根据自己的职业经验以及他对整个律师行业的研究,他大胆地做出决定:放弃眼前的利益,走出去成立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去寻找一个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一个更能实现自我价值的舞台。
徐家力是一个敢想敢做的人,决定了的事情就会毫不犹豫地付诸予行动。于是,他先说动当时正在最高人民法院担任任建新院长秘书职务的北大同窗李京生,接着把自己的想法和计划告知了另一位北大同窗李大中。就这样,三人同谋合力,开始了律师事务所的筹备工作。
时间再次定格,1992年12月29日。这一天,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了。徐家力他们以“促进经济兴隆、保障社会安定”为己任,显示出年轻人的锐气、活力和历史责任感。隆安律师事务所成为十家首批获准的个人合伙律师事务所之一,也是当时中国第一家全部由拥有硕士学历的律师组成的律师事务所,成为北京律师事务所改革的排头兵。
命运总是眷顾有准备的人。从开始的不经意学法律到1983年主动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的研究生,从1986年检察院工作到1992年创办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徐家力被富有挑战而又充满神圣的律师这个职业深深吸引,他完全凭着自己对法学的热爱和执著,一步一步地朝向自己制定的目标前行,也朝着别人梦寐以求的地位进发。他诙谐地说,他的成长是伴随着《春天的故事》这首歌而同步进行的。1979年邓小平的第一次南巡,他选择了北大法律系,1992年邓小平的第二次南巡,他创立了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这都是改变中国也是改变他人生的关键时刻。
“我这个人做事靠的是思维的灵动,我很在乎我自己的感受,甚至有时我很倔,十头牛都拉不回来。也正是因为这倔强的性格,才成就了今天的事业。从选择到天平律师事务所实习开始,我就喜欢上律师这个职业。他不仅锻炼了我的能力,也让我认识了律师那具有创造性和极具魅力的职业特征,我认为我的性格很适合律师这个职业。”徐家力这样说,而事实也证实了他当初的选择是正确的。
律师的“取”与“舍”
常言道:“站得高,才能看得远。”开阔的视野可以帮助人们辨别是非,做出正确的选择。
这对于从事律师职业的徐家力来说,更有太多的体会和感触。
“我现在非常理解‘舍得’这个词的含义,有‘舍’才有‘得’。人生也是这样,得失之间关键看你如何取舍,如何把握。”徐家力律师的得失取舍正是从他所办过的一些案件中总结出来的经验感悟。
在东芝案件中,东芝公司对中美两国用户采取的不对等的态度,面对东芝公司对中国消费者的欺诈和损害,面对消费者被侵权后的迷茫和愤怒,时任中国律协副会长的徐家力律师,不忘自己的律师责任和良知,挺身而出,受命于危难之时,组建了东芝索赔案律师团。
东芝案件牵扯到20多万中国消费者,加之东芝这个敏感的日本被告,徐家力带领律师团代表中国消费者向东芝公司索赔,难度可想而知。但徐家力当初只有一个想法:必须站出来,承担起一个中国律师的责任和使命。面对外国跨国公司的侵权行为,中国律师必须给中国消费者提供更多的法律帮助。
“七年前我决定免费代理东芝索赔案,绝不是为了个人出名,而是肩负着两份责任,一份是中国律师对消费者的责任;一份是对国人和企业的责任。我想通过代理诉讼,警示国人和企业在处理中日商业纠纷案时,向日索赔的重要途径就是依靠法律来维护我们的权益。我认为,东芝案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具有开创性和示范性。律师在其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它对司法实践也具有重要意义。”徐家力坚信,东芝案件未来的结果是值得为之努力的。
律师是需要具有超越商业化功利的社会理想的职业。没有这种理想,在经济利益最大化原则的支配下,再好的法律也会被操作成一潭污浊;没有这种理想,再严厉的职业规则也无法对律师行为形成有效约束;没有这种理想,律师也不可能获得应有的职业自信和自尊,更无法得到社会的尊重。
一个律师能真正做到看淡一切是很不容易的,但东芝索赔案律师团团长徐家力做到了。这样如此分明的“取”与“舍”,已经成为徐家力执业生涯中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他完全清楚什么是自己应该坚守的“道”。“退”与“进”,“取”与“舍”,“成”与“败”,对于他来说都会得到不同的收获,他的人生也因此更加生动、丰富。
东芝案让我痛并快乐着
律师执业的过程,不管是处理案件,解决纠纷,还是开展非诉讼项目,除了直接的工作结果之外,最重要的是律师的工作能够直接或间接地改变许多人的命运和许多事情的进程。十八年执业律师的经历,就这个行业而言,徐家力真是发自肺腑地有着痛并快乐着的感觉。
2000年,当徐家力接受委托,代理“中国消费者状告东芝笔记本电脑纠纷案”时对作为原告中国消费者委托的向东芝索赔律师团团长的徐家力来说,既是一个机遇也是一个挑战。但他在这条道路上走出了一种精神,一种人格。
中国索赔案律师团的正式成立,标志着沸沸扬扬的东芝事件即将进入法律程序。2000年6月2日,徐家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中国东芝索赔案律师团的负责人,他会支持把这场官司打到底,直到为中国消费者讨回公道。
然而,东芝案牵扯的因素太多:中日两国的战争历史;近些年来中日双方在一些问题上的多次碰撞;共同诉讼在中国司法审判中绝无先例;中国法律本身具有的缺陷导致的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不够;诉讼对象东芝公司作为外企所具有的特殊性和敏感性。法院最终以诉讼人数太多,应当个人立案为由,没有受理共同诉讼。
律师团所有的人,包括团长徐家力在内,也许都没有想到,这条诉讼之路,竟会如此漫长……
“作为国家法律的实践者,律师需要人们的认可、理解和关心,让律师更好地行使他们的权利,也是司法进步的具体体现和重要标志。律师每天与各式各样的人打交道,所处的环境异常复杂,这其中的压力和危险,困惑和痛苦并不是外人可以理解的。因此,作为一个律师要有比常人更坚韧的意志,更坚硬的神经。很多时候,诉讼是在拼精力拼体力,律师承受着难以想像的折磨和压力。律师常常是最紧张的人,他要同时处理很多事,应对各种不同的人,要没日没夜地工作,说得上呕心沥血,废寝忘食。有的时候,律师又是最委屈的人,饱尝社会的误解和抨击,甚至连当事人都觉得你没有尽心尽力为他服务。当你听着客户喋喋不休的抱怨时,你还必须面带笑容耐心解释。有的时候,律师又是最孤独的人,他要守口如瓶,把很多重要的事实深埋在心里,把自己的喜怒哀乐都隐藏在灵魂里,对人对事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律师职业的酸甜苦辣,只有律师自知。”
作为律师,徐家力总是把压力留给自己,永远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给当事人,让当事人油然产生一种安全感和信任感。
当我们重提东芝案出现的结果时,徐家力的脸上呈现出复杂的表情。他说:“的确,法治建设非一时一地之事,需要全社会更多的人来共同推动。东芝案的过程太复杂了。中国的法律制度起步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比较笼统、粗糙,虽然确立了精神赔偿制度和惩罚性赔偿制度,但并没有像美国那样有更进一步的规定,即只要证明产品确有瑕疵,不论是否给消费者造成损失,企业都应当给予赔偿。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只规定了‘损害赔偿’,因此,同美国相比,我国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及对经营者的惩罚力度,都是有限的。即使消费者通过司法程序依法获得了赔偿,因赔偿标准在法律上不明确,消费者得到的赔偿也是很有限的。所以说,在不同的法律体系之下,消费者受到的消费保护是不一样的。我们必须尊重我国的法律,尊重在这种法律制度下的任何行为,包括合理的对策。可以肯定东芝公司对美国消费者的巨额补偿,以及对中国消费者的无动于衷,都是建立在对中美法律制度了解的基础之上所做出的对自己最有利的法律安排。具体到中国的东芝案,由于中国法院的重重阻挡,多方考虑,最终作出了不予受理的裁定。东芝案的失败不是证据问题,也不是司法精神、法律程序问题,实质上是中国的法律是否完善的问题。这不能不说是中国法治的悲哀。东芝案对我国的司法和立法提出了挑战,应该引起法律界的重视。”
“东芝案件留给我的是一种痛并快乐着的体验。在中国的法治进程中,能代表中国消费者成为东芝索赔案律师团团长,我感到满足、欣慰,同时也感到更多的社会责任。我付出了大量的时间,投入了大量的精力、辛劳,一分报酬未取,甚至要赔钱做一些事情,但是我丝毫不悔,我在不断体验律师事业发展中的喜、忧、痛、思;我有机会、有能力把自己的想法和实施落实到真正的实处,可以为中国的消费者提供他们需要的法律服务,为中国的律师事业做点贡献,我感到自豪骄傲。我更想通过律师这个职业平台影响社会,给全社会带来更多更好的法律服务,通过自己的努力使人们能享受到更健全的法律制度。”
徐家力很坚定,不管是在权势、金钱面前,还是在真理、法律面前,支撑他的是自己的良知,是他为自己制定的做人的原则。
律师的谋食与谋道
毫无疑问,律师不同于一般职业,它是一个神圣、庄严的职业,是服务人类、捍卫人类尊严的高贵职业。当代中国律师只有认真承担起自己所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真正发挥应有的社会作用,才能够得到社会的认同,也才能够更好地解决自己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从道理上讲就是:善谋道则食在其中,谋食无道则祸在其中。
名与利对于人类来讲是一种永远的诱惑。律师的职业同样充满了太多的挑战,太多的诱惑,太多的未知。律师在社会上要谋食也要谋道,做律师靠“名”获“利”这很正常,但当律师的财富积累到谋食无忧的程度时,就要有更高的追求,就要谋道。道是人生的最高境界,是人生的升华。律师应该是懂得大道之人。懂得了道,就会对一切社会现象都能做出解释,而不会被一些扑朔迷离的纷扰所蒙蔽。回首来路,徐家力十分欣慰。他一直认为自己当初接受司法局的委托,担任东芝索赔案律师团团长的选择是正确的。徐家力更觉得中国律师承担社会责任,是一种必然的选择。
律师是公众的“法律之师”,理应成为“做人之楷模”。在中国,像律师这样专门从事实际“规则”的绝无仅有。当代中国律师确实面临着巨大的成长空间和发展前景。道德高尚,品行端正,讲求诚信,这是对律师的起码要求。
律师一定要有社会责任感,决不能两耳不闻天下事。律师要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才能,做宣传法制的先锋,做法治进程的有力推动者。不仅要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宣传法律,促进人们观念意识的变革,还应当尽力维护法律的公平与公正。律师更应当关注民生,关注社会公共事务,尤其应当关心国家的法制建设,积极参政议政。
为了承担这样的社会责任,完成中国律师的时代使命,事业有成的徐家力,用更多的时间来关注中国法治社会的进程,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市场经济的变革中,并积极参与了推动中国法治进程的东芝案。
中国从人治向法治转变的过程中,不是所有的人对法律的意义都能充分认识的。在代理东芝案的过程中,让徐家力最担心的就是法律本身被漠视。
当我们请徐家力律师谈谈,他在担任律师团团长时所发挥的作用,以及今天再回首七年前的东芝案对中国法治进程的推动时,他一改从前的洒脱,沉思片刻,说:“东芝案带给我很多不同的感受,虽然在整个案件过程中,我有过不平,有过顾虑,有过无奈,有过悲哀,但我一直没有失望过,因为坦途固然令人向往,但曲线比直线更优美。中国的律师业从当初的懵憧孩童一路走来,正不断地走向成熟,中国的法律也在日趋完善。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法治的明天更美好。直到今天,我仍然感到更多的是荣幸。
一个律师一生能参与到这么大规模的而又有价值的大案,被告公司之大——国外跨国公司,原告人数之多——20万中国东芝电脑用户,媒体报道之广——有一百多家媒体参与报道了东芝事件,律师团——律师间精诚合作、共同作战,推动了中国法治化的进程本身,就很难得。
从东芝案本身来说,它暴露出了中国法律的漏洞和缺陷,突显了中国法律的软弱无力。因为人数众多,中国法院竟然不敢受理,最终消费者只能以个案起诉,这样无形中给消费者维权增加了阻力和障碍。对一个追求法律公平公正的中国律师来说,东芝案已经不是一个个人和个案的问题了,它已经与中国的法制建设紧密相关。律师从中获得了许多宝贵的法律经验,同时也从现实的案例中思考到更多更深层面的问题。
处于发展中的中国,未来的法治之旅还有很长的路程要走。也许正因为有了七年前的东芝索赔案,今天才有了更多跨国公司的召回制度,才有了更加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因此,不管东芝案件未来的最终结局如何,只要能亲眼看到中国的消费者,面对跨国公司的侵权变得越来越理性;只要能看到自己曾经的努力和奋斗,正在推动中国的法制建设和法治进程,我的心中就溢满了温暖和感动。我坚信追求公平公正的司法制度和正义的法治精神是每个有良知和正义感的律师的梦想和永远的理想。”是啊,每一个法律人都有一个梦,不论有多艰难,不论有多坎坷,他们都会为实现这个梦想而努力!
让思想走得更远
“一个国家的进步离不开法制建设,而法制建设离不开全体法律人共同的努力。律师是法律的实践者,是具有较高法律水平的法律人。律师个人的成功,对于推动中国法律进程的力量是微薄的,但是通过律师积极参与中国的法制建设,用他掌握的专业知识,可以为国家法制建设和国家立法提供科学、合理的建议。”这就是中国第一个知识产权专业博士后,中国著名律师徐家力,从多年法律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识见。
作为一个从业二十年的专职律师,徐家力完全凭着自己的坚持和执著,见证了改革开放后中国律师业崛起的全过程。他获得了“北京首届十佳律师”、“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等一系列荣誉称号,先后当选为北京市律协副会长,赢得了可观的客户和社会知名度。面对已有的成就,已过不惑之年的徐家力并不满足,他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去做。
目前,中国律师参与社会活动和法制建设的力度还不够大,用律师自己的话来说,他们是“法律边缘人”。对于如何改变“法律边缘人”的现状,徐家力通过对东芝案的总结,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要改变法律边缘人的现状,需要全体律师的团结和努力。要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积极投身于中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积极参政议政,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积累经验,为中国的法制建设服务。要树立律师良好的公众形象,着力打造律师文化,让公众通过对律师行业和律师职业的了解,实现公众对律师的认可和尊重。律师应该积极维护自身的权利,真正表现出对律师职业的尊重。
律师、法官、检察官都是国家法律的维护者,在法律上享有同等的地位。然而,很多时候,律师的权利得不到尊重。有时在法庭上,律师被法官轰出庭外的现象也有发生,甚至还发生过法官打律师的事件。1998年,在代理山西假酒案时,徐家力就亲身经历了律师维权,罢辩法庭的壮举。
律师地位的提高要靠全体律师的共同努力。让律师的服务真正为经济服务,为百姓服务,为中国的法制建设服务。
恩格斯说:一个民族要站在世界的高峰,就一刻不能没有理论思维。徐家力经常用这句话自勉,每办完一件案子,他不是“交差”了事,而是从案件中探讨法理,总结论辩技巧,举一反三,扬长避短,不断提高自己的“层次”。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是:高水平的法官喜欢高水平的律师,低水准的法官唯恐有水平而又执著的律师;律师打官司,打的是“水平”,而不是“关系”。
“一位优秀的律师不应当成为办案机器,应当通过办理个案,把理论和实践完美地结合起来,并善于总结办案的成功与得失,将之升华为理论精品,为推动中国的法治进程添砖加瓦。”
通过自己这么多年做律师的实践经验和办案技能,将学术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成了徐家力新的追求。经过多方面调研和探索后,徐家力撰写了大量的理论文章,他的《律师实务》作为大学教材受到高校学生的欢迎。如今的徐家力仍笔耕不辍,一边经营律师事务所,一边搞学术研究,一边著书立说,一边办案。为了给年轻的法律人更多的指导,他义不容辞地担任了北大、清华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和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担任了美国杜肯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贵州师大法学院院长,同时是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特聘教授。他一丝不苟地工作在司法第一线。徐家力笑说,自己很累,但是也很充实。
在徐家力看来,学者与律师是少数两种能完美结合的职业,让两者完美结合,是他对未来的梦想。“在我的前半生我已经经历了从检察官到专职律师的转换,下半生的转换就是我要从一名专职律师兼职学者转换成一名全职学者兼职律师。”
“我目前只能算是个专职律师,兼职学者,我喜爱律师的工作,更热爱学者的工作。现在我只有47岁,已经明确了自己未来的奋斗目标,我还有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为我的未来做准备。我现在每年出国十多次与同行进行交流,我还打算每隔五年就到国外呆上一年左右,除了放松自己,缓解压力外,更主要的是想更多地了解西方国家法制的进程和发展,也可以提高自己的外语水平。我想随着中国的开放与世界的交流,将来必定有许多的外国学子来到中国求学,也会有更多的中国学者走出国门去国外讲学,我要想成为学术权威,做最好的教授,就必须流利地用外语给学生们讲课交流,用外语与世界各地的专家学者畅谈沟通。”
网上曾有一个外国友人名叫南希,在《东西方会面》一文中,对徐家力的英文水平进行了评价:“徐家力的英文比我们有些生活在美国的人都讲得好。他是在法律学校学习时学的英文。徐家力个人推荐学好英文的捷径是:一个讲中文而想学英文的人和一个讲英文而想学中文的人在一起就能进步得非常快。”
谈到学习,徐家力说:“现在的我只要有时间就看书。法律哲学,文史地理,社会科学,尽可能地多读。书籍能陶冶情操,催人进步,开阔视野,增长知识。有时我读到一本好书比挣到一笔钱还要快乐。我相信人生的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辉煌。做律师时,我辉煌过,我想等我再干十年专职律师后,也不到60岁吧。那时我就做个全职的学者,给学生上上课,有时间写点文章,把自己一生中的经历、经验和感受告诉年轻人,让他们能生活得比我们更快乐更幸福。这也同样是一种辉煌。”
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徐家力律师是幸运的,在十八年的律师生涯中,他经历了中国律师业发展的重要阶段,经受了中国改革开放的风雨洗礼。他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走在自己的律师道路上。如今的徐家力在向更远、更高的目标前行。对于律师事业的明天,他一直在努力,在思考,在追求……
一个博导对中国法律的思考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都是人们耳熟能详的古老原则。“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中国当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最先进的法律理念。尽管这一原则,早已经为世界许多国家包括中国的宪法所确认,但现实生活中的种种现象,仍然会使我们对这一原则的具体适用产生困惑。如何面对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的“不平等”,是值得人们思考的大问题。
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社会科学,任何法律的制定都会存在某些局限性,只有通过法律实践,不断地加以完善,减少法律盲点,从而使法律更加趋于公平、合理。律师就是这样一种让人既恨又爱的职业,他们常常要给社会和法律挑刺,为一方利益争辩,但无形之中,又为社会建立了一种规则与秩序;他们通过努力使不同阶层的社会成员得以平等地对话;他们献出自己的知识与技能,但不出卖法律与良知。
东芝笔记本电脑中国用户诉东芝株式会社索赔案,有媒体的大量报道,有众多人的参与,它所产生的社会影响是深远的,它创下的价值是巨大的,是有典型意义的。
参与了东芝案的徐家力律师,面对中国的立法偏离现实中的具体操作,严重脱离实际的状况;面对中国司法制度中存在的诸多缺陷和瑕疵,以致无法很好地解决实际问题的现象,在感到心痛的同时,他也一直在思考,一直在探索。作为法律人,自己如何才能做到最好,承担起艰难的责任。
“东芝案至少反映了人们迫切期待着一个更加公平、规则的商业关系出现在厂商和消费者之间。东芝案件对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起到了极好的促进作用,也对中国今后在高科技领域的维权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而东芝案本身暴露出的中国法律的漏洞和缺陷,为今后的法制建设和法治进程提供了更全面的法律帮助和参鉴作用。
中国加入WTO后如何面对跨国公司的侵权行为,中国的消费者如何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中国的消费者的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的维护,一切都要看中国法制建设的水平。我们的法律法规健全不健全,我们的执法环境好不好,我们的执法手段强不强,是最终决定这些涉及跨国公司纠纷能否公正合理解决的关键。
在办理东芝这个案件时,心里的强烈欲望‘实现法律的公平与公正’,一直在鼓励着我,让我去追求,去拼搏。东芝案件让我体验到了律师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但面对中国法院无法用适合中国的法律来惩罚强大的跨国公司,来替中国消费者主张合法的权利,我又感到了作为律师的无奈和悲哀。我从中也得以思考更多更深层面的问题。它更让我坚信,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相信自己,相信法律。
中国的律师要想获得真正的发展,离不开一个良好的宪政体制。因此,律师应当谋求政治制度的改变。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参政议政,不仅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法制建设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同时也扩大了律师的社会影响,提升了律师的社会地位。
东芝案件到现在七年时间过去了,至今还没有一个最终的结果。其实日本东芝公司也一直在关注这个案件。很多人也都在等待和期盼中。期盼未来有一天,当中国的法律制度能真正完善地保护消费者不受损害,东芝案说不定会变成喜剧式的结局。我始终坚信最终会有结果的。我会坚持到最后的一刻。
尽管东芝案件是个无言的结局,但当我们进行总结的时候,我们发现:我们在慢慢改变着一些需要改进的东西,慢慢地让一些不合理的东西变得合理。东芝案件带动了‘集团诉讼制度’,对‘产品召回’‘反垄断’等许多与之相关联的法律法规的即将出台,起到了促进作用,进一步增进了中国的法治理念,加快了中国司法改革的进程。我更坚信,再过二十年,总还有人会记起我们——这些曾为之努力和付出的律师们,我一直很庆幸我经历过。”
如果说世界上的一切都会发生变化,我们仍然坚信人的天性中还有很多的东西是不能改变的。譬如坚守梦想,坚持原则,坚定信念……我们也同样坚信,徐家力律师一定会坚持到最后一刻。
——《交锋——东芝索赔案始末》200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