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中国律师》的九个问题
一、律师与法官职业的异同点?
答:不同点:
第一,律师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和最活跃者,是靠自己的专业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而生存的;法官是国家权力的一部分,是司法权力的执行者,是法律赋予是非曲直的裁判者。
第二,律师收入相对较高;法官收入相对较低;律师的社会地位低;法官的社会地位高;律师中去做法官的少;法官中去做律师的多;律师学历相对较高;法官学历相对较低。
第三,律师是相对的自由职业者,其工作方式和执业方法由律师本人控制的多,工作时间也多由律师本人掌握,就各种职业比较而言:律师是比较自由的行业。而法官则不同,法官的工作方式完全是条条框框的,法官基本上没有工作方式的自主权,更没法支配自己的工作时间。
第四,做律师要求有综合素质,所谓综合素质是指做一个好律师需要全面的条件,而不能是单一的条件。因为律师直接面对市场的压力,市场要求律师要更具有竞争力,从而强迫律师做一个“完人”,否则就会被市场所淘汰。做法官只要为人正直,刚正不阿,公正清廉就大致会成为好法官。
第五,做律师难,做法官易。律师没有任何体制的力量可以凭借,有的只是法律知识和执业技能。在律师没有收入的时候,律师的经济来源和生存都会成为问题。而法官则旱涝保收,有强大的法院系统支撑。且不说工作上竞争压力不大,生活上也衣食无忧,就是将来退休也会有稳定的退休金收入。
第六,律师行业具有挑战性,法官职业则具有稳定性。喜欢挑战、冒险、创新的人去做律师;喜欢稳定、安逸、舒适的人去做法官。律师因为每天接触的案件和当事人不同,遇到的问题也是日新月异,这逼着律师去学习,去创新,去迎接挑战,所以,律师终生都会很忙碌也会很辛苦。法官则不同,完成自己份内的工作其余可以不问不管,尤其长期在一个庭工作审一类案件可以做到轻车驾熟,过一个四平八稳的生活。
第七,律师能最大可能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法官在处理案件时自己的作用发挥有限,因为受体制的制约,法官不能像律师那样充分张扬自己的个性,使自己的才智受到压抑。
第八,从长期发展来看,律师发展的空间大。因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律师是法治经济中不可或缺的角色,就会需要更多的律师,律师会有更加广阔的市场舞台。法官从世界范围来看应是走精英之路:即法官越来越少但质量应越来越高,市场并不需要众多的法官,而是需要“真正”的法官,所以,今后法官数量并不会增多太大。
以上为律师与法官的不同点。其实,律师与法官还有许多共同点,比如:①两者都是经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资格的法律职业共同体;②两者所从事的都是法律工作,都是以法律为工具的从业者;③两者有互换的可能性,就一个人而言律师和法官只是不同阶段的工作经历而已;④两者工作的目的都是要实现司法正义,社会的公正,从而实现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意义;⑤两者一般都是法律专门院校培养出来的专门法学人才。
二、为什么要选择做律师,动因是什么?
答:主要考虑以下几点:
首先,关于对当官的思考。在我们毕业的那个年代,大学本科生都是天之骄子,更何况是硕士研究生呢?当时国家急需法律人才,选择进国家机关做公务员,即去做“官”是那个年代绝大多数法律院系毕业生的自然归宿。我记得,毕业时联系的接受单位几乎都异口同声地说:“你来吧!越快越好!”我曾试着去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全国人大、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等中央国家机关,都没有遇到阻力,最后,我自己却犯难了,眼花缭乱了。当时,高检院的一位领导找我深谈了一次,他说:“你不要再联系其他单位了,就来高检吧!”我说为什么?他说:“高检除了与其他中央机关基本一样以外,还有需要你来的一个重要原因:高检院机关人员的学历在整个中央机关都是比较低的,每次中组部考评干部都要求我们进一些高学历的人才,你是硕士毕业生,我们需要你。另一个情况:高检院机关复员转业军人比例在中央机关也是最高的,他们也需要你这样的人来当教员,迅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以便适应执法的新岗位。”他最后说:“你来高检院会比其他单位更受重视,也会有更多的机会让你发挥作用。”说实话,当时与这位领导谈话时是下午,上午我还去最高法表示要去那里,但领导的这番话确实让我心动了。我自己也在思考:我是学刑法专业的,我的硕士生导师王作富教授曾多次对我讲,不要轻易扔掉所学的刑法知识,于是,我顺理成章地来到了最高检察院。
高检院对我是否重视呢?非常重视,两件事可以说明。其一,我来到高检报到后接到通知:按高检的要求,所有毕业学生来机关后都要马上被派往基层检察院锻炼实习一至两年,我当时被安排去河南省的一个县检察院去锻炼。得到这个消息后,我马上找到了与我谈话的那位领导,我说,我正在搞对象,你把我派往河南一至两年,对象吹了怎么办?我说我不同意离开北京。领导说:这是组织上的安排,截止目前还没有任何人提出了异议,你怎么就这么特殊呢?我说:“听说其他单位没有下去锻炼的安排,那好,你就把我退回学校我去其他单位好啦,反正每个单位都要我。”领导一听,有点吃惊,但却跟我说:“你别着急,看看我们是否能研究一下。”几天后,领导正式通知我:你去北京市检察院分院锻炼实习。据说,从此以后,所有毕业学生的锻炼实习都安排在北京而不是外地。一位跟我一同分配至高检现已是高检领导的同事曾跟我说:要不是你的坚持,我们怎能留在北京?
对我重视的第二件事:在高检干了几年后觉得没劲,想调工作出高检。这一下子可惹了大祸了,领导说:“你是我们千挑万挑挑来的高学历人才,你怎么能走呢?你是不是有什么要求没有满足,你尽管提:级别、待遇、住房,只要我们有条件都可以满足你。”我说:“我什么都不要。我就不想在检察院干了,想离开机关干点别的。”他说:“那不可能,你想都别想。还没有说自己想离开就离开的,只有我们把某人开除的情况,也就是说,你走不了,也不让你走。”我心想:完了!走不成了。于是,开始软磨硬泡,甚至跑到领导家里请求他同意让我走人。领导说:“机关的人有两种:一种是我们天天都盼着他们离开走人,但这种人从来都不走;另一种是我们天天担心他们提出要走,结果是天天有人提出要走。”我说那就让我走了不就完啦,领导说:“不行,你是我们无论如何要留的人,只要你不走,什么条件都可以谈。”就这样,僵持了半年时间。这期间我成了高检的“名人”,机关的人都知道我要走,机关就是不让我走,每天在“拉锯”战。时常有不认识的人敲我办公室的门进来问:“你是徐家力?”我说我就是,你有什么事情吗?来者往往回答:“没有,没有,只是来看看。”我知道,就是因为我要走,而他们不允许我走,我已经成了异类,他们好奇地要看看我是什么样?!
因为那个年代,因为我的家庭出身,因为我成长的地域环境,在毕业时我有着强烈做官的欲望,自己在心里已经设计好了锦绣前程:什么年龄到什么级别,然后再往上爬。这是我们那年时代年轻人的理想和人生观,在机关工作几年后为什么想不干了另辟人生之路呢?原因有几个:
其一,在机关大院里呆了一段时间后才发现自己并不喜欢机关的工作,那种按部就班,那种是是非非人际关系、上下级关系,看不见的前途等等,觉得无聊,没有兴趣和刺激。
其二,有特点的人在机关里是最容易犯错误的人,机关里最适合没有棱角的人,不会轻易被人抓住短处,而特点鲜明的人在机关里就显得突出和另类,不容易被机关接受。而这些特点也许就是机关外其他工作正所需要的。
其三,性格因素。律师工作的特点是自由、独立、自我实现机会多,机关里正好相反。
基于以上种种考虑,我才决定放弃检察官的职位,下海去做律师。
三、刚开始做律师时,您是如何度过这种角色转型的?
答:坦率地说,在刚开始从检察官到律师的转换过程中确实有许多不适应,但后来做律师时间长了也就慢慢地适应了,这主要有下面几点体会:
第一,时时提醒自己你是律师,你已经不是检察官了,刚开始做律师时,不论是与当事人接触还是与法官联络,都自觉或不自觉地还认为自己是检察官,比如,从心理上讲,看谁都像坏人,接人待物对谁都像审讯犯人,说话粗鲁,爱发脾气,总有高高在上,有高人一等的心态。有这种心态但实际上身份已不是检察官了,难免在工作中碰到挫折。在这种情况下就暗中告诫自己:放下架子,你现在是律师,是普通老百姓,已经没有了“官”职,对人一定要有平等心态。
第二,向其他律师学习,钻研律师业务,使自己尽快进入律师的角色。刚开始离开检察院做律师时对律师工作完全陌生,也不知道如何下手去做,在检察院的工作经验又用不上,所以,这也是心理不适应的一个原因。为了克服这个不适应,唯一的方法就是熟练掌握律师的工作技巧和技能,使自己成为一名律师才能以律师的心态考虑问题。往往是有些法官,检察官因为不能很快地成为一名好律师才停留在从前的思维层面上,一旦成为好律师就不用从前的“官”职而自居,律师就是可以成为自豪的资本。
第三,多向亲朋好友介绍你已经不做检察官而改行做律师了,让大家了解你,要让大家把你当成律师而不是检察官。因为法律知识是专门的知识,许多人都会碰到法律问题,以前是以检察官身份,现在是以律师身份让大家知道你的改行,也可以促使你尽快实现从检察官到律师的转变。
第四,广交朋友,扩大社会圈子。从前因为纪律的约束,作为检察官交往的人十分有限,现在没有约束了要尽可能地扩大交往范围,因为律师就是为老百姓服务的,就要放下架子,从前有所挑剔和顾及的范围扩大到更加广阔的范围,真正完成从“官”到民的转变。
四、这种职业互换对于个人从事律师业并形成律师的服务特色是否有影响?您是如何看待的?
答:是有影响,而且影响很大。
每当有人问我:你当初进检察院后悔不后悔?如果不出来你会怎么样?出检察院下海当律师你后悔吗?
我的回答是:我进检察院从来没有后悔过。在检察院工作期间,我学到了许多东西,有很多东西是终身受益的,尤其是对现在做律师可以说受益无穷的:其一,我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期间,使我了解了我们国家最高司法机关的运作程序和规律,同时,因为我参与处理了许多大案要案,使我的眼界大开,视野深广。也使我知道了国家机关的许多内幕和活动。我们从机关里下海出来为律师的人经常在一起议论:在机关里工作过的人就是不一样,有些事情你不经历你就永远不能理解,比如某某之所以如此幼稚和愚蠢,可能与其没有在机关里工作过有关。
其二,我在硕士期间是学刑法专业的,当时分配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是算专业对口的。在检察院期间我有机会充分运用我所学的刑法知识解决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在高检院期间,我几乎是“理论权威”,在讨论重大案件时领导都要听听我的见解,特别是在北京市检察院基层锻炼时,我成为检察官们的“教官”,我付出了相当多的时间为那些求知若渴的检察官们辅导刑法知识。而这些功底使我日后做律师时成为我的看家本领。在过去的十几年里我做过大量的刑事案件,无论从我个人兴趣还是当事人评价都非常满意,这无疑得益于检察院工作时的磨练。
其三,人脉关系的积累。通过在检察院的工作,我结识了一大批检察官,在我工作期间的同志很多人都走上了领导岗位。无论现在职位如何,因为当年形成的友谊使我现在与他们息息相通。其中相当一部分同志是当年从部队转业来到检察院的,他们拜我为师,我向他们讲授“两法”,即刑法和刑诉法,从现在每每与他们相遇时都会提到当年这一段情形。虽然,工作上是分开了,但建立起来的正常的人际关系是做律师的重要资源,是律师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重要资本。
其四,对律师业务的促进。尽管现在我还在做刑事业务,但大量的却是民商类案件。在民商类案件中及时敏锐地发现刑事案件,用刑事手段解决非常复杂的民商类案件是我的一项专长,这是我在检察机关从事刑事案件工作的最大收获。因为我是学习刑法出身的,又在检察院工作过,同时,又做了大量的民商类案件,还一不小心成为我国知识产权的第一个博士后和律师中最高学历者,我现在是北京市检察院的咨询监督员和东城区检察院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我想,这都与我曾在最高检察院工作过有关。
五、您是如何形成自己的服务专长的?
答:我现在总结我的服务专长有三个:①刑事案件;②知识产权案件;③其他。
我从事律师工作已经十几年了,我的业务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的法律领域。什么样的案件都接触过,现在总结说,服务专长是未来律师的必由之路,万金油律师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从历史阶段上看,我的服务专业有下面特点:
第一,过去十几年里,我什么样的案件都做,遇到什么做什么,是比较典型的万金油。所以我的业务领域比较广阔。
第二,刑事案件做得比较顺手。因为我在硕士阶段学的是刑法,是比较早的刑法学硕士,加上导师王作富教授的悉心指导,刑法学理论功底深,另外一个原因是我在检察院工作的实践。使我积累了丰富的刑事案件经验,我曾有一人对30名律师做公诉人的经验,也有过一名律师对35个公诉人的律师经验,加上我与检察机关的人脉联系,使我做起刑事案件轻车熟路。
第三,知识产权案件。这是从现在开始到今后主要发展的服务专长。我目前是中国知识产权第一个博士后,也是律师中学历最高的,还是多所大学的兼职或特聘教授。目前我已办理了大量的知识产权案件,也撰写了大量的专著和文章,以后主要精力就放在这方面了,我希望我成为中国最好的知识产权方面的律师和教授。
六、您是如何看待这种司法官员做律师的现象的?
答:其实这在国外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即职业的转换。在国外,一个人一辈子只从事过一个职业是比较少见的,他们基本上都要更换几次职业生涯。因为在我们国家里教育资源的稀缺和就业竞争的压力,人们往往找到一个工作后就很难再转行了,这些都与国情和司法制度有关。我们国家做司法官挑选严格,竞争激烈,体制又很封闭,因为是“官”,从业的人都很珍惜,一般不会轻易地辞“官”下海。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形态也在改变,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内千军万马走“独木桥”:只有当官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只有当官才能取得社会回报,如果不当官就等于游离于主流社会之外,基本的生存都成问题,何况得到社会承认和实现价值。现在却不同了,条条大路通罗马,不去做官,仍然有许多机会去实现个人的人生梦想,除了在体制内做官,在体制外也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所以,又何必固守一方呢?于是,许多官,尤其是年轻的人,希望更大发挥自己能力的人就从司法官的位置上下来从事自己更喜欢的工作。我想,这在今后会更加普遍和广泛,是最正常的事情了,也没有必要去讨论,那只是每个人的职业转换的个人事情而已。
七、对于中国现今存在的同西方国家不同的司法职业互换的运行模式,您是如何看待的?
答:第一,中国与西方国家是完全不同的社会制度,没有比拟性。我们很多学者往往抛开中国与西方国家根本不同的政治主体和意识形态,只在司法制度层面上与外国相比,这是无法比较的,因为司法制度是政治体制中的一部分,政治体制不同,怎能单纯比较司法制度呢?
第二,在西方国家,司法职业共同体成员的地位是平等的,所以,职业互换就有了基础和平台,至于具体从事司法职业中的哪一个纯粹是个人的爱好,所以,在西方国家,司法职业的互换都很普遍,也很正常。在我国就不行了,司法官转行从事律师叫下海,因为,不做司法官就意味着从主流大船离开,抛弃了体制给你的一切到海里游泳去吧!是淹死还是幸存全靠你自己。因为地位的不平等和体制的封闭,律师想当司法官几乎没有可能,律师是体制以外的“个体户”,不是组织部门视野内的司法官培养对象,没有平台和可能进入司法官行列。至于法官和检察官的互换更是两种人员所在体制所互相排斥的,没有操作性。
第三,在我国目前是从司法官到律师的多,从律师到司法官的少,甚至没有。这是因为我们还没有形成司法官职业的自豪感和荣誉感,司法官在其位置上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不能自由地行使司法官的职权是司法官最大的困惑,加上待遇,上下级关系,机关内的不公等等使司法官职业失去应有的自尊,于是,形成大批司法官从事律师,鲜见律师转行做司法官。在西方国家,法官是律师职业终极的目标,律师最高尚的归属就是去做法官,因为法官的地位、荣耀和待遇,更重要的是法官的独立行使的司法权力是律师职业可望而不可及的。所以,在西方国家已经形成了良性循环:好的律师去做法官,法官是有经验的律师,律师在完成原始积累后,为了更好实现人生价值去做法官。难怪美国的法官都是由律师推选出来的,就连法官的道德操守准则都是由律师协会制定的。
八、对那些希望从法官改行做律师的人,从个人经历出发,您有什么话要同他们说?
答:首先,要对自己进行正确评估。
所谓对自己进行评估,就是要自己问自己适应不适应做律师?因为做司法官与做律师是完全不同的职业,所以要问自己从事律师的原因是什么?我想,律师行业的从业人员的初期要求主要有:①性格因素:律师需要与人打交道,需要有自己的客户,所以,广泛的人际关系及外向的性格非常重要。不是说内向性格的人就做不好律师,而是说外向性格的人做律师更容易。②自己的专长是什么?包括专业,人脉关系、出身、社会基础等等,要充分扬长避短,将自己的所有专长都转化为律师从业的资源。③面临压力的承受能力。律师的压力来自各个方面,司法官因为有“组织”、“单位”托着,压力并不大,律师的压力与司法官相比要大得多,你要预估你面临压力的能力。
其次,充分了解律师行业的概况和特点。
①找已从事律师职业的朋友和亲戚同学了解律师职业的各种情况。值得注意的是:要找不同类型的律师去了解:成功的和不成功;年老的和年少的;诉讼的和非诉讼的;涉外的和不涉外的;专职的和兼职的;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受过科班教育的和没有受过科班教育的;从业时间长的和时间短的;做过司法官的和从来没有干过别的等等……②找从事律师管理工作的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有关人员去了解。他们会更加客观全面理性地告诉你律师行业的全貌和诸多问题以及供你参考的各种有价值的数据和资料。③找非法律专业的一般社会公众去了解对律师的评价和判断,这个群体的人观点将是律师行业走向的重要依据,也是律师行业市场化的来源和终点。④阅读各种书刊报纸及各式媒体的报道全方位了解律师的情况,尤其是媒体对律师的评论也会使你更加了解律师。
只要有以上各种可能的了解,你又非常喜欢律师工作,就不要再犹豫了,赶紧下海成为我们中的一员吧!
九、您对自己的未来有何寄予,对您自己的未来最想说的心里话是什么?
答:我常对人们说:是否能成为一个好律师?关键在于你是否将律师这个职业当作终生的事业?如果你把律师职业当成终身的事业你就会有长远的规划和打算,你就不会有短期行为,你就会舍得投资,否则,你如果把律师职业仅仅当作短时间的一个经历而已,你就很难把律师的工作做好。因为律师职业需要长时间的积累和全心全意地投入,没有这两方面的准备是很难成功的。
我喜欢律师这个职业,我适合做律师,律师职业尽管千辛万苦,我还是从中得到了巨大的乐趣和回报,我不会轻易放弃律师职业,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一个行业比我做律师更得心应手。我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今后的日子里我将这些经验上升为理论,为年轻人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我也知道,面对未来的激烈竞争,从业的压力会越来越大。但我已经做好了准备,实现自己的第二次创业,从万金油律师到专业律师的转换。我将逐步进入学术领域,将自己的研究领域与执业领域紧密地结合起来,充分将学者与律师两个角色贯串起来。
没有哪两种职业像学者与律师这样可以相辅相成地互为促进。我原来的理想是:做一名出色的医学院的教授,同时又是医院的名医。在未来,我希望我是脚踩两只船的人:一脚在学界,一脚在律师界。通过学界尽快促进律师的专业化,通过律师执业为理论研究提供现实性的素材。我最想听到的评价是:他是一名出色的教授,因为他有实践;他是一名好的律师,因为他有理论。
《中国律师》200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