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成功律师实录》访谈
徐家力是中国法学界,包括法律教育界、法律实务界和司法界学历最高的,是第一个中国知识产权的博士后,也是第一个专职律师的博士生导师。下面是《中国成功律师实录》的作者对徐家力的访谈。
问题一:当时为什么选择法律专业?
这个问题是第一次回答,我自己想了一下还真挺有意思的。1979年,当时我才19岁,从应届高中毕业上了北大。我为什么选择法律专业主要有这么几个因素:
第一个因素,我报考北大的时候是1979年的春天,我们那时候都是先报志愿,当时的背景是1978年11月份邓小平主持召开了三中全会,我记得当时我报考的时间是春节刚过2月末3月初。当时老师说三中全会后中国要改革开放,首先一条是要经济建设,那么法制建设肯定会马上跟上的,报考法律专业会很有前途。1979年是邓小平第一次南巡,当时有一首歌曲叫《春天的故事》,我听这首歌曲特别激动,因为三中全会以后我填报志愿是北大,1979年我又考上北大。邓小平1992年第二次南巡的时候我下海了,创办了隆安律师事务所。我感觉邓小平两次南巡的足迹和我的人生经历特别匹配,我是按照中国发展的足迹在发展,如果没有改革开放我不可能考上北大,不考上北大我也不可能走到今天,要是邓小平没有第二次南巡,我也只是在机关里面呆着,后来我从机关里面出来,正好是邓小平第二次南巡,后来我去了美国。
第二个因素是我父亲一直在机关,他比较明白,他说中国的律师在文革期间受到的冲击很大。1966年年末我父亲被打倒就到了农村,与烈士张志新同在辽宁省委五七干校被劳动改造教育。因为文革我没有上过小学,在农村呆了五年,1972年才回到我的出生地沈阳。我父亲说中国最需要的还是法制,一定会搞法律,不搞法律不行,所以让我学习法律。
第三个因素,实际上我当时喜欢的是新闻系,搞文字工作,当时我看了好多世界名著,还发表了不少文章,许多作文被留做范文在学校里使用。所以我想报复旦新闻系,其实已经偷偷地报了,但是后来我跟家里人商量以后又把表撤回来了,还是改报了北大法律系。
第四个因素,当时有个特别偶然的机会,报名的时候遇到我父亲的一个同事,他是北大法律系文革之前毕业的,当时他在辽宁省文教办,是主任秘书(文教办是当时负责招生的,因为那时候还没有招生办),我当时找他,他说:“我是北大法律系毕业的,以后法律肯定会发展,而中国最好的法律专业是北大,你听我的去那里没有错。”当时我就报北大法律系。
高考以后,我是沈阳市文科第一名,进北大是没有问题了,当时北大就录取四个人。后来我了解,报北大的80%没有报法律系,因为在1979年之前北大法律系是全校最小的系,那时只有一个班,一个班才二十几个人,后来到我们这届是一百多人,当时很多人还不明白,都没有报法律系。我记得我们班49个人第一志愿报法律系的就十一二个人。由于以上的这几个因素致使我选择了法律专业,就这样一直念,我是1983年北大毕业的。我当时是79级的,我的上两届也就是77级、78级基本上都是社会上那些老高三毕业的,没有多少应届毕业生,到文革以后统考将近十年的时间,1979年是恢复高考后竞争最激烈的一年,当时是全国四百个考生当中录取的一个人,那是什么比例啊?当时一半同学的年龄都比较大了,最大的比我大十岁,最小的还比我小四五岁,年龄差距非常大,分成两批,毕业的时候我们23岁,人家好多同学上大学前都当了大队支部书记、民兵连长、教育局科长、部队的辅导员,我们相对于他们来说是比较年轻,比较幼稚的。
后来我直接报考了研究生,选择学校肯定也是选择法学的。当时到哪个学校其实也是一种选择,因为我们当时二百来人的北大毕业生,报考研究生的就有七十多人,但是北大在本校才招二十多人,我们老师和我们说得很清楚,你们要是报考北大本校的话,都是同学在竞争,肯定不行,我们没有那么多名额,我建议你们分散报考,把北京的一些全国重点院校你们作一个分散报,你们都肯定能考上,你们的学习成绩没有问题。当时我记得我报考政法大学的时候,我们一些应届毕业生没有参加过工作的我的同学将近有十个报考政法大学,学习的还是法律。1986年毕业分配到最高检察院,开始工作。1992年我创办了隆安律师事务所。
我一直在学习法律。我觉得干什么事情都要有恒心,像我打网球一样,我打了5年了,不像其他人那样,打两年网球又改打其他什么高尔夫、保龄球了,做什么事情都要做得完美。当时有很多诱惑,什么当官啊,我想我有这么好的背景,这么优秀的学校毕业,我这辈子干法律雷打不动。到晚年的时候我会觉得我没有像别人一样走弯路,我的目标很明确。现在年轻的同志问我,怎么才能做到什么什么?我说你有目标和没有目标不一样,你有目标每天都会想这个目标,就像挖一个大坑,你今天挖一橇明天挖一橇很快就能挖成;但是你要是没有目标,时间也就这样过去了,没有想着要去做,三年、五年、十年、二十年后差距就会很大很大。我把目标摆得很明确后,逐渐积累,很多朋友都说我不像律师,像专家。我说我就是一个学者型律师,我觉得把这个法学学术问题一定要搞清楚,因为中国的教育不发达,好像一搞学术就觉得很高雅,其实在美国不是这样的,没有人搞纯理论的所谓学术。
问题二:当时工作环境挺优越,但是为什么后来选择走律师这条路?
这个说来话长,我在北大的时候,是学生会的体育部长,在政法大学的时候我也是体育部长,我体育特别好,我同时也是党员,我是百里挑一被挑到检察院去的,当时我是检察院第一批学习刑法的硕士研究生,检察院对我非常重视。我干了几年以后,觉得这个工作不适合我,虽然检察院的工作对我的前途很好,和我一起去的几个现在已经是副部级了。不过我觉得那里的环境不适合我发挥。举个例子,当时过党的组织生活,大家互相提意见,有同事说我的缺点是电话特别多,影响工作,因为我们三个人一个房间就一部电话,我打他们就打不了了。我不明白他们这话什么意思,我说是我打的电话多,他们说不是,是找你的电话多,三个人80%的电话是找你的。当时我年轻,我说这个找我的电话多不是我的缺点,那是打电话人的缺点,他找我我不能不接啊。后来我就发现我的很多缺点是做律师的优点,比如我善于学习、容易沟通敢于创新等。后来我要走,领导说你不能走,检察院大部分同志没有学过法律,有的甚至连大学文凭都没有,你来了,我们往上面一报,我们还有研究生,你走了,我们的学历就显得太低了。你就是不能走,干什么都行,留着给我们做个摆设都行。我说我就是觉得不适合,没有别的原因,我就不喜欢这个工作。
后来我就下海当律师了,当时没有人赞成我的做法包括亲戚朋友,都认为我疯了,他们认为当时整个社会经济形势都不好,公司很多都倒闭了,为什么还要下海?但是有意思的是当时反对我的人现在都下海了,我是我的同学当中第一个当律师的,现在我们班70%~80%已经都当律师了,甚至于以前高检、高法的好多朋友都当了律师。但是我觉得我很幸运,因为他们都是五年十年以后才出来当律师的,我承认他们在学校或单位的时候本事比我大,能力都在我之上,但是说老实话律师这个职业他们都没有我做得好,因为过了那么多年他们才下海,那时我已经完全摸透了律师行业的这个规律了,其实在一些方面我们没有差多少,只是他们刚想干的时候我已经干完了,他们干的时候我已经想下面的事情了,新的事情我干上了,但是他们才刚开始想。
中国社会变革太快了,机会是稍纵即逝的,邓小平南巡的时候中国的经济又一个大的飞跃,那时候我已经做好做律师的准备了。我1992年创办的隆安律师事务所是中国大陆最早的十家个人合伙律师事务所之一,我的社会脉搏抓得比较紧,那个时候99.99%都是国办律师事务所。这是我从检察官到律师的一个转型,有时出庭的时候我还会觉得自己是检察官,当年我在北京市检察院挂职锻炼,在那里转了一圈,我觉得要从基层培养干起,检察官和律师是对着干的,我当律师以后有时老是转不过来,我老是以法官的语气说话,现在我感觉到的是角色的转换。那时候我还在检察院的时候去外地出差,那真是什么都已经安排好了,像现在当律师就不一样了,到那里去取证什么的,就不一样了,落差很大,很多人受不了,到最后放弃了,那种落差我认为是人生当中的一段很重要的经历。中国这种以官为本的社会体制和律师这种自由职业靠自己的技能来维持生计的人差距太大,现在好一些,社会越来越公平了,党和国家都提出了一些有利的方针政策,那时候如果是大盖帽,就会看谁都像坏人,如果在那时候当律师就会遭遇冷板凳和训斥的,这样会对每一个从机关里出来当律师的人会有一种压力。中国律师还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公、检、法出来做律师的人特别多,这种转型的人特别多,因为大家都是那个年代的,出来磨练磨练,做官没有做成,现在知道律师吃香,所以都跑来做律师了,这种人现在非常多。现在年轻的孩子毕业以后都想做律师,我们那时候没有这个机会,这种人心里的落差或感受是共同的,我和很多人都交流过。我们现在正在写本书,是全国律协组织的,找了三个最典型的人写这本书,一个是公安部出来的,一个是最高法院出来的,一个是最高检察院出来的,我就是其中一个,写从司法官到律师的转换,写十万字左右。
我办的第一个案子记忆犹新。我的当事人是演《高山下的花环》的一个演员叫盖克,她当时嫁给了一个美籍华人,这个美籍华人在中国投资搞了很多合资企业。我是在协和医院的外宾急诊室接的这个案,当时这个美籍华人去世,我有一个朋友就在协和医院做医生,他说找我有急事,那个美籍华人刚去世,我说,找我干什么,他说这个事很麻烦,这个美籍华人是外方投资人,在中国投资了很多企业,他去世了,那些中方外方的人已经在外面打起来了,因为财产继承和股权转让的问题,在这种场面下我和盖克见面了,当时盖克哭得很伤心,我记得她还有个小孩才两三岁。这个案子是我从检察官到律师接到的第一个案子,所以印象非常深刻。当时盖克委托我以后,中方企业根本不和我谈,他们称律师解决不了问题。后来我是找到了一个检察院的朋友,让检察长找的中方,因为中方是一个国营企业,检察长和他们说徐律师原来是我同事,你们对他客气点,你们怎么不和他谈呢,这以后中方才和我谈。我当时和他们说,你们什么意思?我说我是代表外方股东啊,为什么不和我谈呢?他们说,就排斥律师,就是不想让律师掺和这件事情,在现在看来这件事情很可笑,但是在当时是很正常的。后来坐下来一项一项谈,当时有一批货扣在天津港,双方产生纠纷,都不肯在提货单上面签字,这批货在天津港压了半年,一天就罚款一百多美金,我当时很着急,我就说服他们先把货提回来,后来我做了各方面很多的工作,最后把股权转让给盖克了。这个案子用了一年半时间,最后双方对我都很认可。
后来,他们要在中外双方当中选一个总经理,我是董事代表,9个人不计名选举,其中7个人选我当总经理,我当时就很奇怪,为什么让我当呢?中方就说,我们开始排斥你到后来认可你,第一你懂法律,第二你不是中方的人也不是外方公司里的人,第三你办事能力强,我们觉得你当这个企业的总经理最合适。我说我不当,我喜欢当律师,我对企业体制不懂,但是中方很认真,多次找我,还通过司法局找我,希望我去,到最后我还是没有去。这个案子是我的第一个案子,我投入了很大的精力和心血,我付出了那么多也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我觉得我做这个案子对后来我的律师业务也有很大的指导。我当时的心里想法就是当律师太难了,这是一个很大的触动。
还有一个就是当时是检察官的时候工作很固定,而律师的工作不固定,能做到什么程度全靠自己的本事。我的性格就是,一旦当事人把事情交给我办,我比当事人还着急,我比当事人想的还周到,我比当事人还当事人,所以很多跟我非常近的朋友,要好的朋友都知道我的性格,要么不干,干就一定要干好,有些案子我不感兴趣我就直接回复我不干。这个案子对我的启发就是律师对当事人很重要,现在很多当事人都说,没有徐家力就没有我的今天。
问题三:在国外学习有什么样的经历?
我是中国社科院的知识产权博士后,根据有关的规定,在读期间的博士后必须去国外学习半年到一年,我是在这期间按照国家的要求到美国呆了一年,那么社科院把这段在国外的时间也算博士后学习,所以在国内学习两年,在国外学习一年,一共三年。在国外学习对我是种蜕变,2000年的时候去的美国,那时候我40岁,现在我经常去美国。在美国的这段时间,我在思想上面的蜕变我自己都感到很惊讶,回来以后我感触颇深:为什么中国历史上毛泽东犯了那么多的错误,而周恩来和邓小平犯的错误比较少,周恩来20岁就去了法国,后来又几乎走遍全世界,邓小平1979年就去了美国,中国这些高层领导人去过国外就会有一种远见和胆略。毛泽东为什么犯那么多错?他唯一的一次出国就是去了一趟苏联,还是被斯大林软禁在别墅里面,什么都没有看到。所以在美国呆了一年对我来说是一种蜕变,好像一下子就明白了许多。我在美国的时候在美国大学,每天要坐汽车、坐地铁去上班和听课,每天非常紧张,我觉得作为西方的一种文化和对中国文化的一种冲击,对于法学教育实在是太重要了,所以回来以后,我跟有些孩子的家长也说一定要出国,不管什么时候,一定要在国外生活一段时间,只有这样去了解了不同的地域文化,才能对很多事情有所领悟。对于中国的律师事务所,对于中国的法学教育就应该模仿美国,谁模仿得快,模仿得像,谁就能进步!
有一次,我在美国遇到一个上海的律师,我给他们当翻译,这个律师问美国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如果你们要是遇到一个律师私自收费了,该怎么办?美国律师听不明白,我反复翻译几遍以后,他明白了,他一笑,说这个问题我爷爷可能遇到过,但是我不可能遇到。后来吃饭的时候我和那个上海律师说,在美国律师私下收费的情况不存在,因为在美国只有美国律师事务所的财务才能向客户收钱,不像中国律师有些收钱后,再给办事,或律师本人去向当事人收钱。为什么美国人和中国人老是吵架?在我住的地方有个挺善良的老太太,我去之前她对中国根本就不了解,我去之后她每天把报纸上一些对中国不利的消息剪下来贴在我的房间里面,她就是这个观点,她说:如果中国像美国的话,那么美国早就不存在了,早把你灭了,但是现在美国人能把你中国灭了,我不灭你,这就是文化。她说得很对,太对了,在美国做游客没有用,必须去接触各种各样的人才能了解美国的文化。所以我现在再去美国一点生疏感都没有,特别地亲切,和原来当游客的感觉不一样。所以我说我们这个拥有十三亿人口的泱泱大国五千年的文化都是汉语文化,美国的是英语文化,这是不得不承认的事实。
我去美国的身份是高级访问学者,到美国之后参加各种活动,这个节日、那个节日的,很多很多你都想象不到的活动,而且全是免费的。我是中国的访问学者,去参加活动就是贵宾,因为在他们看来,我好像就是中国的代表,他们知道像我这样的人回去以后会影响到中国的一部分人,所以我享受的待遇不一样。高级访问学者的形象与学生完全不一样,他相当于教授,是学术研究,不像学生求学是找他们要钱,那么现在是他们要向我付钱,还给我这个待遇、那个待遇的,他们对我们太重视了。每个国家都有缺点,但是美国是缺点最少的一个国家,为什么呢?因为你刚发现缺点,他就改了,美国的制度健全,时时在改正他的缺点,有些宣传的一些东西往往是一种表面现象。
问题四:对您成长最有利的案件是哪个案件?
对我最有利的案件从知识产权方面来讲的话就是贵州茅台酒厂商标侵权案,是和贵州醇的一个商标纠纷。贵州醇是一个酒,茅台酒厂有生产,另外一个酒厂也有生产,他们就争这个商标。这个案件被评为中国商标侵权的十大案件,这是我代理的影响比较大的一个案件。那么这个案子我觉得是让我对知识产权和商标理解具有深刻的影响,比较有名,起码业界都知道这个案子。这个案件涉及到一个专利和商标的法律制度问题,因为在我们国家专利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专利局来授予,商标是由商标局来受理,这两个机关都是并列的。在美国和日本,这两个单位都是在一起的,没有分开。中国是分开的,这就造成了商标和专利打架。大家知道商标是个图形,专利有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那么外观设计和商标的图形很容易混淆。如果单位在一起的话,你申报专利的时候可能就给你了,但是如果单位分开的话,那么申报就可能成两个单位的了,你拿着商标,我拿着专利所以就打架了。这个案子就很典型,所以我接到这个案子以后就给国家写了一个建议书,建议商标专利审查合并,学美国,成立中国商标专利局,这是一个最大的启示。
第二个启示,茅台酒厂的茅台酒是国酒,对方是一个民族地区的小酒厂,双方争夺这个贵州醇的商标。商标在这个酒业当中是一个生死攸关的品牌价值,有了这个品牌就有了市场,可见品牌保护的意义有多大,品牌是商品存在最重要的价值。
第三个启示,这个案子历时将近十五年时间,那么长的时间,法律或诉讼都能把一个企业拖垮了,很多企业都是案件拖垮的,那么这个案子还好是大圆满的解决,案子把企业拖垮这种例子不是没有。
第四个启示,这个案子对以后从事知识产权案子的律师和专业研究有很大的引导作用,我觉得知识产权这个东西太有意思了,太深奥了,太有学问了,太有前途了,什么最重要就是技术和品牌,有了技术你什么都可以制造,有了品牌你什么商品都卖得出去。所以这个案子对我日后从事知识产权的研究和司法实践具有很大的提高,这个案子给我提供了很好的学习机会。
我还准备了其他几个案子,我先说说沈阳马向东的一个刑事案件,因为我是学刑法出身,所以对刑法还是比较感兴趣的。那是1999年的案子,当时我做的是马向东的律师,这个案子是我最后自己放弃的,因为当时已经起诉马向东了,理由是他们一共3个人贪污十二万美金,当时情况挺乐观的,认为也就判个七八年就差不多了。当时沈阳有个政策,引资人可以拿到一定的佣金或回扣,算是政府的奖励。他们是从那上面拿的钱,我当时认为如果有那样的判决还是比较公平的,但是家属不干,家属说他给沈阳做那么多贡献,想找人把这个事实给抹煞掉,我当时就说这是不可能的,我说这种事情也是功过分开的,由于这个问题,我们产生了分歧。按照当时我自己的做法也就是不再折腾,起诉,判几年就出来了,但是家属指令我去找谁,送钱什么的,我不能干这些事情!再加上那时已经是1999年末了,美国大学已经通知2000年我可以去美国了,所以我对家属说我不做这个案子了,家属很不高兴,问我为什么?我的理由就是我要去美国了。后来我到了美国之后得到消息,由于家属乱找关系,重新审查,最后导致马向东死刑,这个案子是我当律师以来争议最大的一个案子。很多人问我为什么当时不干了,我的理由就是去美国,但是其实我心里知道,这个案子如果他们这样弄下去,很可能律师都受到牵连,所以我主动放弃这个案子。这个案子对我的启示是律师不能做没有原则的事情,律师要学会保护自己,你不保护自己怎么去保护别人啊,做有原则的事情是律师的立足之本,立身之本,多大的诱惑你都不能去做违反原则的事情,因为越雷池一步就有可能出事。这个案子是唯一一个我主动放弃的案子。
第二个案件是几年以前的东芝笔记本赔偿案,全国22万用户告东芝笔记本电脑,我是中国律师团的团长,这个律师团团长是司法行政部门授予的,当时我是律协的副会长。这个案子是由于东芝笔记本一个软件的缺陷,这个缺陷很可能在电脑运行中丢失数据,在美国用户都告到法院了,东芝公司赔偿了4.8亿美金,电脑销售到中国以后,中国用户向东芝电脑公司提出这个索赔,东芝电脑公司置之不理。这个案子弄了将近两年时间,这个案子涉及到一个中国在WTO形势下外国跨国公司的产品损害了中国消费者权益怎么保护的问题,怎么样和国际接轨的问题,而中国的司法部门怎么来面临这种新的情况,怎么运用新的法律来判断的一个问题。这个案子影响比较大的原因是牵涉到一个日本的公司,比较复杂,但是媒体还报道了很多。中国的法律在这个案子上显得非常软弱无力,中国法院对集团诉讼非常敏感,认为这个案子影响社会稳定,直到现在也不判也不宣,这个案子就是中国法律的悲哀,不用说律师了,法院都怕,法院说要让那些用户一个一个来立案,导致很多人都放弃了。这个案子是说明中国法制不健全的典型案例。在美国这种集团诉讼是一告一个准,但是中国是不行的,说来说去,还是一个问题,法制不健全。
第三个案子,这是前不久刚判的,就是中国7个知识产权的专家告书生数字图书馆的案子,这个案子是中国知识产权界影响比较大的。郑成思是我的老师,是中国知识产权第一人,他、我,还有其余5位教授告书生公司。案情是这样的,我们发现有个叫书生数字图书馆的公司他把我们的作品以及全国法学家的一些作品,他们没有经过我们的同意私自设立了一个数据库,弄成软件以后卖给图书馆,挣大钱。我们发现以后就到法院起诉他们,法院一审和二审判决我们胜诉。我们的诉讼要求法院全部认可。这个案件的意思在于,郑老师等七人是中国知识产权顶尖的专家,公认的专家,这个社会意义特别重大,不能随便侵犯别人的作品。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本来就弱,你不懂可以,但是你懂却不保护自己等于熟视无睹。这个案子在知识产权业界影响巨大。
最后一个案子就是内蒙古小肥羊的案子,小肥羊的餐馆在北京很多。这个案子我代表的不是小肥羊公司,是代表的另外一家公司,小肥羊是被告。这个案子也有争议,当时这个案子我是胸有成竹,但是法官判我败诉了。案情是这样的,小肥羊是小肥羊公司注册的商标,在全国有很多的店,来找我的是一家包头的公司,我们为什么在法庭上说他不对呢,理由是因为小肥羊在内蒙古是个通用的名称,小肥羊法律上讲是个通用名称,是不能被某个企业所有的。小肥羊是指生出来两到三个月的羔羊,所以不能只为他使用。第二个法院判决认为他是个知名服务,因为法律上面没有规定知名服务,是个空白,我就提出来知名服务无法可依,但是法官不认。第三个小肥羊不是一个知名企业,这个企业中间断了好几次了,他们2003年的年利润是50万元,50万元的利润怎么能算是个大企业呢,怎么能被作为一个知名企业而受到保护呢?这说明这家企业的经营状况不好,所以不能因为他一个企业用了小肥羊,别人就用不了了,小肥羊是一个社会的品牌,不能用知识产权进行垄断。但是后来法官没有听我们的,所以这个案子是争议比较大的。中国的法律一点可比性也没有,我可以说国外的法律和中国的法律就像液体和固体一样,不可比,也比不了。
关于山西假酒案,当时刚好是两会期间,江泽民主席批示要严办。我的当事人是太原化肥厂,他们生产工业酒精,一批酒精被一个农民买回家以后兑水就卖了,后来就出事了,把那个农民抓起来,把化肥厂17个人也抓起来了,说化肥厂参与了,其实化肥厂没有参与。那么我是那个厂的辩护律师,当时法庭闹得非常厉害,律师还大闹法庭,一年半以后检察院撤销立案。当事人非常感激我,说是我救了他,我说不是我救了你,是中国的律师和法律救了你。
问题五:对律师保护权益有什么建议?
现在中国律师保护权益很差。我觉得律师也是个弱势群体,也是需要保护的,在整个法制社会下,律师业发达不发达是表现一个国家文明的程度,法律是综合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在中国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还有一个306条关于中国律师伪证罪的一个特殊规定,律师因为一些执业犯罪,每年全国都有好几个被抓。总体来讲律师是个中国法律上的弱势群体需要保护,需要呼吁保护的群体。律师保护不好,国家就不会有好的法制。律师起的作用越大,法制建设越健全,律师起的作用越大,国家稳定程度越高,老百姓得到的法律保护越好。现在的律师制度不是中国自己的肌体长出来的,而是从别人那里移植过来再培养的,中国最早的律师是从租界地,因为那里有领事裁判权,那里需要辩护人,第一批中国律师是外国人,后来中国人才开始学习,所以一开始生长就不是一个肌体长出来的,所以一定有排斥,到现在还受到主体制度的排斥,律师就是一个被主流社会排斥的东西。要提倡保护律师,要号召政府保护律师。
问题六:作为一个老律师希望年轻律师具备哪些素质?
我现在讲课的题目是我常讲的并保留的,第一个题目就是怎么样成为一个好律师?第二个题目是怎么样开拓律师业务?第三个题目是整个中国律师业的概况。我觉得要成为一个好律师执业素质和心理素质要具备十五个条件:第一,热爱律师事业;第二,具有社会交际能力;第三,语言表达能力;第四,具备外语;第五,具备专业技能;第六,具备写作能力;第七,具备组织合作能力;第八,具备学习的能力和学习的速度;第九,具备坚定的意志;第十,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第十一,具备广博的知识和好奇心;第十二,具备有心理医生的素养;第十三,具备正义感和同情心;第十四,具备拓展新业务的能力;第十五,具备计算机的操作能力。
问题七:对年轻律师有什么期望?
我现在是贵州师范大学的法学院院长,是清华、北大的法律硕士导师,政法大学的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还是美国杜肯大学的兼职教授。我给自己的定位是学者型律师,在学者的时候我是律师,在律师的时候我是学者,律师这个行业太专业了,在知识产权界我可以说我绝对是专家,我做律师要得到的都得到了,首届十佳律师,我见证了中国律师业的发展,因为中国律师1979年才有,律师的实践经验我有,我现在就是做学者来促进我做律师的发展。我觉得法律要解决实际问题,但是现在学术界和实务界往往隔离开来了,我们的任务就是怎么样把学术界和实务界结合起来,我做一个典范。我的人生策划和目标,当了检察官以后做律师,做了律师以后我还要做学者,我的定位是做律师做到20年到25年的时候,就要做一个全职的教授兼职的律师,我现在还是全职的律师兼职的教授,我在想等我做教授的时候我就把一生的经验都传授给年轻一代,同时我做教授的时候还要做律师。我对人生就是这样设计的,所以我现在对学术特别重视。
对年轻律师的期望,第一,年轻人要想成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谁都要经历,需要时间,没有时间是不可能的,必须有一个时间积累。第二个是要有目标,第三个要有兴趣,第四点就是我经常和年轻人说你做什么并不是能马上确定,但是你无论做什么你都要做好。第五个就是年轻人一定要出国,开阔眼界和视野,你不到那个地方是学不来的,所谓的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就是这个道理。
——《中国成功律师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