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有魅力的事业牵手
——记隆安律师事务所主任、著名律师徐家力
采访徐家力时,记者常常被他表现出的对这个职业的满足和迷恋所感动。他说,如果命运能让他再一次选择的话,他还会选择学法律,当律师。
徐家力,1960年生于沈阳,1979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1983年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1986年获法学硕士学位,2000年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后,美国纽约大学访问学者。
徐家力是我国最早从事律师工作的法学硕士之一,也是最年轻的一级律师之一,还是著作最多的律师之一,同时他也是我国学历最高的律师。在他的头上同时还拥有多种荣誉:他是北京市首届“十佳”律师之一,并在2000年被北京市司法局、人事局评为“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徐家力是伴随着改革开放成长起来的新一代律师的代表。他说,那首名为《春天的故事》的歌很能说明他的成长经历:“1979年那是一个春天,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边画一了个圈。”这一年,他以沈阳市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中国的最高学府北京大学。徐家力进的是法律系,当时的中国,大家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徐家力自己的理想是学新闻,但是由于中国刚从十年动乱中走出来,许多成年人对新闻的认识还停留在文革时期,在家长和老师的干预下,徐家力“糊里糊涂地进了法律系”。
当时的学校,连法律课本都没有,老师就说:“我上课的时候你们要好好记,因为我考试也就考这些东西,而我讲的这些东西没有书,甚至也没有参考资料。”所以徐家力学习的时候就特别用心,也养成了他手勤脑勤的好习惯。四年后该毕业了,恢复高考制度后的头几年,国家对高考没有年龄限制,当时的大学里一个班的同学相差十几岁是很常见的,甚至有父子两代同室而学的现象。与班里年龄大的同学比,徐家力还是个孩子,毕业后能干什么呀?自己也不清楚,反正学习好,就接着再上学吧,这样他于同年考上了政法大学的研究生,三年后取得硕士学位,被分配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做了大约四年的检察官,徐家力觉得很不适用这种机关的生活,于是就打算下海,尝试另外一种人生。这个念头首先遇到了单位的阻力,单位说,我们好容易才有一个硕士学历的高级知识分子,因为当时检察院大部分工作人员都是复转军人,徐家力的存在让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学历平均水平高出一大截。
但是单位还是同意了他的申请,当他去办下海的手续时,被告知当时全国有法学硕士学历下海当律师的加上他只有三个,而当时的北京,满打满算,只有200个律师,这个数字在2001年被改写成6000个。
当然,这时候的他,下海只是一种形式,他所在的那个法律中心,还隶属于一个政府部门,徐家力从组织关系上讲仍然是国家干部。
到了1992年,小平同志在中国的南海边又画了一个圈,共和国的大地上开始书写更新更美的图画。到秋天,徐家力提出申请,要办自己的律师事务所,12月即获批准,他成了在中国拥有自己的律师事务所的先行者之一。徐家力又迈出了他人生路上的另外一大步,他与两个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创办了隆安律师事务所。到今天,隆安律师事务所已经成了在京城颇有影响的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任,徐家力也成了律师界的著名律师。
徐家力深有感触地说:“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伴随着小平同志的南巡而前进的,而我的人生轨迹也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而运行的。所以说没有小平同志就没有我的今天,我不可能上大学,不可能创办自己的律师事务所,他老人家让一部分人先富来,我也成了那一部分富起来的人之一。”
而徐家力的富起来,则是知识创造财富的最有说服力的体现。
在获得硕士学位十年后,他重返学校,成为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的获得者。现在,他是国内第一个知识产权博士后。
徐家力身上的第一还有很多:
他是第一个由律师的身份担任北京律师协会副会长的人。在他之前,律师协会的领导都是由国家在职人员担任的;
1993年,他开始聘任访问律师,是第一家聘请国外律师的律师事务所。
成功来自努力
回首近二十年的创业之路,徐家力的成功靠的是什么呢?靠知识,他有着令人羡慕的高学历;靠运气,这二十年他几乎是做什么成什么;靠机遇,他正好赶上了改革开放的步伐……
表面看来,这些都对,但是只有徐家力知道,成功之路是艰难的。他的名气,他的财富,是用一个个的案子积累出来的。他说,创业的艰难,不仅仅是没有钱,没有名,更重要的是难在赢得人们的理解和信赖。二十年前的中国,大多数人对律师的认识很模糊,隆安律师事务所在艰难中起步,可以说是步履维艰。引发这个转折点的,是一个著名的遗产继承案。
当时,一个国内著名演员的美籍丈夫在协和医院突然死亡,由于死者在国内有个合资企业,所以产生了纠纷,是协和医院的大夫给他打的电话,徐家力骑着自行车就去了。经过与当事人的接触,他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女演员嫁给美籍华人周先生并生有一个女儿,周先生除了在美国有很大的产业外,在中国还有一个合资公司,由于周先生突然去世,国内不承认她合法继承人的地位。徐家力接下了这个案子,可是当时人们的法制观念很淡薄,中方又有某个地方政府保护,人家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律师是干什么的?凭什么跟我们谈?不见!见不到人怎么办案啊?他只好动用自己在检察院时的老同事帮忙,这样才见到了中方负责人,谈判进展得并不顺利,他几乎成了普法宣传员,他用自己的知识让中方人员意识到了必须以法律为准绳来解决这个问题,但这中间又穿插了死者的前妻及儿子来争夺这份遗产的插曲。后来,他圆满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不仅使三方都得到了满意的结果,还出现了一个戏剧性的场面:由于当事人的死亡,合资公司必须选出新的总经理,合作双方居然一致赞同让他来当总经理。虽然他最终没有担任这家公司的总经理,却成了被告和原告双方的朋友和法律顾问。
这个案子不仅使隆安的经济状况发生了变化,而且奠定了隆安在京城律师界的地位,隆安就是在一个个案例中开始有了名气。而且,由于徐家力特有的人格魅力,像这样替一方做代理最后既打赢了官司又成为双方的朋友,并且后来又被对方聘为法律顾问的例子很鲜见。
由于徐家力屡次解决了许多棘手的案子,因此一些复杂甚至无人敢接的案子找到了他的头上。
1998年,山西著名的假酒案震惊全国,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纷纷发出了严办的命令,犯罪分子一一落网。山西化肥厂的厂长及一批中高层干部也在被捕之列。
太原化肥厂是一家大型企业,他们牵扯进这个案子的原因是生产假酒的工业酒精来自这个厂,由于主要领导被抓,工厂处于停产状况,每天损失达二三百万元。由于假酒案牵扯面众大,又有中央及地方领导的多级从严查处的批示,所以一时间无人敢接这个案子,后来山西方面找到了他,他立即组织了三十人的律师团前往太原。
当时法庭辩论十分激烈,因为案件很大,吸引了当地很多人关注此案。法庭辩论进行了三天,徐家力据理力争。他认为,这就好比一个人在加油站加完油后出了车祸,不能连累加油站一样,不能因为假酒是用工业酒精做的,就将制造工业酒精的人也送上审判台。徐的辩护得到了现场旁听群众的热烈响应,场面几度失控。由于到场群众的欢呼声鼓掌声太大,以扰乱现场秩序为名被现场清走数人,即使如此,也压不住群众的欢呼声。到了第三天,太原中院宣布法庭辩论到此结束。徐家力说:“我还没有辩论完呢,为什么要结束辩论?”法官说:“你不要再说话了。”徐家力说:“我是律师,我有为嫌疑人争辩的权利,你不让我说话是对我律师权利的侵犯。”法官说:“现在就停止你辩论的权利。”双方激动之下都有点过火,徐家力说:“如果你不让我说话,我就带着我的律师团离开法庭,我罢辩,一切后果由你们承担。”这时围过来一些警察,场面陡然紧张起来。当时法庭的意思就是既不想让徐家力再辩下去,又急着以有罪来结案。徐家力愤然带着律师团所有成员离开现场,回到了北京。后来山西方面来过几次电话希望他能回去结案,徐家力很强硬地说:“罢辩不是我们的错,我们在太原受到的一直是不公平的待遇,七天来我们就像犯人一样被看管,甚至没有出去吃一餐像样的饭的机会,一直被困在法庭吃盒饭,法院的人则轮流出去吃饭,而且在庭辩中居然还出现了不让律师说话和警察围攻我们的事件,所以我不能回去,除非山西法院方面给我们道歉。”过了几天,虽然道歉一直没有听到,但化肥厂的几个主要负责人却都放了出来,他们一出来就直奔北京见到徐就齐刷刷地跪了下去,他们说:“是徐律师救了我们的命,还救了我们整个化肥厂。”又过了几个月,山西传来了好消息,法院宣布化肥厂人员无罪。
对职业的思考
听徐家力讲案子就像是听故事,而听他谈对这个职业的思考,则又像是在听课。
近二十年来,徐家力一直没有停止对这个职业的思索和研究,这也是他能够成为著作最多的律师之一的重要原因。
谈到律师与法庭的关系,徐家力说:“我并不是要与法庭为难,我只是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他认为在中国目前的情况,律师是极没地位的,首先从法律上就将律师地的地位放在了一个个体户的位置上。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要当专职律师就必须辞职,将关系放在人才交流中心。而在美国,律师的地位是很高的,美国历史上的许多大人物甚至美国总统有很多都是律师出身。徐家力说:“我认为中国律师中,有很多很有才华很有能量的人,国家应当发挥他们的作用。但是在中国,一种传统的思想就是认为律师就是为坏人说话的人,是与法庭与政府作对的,是来捣乱的,所以每年在中国因为职务犯罪的律师不在少数。”
那么你认为律师是起什么作用的呢?
律师是文明社会的产物,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很难想象如果社会不发展会有律师存在。法官、检察官当然是代表政府代表正义的力量,但是律师也不能简单理解为就是代表坏人利益的,因为律师的工作也是要以法律为准绳的,是希望法庭尽量在法律的框架下给当事人以公平的待遇,即使当事人犯了罪,但做了一个罪人他在伏罪之前仍然有为自己的罪行辩解的权利,这种权利也是法律赋予他的。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最基本的权利,也是人权的一个方面。其实无论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都是要用自己的智慧使犯罪嫌疑人得到一个最公平的判决,从这个角度上讲律师与检察官是不矛盾的。
说起律师事务所,徐家力也有很多理论。他认为,律师事务所必须搞专业化和规模化,因此隆安创办了第一个期货法律事务中心,另外隆安根据合伙人的特点在内部有很细的分工,隆安有着包括期货、证券、投标等业务在内的所有资质的工作范围,但是他强调三五年后将重点做知识产权方面的服务,他认为那时候的工作重点应该是知识产权进入相关法制轨道的时候。他说,对隆安来说,原始积累已经完成,培训干部和员工的工作每年都在继续,现有的七个合伙人中,已经有四位从国外培训回来,整个事务所处在一个有规模的状态下,现有律师员工200人,其中硕士学位以上的律师占50%多,在上海和其他城市还有分支机构。
徐家力说,律师事务所也要创品牌,品牌形象跟业务量联系在一起的。
而现在的隆安已经是一家名牌事务所,但是这个名牌事务所不是只靠时间和学历来建立起来的,也不是用理论来诠释的,他说律师不只是提出问题,最重要的是要有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他正在编辑教材版律师实务学,比如怎样建立客户群、怎么服务等。
你对你的律师有什么基本要求?
徐家力说:“隆安现在有律师200多人,不客气地说,我认为中国的法律教育是失败的,我们法学院教出来的学生目的性根本就不明确,学了一大堆东西根本不会用,尤其可怕的是,他们对于学习如何做人的能力几乎等于零,因为律师就是要跟人打交道,几乎没有哪个行业能像律师这样必须具备与人打交道的能力。在美国,法学院培养学生的目标就是当律师,所以在学院,他们就可以掌握全套的做律师的能力,学院的目标就是培养一流的律师。而我们法学院的教育目的往往很模糊,从老师到学生都不知道将来做什么。所以,无论是本科生还是硕士生,到了律师事务所后几乎都要进行再培训,这个再培训不只是业务上的再培训,大部分还是心理上和做人方面的再培训。其实我们的毕业生的个体能力和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并不是很差,关键是应用能力和团队精神的培养。在国外,法学院的学生就是为了当一个好律师在学习,而律师在国外是个很高尚的职业,他们自己就会对自己的一言一行严格要求;而我们的学生就没有这个意识,他们不认为我将来要从事一份很高尚的职业,所以我要从自己的行为规范上严格要求自己,检点自己的行为让自己成为一个与众不同的人。”
你认为团队精神在律师这个行业很重要吗?做为个人奋斗成功的典型,和知识创造财富的典型,你是否认为个人的努力也许更重要?
“我从不认为个人的力量可以大过团队,我自己也是靠许多人的帮助才有今天的,我跟我的合伙人一直是完全平等的关系。正因为我是从零开始的,是改革开放后律师行业恢复后成长起来的律师,我走过的是新时期中国律师的历史,但我也不是孤军奋斗,在我刚从事律师行业的时候,我以前在检察院工作时的同事们都给了我很多帮助。人是不可能离开社会而存在的,一个人再有能量也是不够的,尤其是律师这个行业,接触的案件错综复杂,而每个人不仅能力有限,特点也不同,如果没有良好的团队意识,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势必事倍功半,也根本谈不上事业的发展。
我们现在就在隆安内部搞专业化细分,根据每个人的特长,分为证券、经济、民事等等,另外,为了准备加入WTO后的国际竞争,我们还聘请了许多国外的律师加盟隆安,隆安也是国内最早引入国外律师的事务所,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跨国经济纠纷会越来越多,我们的洋律师在事务所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大。”
你认为目前的中国具备产生优秀律师的条件吗?
“律师是一个奢侈的消费,只有当人们的生活水平达到一定高度时才会产生律师消费。就目前中国的经济水平看,大部分人还没有这个能力将律师消费做为一种日常消费来承受,举个例子,在全世界只有中国人跟律师讲价。
我认为,在中国做律师比在任何一个国家做律师的难度要更大一些,因为在国外律师是一项长期的职业,对于相当多的人来说他生活中根本离不开律师,很多事情都要与律师一起商量。可是在中国就不同了,中国人只有发生了自己实在不能解决的纠纷的时候才会想到律师,他们在有了问题的时候将律师当做医生,要包治百病而且还不能失手,对律师的期望值往往很高。可是在平时,他们根本不感觉律师存在的必要,他们对律师的行为和工作状态都是不了解的。所以中国的律师与当事人的关系是很松散的,对于很多不出名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来讲,你解决问题的能力必须特别强才行,因为你可能没有下一次,没有纠正缺点的机会了。所以我说中国的律师特别需要先做人后做事,做人做事要相辅相承。”
那么你认为要做一个好律师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
“人格的力量很重要,律师必须是由具有相当智慧的人来做的,要求高素质的人才能做律师。我在法学院给学生讲课时曾说过当律师要具备十五个条件,同学们说要哪么多吗,我说这是基本的条件,要当一个好律师这十五个条件根本就不够。这十五个条件是:
1.热爱工作。热爱是最重要的条件,无论做什么工作都必须首先热爱自己的工作,这句看似老生常谈却非常重要。
2.良好的社会交际能力。一个不爱说话的人是当不了律师的。
3.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当律师必须能说,光心里有不行,一定要说出来,没有交流不可能产生解决问题的办法。无论多么复杂的案子,当律师的必须具备两个10分种的能力:一个是在10分钟内听懂当时人的陈述;二是在10分钟内讲出解决问题的初步方案。
4.良好的外语水平。加入WTO与国际接轨,必然会有许多涉外的案子,况且律师这个行业本来就是引进的,是从国外传进来的,它的祖宗在国外,如果你不掌握外语不掌握它的历史,连起码的语言关都过不了,你怎么能做一个好律师?
5.较强的专业技能。做为一个律师,仅仅精通业务知识是远远不够的,你必须具备较强的操作能力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办案技巧。
6.写作能力。有许多的文案都要亲力亲为。这方面我特别有体会,做律师的这些年我写了很多的东西,我是律师里写作最多的人,而我本人则受益匪浅。可以说如果你有比别人强的写作能力,就有可能具有别人不具有的解决问题的能力。
7.组织管理能力。律师应当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因为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而团结协作就要加强管理,谁具有管理能力,谁就可以领先一步。
8.学习能力和方法。中国现在每18天就有一部新的法律出台,所以作为一个律师必须有较强的学习能力,但是,再强的学习能力也不可能全部记住这些法律条文,所以还必须有良好的学习方法,方法对了头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9.坚强的意志和体魄。案件是形形色色的,有很多案件不仅是对律师业务能力的考核也是对律师心态的考核。而且做为一个律师必须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法庭辩论有时候一进行就可能是几天,没有好的身体根本就不能承受如此之大的工作量。
10.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能只告诉自己怎么办还要告诉你的当事人怎么办。
11.广博的知识和好奇心。作为一个律师,要有广博的知识,仅仅悉法律条文是不够的。我曾经接过一个关于热水器的案子,为了这个案子,我几乎弄明白了所有热水器的构造、功能、隐患等等。另外当律师也有好奇心,对于你不懂的没有接触过的问题应该有去弄懂它的兴趣。
12.心理医生的素质。中国人遇到问题时心理承受力往往很差,所以,律师首先要做的往往不是分析案子本身,而是先稳住当事人的情绪和心理,这样才能更快地了解案情。
13.做事要有正义感。要明是非,不能见钱眼开。在处理案情时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工作中不排除有些人提出只要能够如何如何,我一定如何如何这样的事情,律师在这样的问题上一定不能失去基本的职业准则。
14.与客户交往的能力。为什么有些律师的当事人可能成为永远的朋友和客户?而有些则就是一锤子买卖?这就看你的与客户保持关系的能力。
15.计算机网络知识和操作能力。现在是信息社会,如果不具备掌握先进生活方式的能力,就会被时代抛弃。”
你对中国律师行业的前景怎么看?
“我不盲目地看好中国未来的律师行业,总体上来讲我觉得这个行业的前景是喜忧参半。喜的是,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健全,律师在人们生活中的作用会越来越大,律师的地位也会越越来高;忧的是这个行业正在走向一种泛滥,20年前中国只有200名律师,而现在已经有6000多名了。当然,从人口上来讲,中国律师的相对数量并不是很多,但是关键是质量,现在,差不多的人就可以考个律师执照,律师市场有可能走向混乱。
所以我给自己定的目标是做个学者,过几年,我会去大学里做教授,我希望自己总能走在时代的前面,因为我现在正在攻读博士后,所以过几年我会将律师事务所当作副业,自己专心做一个学者,将自己的实践经验和业务思考转化为学术成果。”
对人生的感悟
就像二十年多年前他对自己的人生做出的选择一样,对未来他也有了自己的设计,他这种对自己人生的设计是建立在对职业的思考和对人生的感悟上。
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已经很成功?
“我觉得自己已经到了一个可以回头看的时候了。就像爬山,我用自己以前的时间一口气爬了上来,差不多已经到了山顶,不用再一路狂奔了,可以歇口气想想下一步怎么走,是在此欣赏一下风景还是找一条平坦的路转转。
作为一个律师我接触了太多的人,体会了许多人生的况味,看那些商海中起起落落,官海中浮浮沉沉,间接地了解了许多人生。所以我感到人生如果一直低着头跑,其实是很可惜的。”
你经历过失败吗?你怎样对待失败?
“尽管我的人生还算顺利,但也有许多挫折和失败,这是每个人都不可避免的。但在对待挫折和失败的态度上,这些年来我有了很大的改变。在我刚当律师的那些年,如果有经过我和当事人的努力却仍然无法挽回的失败时,我会很沮丧,有时候,明明有理却打不赢这场官司,那种无奈和失落是无法形容的,也会产生愤世嫉俗的思想,会觉得很灰暗,很在乎,觉得对自己对客户都是一种很大的打击。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个人阅历的增加,尤其是在不停地读书读学位之后,这种感觉慢慢地消失,取代它的是一种淡然,尤其是我结束了在美国一年的学习之后,我可以用‘享受’来形容失败,因为失败是一生阅历的一种,我不是说在失败时我没有无奈和沮丧,还是有,但是从思想上我可以把它理解成生活的一部分。没有谷底何来顶峰,对于失败不仅应该能够承受它,还要学会享受它,这是美国学校教给我的最重要的东西之一。”
如果人生能够再重新来一次的话,你还会选择当律师吗?
“我还会选择当律师,因为我爱这个职业,我对自己有信心,我觉得我对社会对人生对职业的把握都很准确,因为我觉得在我四十岁的时候已经到了人生的顶峰,前面已经很开阔,平视俯视都可以,有一点失落感,如果再来一次,我不会让自己跑得这么快这么辛苦,我会一边爬山一边看风景。因为最美的景观往往不在上面,而是在下面,在攀登的过程中,可惜我当年爬得太快了,没有好好享受,现在是一种平和淡定的态度来面对以后的路了。
不过我仍然觉得我还是处在人生的最好时期,现在我正在享受成功的经验,也少有了年轻人的莽撞,而且还拥有一种年轻人的创造激情。”
——《名牌时报》2001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