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1.11.1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

一、性质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与欧美国家和苏联的政党制度相比,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关于这种特色,不少学者作过有益的分析与概括。我们认为,以下六个方面的概括能够多侧面地揭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中国特色。

(1)有一个明确的前提和基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最重要的是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中国的多党合作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前提。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作用,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和要求,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过程,都足以说明中国共产党是全国人民的领导核心,也是中国各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我国8个民主党派就已经正式宣布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后又在他们的历次党章中一再重申,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成为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准则。

(2)有一种密切合作的政党关系——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是通力合作的友党关系。所谓执政党,就是执掌国家政权的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起领导作用。所谓参政党,就是参与国家的重要政务活动,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及有关重大问题的协商与决策的党,与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党。在我国,不存在反对党、在野党或轮流执政的问题。把民主党派规定为参政党,这是马列主义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一个创造。

(3)有一个共同的纲领和目标——把中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各民主党派都以共产党和国家现阶段的总任务为自己的政治纲领。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它实际上就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建国初期的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颁布以后,各民主党派又以宪法为共同的行动纲领。在当前,各民主党派执行中国共产党提出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以统一祖国、振兴中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为共同奋斗目标。中国的多党合作以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为目的。处于执政地位的中国共产党,集中代表了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在同各民主党派共同协商和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制定国家的大政方针。

(4)有一条行之有效的合作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相互监督。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在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等问题上进行政治协商,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方法之一。它的好处是既能实现大多数人民的民主权利,又能尊重民主党派所联系和代表的一部分人民的民主权力,并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我国人民当家做主、管理国家的根本权力。“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实行这一基本方针,对于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持国家长治久安,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5)有一个实行合作的组织——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是以人民政协为主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的。人民政协是共产党领导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也是多党合作制的主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各民主党派通过各级人民政协就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其他重大社会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也利用人民政协这个渠道同各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共商国是。实践证明,人民政协作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的主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对发挥民主党派的作用,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此外,多党合作还可通过中国共产党召集的座谈会、协商会,以及在人大、政府中的合作共事等形式进行。

(6)有一条保障合作的法律原则——各党派都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要保证宪法的实施与尊严,也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范围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

中国是一个生产力落后且发展不平衡的大国,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党来领导,并需要通过多党合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当代中国的政党制度即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既能够对整个国家提供强有力的领导,又能够克服纯粹的一党制、两党制和多党制的缺陷,将高水平的政治参与与政治稳定结合起来;同时,它又是一个多党合作的多元结构,能使各个利益群体通过与他们密切联系的民主党派把自己的利益、意见和要求反映上来,因而具有较强的吸纳社会各阶层广泛政治参与的能力,并为这种政治参与提供了相应的组织、程序和途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以及同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经济结构相适应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的重要特征。

二、政治基础与基本方针

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多党合作,不是主观的安排,而是有着客观的政治基础。这种政治基础随着时代和历史任务的变化而变化。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合作的政治基础是反帝反封建,建立一个独立和民主的新中国。建国初期,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共同纲领》。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大制定并听过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后第二节全国政协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依据宪法原则,规定了拥护宪法、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实现社会主义改造,加强各族人民团结等七项原则。宪法和政协章程总纲成了这一阶段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其中最主要的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和坚持社会主义道路。这不仅符合中国最大多数人民的意志,同时也符合中国各民主党派多次宣布的共同的政治主张。

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就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务进行充分协商和全面合作,共同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政治进步、社会稳定和精神文明的提高。

各民主党派积极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各民主党派与共产党一道,积极推进我国的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积极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和贯彻“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科学技术和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努力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积极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社会会主义法制,实行以法治国;遵循“一国两制”的方针,致力于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努力促进与各国的友好往来与国际交流,维护世界和平;充分发挥在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协助中国共产党和政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是通过多种方式实现的,人民政协则是实现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组织形式。《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指出:“人民政协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也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人民政协应当成为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届代表人物团结合作、参政议政的重要场所。”各民主党派的成员在这里是以党派代表的身份,同共产党和社会各方面的人士,就有关国家大政方针和群众生活中的重大问题,以及重要人士安排进行民主协商,通过人民政协的协商和各种活动表现出来的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合作关系,不是共产党与某一党派的合作,而是同所有党派的合作。所以说,多党共存并在共产党领导下团结合作,这是人民政协存在的重要依据之一,而参加人民政协的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互相监督,则是我国多党合作的重要方式。

在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中,民主党派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参与国家社会主义建设的活动方式,概括起来有下列几种:

1.参政议政方式

所谓参政议政,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民主党派成员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这是民主党派活动的一种重要方式。

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进行协商,是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重要方式,其中包括:

(1)民主协商会。中国共产党中央主要领导人邀请各民主党派主要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举行民主协商会,就中国共产党中央将要提出的大政方针问题同他们进行协商。这种会议每年举行一次。

(2)高层谈心会。中国共产党中央领导人根据形势需要,不定期地邀请民主党派主要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举行高层次、小范围的谈心活动,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自由交谈、沟通思想、征求意见。

(3)双月座谈会。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召开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座谈会,通报或交流重要情况,传达重要文件,听取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政策性建议或讨论某些专题。这种会议大体每两月举行一次。重大事件随时通报。有的座谈会亦可委托中国共产党全国政协党组举行。

除三种会议之外,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也可就国家大政方针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随时向中央提出书面的政策性建议,还可以约请中国共产党中央负责人交谈。

2.监督方式

所谓民主监督,这里主要是指民主党派对共产党和国家机关的监督。在国家政治生活和各项事业中,由于中国共产党居于领导的地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与否,工作开展得如何,关系着国家的前途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同时,由于党的执政地位,党内的一些同志很容易沾染上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宗派主义习气。在这种情况下,民主党派本着诤友的责任,通过监督加强合作。

民主党派监督的主要渠道有:

(1)各民主党派成员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和政府召开的民主座谈会上提出意见和批评。

(2)人大组织和政协组织中的民主党派成员参加有关问题的调查。

(3)民主党派成员参加政府监察、审计、工伤等部门的重大案件调查和财政税收检查。

(4)一批符合条件和具有专业知识的民主党派成员被聘为特约检察院、特约检察员、特约审计员和教育督导员等。

由于各民主党派人才聚集,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提出的意见和批评通常切中时弊,因而它的民主监督往往具有很大的社会效应,对于保证执政党和国家重大决策的正确性和贯彻执行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3.服务方式

所谓服务方式,是指各民主党派积极开展为社会主义建设,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各类活动。主要表现在,为建设物质文明服务,为建设精神文明服务,为祖国统一大业服务。民主党派由于其自身特有的优势,决定了它们在这些服务活动中可以大有作为。例如,民主党派中不少人有较高的文化技术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们中间的学者、专家、教授在智力开发、技术咨询、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民主党派中有相当一部分归国华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原国民党军政人员等,他们同港澳台和海外有着广泛的社会联系,他们对实现“一国两制”构想,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对帮助引进技术、设备、资金等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4.沟通方式

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需要通过各种渠道同人民群众保持最广泛的联系,把人民群众团结在自己的周围。各民主党派甚至各自成员,能够联系群众,使得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成为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联系和沟通的桥梁与渠道。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还经常组织自己的成员学习,了解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方针、政策,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一部分成员进行自我教育,为祖国“四化”建设出力。

三、关系大局的基本政治制度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关系大局的基本政治制度。坚持这一基本政治制度具有深远的意义。

(1)有利于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中国,共产党处于执政地位,它的路线、方针是否正确,作风是否端正,工作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党的领导的有效性,因而,也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与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而能否保证共产党路线、方针的正确,作风的端正、工作的成效,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共产党自身素质。为了增强共产党自身的素质,就需要各种行之有效的监督,使党时时听到不同意见和批评,及时克服缺点和错误。各民族党派的成员,大多是知识分子,很多人是各行各业的专家学者,具有较丰富的政治经验。他们的批评和建议具有代表性,而且是有组织地进行的,因而能够对中国共产党提供一种单靠共产党所不容易提供的监督。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取长补短、集思广益,对于确保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有着特殊意义。这也是当年中国共产党主张保留各民主党派,坚持多党共存、多党合作的一个重要出发点。

(2)有利于团结大多数,群策群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事业是亿万人民群众的事业,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单靠共产党和少数人的努力是不可能完成的。为此就必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齐心协力共同奋斗。各民主党派素有“人才库”、“智力团”之称。他们之中不少成员比较熟悉现代生产技术,有相当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又有强烈的爱国心和事业心,愿意为社会主义祖国出力,他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占有重要地位。同时,他们又有广泛的社会联系。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有利于充分调动各民主党派成员的积极性,把他们的聪明才智发挥出来,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力量。

(3)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中国是发展中国家,需要长期和平的稳定局面。我国多党合作的政治制度为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提供了现实渠道。民主党派参与政治,从不同侧面反映自己所联系的一部分劳动群众与爱国者的政治要求,既可以满足他们参与意识,有可能及时地化解矛盾,协调各种关系。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共产党总是从一个角度看问题,民主党派就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出主意。这样,反映的问题更多,处理问题就会更全面,对下决定会更有利,制定的方针政策会比较恰当,及时发生了问题也比较容易纠正。”因此,坚持多党合作,通过民主党派的社会联系,使得不同阶层、集团在利益表达、情绪宣泄、政治参与等当面都有顺畅的通道;能使国家更好地解决部分与整体、部分与部分之间的利益关系,避免利益格局的无序冲突与失衡,保证社会的有序性和稳定性。

(4)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是党和人民长期奋斗的目标,也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由于我国封建社会时期比较长,在国家政权机构中,容易产生权力过分集中、家长制、一言堂、官僚主义等弊端。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有利于集中各阶层、各不同利益群体的意志和智慧,使党和政府在把握社会脉搏、了解群众呼声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广大人民群众要求的方针与政策,从而实现重大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加强各民主党派的国家主人翁责任感,维护安定、团结、民主、和谐的政治局面。有利于各政党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合理定位,发挥自己作为政党的功能,实现自己的价值,从而推动中国的民主化法制化的进程。

(5)有利于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实现和平统一祖国的基本国策,也是爱国统一战线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作。各民主党派在促进祖国统一大业方面有自己独特的优势。由于历史渊源,他们同台湾、香港、澳门及海外侨胞有广泛的联系和交往,政治上有影响,社会上有声望。通过他们做工作,可以起到别人所不能代替的特殊作用。近年来,他们通过各种渠道和多种形式,积极促进祖国大陆和台湾之间的相互了解,而且极大地增强了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对祖国的向心力,实现了多党合作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中的强大威力。

同时,各民主党派坚决拥护支持国家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积极开展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友好交往,努力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争取良好的国际环境。

四、多党合作的内容

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就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务进行充分协商和全面合作,共同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政治进步、社会稳定和精神文明程度的提高。

各民主党派积极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各民主党派与共产党一道,积极推进我国的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积极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和贯彻“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科学技术和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努力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积极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实行以法治国;遵循“一国两制”的方针,致力于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努力促进与各国的友好往来与国际交流,维护世界和平;充分发挥在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协助中国共产党和政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是通过多种方式实现的,人民政协则是实现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组织形式。《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指出:“人民政协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也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人民政协应当成为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代表人物团结合作、参政议政的重要场所。”各民主党派的成员在这里是以党派代表的身份,同共产党和社会各方面的人士,就有关国家大政方针和群众生活中的重大问题,以及重要人事安排进行民主协商。通过人民政协的协商和各种活动表现出来的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合作关系,不是共产党与某一个党派的合作,而是同所有党派的合作。所以说,多党共存并在共产党领导下团结合作,这是人民政协存在的重要依据之一,而参加人民政协的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互相监督,则是我国多党合作的重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