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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鸿德诗文选
1.19.2 自由的讴歌——读乐府诗《江南》

自由的讴歌——读乐府诗《江南》

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

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

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

鱼戏莲叶北。

——《乐府诗集·江南》

一些对这首诗的赏析文章,集中于对江南水乡美景的赞美,其重点又放在莲荷及采莲上,有的文章还附会出许多人采莲的场面来,而对于其中五句关于鱼的铺排敷衍,大抵都作为江南采莲图的辅助因素或组成部分,虽也赞其美,但却并不视之为全诗的重心。这从全诗的布局上来看,显然是不合理的,全诗只有两句重点写莲,而却有五句重点写鱼。诗是唤起人们的想象的,但即使读者的想象,也应是诗本身直接唤起的,是诉之于语言文字本身,而不能是读者根据自己的感知有意补充进去的。因此解读此诗应以“鱼”为主,而不应以“莲”为主。

“江南可采莲”在全诗的作用有类于古代诗论中的“兴”,“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朱熹·《诗集传》)以当时熟语引出“莲”,先言“莲”引起所咏之词“鱼”也。正因为第一句是“兴”,所以第二句承接的只是“莲”而不是“采莲”。“莲叶何田田”写莲叶的美而已。清人张玉谷说:“不说花,偏说叶,叶尚可爱,花不待言矣。”(《古诗赏析》)此评说差唉!关键在于此诗的重心不在表现莲之美,而是由“莲”过渡到“鱼”。“莲叶何田田”的作用从下面五个“莲”字上看得很清楚,它构成了鱼戏的背景和鱼戏的明确方位感,强化了诗歌主体的表现力,加强读者对重点内容的感受,起到加深印象和引发感情的作用。这首诗的最后五句是鱼为主体的,倘若说加深印象,也是加深“鱼戏莲叶间”的印象,鱼仍是强化表现的对象。“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鱼戏莲叶北。”从客观上看,这里描绘了一幅荷塘处处有鱼游的鱼戏图;从主观感受上说,它又是鱼儿处处可戏游的惬意感觉。自由是人类永恒的追求和向往,这幅鱼戏图的美就在于它潜在地满足了人对自由的向往。鱼儿是自由的,它们在荷塘莲荷间自由的游弋,无拘无束,悠游自在,人们在鱼儿的戏游的形象中感到了自由的舒适与恬美。因而,在这里,鱼是自由的象征,也是通过鱼的游弋对自由的讴歌。

此诗显著的特点有二。

其一,方位词的排比使用,“间”、“东”、“西”、“南”、“北”各代表着不同的方位,而自由的感觉恰恰是与方位的感觉紧密相连的。该诗中方位词的排比运用,在无形之中加强了读者对鱼的自由性的感觉。它一会儿游向东,一会儿游向西,一会儿游向南,一会儿游向北,在荷塘里、在莲叶间,无拘无束,优哉游哉地穿行者、戏游者,没有禁区,没有任何固定方向的限制,没有客观的强制性力量迫使它们,也没有主观的目的性制约着他们,这是何等惬意的生活啊!

其二,对鱼戏的敷衍铺排的表现方式,“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鱼戏莲叶北”造成的是鱼戏图的动态感。句式的微小变化与连贯性造成了动感,视点的变化也造成了动感,而这种动态感又是与鱼的自由、活泼的形态统一在一起的。

总之,这首诗的上述两个特点都加强了读者对鱼的自由性的感觉。在该诗中,鱼便是自由的象征。

实际上,在中国古代诗歌中,鱼在绝大多数的描写中都是自由的象征,并因此而与“性”发生着多种联系。不过,只有在此诗中,它的象征意义得到最突出、最明确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