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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免疫学
1.2.2 第二节 免疫系统(Immune System)

第二节 免疫系统(Immune System)

一、免疫系统的基本组成(Basic Components of the Immune System)

免疫系统是机体负责执行免疫功能的组织系统,由中枢免疫器官(骨髓、胸腺)和外周免疫器官(脾脏、淋巴结和黏膜免疫系统)组成。免疫器官中具体执行免疫功能的主要是各类免疫细胞,包括淋巴细胞(如T淋巴细胞、B淋巴细胞、自然杀伤细胞等)、抗原提呈细胞(包括树突状细胞、单核/巨噬细胞等)、粒细胞(包括中性粒细胞、嗜酸粒细胞和嗜碱粒细胞)及其他参与免疫应答和效应的细胞(如肥大细胞、红细胞、血小板等)。其中,T/B淋巴细胞是参与特异性免疫应答的关键细胞,分别介导细胞免疫和体液免疫效应;抗原提呈细胞则具有摄取、加工、处理抗原的能力,并可将经过处理的抗原肽提呈给特异性T细胞;各类粒细胞主要发挥非特异性免疫效应。另外,所有免疫细胞均来源于骨髓造血干细胞,故后者也属于免疫细胞。

除免疫器官和免疫细胞外,多种免疫分子也被视为免疫系统的组分,例如:由活化的免疫细胞所产生的多种效应分子(如免疫球蛋白、细胞因子)、表达于免疫细胞表面的各类膜分子(如特异性抗原受体、CD分子、黏附分子、主要组织相容性分子、各类受体)等。

表1-2 免疫系统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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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免疫系统的功能(Functions of Immune System)

免疫功能如同一把双刃剑,其对机体的影响具有双重性:正常情况下,免疫功能使机体内环境得以维持稳定,具有保护性作用;异常情况下,免疫功能可能导致某些病理过程的发生和发展,对机体产生不利的免疫病理反应(图1-1)。机体免疫系统通过对“自己”或“非己”物质的识别及应答,主要发挥如下三种功能:

1.免疫防御(immune defence) 即抗感染免疫,主要指机体针对外来抗原(如微生物及其毒素)的免疫保护作用。在异常情况下,此类功能也可能对机体产生不利影响,表现为:若应答过强或持续时间过长,则在清除致病微生物的同时,也可能导致组织损伤和功能异常,即发生超敏反应;若应答过低或缺如,可发生免疫缺陷病。

2.免疫自稳(immune homeostasis) 机体免疫系统存在极为复杂而有效的调节网络,以实现免疫系统功能的相对稳定性。该机制若发生异常,可能使机体对“自己”或“非己”抗原的应答出现紊乱,从而导致自身免疫病的发生。

3.免疫监视(immune surveillance) 由于各种体内外因素的影响,正常个体的组织细胞不断发生畸变和突变。机体免疫系统可识别此类异常细胞并将其清除,此为免疫监视。若该功能发生异常,可能导致肿瘤的发生或持续的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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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免疫系统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