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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马克思主义哲学说中国话
1.1.11 十一、论辩证法的人生态度和理想

十一、论辩证法的人生态度和理想

辩证法是何种性质的学说?国内外哲学界对此众说纷纭。有人把黑格尔的辩证法理解为精神本体论,相应地有人把唯物辩证法理解为物质本体论;前苏联哲学家和国内学者曾有人依据列宁《哲学笔记》的思想强调辩证法作为认识论和逻辑学的意义。现代哲学发展的基本线索已经表明:1.没有认识论反省的本体论是独断的,因而是无效的;2.人的认识、思维方式和说话方式依存于他的生存方式,来自生活世界的不自觉的信念成为认识和理解的前提;3.因此,生存论成为现代哲学的主题,它取代了近代哲学的认识论主题成为哲学的基本关怀。从生存论的关怀去看待和理解辩证法就不是遗忘了存在和人生意义的抽象的学院术语,它成为照亮人生晦暗的理性之光;辩证法也不是脱离人的价值态度的纯粹认知框架和方法,而是价值态度与认知框架内在统一的精神境界和理想。

辩证法从来就是一种哲学理论和方法,因此如果把辩证法简单地看做某种实证科学的方法,自然会发现它的种种错误或弊端。如现代西方哲学中逻辑实证主义对辩证法的批判和讽刺,拉卡托斯对马克思主义研究纲领的批判,波普尔把自己的“试错法”与辩证法进行比较,并得出因为辩证法不包含被证伪的风险因而是无意义的结论,等等。问题在于辩证法和实证科学方法不同层次的真实区别,在于二者已经先行确定的认识前提和“旨趣”的真实区别。海德格尔对认识前提的追究达到了此在或人本身,哈贝马斯从认识旨趣的区分中发现了辩证法和批判理论特有的“解放的旨趣”。因此,不能用实证科学方法的评价尺度衡量辩证法的价值,只能从哲学本身乃至从人本身去看待辩证法。

辩证法作为哲学理论和方法已经先行确定了自己的态度、目标和视野,与日常生活及科学活动不同,辩证法抛弃了前者固有的自然态度,而以一种理论和反思的态度面向世界和人生。日常生活和科学活动是有限的工具行为,它以某种特定的实践目的作为规律和尺度去衡量和评价人的活动,目的的实现是最高的原则,因此它不必思考目的实现中主体如何能够切中客体,也不必思考有限的实践目的在人的全部生活中根据何在。意义是什么,而这些恰恰是作为哲学学说的辩证法所要追究的。日常生活中的彷徨无助和意义感的丧失、科学活动对自身意义的寻求,有限目的实现后的空虚和失落,都表明人不能自然地获得生命的自足,它要求一种理论反思为人的全部生活提供终极的根据和确定的意义,人的本性中即有形上的渴望和追求。因此,哲学以特殊的形式参与了人类生活的历史过程。

辩证法与任何哲学理论一样都是对终极、绝对和根本的寻求,但是至少从德国唯心主义辩证法以来,真正的辩证法理论总是包含着对哲学已经确认的终极、绝对和根本的消解和批判。至此我们可以说出辩证法人生态度的首要特征,即永恒超越的态度和精神。

辩证法的超越是双重的。首先它与所有哲学理论一样是对缺乏反思的自然态度的超越,冯友兰先生在《中国哲学简史》中谈到了四种人生境界,即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和哲学境界,认为哲学境界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最高的意义觉解。其次辩证法理论与其他形式学不同,它也是对以往哲学理论的超越。辩证法不仅要追求日常生活和各种生存方式、文化样式的根据和意义,而且对哲学自身的前提和信念进行反思的消解和追究,彻底的辩证法理论也包含着对辩证法理论自身的批判,包含着摧毁自身、走出自身的意向和逻辑。辩证法对各种文化形式的超越使它似乎超越了经验的界限、语言的界限乃至世界的界限,以一种经验论的外延逻辑来看辩证法,它似乎陷入了恶无限,似乎陷入了在世界界限之外看世界的逻辑。但是辩证法对无限的追求或无限性思维,是对经验的内在超越,是在经验中反思地创造经验的根据和意义,从一种内涵逻辑的观点看,辩证法是美国哲学家罗蒂所说的,“创造的真理”。从前文所说的生存论的观点看,辩证法的超验性和超越性就是人类的生命和生活意义的无限追求,是有限的生命力求达到无限意义的向往、企盼和精神的实践。

辩证法的超越态度和精神是在历史文化的发展中及对历史文化的不断否定和批判中实现的,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版跋”中关于辩证法的一段名言最清晰地表达了辩证法的本质精神:“辩证法,在其合理形态上,引起资产阶级及其夸夸其谈的代言人的恼怒和恐怖,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1]从意义论、价值论、政治哲学、历史哲学等不同方面去理解辩证法的价值态度和本质精神,都会有见仁见智的不同理解,但有一点是确凿无疑的,只有人才有意义的追求,生活和历史的意义就在意义追求的过程中,而意义追求的过程即是不断否定和批判的过程,任何终极意义的独断和绝对规范即取消了意义追求的可能性,因而必然是意义的绝对丧失。

辩证法的批判和革命本质并不是简单的拒绝态度,不是庸俗化了的斗争哲学,也不是波普尔所指责的那种追求进步而又否定任何进步的进步观。辩证法有自己的从容和精神栖息之处,辩证法的批判总是哲学的批判、前提的批判,即是康德所说的对那些“自明性的东西”的追究和拷问。在对这些自明的、公理化的前提和信念的分析和批判中,辩证法使晦暗的模糊不清的人生处境和人的意义感受澄明起来,当然它也可以使原认为是确定无疑的东西变得动摇甚至使确定性完全消失。从生存论的关怀去看辩证法的前提批判,辩证法成为人的解放的学说,它确实具有“解放的旨趣”。它要使人们从虚假的意识形态中解放出来,不管这种意识形态是宗教神学的,还是形而上学独断论的,抑或是实证主义和科学技术专制主义的。辩证法也力图使人从难以回避的伦理冲突中解放出来,据说伦理学才是黑格尔辩证法的诞生地,而我国传统辩证法思想则肯定是以伦理思辨为核心的。从根本上说,辩证法是有限的自然生命解放自己成为无限精神存在的超越要求,因此它要在不断的前提批判中使人们的人生境界获得提升,它是生命精神新新不已的固有冲动的哲学表达。

辩证法理论的超越态度和批判态度也是一种朴实的创新态度。古希腊哲学家以“月亮每天都是新的”表达自己对宇宙和人生的新鲜感受和渴望,而中国儒学以“生生之谓易”,“苟日新,日日新”的日新盛德同样表达了渴望参与宇宙人生创化的生命精神。简言之,辩证法的人生态度就是一种超越的态度、批判的态度和创新的态度,辩证法的理想就是人的自我解放的理想。但是这种简略粗疏的概括必须获得理论的论证,作为生存论的辩证法,必须有认识论的根据和本体论的设定。

辩证法长期被主要看做本体论或认识论的学说,这既是因为辩证法的生存论意义是隐而不显的前提,也因为作为生存论的辩证法需要认识论反省和本体论根据的理论支持。缺少认识论和本体论论证的生存论辩证法只能表现为散漫的警句格言式的生活智慧。因此,西方哲学的辩证法学说直接表现为认识论和本体论的理论形态。如果仔细考察本体论、认识论和生存论的内在关联,我们还会领悟一些更为深刻的东西。

就人的自发的日常生活来说,它在本质上是辩证的。人们在本能和习俗的驱使下自然把主体与客体、主体与主体看做浑然统一、生动流变的。没有区分,没有执着,也就没有意义的困惑和寻求。按照冯友兰先生的看法,生活在这种自然境界的人鲜少有对人生意义的觉解,他的生活与动物没有太大的差异。这种缺乏反思规定的生活样式和境界天然地具有辩证的态度和倾向。就他的说话和认识方式说,以素朴的形式表达着语言和思维固有的辩证本性。黑格尔、恩格斯和列宁都从日常语言中洞见到这一点。树叶是绿的、紫罗兰是香的、伊万是人等最简单的话语或命题,已经包含着个别和一般、实体与属性的内在矛盾,人们正是在自发的矛盾表述中构造着自己的经验世界。就自然境界的生活态度和实践活动说,未经反思的本能和习俗是决定性的力量,人与自然、自我与他人、情欲与理性等矛盾作为尚未分化的自发力量支配着人类的生活。总之,没有认识的精细区分和反思的抽象规定,也就没有人生态度的自觉和人生意义的寻求。所以说自然境界是“辩证的”,也是只有在真正的辩证反思中才能指出的意味和倾向。

自然界的生活不是真正属人的生活,它必然被内在超越。对认识的认识、对生活意义的自觉是人性固有的要求,人不能长期忍受无意义的生活,不断问为什么的本能总是把人们推向哲学反思的境地。一旦人类开始了哲学的思考,认识方式和价值态度的内在关联就鲜明地显现出来,尽管哲学家自觉或不自觉地遮蔽这一哲学思考的前提,但是马克思以来的现代哲学却不容置疑地证明了这一点。

知性思维方式与极端的理想主义和功利主义是互为因果的。一方面,人的自然生活乃至人本身原本就是充满矛盾的存在,灵与肉,理与情,个人与群体,自然性与超越性,等等,一旦在反思的规定中被简单地排除,即以一方否定、吞噬另一方,人们的生活态度就出现了偏差。知性思维方式在非此即彼的逻辑中必然陷入反思的偏执和迷误,它总是用还原论、排除法把分解和割裂了的统一的自然生活再简单地予以单义的规定。在知性思维中如果执着于人的精神性、超越性、神性世界,就是极端理想主义的人生态度。如果执着于人的感性欲望、情欲需要等自然性和物质性的方面则陷入了经验主义的独断论,这就导致了极端功利主义、个人主义的人生态度。另一方面,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获得的教化和修养,往往形成先于反思的人生态度和价值态度,它作为理解的前提结构从根本上规定了人的认识方式和思维方式。如果先行具有某种极端理想主义或极端功利主义的人生态度,这就注定了在知性思维中左右摇摆或固执一端的认识路径。我们很难设想一个利欲熏心的人会有超越的辩证思考,也很难设想一个虔诚的宗教信徒会有对世俗生活的辩证理解。

按照现代哲学家的某种共识,人们的思维方式、说话方式和价值态度决定人们的生活方式。从自然境界中觉醒的古代哲学家最初一定为自己的智慧和认知能力感到惊奇和欣喜,人生意义的觉解势必执着于人所异于禽兽的理性和精神,同古代人类的实践领域中较少自由相反,人类精神的自由具有广阔的开地。因此古代哲学中的伦理学必然是以重知主义为主导的伦理学,哲学家的人生态度是理想主义的态度,政治哲学也是以王权主义、神权主义为主导的。至欧洲中世纪,神学成为统治一切的意识形态,人生的价值和意义全在于对神性的仰慕和回归。这种极端超越的理想主义人生态度与形而上学的知性思维方式和神学本体论相互支持,成为一种具有极大解释效力的哲学世界观,它不仅可以满足人们抽象理智的终极要求,也可以满足人们情感生活的终极要求。费尔巴哈洞见到上帝的本质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准确地说,是人的超越理想的对象化,是人的部分本质在知性思维中被片面夸大而成的“绝对”。然而,宗教神学的有效性只能局限在古朴简单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中,随着资本主义文明的兴起人们的生活态度必然发生根本的变化。

文艺复兴以来的启蒙精神用人性反对神性,用现实现世的幸福反对来世天国的幸福,人的自然情欲需要获得了合法性的地位,人的感性生活成为被讴歌和赞美的对象,这无疑是人的一次伟大的解放。但是知性思维作为有限思维的弊端依然存在,在抽象反思的规定中人和自然、灵与肉、理与情等仍然被片面地予以理解,随着启蒙精神和资本主义工业文明的发展,启蒙理性逐渐演变为片面的科学理性,亦即工具理性,人们的生活态度也逐渐走向极端的功利主义和个人主义。一方面,功利主义的人生态度需要工具理性的思维方式,要满足人的功利要求就必须有对事物、生活精细的区分精神,就必须以一定的工具行为实现人的功利目的;另一方面,精细区分的知性原则和工具理性也强化着功利主义的人生态度。在追逐外物的理性运用中人逐渐丧失了自己的内在尺度,以外物为用的控制论思维方式极端发展的结果却是人成了物的奴隶。从对宗教神学专制的否定中走出的启蒙精神演变为科学技术的新专制,启蒙走向了自我否定、自我摧毁。

启蒙的辩证法要求有真正的辩证思维方式和辩证法的人生态度,黑格尔的辩证法为此作出了重大的贡献。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第一次富有成效地探讨了不同于知性思维方式的辩证思维方式,它既保留了科学理性的精细区分精神,舍此即无法有对自然人生的精确知识,又超越这种精细区分而走向辩证的综合。全体的自由性和各个环节的必然性这一黑格尔辩证法的卓越原则,为辩证法的人生态度提供了可靠的认识论条件。黑格尔哲学的宗旨是要达到人和自然的和解,也就是要达到思维与存在、理性与感性、普遍精神和个人精神的辩证统一,这个统一就是绝对精神。

按照黑格尔哲学的本意,绝对精神作为实体是一个伦理实体,它要为全部人类生活提供最高的依据。因此,黑格尔辩证法的人生态度是超越的理想主义,但它又把这种理想的实现看做漫长的精神现象的提升过程,理想不是弃世独立的彼岸世界,它就在精神现象的提升过程之中,黑格尔甚至认为人的恶劣的情欲也是理性或理想实现自身的环节,因此他的理想主义与功利主义保持着必要的张力。但是正如伽达默尔所正确指出的那样,黑格尔的辩证法只是达到了精神和自由的概念,它仍保留着本体论上的自我驯服。黑格尔辩证法的人生态度仍受到唯理主义独断论的影响,感性物质活动的自由、实践的自由、生存论的深层焦虑和渴望等现代哲学的关怀,促使哲学家超越黑格尔,去寻求更为明智达观而又切近实用的人生态度。

20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和资本主义工业文明的种种疾患粉碎了包括黑格尔哲学在内的历史乐观主义和理想主义,人们的情感世界在现实生活急剧变化的冲击下起伏不定,彷徨无助,隐约的焦虑可能显化为绝望,朦胧的希望可能萌发为信心。各种哲学理论所蕴含的或倡导的人生态度都在表达着时代情绪,影响着时代精神。现代西方哲学的人生态度大致表现为两种趋向:一是英美经验主义哲学从对科学和逻辑的崇拜中觉醒,而走向相对主义、怀疑主义或自然主义的实用主义;二是欧陆哲学在对哲学的人文基础和人生意义的寻求中走向主观主义和非理性主义。二者的共同特点是反对传统形而上学以实体本体论为支柱的理想主义、绝对主义,出现了转向生活世界的哲学变革。在我们看来,现代西方哲学仍受到根深蒂固的知性思维方式的影响,哲学家们仍常常是在绝对不相容的对立的两极中思维,抽象理智的逻辑要求总是把面向世界和人生的反思导向某种僵死的规定性,或此或彼,或者什么也不是,在绝对确定性的追求失落之后就只能陷入绝对的失望。因此,现代西方哲学的人生态度仍在偏执中绝望地相互冲突。它确实需要辩证法的拯救。

西方人执着极端的民族性格和人生态度难以接受辩证的和解,现代西方哲学把黑格尔的辩证法作为极端的理性主义、泛逻辑主义乃至神秘主义的东西予以抛弃,怀特和艾耶尔都认为20世纪哲学是以反叛黑格尔开始的。但是辩证法不仅是一种逻辑方法,也是一种人生态度,而且是两千年西方文明教养所达到的人生态度。反叛黑格尔也只能以辩证法的“扬弃”态度才能取得积极的成果。简单地抛弃不能真正克服黑格尔哲学。近些年来,黑格尔哲学又有新的复兴的征兆。伽达默尔说人们仍在以特殊的方式在黑格尔身边流连,有人认为欧陆哲学出现了从现象学到解释学再到辩证法的趋向,美国哲学家罗蒂也给黑格尔哲学以积极的评价,这表明辩证法的思维方式和人生态度仍是我们时代走出困境的可能出路。

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似乎是一个自相矛盾的概念,按照我们对辩证法本质的理解,它是超越的、批判的和新新不已的精神创生,辩证法似乎只是精神生活的特有本质。萨特的存在主义辩证法、法兰克福学派的否定的辩证法乃至解释学的对话的辩证法,都正是这样来理解辩证法的。但是如果考虑到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只是历史的唯物主义,即人类社会生活辩证发展的唯物主义,唯物辩证法就不再是自相矛盾的,恰恰是超越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的唯一富有积极意义的成果。黑格尔辩证法之所以是只达到精神和自由的概念,不仅在于它对自然的精神本质的抽象规定,关键在于它仍是以灵魂和肉体、精神和自然的先在划分作为辩证法的先入之见,在于它不懂得感性是实践活动的结果,感性既是自然的,也是历史的、精神的。因此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也不在于对自然的唯物主义说明,而在于对历史、实践和生活的诸多矛盾所达到的反思的消解和提升。从彻底的辩证精神看来,人的躯体是为历史和文化所铭刻的精神性躯体,人的精神也只是雅斯贝尔斯所说的躯体的智慧。肉体和精神、主体和客体、精神活动和感性的物质活动原本就是内在统一的。这样,唯物辩证法的人生态度就有可能彻底超越理想主义和功利主义的对立,为晦暗的人生投射出理性的光亮。

马克思对辩证法批判的、革命的本质的理解,是对黑格尔辩证法真正精华的吸取。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写道:“黑格尔的《现象学》及其最后成果——辩证法,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伟大之处首先在于,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作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作是非对象化,看作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可见,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2]人在自我创造中制约自身,发展自身,这是辩证法的精华。一方面,人的自我创造不是抽象的精神活动,而是对象化、外化的感性物质活动,亦即广义的劳动,这是精神和肉体共同完成的活动。人在自己活动的结果中理解自己、生成自己,并在此基础上开始新的创造过程,从而发展自己。这样理解人和人的生活的创造性本质,辩证法的人生态度就不是空洞的意向和原则,而是对人的本真生活状态的准确表达。人的创造活动显然需要理想的介入和引导,人的创造生活也总指向某个理想目标。创造是超越,是批判,是理想主义的。另一方面,人的创造活动也不是在真空中灵魂的孤立活动,创造总是在自己活动结果的现实中,在自己躯体的感性需要和感性力量的制约下、参与下才有可能,创造也是现实的、功利的。因此,辩证法的人生态度是内在包含功利主义的理想主义,是在日常日用中不断超越从而达到更高人生意义觉解的永恒追求。从自然境界到功利境界,再到道德境界和哲学境界,并不是一个自发的自然过程,这需要学养、修养和践履笃行中的磨练,关键是要有新新不已的自觉追求。

辩证法的人生态度也需要本体论信念的支撑,否则就缺少逻辑的力量和坚实的根基。中国古代哲人从对宇宙的静默的观察和体验中,领悟大化流行的宇宙生命精神。“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以德配天的君子从自然中获得人生态度的启示和力量。唯物辩证法的人生态度也需要把对自然的辩证理解作为自己的本体论根据,自然科学所揭示的自然的辩证发展过程,为不断求索、不断超越的人生信念提供了逻辑的基础。但是,天道远,人道近,生存的焦虑和渴望总是人的更为切近的关怀。因此,辩证法学说在当代更多地被人们理解为生存论的学说,从生存论的关怀去理解辩证法理论,会使辩证法“浸进同时代人的灵魂”,“也就是浸进他们激动的爱与憎的感情里”(马克思语),辩证法会真正成为时代精神的精华和文明的活动的灵魂。

【注释】

[1]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4页。

[2]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