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 一、浅谈社会性别理论与实践

一、浅谈社会性别理论与实践

“社会性别”是从西方女权主义理论翻译、传播过来的。虽然20世纪80年代就产生了,但21世纪初“社会性别”这个概念才在中国妇女学界传播。不过,现在哲学学界也在纷纷提出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应该吸收女权主义的社会性别与父权制观念,可见社会性别理论在学术界的影响力。我们今天就选择这个概念进行分析。我们的分析思路是:概念、理论、实践。

(一)“社会性别”概念

我们首先要搞清“社会性别”这个概念。人分男女,男女就是两个不同的性别。性别分生物性别与社会性别。生物性别即生理性别,它与生俱来,由先天决定,不可改变。社会性别即社会文化性别,它通过社会化传承,由社会文化塑造,由后天获得,可以改变。社会文化要求将男性塑造成坚强、勇敢、高大、主外的形象;将女性塑造成温柔、体贴、依附、主内的形象。社会文化要求男人在外奋斗,挣钱养家糊口;要求女人操持家务、敬老抚幼。除生孩子是由生物性决定外,男女两性的社会角色形象都是由社会文化塑造的。例如,生育的尊卑完全是人为的、文化的,非洲某些部落将女孩子的月经初潮看成是部落的喜事,因为它将带来新的生命。我国儒家思想认为生育是卑污的,必须在偏屋生产,“妻将生子,及月辰,居侧室”。就是“夫齐,则不入侧室之门”[1]。抚育孩子的角色主要也是社会文化塑造的,抚育孩子并非是女人的专利,我国南方某些农村地区就有男人在家看孩子、女人外出劳动的习俗。因此,是社会文化塑造了女人“主内”,男人“主外”的性别形象。可以说,至今为止的性别形象、性别分工都是文化塑造的,并非完全是生物性的,或是理性的。

“社会性别”概念是由美国人类学家格·如本在1976年提出的,它对西方的妇女研究有重大影响与促进作用。社会性别成为女权主义运动的核心观念,并已逐渐发展成为西方学术研究中的一个与阶级、种族并行的重要分析范畴[2]:“在编写新史学著作中运用这三个分类概念(即‘阶级’、‘种族’和‘性别’)尤为重要”,“性别是一个新的话题,是历史中的一个新领域”,“将性别当作一个分析域是20世纪末的新生事物”。西方女权主义思想家积极推动性别分析范畴在各学科领域的实践。

其实,在格·如本之前,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在《女权辩护》中也提出了“社会塑造妇女”[3]的论述。这可以认定为最早的社会性别概念的萌芽。

西蒙·波伏娃在《第二性——女人》中所提出“一个人之为女人,与其说是‘天生’的,不如说是‘形成’的”,“女人不是自然的产物……是文明塑造出来的”[4]这一著名观点,向性别差异本质论提出挑战,对造成性别不平等、置女人于从属地位的男权社会进行质疑。她希望女性拒绝社会和文化强加给她们的各种框框,超越“女性气质”的束缚与限制,这是运用“社会性别”概念分析女人之为女人的经典论述。应该说,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西蒙·波伏娃已经有了“社会性别”思想,并以此论述了妇女问题。

除生物性别、社会性别外,还有性行为上的性别。区分是显而易见的,人们将男女染色体、激素、内外生殖器等与生俱来的男女生物属性视为生物的性别;将社会性别分工、性别角色、气质、能力、性格以及身份、地位等后天形成并被文化固化的一整套男女规范视为社会的性别;而视性意识、性取向、性行为等为性行为上的性别。但将生物性别作为决定性的基础的“性差生物决定论”并不具有科学性,同性恋、双性恋就是证明。

性别(除了性和生育功能外)受社会文化因素影响的观点告诉我们:孤立地从生物性别、社会性别、性行为上的性别的任何一面去理解和把握性别概念都有失偏颇。社会文化不仅构建着社会性别和人们的性行为,而且通过社会性别加强、复制和固化那些建立在生物学基础上的差别。当然也不能否认应该把生物的性别和社会的性别分离,否认社会性别基于生物性别的观点也是不适当的。

美国人类学家玛格丽特·米德对新几内亚三个原始部落所做的出色研究也论证了社会性别理论。她的研究表明:男子气和女人气都是社会文化的产物,即气质产生于社会文化。她在阿拉佩士社会观察到,男女受的训练都是合作的、无主动进攻精神的、关心他人利益的,所以,两性在个性上都是“女性化的”、“母性的”,在性行为上都是被动的,那里的男性女性化。而在芒都古莫社会,丈夫和妻子都是残暴的、主动进攻的、“男性化的”,在性行为上都是主动的,那里女性男性化。在特尚布里社会,女人处于支配地位,是大权在握的性交伙伴,男人则不是这样,他们在感情上是依附的,那里男性女性差别大,不过这种差别正好与当今文化的男女差别相反。[5]通过跨文化的研究,人类学家发现,性别差异与其说是被生物性决定,还不如说更多地是被文化变迁所决定的。玛格丽特·米德的研究论证了社会性别理论的正确性。

“社会性别”这个概念也受到一些质疑与挑战。由于受第三波女权主义思潮的影响,女权主义队伍日益扩大和多元化,“社会性别”概念受到女权主义学者的质疑和挑战。她们认为,不同肤色、不同种族、不同阶级、不同性偏好的妇女之间并非完全同一,单用社会性别范畴分析社会现象有失偏颇。应该把社会性别范畴同包括阶级、种族以及性倾向、宗教等许多表述社会身份的范畴结合起来,去思考复杂的社会文化现实。这就是说,要打破把社会性别看作唯一决定因素的思维范式,把社会性别概念同阶级、种族、族裔等交叉联系起来加以认识。也有人提出,社会性别理论在一定意义上有轻视两性自然差异、否认男女自然差异在性别角色塑造中的重要性之嫌。

社会性别理论告诉人们,当今社会的主流文化是以男性为本位的文化,奠定男性的性霸主地位的文化,它塑造的性别角色是女性为男性服务。只有改变当今的主流文化才能改变性别角色形象。

下面我们将继续阐释社会性别理论。

(二)社会性别理论

在概念的基础上产生理论,理论离不开概念,是概念涵义的展开或分析。社会性别理论就是一系列社会性别概念关系的展开。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社会性别理论:

1.社会性别理论是一个分析范畴

社会科学对社会现象的分析是阶级分析、种(民)族分析,再加上纵向的历史分析,以及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分析,这是传统的分析域。社会性别理论提出后,对社会现象的分析加上了性别分析。因此,从横向分析看,就有三个分析域:阶级、种族、性别。如果说一个人的“阶级”身份有可能通过自己努力得到改变的话,那么种族、性别则是不可改变的,谁也不能选择自己的种族,谁也不能选择自己的性别,它们是与生俱来的。相对任何其他范畴,这三大范畴都是最大的、最根本的范畴,而且后二者是不可改变的范畴。因此,对社会现象的分析必须包含这三大范畴的分析。传统的分析范畴将“性别”排除在外,是性别歧视,是男权本位的表现。自从西方女性主义提出社会性别理论后,社会性别就成为一个像阶级、种族一样的分析范畴,成为社会现象、历史现象的分析域。

2.社会性别理论是一个分析工具

社会性别作为一个分析范畴,它是一种分析工具,用它分析两性之间的各种社会现象、各种社会关系,以得出正确结论。这是有史以来的新创举,因为过去只有男性本位视角。用社会性别视角分析两性现象与关系,我们发现,两性对资源的占有是不平等的。这是建立在文化塑造的性别形象的性别分工与男权话语掌控决定基础上的。社会性别理论塑造了女性贤妻良母“主内”的气质与身心片面发展,剥夺了她们参与外部世界的权利,从而将外部世界划归给男人,所有的物质资源、就业资源、管理岗位、教育资源、政治资源都被男性独占。男性独占了外部世界,并没有因此将家庭这块领域的资源让给女人,“从夫居”的婚居制就保证了子女的父姓,财产的父系继承,父系传宗接代,父系养老,也就是说,在家庭,女人也只不过是一个生儿育女的工具、家务劳动的机器,家庭财产不属于女人。性别形象、性别分工都是文化的结果。文化就是这样剥夺了女人的发展资源,资源占有的不平等是两性关系的经济本质,它是奠定两性不平等的物质基础。

用社会性别理论分析两性关系发现,目前的政治仍然是“性别政治”。西方政治思想中的“二元论”和“两分法”制造了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男性世界与女性世界的对立。“家”以外是“公领域”,是男性的世界;“家”是“私领域”,是女性的空间。政治是最强势的“公领域”,女性不得进入,政治是男性的天下。其实,除了阶级的政治、种族的政治,还有性别的政治,后者过去一直被主流社会掩蔽。女性不仅被排除在经济领域之外,更被排斥在政治领域之外,这就是当今政治舞台几乎是清一色一个性别的原因之所在。要保证将女性排除在经济领域之外,首先要排除在政治领域之外,政治是经济的保证。要使男性占据社会主体结构,男性就必须占据社会主宰地位,这样才能将女性局囿于家庭,而处于社会外围。

用社会性别理论分析社会文化发现,目前的文化是男性霸权文化。社会性别理论发现,在人类文明进程中,关于女性的观念与行为模式产生皆是男性霸权文化的结果。男性霸权的巩固依赖于一套话语系统,掌握了话语权的男性从而在社会上、政治上占据统治地位,由此把自己的思想观念与价值观念作为整个社会的观念与价值,构筑着整个社会的法律和政治制度,标榜为全社会的文化。李达先生在1919年撰写的《女子解放论》[6]中形象地论述了这一观点,他指出,男性中心社会是由于“圣贤大盗”的有意歪曲。男女最初的自然分业,成为习惯,本无可非议,并不是产生歧视妇女的根源,关键是“圣贤大盗”的有意歪曲,贬低女子,抬高男子。由于社会以男性为本位,这样“支配社会的一切道德、风俗、习惯、法律、政治、经济都以男子为中心”。这就是西方女权主义指出的男性霸权被持续巩固的缘故。李达先生的“圣贤大盗”文化就是一种“男性霸权”文化。

3.社会性别理论是一种观察社会问题的视角,即社会性别视角

社会性别理论既是一种科学方法,又是一种观察视角,运用这种理论和视角,我们就能够在人们认为是正常的、历来如此的社会现象中,识别出两性关系上所存在的不平等。如女性在物质生产与人口生产中的贡献只是被当作男权社会的附属价值而不被承认,这导致女性自身价值长期被贬损,被淹没。马克思主义理论告诉我们,私有制是妇女受压迫的根源。但是,在私有制被消灭后,为什么妇女还是不能与男性平等呢?这是因为,女性对社会的贡献男权文化视而不见,不承认其价值。妇女在人口生产中的价值不被重视。这是女性不能与男性平等的又一根源。为了建设和谐社会,必须实现性别和谐,和谐的性别关系首先必须尊重与承认对方的价值与作用,人格的尊重是与其价值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价值的人难以得到社会尊重。女性的价值被男权文化抹杀了,女性的人格没有了,女性的地位没有了。建设男女平等、性别和谐的文化,必须重新审视女性在人类社会两种生产中的作用。

为了树立社会性别视角,我们就要进行社会性别教育。《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明确规定:“在高等教育相关专业中开设妇女学、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社会性别与发展等课程,增加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社会性别意识。”这包括:一是要将生物性别与社会性别区分开来;二是要“使社会性别主流化”。联合国开发署20世纪80年代提出了“使社会性别主流化”口号,要将社会性别纳入联合国决策、纳入国家公共政策。

社会性别主流化是指将男女平等具体化到立法和制定政策以及一切社会活动中的行动。就是说,在解决问题和制定政策时,要将男女两性的利益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来考虑,将男女两性都作为社会主体看待。女人与男人一样都能平等地享受发展资源,真正的人权平等必须以发展资源平等作保证。将男女两性都作为社会主体看待,从而最终实现社会性别平等,实现社会和谐。社会性别主流化必须将社会性别纳入决策、纳入政策,而将社会性别纳入教育主流是纳入决策、纳入政策的保证。只有性别教育主流化了,培养的下一代才会具有性别观念,才会具有性别平等意识。由具有性别平等意识的人来制定政策,做出决策,其决策才会将两性的利益放在同等位置考虑。因此,社会性别教育主流化是实现决策主流化的保证和基础。可见,社会性别理论也是一种评价尺度,评价一个社会两性是否平等与妇女解放的程度。具体评价尺度是:一是参与决策的人两性平等,即另一性别代表必须达到30%才能在决策层发出自己群体的声音,代表自己性别的利益,否则,就会像一个怪物、一个异己、一个天外来客,说的话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还可能引来嘲笑和指责。二是在法律、法规、政策、方案、项目做出决策之前进行性别分析,分别研究它们对两性各有什么影响,避免做出错误的决定;在法律、法规等做出决定之后,要定期审查执行情况,评价政策对两性带来的不同影响。

4.社会性别理论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性别理论的意义分为学术意义与革命意义。

(1)学术意义。社会性别作为分析范畴,它挑战、质疑、批判、解构传统知识体系;作为分析工具,它反对非此即彼的二元思维模式,弘扬和谐共存的多元思考方法,用辩证批判的眼光审视已有的一切性别观念。社会性别作为一个理论范畴,它标志着女权主义有了独立的研究对象与研究视角,标志着女权主义理论体系核心观念的形成,它为建立一门独立的学科打下了坚实基础。

“社会性别”概念的提出标志着女权主义学术研究的一个新阶段的开始,为社会科学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有远见的哲学家们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有必要吸收西方女权主义的新观念,李晓光就指出,女权主义“社会性别研究的一些特有概念对于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如:社会性别与父权制”[7]。这表明,女权主义者拥有了独立的话语权。最近,在学术界出现了一系列哲学界研究女性主义的好文章[8],潘萍从唯物史观探讨“女性历史主体性”,对历史上女性的客体地位发出诘难。肖巍在《性别差异:当代哲学的重要使命》[9]一文中旗帜鲜明地指出:这个重要使命就是“女性主义哲学应当批评哲学中的男性霸权,并以消除所有霸权、追求哲学领域的平等和公正”,并特别强调,女性主义进入哲学的使命在于:“分析批判‘父权制’哲学知识论体系,重新思考和建构哲学知识,因为这个体系排挤和漠视女性”;“打破哲学领域的性别霸权,把女性和边缘人的利益、体验和话语引入哲学”;号召“在哲学领域掀起一场观念上的革命,开辟平等和公正的思维空间,追求一个更为理想的人类社会”;提出“女性主义要改变女性和边缘人在哲学中长期缺席以及哲学领域男性和特权人称霸的局面”。何萍在《中国女性主义问题》中指出[10]:妇女解放停留在宏观领域,即阶级解放层面,未进入微观领域,即性别领域。在中国只有阶级解放,妇女只是作为阶级的一员解放了,但作为性别,她还没有解放,我们所有的革命,毛泽东同志提出的打倒“夫权”,并没有动真格。社会上的解放并不等于家庭中的解放。

上述表明,当代的哲学家已经将女权主义的父权制、男性霸权、性别霸权借用得非常及时与恰当,他们提出要改变女性在哲学中长期缺席的现象,其社会性别视角多么鲜明与坚定。哲学家的觉醒将大大提升女权主义理论的高度与精度。这也同时说明,女权主义理论正在向各个学科渗透,特别是像哲学这样高深的纯理论学科。这是女权主义理论的一个伟大胜利。

还有些学者,她们从自己的学术专业角度来论述女性问题,其勇敢与理论深度令人耳目一新,我们要特别提到的是崔应令博士从人类学角度寻找性别不平等的真正根源是“观念与制度的共谋”[11],如男尊女卑观念通过法规或强制来保证观念的实施。运用社会性别理论,在各个学科都出现了一大批探讨两性平等的优秀成果。近两年来,社会性别理论被我国学者广泛引用,这些成果集中体现在近两年的人大复印资料《妇女研究》与《妇女研究论丛》期刊中。

社会性别理论为建立和谐伙伴关系奠定了基础。社会性别理论坚守以“以人为本”理念,认为不论男女,都不应以牺牲对方作为发展自我的前提,而应该共建相互尊重、平等和谐的伙伴关系。社会性别理论追求一个没有压迫、没有歧视,公平、公正富有人性的理想社会。这就是我们今天要建设的和谐社会。我们还欣喜地看到,奥巴马总统访华在上海发表演讲时谈道:“我有一个非常简单的向往,代表了一些核心的原则,就是所有的人生来平等,都有着基本的权利,而政府应当反映人们的意志,贸易应该是开放的,信息流通应当是自由的,而法律要保证这个公平。”[12]但愿奥巴马所说的“所有的人生来平等,都有着基本的权利”是具有社会性别视角的,而不是排除了女人的“所有人”。因为它使我们想起了1776年美国的《独立宣言》宣称:“人人生而平等。”但是,1787年美国《人权法案》将妇女、黑人、印第安人排斥在权利之外。南北战争结束后,废除奴隶制,1870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又将选举权由白人男子扩大到黑人男子,女子仍然排除在外。直到1920年,美国妇女才获得此项权利,比美国黑人男人整整晚了50年。

(2)革命意义。社会性别理论推翻了女性性别是妇女受压迫的根源,提出了男权主流文化塑造的社会性别是妇女受压迫的根源,妇女受压迫不是先天生理性别的结果,而是后天造成的,因此,妇女的解放必须改变父权社会积淀的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这就是社会性别理论的革命意义。所以,社会性别理论的提出被女权主义视为是妇女理论中的一次“哥白尼式革命”。哥白尼提出的“日心说”推翻了托勒密的“地心说”。当时“地心说”与宗教迷信结合成一股强大的政治力量,“日心说”必然遭到宗教迫害。哥白尼在1543年临终前两小时才同意发表《天体运行说》。意大利科学家布鲁诺为了维护“日心说”,最终被教会活活烧死;意大利科学家伽利略因支持“日心说”被宗教法庭判处终身监禁。社会性别理论的提出与传播至目前为止,虽然还没有重演“日心说”历史,但我们社会对女性理论研究者的蔑视,对优秀女性的孤立,从“剩女”、“第三性”中可见一斑。

女人之为女人,是后天社会文化塑造的结果,男女的不平等主要是由于社会和文化的不平等所造成的。这种文化是“观念与制度的共谋”或观念与制度的相互衍生。男女之间的不平等被视为是人类历史上最漫长、最广泛、最深刻的一种不平等,妇女的解放因此被认为是人类继民族解放、种族平等、阶级解放之后最具深远意义的第四次解放。这就是社会性别理论在人类历史上的革命意义。

(三)社会性别实践

社会性别概念与理论产生于实践,它一旦产生,又可以还原于实践,即用它去分析现实社会中出现的社会问题,这就是本专题开头所交代的概念、理论、实践。要抓住一些我们时代最大的社会问题进行分析。为了弥补以往缺乏性别视角之不够,本专题重点进行社会性别的分析,也以此实践让社会性别成为与阶级、种族一样的一个分析域。下面我们将选择几个较大的社会现象进行分析。

1.性别不平等现象

性别不平等既是一个普遍现象,又是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它影响半边天,影响和谐社会建设,值得我们研究分析。

如果用社会性别理论分析马克思主义,我们不难发现,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只讲阶级斗争、种族斗争、民族斗争,这可以说主要是男人之间的斗争,没有重视性别问题,没有进入婚姻文化领域,虽然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有关于夫对妻的压迫是阶级压迫的思想;毛泽东也曾讲到中国农民特别是妇女受到四种权力的压迫(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但这些论述没有真正深入到性别领域,更没有以此指导实践。只讲了阶级平等、人的解放,没有性别平等,没有进入“性”领域——婚姻领域,在婚姻领域基本上还是一个父权社会。马克思主义没有提过父权社会概念,所以西方女权主义批评马克思主义基本范畴是“性别盲”是不无道理的。

如果用社会性别理论解构当今主流文化关于两种生产社会价值的理论,可以看出,它是由父权文化建构的。父权文化认定物质生产的社会价值,否定人口生产及其系列劳动(包括抚养、家务、儿童社会化)的社会价值。父系社会通过垄断话语权将自己从事的劳动安排在社会价值体系内,而将女人从事的劳动,包括人口生产,统统安排在社会价值体系之外。就这样父系社会通过把持的话语权成功地将自己打扮成挣钱养家的“台柱子”,而将女人安排在被男人养活的位置上。父权社会就这样通过话语权的控制进行法律、制度性建设,建构了一套两种生产的父权社会制度。

如果继续往下解构,父权文化由此认定物质生产等社会事务的社会保障,不仅有退休、养老、医疗、失业、生育保险,如遇不测,还有“工伤”与“因公伤亡”保险。由于人口生产不被认定具有社会价值,所以根本谈不上保险,就是生育保险也是基于物质生产,没有参加物质生产也没有生育保险。女人在人口生产中的妇科病、节育避孕、节扎中的疾病等全都没有“工伤”一说,女人在生产中死亡也没有“因工伤亡”一说。父系社会通过把持话语权将物质生产及社会事务安排在社会保障体系内,而将女人的活动安排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就这样,父权社会通过制度将女人安置在一个“二等公民”的社会位置上。

父权社会通过掌控话语权,认为女人进行人口生产是自然行为、生理行为。如果这能成立,我们完全可以说,男人身强力壮进行物质生产是自然行为,是社会责任,男人服兵役、担当社会紧急事务是自然赋予的行为。但父权社会赋予男性担负的这些事务以重大社会价值,将女性担当的事务安排在社会价值之外。掌握话语权的强权逻辑将这视为公平、正义原则。

父权社会将男人、女人从事的事务安排进两种价值体系,两种保障体系其实质就是将男女安排在不平等的位置上。男女不能平等是父权社会人为安排的结果。因此,性别不平等是文化的,是制度性的,是人为的。所以,我们应该重新建立两种生产理论及其价值体系,这就是以社会性别理论解构两种生产活动得出的公正结论。

2.高出生性别比现象

高出生性别比是目前我们国家的一个影响深远的社会问题,选择它进行分析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一种普遍的说法是,高出生性别比是由于计划生育政策造成的。但欧洲某些国家出现“人口冬季”的事实告诉人们,这种说法是不对的:欧洲出现“人口冬季”的国家并没有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由于我们根本没有找到高出生性别比的原因,从而,找不到根治的有效途径。如果用社会性别理论解构,会得出正确的认识。

上面曾论述过,婚姻文化基本上是父权文化,具体表现为:从夫居的婚居制度导致子女的父姓,财产的父系继承,父系养老,父系传宗接代……这一切的制度固化着男尊女卑、男孩偏好的观念,正是这样的观念导致高出生性别比。从夫居制是父权社会的根本制度,它决定着子女父姓等一系列制度,这些制度衍生着男孩偏好观念,观念与制度的相互衍生,决定着我国高出生性别比。其中,从夫居是总根源,从夫居是父权社会的根本制度,是父权社会的象征与标杆。不彻底破除从夫居制度,正常的性别比不可能到来。我们不仅要破除男尊女卑等观念,而且还应破除从夫居等一系列制度,这就是我们用社会性别理论分析的结论。而要破除从夫居的婚居制,必须构建男女平等性别文化,让女孩与男孩一样能养老,能继承财产。

3.“剩女”与“第三性”现象

“剩女”是如何产生的呢?

其一,传统择偶观念是孕育“剩女”的温床。“男高女低”的择偶观念表现为“女向上”、“男向下”,男人择偶标准“向下”,女人择偶标准“向上”。“男高女低”择偶的结果就是甲男配乙女,乙男配丙女,丙男配丁女,丁男与甲女被“剩”出来。丁男再向下求,跨地域,到农村去,城市丁男很容易找到配偶。甲女就被真正“剩”出来了。农村甲女被城市丁男找去了,如此“男向下”、“女向上”的择偶,结果是农村中的丁男“剩”出来了。这就是城市优女、农村丁男成为“剩女”、“剩男”主力军的原因。优秀的“剩女”生活在城市,在社会顶层,“剩男”生活在农村,在社会底层,即“剩男”在社会底部、“剩女”在社会上部;“剩男”在农村、“剩女”在城市。

由于男人择偶“向下”,社会地位越高,可以选择的范围越大,所以成功男人一般不会找不到配偶,他们是择偶市场上的香饽饽;女人择偶“向上”,社会地位越高,可供选择的男人越少,她们就成为“剩女”。相反,中等条件或条件较差的女性在婚恋市场上还很抢手;条件差的男性则无人问津、被爱情遗忘。因此,“男向下”、“女向上”的传统择偶模式带来优男被人“抢”,优女被“剩”,中女、差女有人爱,差男无人理的现象。导致了方向完全相反的两极分化。

“男高女低”择偶模式形成了两个单身群体:男人的单身群体位于社会底部,处于社会底层,这就是农村或城市极少数贫困男人,因为没有比他们条件更差的女性供他们选择;女人单身群体位于社会顶部,处于社会高层,这就是那些“三高”女性。因为她们“三高”,“女向上”的择偶观念使她们必须向上选择,而优秀男人已经选择了中女。所以,女博士、女企业家、女官员、女教授等是女性单身的集中区域。农村男、老少边地区男是“剩男”的集中地。社会中的“剩男”集中在社会底层,在农村,往往被社会忽视。“剩女”集中在社会上层,在城市,受到的关注比较多。由此告诉人们,男人一定要成功,女人不能太出色,女人太出色,会高处不胜寒,太优秀的女人会把男人吓跑。

其二,婚姻家庭领域的父权制度是产生“剩女”的文化土壤。女性根据自己在物质生产中的社会价值建构了理想的婚姻模式,而时下的婚姻家庭文化相对物质生产文化变革滞后,而“剩女”们对婚姻家庭文化变迁的滞后性认识严重不够。她们把自己在社会生产中出类拔萃的表现和社会认可带到婚姻家庭领域,简单地认为社会活动的优秀理应带来婚姻的理想[13]。但她们错了,婚姻领域基本上还是父权社会结构,两种生产价值的认定还充分延续父权文化,对于女人来说,物质生产领域的出类拔萃并不能换来婚姻家庭的同等价值。这是因为,社会生产领域经过文化变迁,男女基本上实现了平等;而婚姻家庭领域文化变迁滞后,或者说婚姻家庭文化很少变迁,在家庭中基本上仍然是一种男权文化的父权制。父权文化认可男尊女卑、男主女从,所以婚姻家庭领域并不将“三高”女人认定为“好女人”,并且相反,“三高”女人有损男人养家形象,有违传统模式,敢找“三高”女人的男人是勇敢的男人。这就使在社会生产领域优秀的女人在婚姻家庭领域被大大贬值。这就是当今社会的父权文化导致的结果。“三高”女人的观念为父权文化所不容,父权文化竭力保住婚姻家庭领域的男性主宰地位。

“第三性”[14]是当今社会对女博士的代称。它是对追求独立、实现自我价值的高学历女性的一种排斥和异化现象在语言上的反映。在人们使用“第三性”这个词时,就知道它所指代的没有前两者重要。男人是第一性,女人是第二性,第二性对第一性来说,是被支配、被利用、被无视的。“第三性”的女博士从女人群体中排斥出来,被二度他者化,成为了“他者中的他者”。男权文化就是这样通过语言暴力,人为地将女博士打入异己分子的行列,使之孤立,丧失归属感,这是男性本位的一种隐性的语言暴力行为。所以,无论是“剩女”还是“第三性”,都是父权文化对优秀女人的贬低与排斥、厌恶与嫉妒的结果。

以上用社会性别理论分析两性不平等根源,分析高出生性别比,分析“剩女”与“第三性”使我们耳目一新。而当今社会主流文化由于缺乏社会性别视角,只是做一些肤浅地、表面地分析,在这样分析基础上制定的政策,仍无法实现男女平等。这也许就是这些社会问题日积月累越来越严重而不是逐渐缓解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