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元代色目人家族不同文化倾向的原因分析
元代色目人家族不同的文化倾向,在其外部环境和家族自身皆可以找到原因。
(一)蒙、汉二元复合政治文化体制的影响
汉地地域辽阔,人口众多,文化高度发达。蒙古统治者为加强其统治的有效性,必须接受和推行汉法。而为了确保自身的绝对统治地位,他们又需保持原有风俗传统,维护蒙古文化的某种优势地位。在蒙汉文化差异较大的情况下,蒙、汉文化制度的杂糅并存应该是一个较好的选择。身处其间的色目人自然难免受到这两种文化的影响。一方面,他们要追随政府倡导,学习、吸收汉文化,尤其是其核心儒家政治学说和伦理观念,以便在仕宦活动中精通政务,增强统治汉地的行政能力与针对性,并在日常生活中与广大汉人更好地交流往来。前述色目人家族中部分成员一心向学,科举及第,甚至还产生了高昌偰氏、汪古马氏这样的著名科第世家,显然是在元政府倡导学儒、推行科举的大背景下产生的。另一方面,由于其被征服的特定处境及政治利益的追求,他们又要努力学习蒙古语言、与蒙古人联姻,以增加与统治民族亲近的接触,使本家族在蒙元王朝中取得更有利的政治和社会地位。
(二)色目人生活环境的变化及汉文化的吸引力
不同族群间文化同化的快慢,与相对人口数目及居住环境有密切关系。来华的色目人家族或为官,或经商,或从军及担任各类工匠。其人数与汉人相比,差距甚大。以前述各家族为例,他们往往随任所而居住,或在中央,或居各省。在周围汉文化环境的包围之下,他们势必对汉文化有所接触,乃至吸收。元代的色目人种族不一,语言风俗各异,不单与汉人或蒙古人间难于沟通,即便是色目人不同种属间也存在交流问题。为了与各民族,尤其是汉人交流共处,他们要学习汉语,适应汉地风俗习惯,而从政的官僚家族子弟还要学习以儒学为代表的汉文化典籍等。
如汪古马氏祖居西域,后来曾迁居临洮、辽东、净州天山、直至进入汉地定居京师大都,此后又进一步南移淮南光州、甚至远达泉南漳州。马氏每迁徙一次,都愈加远离祖居之所,而与汉文化的中心地带更为接近。为了适应新的环境,他们日益背离原有的文化土壤,在语言、生活习俗、日常习惯及文化观念方面,接纳和吸收更多的汉文化成分。相比之下,土土哈家族和阿沙不花家族部分成员由于长期活动于漠北和蒙元宫廷,则更易形成蒙古化的倾向。目前仅见的土土哈家族成员受汉文化影响的帖木儿不花支系,也正好是居官江南,生活和居住环境在其文化倾向的抉择中起到很大的作用。这也同样适用于长期居官江浙的阿沙不花家族中康里脱脱父子。
以儒学为核心的汉文化,注重个人道德修养,提倡仁政。这种平和而富有人情味的行为规范,曾博得欧洲启蒙学者的赞赏,对来华的色目人也有很大的吸引力。以汉文为基础的汉文学艺术,也以其博大精深、绚烂多彩而具有非凡的魅力,使诸多色目人为之折服。如康里人达识帖睦迩“好学书”(22),显然是由于汉文学艺术的自身魅力吸引了他。著名的汪古马氏也以“吾生赖陶化,孔阶力攀跻”(23)等自诩。
(三)色目人原有文化状况、文明程度及家学、家风等因素的影响
元代的色目人种族不一,语言风俗千差万别。钦察、康里等本为游牧民族,与同为游牧民族的蒙古人生存环境极为相近,因而在风俗习惯上也有许多相同或近似之处,如崇尚武勇征战,重视与主人的私人隶属,追求豪奢享乐等。这自然成为如土土哈家族浓重蒙古化倾向及阿沙不花家族等部分蒙古化倾向的一个重要缘由。而游牧文明与汉式文明的过大差距,也成了土土哈家族等难以汉化的原因之一。
西夏立国后,在仪文制度、治国理念上大量吸收外来文化,其中汉文化尤其受到青睐。唐兀李氏和昔里氏家族不可能不受此“大环境”影响,对汉文化有所接触、了解和吸收。如李氏在进入汉地之前,就早已采用汉姓,表明其已经开始了汉化的进程。这一背景自然对两家族进入汉地后逐步汉化的倾向有极大帮助。
畏兀儿文化与汉文化虽然并不属于同一类文化体系,文明程度也不尽相同。但畏兀儿人文明程度远高于蒙古等游牧民族,成吉思汗请畏兀儿人塔塔统阿创制蒙古文字,即是明证。不少入元的畏兀儿家族亦拥有较高的本民族文化,如高昌偰氏本为西州回鹘的核心统治家族之一,本民族文化水平很高。这使其比较易于接受和掌握更为成熟的汉文化。
汪古世家马氏家族本为“西域聂思脱里贵族”,自然带有本民族的文化烙印。初入汉地后,马氏前几代基本都选择且十分擅长放牧和经商。该家族对景教的信仰和大量景教人名的存在,说明即使在进入汉地数代后,这一宗教传统在马氏成员身上仍有一定遗存。这是马氏家族整体不能在元代完全汉化的原因之一。
而赛典赤家族等回回人家族在元代难以汉化或蒙古化,基本保持伊斯兰文化习俗,其原有宗教信仰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家庭的影响在色目人家族成员的文化倾向形成中亦占据重要地位。回回人家族举家信仰伊斯兰教,家族成员自幼年起就在日常行为规范和思想观念上时时处处受其熏染,无论是对教义的恪守,还是传统礼俗的遵行,家族成员都可起到互相约束、互相监督的作用。单个成员若想放弃此种信仰和礼俗,相当困难。
人的早期教育基本上是在家庭内完成的。阿沙不花家族铁木儿塔识兄弟热心儒学,具有一定的汉文化倾向,应本源于其父建书院,延师教子。不忽木子
汉学造诣深厚,“其正心修身之要,得诸许衡及父兄家传”(24)。这样的例子在色目人家族中还有不少(25)。从汉学成就来看,汪古马氏中以马祖常为最,但据祖常自述,马氏“子孙百年之间革其旧俗,而衣冠之传实肇于我曾祖(月合乃)也”(26)。月合乃的汉学成就虽不最著,但“学问文献过于邹鲁之士”,在其追慕汉学的影响下,其子孙后代陆续抛却原有文化,形成倾向汉文化的家风家学,并在这一家风家学基础上,不断继承发展、累积至祖常一代时,结出了丰硕的成果。此外,廉氏、偰氏的汉化、土土哈家族的蒙古化,也都与各自的家风家学有莫大关联。
(四)怯薛身份和仕宦经历的制约作用
前述相当数量的色目人家族成员都有担任怯薛执事的经历,不少家族还世袭充任某类怯薛执事,如土土哈家族世领哈剌赤、阿沙不花家族世袭昔宝赤等。怯薛是蒙古皇帝和宗王的近侍家臣,与蒙古皇室核心统治集团在日常生活诸方面,都有极为密切的接触机会。充任怯薛者多熟悉蒙古语,不可避免地会在许多方面受到蒙古政治文化观念及生活礼俗的影响。这对其本人及其家族的蒙古化均有推动作用。
色目人家族成员的仕宦领域既与其原有文化水准相关,又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其文化倾向。统兵征战、任职军事领域的色目人家族成员,日常接触者多为各族武夫,其中尤以蒙古、色目人居多。耳濡目染,自然更利于其倾向保持自身风俗文化或蒙古化,如土土哈家族成员长期统领蒙古军、哈剌赤军、钦察卫,日常接触大量蒙古人和本族人,在此氛围下的蒙古化和保持某些本民族文化习俗当属自然。而李氏成员李恒、贯氏成员阿里海牙统军参与平宋,阿沙不花家族成员数次随征漠北,这些都有利于其蒙古化或保持原有尚武习俗。昔里氏成员长期充当投下监临官,也是其汉化步履较为缓慢及表现蒙、汉两种文化趋向的原因之一。而马氏、偰氏众多成员长期任职文化类职务,这既是对其汉化成就的肯定,也会反过来促使他们的进一步汉化。
(五)色目人家族婚姻与社会交游的影响
汪古马氏、高昌偰氏众多成员及贯氏贯云石支系、不忽木家族部分成员,与元代各族士人保持长期的交往与互动关系,成为元代多族士人圈的重要构成部分。而土土哈家族、阿沙不花家族众多成员与蒙古宗室成员、贵族官僚亦联系紧密。从宗教信仰来看,回回人家族的日常交往对象中应该含有大量本族、本教中人。这些家族的社交网络显然是其文化倾向的一定反映,同时也对其文化倾向的走势颇有影响。
联姻不仅是家族政治地位和文化取向的反映,也对家族文化倾向的形成有特别的意义。当色目人家族娶入汉人或汉化程度较高的蒙古、色目人家庭女子之时。这类联姻的一个重要后果是,汉人(或汉化的蒙古、色目人)主妇不仅为该家族的日常生活引入更多的汉式礼俗和观念,而且可以使该家族的下一代拥有一个汉人(或汉化的蒙古、色目人)母亲。这样在孩子的启蒙教育中,她们一般遵循汉人的价值观,严厉督促子弟读书学文,研习汉文化,以利仕进,故其子女往往在汉学上有较大成就。如马祖常之母即是地道的汉人。汉化程度颇深的贯云石之母则为汉化程度较高的畏兀儿廉氏家族之女。土土哈家族仅见的汉化支系帖木儿不花亦娶了文明程度高于蒙古及钦察的回回人牙老瓦赤家族女子为妻,这使之比起该家族其他支系更易于接受文明程度较高的汉文化。而乌伯都剌家族严格恪守族内通婚则是其坚持伊斯兰文化的保障之一。
总起来看,蒙古文化借助权势,伊斯兰文化凭借宗教信仰,汉文化倚仗地域、人口、及儒学和汉文学艺术自身的巨大吸引力。三种文化各擅所长,为元代色目人家族提供了多种文化选择。他们基于各自不同的内、外部环境和条件进行取舍,展现了多种文化倾向的多彩画卷。这反映了元代多元文化背景下,文化同化、文化演进的复杂性与曲折性。鉴于元代特殊的政治和社会环境,色目人家族真正的汉化或蒙古化,在有元一代都不可能最终完成(27)。直至元王朝灭亡,蒙古统治者退出汉地,部分色目人家族追随蒙古人前往漠北,历经时日,而逐渐融入蒙古人之中(28)。留居汉地的色目人家族,在明王朝种种迫使其汉化的政策(29)及新的政治利益驱动下,才得以最终完成汉化进程,融入汉民族中。另有部分色目人家族,如大量回回人、哈剌鲁人家族则由于伊斯兰教信仰的原因,逐步汇聚融合在一起,成为后来回族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应该是元亡后,色目人和色目人家族的三条出路和其文化倾向的最终归结所在。待一切尘埃落定,色目人及其家族就离我们渐行渐远,徐徐销声匿迹了。
【注释】
(1)参见萧启庆:《蒙元时期高昌偰氏的仕宦与汉化》,《元朝史新论》,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3年。
(2)有关廉氏成员资料,参见王梅堂:《元代内迁畏吾儿族世家——廉氏家族考述》,《元史论丛》第七辑,江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及本书附录。
(3)参见本书附录注释。
(4)《元文类》卷12《平章不忽木赠谥制》。
(5)(元)张伯淳:《养蒙文集》卷6《祭布呼蜜(不忽木)平章文》。
(6)(元)赵孟:《松雪斋集》卷7《故昭文馆大学士荣禄大夫平章军国重事行御史中丞领侍仪司事赠纯诚佐理功臣太傅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追封鲁国公谥文贞康里公碑》。
(7)文章有与坚童等共上的《兴学疏》,见《元史》卷130《不忽木传》;《安南疏》、《克谨疏》,见李修生主编:《全元文》第19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693页。散曲有《过赞皇五马山泉》,见(清)顾嗣立编:《元诗选·癸集》中华书局1987年版;《仙吕·点降唇》,见隋树森编:《全元散曲》,中华书局1981年版。
(8)(明)宋濂:《宋文宪公全集》卷41《元故荣禄大夫陕西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康里公神道碑铭》(四部备要本)。
(9)(清)王原祁、孙岳颁、宋骏业、吴暻、王铨等纂辑:《御定佩文斋书画谱》卷37《康里回回》。
(10)(明)宋濂:《元史》卷143《传》。
(11)(明)宋濂:《元史》卷143《传》。
(12)(清)卞永誉:《式古堂书画汇考》卷20《赵二公翰墨歌》。
(13)参见本书附录。
(14)马娟:《对元代色目人家族的考察——以乌伯都剌家族为例》,南京大学博士论文《冲突与调适:元代汉地伊斯兰教研究》。
(15)陈垣:《元西域人华化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杨志玖:《元代西域人的华化与儒学》,《元代回族史稿》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年,455~469页。
(16)冯承钧译:《西域南海史地考证译丛》三编,中华书局1956年,87页。
(17)杨志玖:《关于元代回回人的华化问题》,《元代回族史稿》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年,470~472页。
(18)(清)张廷玉:《明史》卷332《西域传·默德那国》。
(19)杨志玖:《关于元代回回人的华化问题》,《元代回族史稿》,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年,470~472页。
(20)(元)吴澄:《吴文正集》卷42《元故荣禄大夫江西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李公墓志铭》。
(21)(元)汪克宽:《环谷集》卷7《提举贯公像赞》。
(22)(明)宋濂:《元史》卷140《达识帖睦迩传》。
(23)(元)马祖常:《石田集》卷1《饮酒诗》。
(24)(明)宋濂:《元史》卷143《传》
(25)参见前述各章及学界相关文章。
(26)《元文类》卷67《礼部尚书马公神道碑》。
(27)笔者发现,多数色目人家族,如畏兀儿廉氏、贯氏、高昌偰氏、汪古马氏、唐兀昔里氏、钦察土土哈家族在名字、婚姻方面都保有一定原有文化的特征。如果再算上严格恪守伊斯兰文化的绝大部分回回人家族,数量会更加庞大。这种不愿放弃原有族群认同的做法显然与家族自身文化背景有关,但更主要的应是元代特殊的政治和社会环境所致。
(28)如哈剌鲁人老的沙即追随元顺帝逃亡漠北,由于史料缺乏,我们尚不知其所终,但可以想见,若其有后人存在,多半当融入漠北蒙古人之中。
(29)参见Serrus.The Mongols in China,p.158~175;马明达:《朱元璋歧视色目人》,《回族研究》2006年第1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