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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色目人家族及其文化倾向研究
1.2 导  言

导  言

色目人是元朝对除蒙古以外的西北各族、西域以至欧洲各族人的概称。元代色目人种类繁多,名目不一。常见于元人记载的色目人主要有如下几种:唐兀、乃蛮、汪古、回回、畏兀儿、康里、钦察、阿速、哈剌鲁,等等。

元代历史上,色目人是一个极具特色,且占有重要地位的群体。对于这个群体在元代的仕宦、军事活动、文化贡献、经商理财等方面,已有不少研究成果面世(1)。色目人的东来往往是以家族为单位的。其入元后的各种活动,也多是以家族为背景或依托展开的。但迄今为止,从色目人家族角度的研究却为数较少,尤其是缺乏将元代色目人的历史与家族文化倾向结合起来的系统性研究。

元代色目人煊赫一时,但元亡后,除个别族群,绝大多数色目人种类很快就不再见于史书记载。很显然,他们融入了汉、蒙、回等民族之中。色目族群的真正消亡在元亡之后,但其肇端在元代业已出现,且对以后色目人的命运影响很大。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原因使元代历史上大放异彩的色目人在元亡后,未能保持自身的民族文化和民族特性而消亡呢?

元代色目人本为蒙古征服下外来诸民族成员的混合体,东来以后,生活环境发生巨大改变。由于特殊的族属和身份,他们在漠北及汉地有大量与蒙古人接触交往的机会,而且多数色目人本源于游牧民,与蒙古人风俗习惯相近,故其受到蒙古文化的影响,表现出一定的蒙古化倾向。进入汉地的色目人必然面临如何适应蒙古人统治下的元代汉地社会、政治与文化,以便存续和发展下去的问题。他们在汉地生活期间,必然会与汉文化的方方面面,如礼俗、儒学、宗教等发生接触,并受到或多或少的熏染,开始逐步汉化的历程。伊斯兰教作为一种文化体系,以其独特的生活习俗、社区组织、举家入教的信仰模式,形成较强的内聚力,使以回回人为代表的部分色目人基本保持了伊斯兰文化倾向。上述三种倾向都曾影响色目人的发展走向与命运。

20世纪初期,陈垣先生发表《元西域人华化考》,将元代色目人作为一个整体,分专题对其各种汉化表现进行了详细的考证和研究,堪称探讨元代色目人文化变动倾向的开山之作。以往学者主要对元代色目人整体或单个家族的汉化问题进行探讨,迄今尚无人从元代色目人家族视角探讨其文化倾向。笔者认为,有关色目人家族及其文化倾向的研究颇有意义。

其一,元代色目人多是以部族、家族为单位投降蒙元,举家东来的。他们的仕宦活动、社会经济生活、文化教育、婚丧嫁娶等,也与各自的家庭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元代虽然出现了诸如马祖常、贯云石这样汉化程度很深,汉学造诣超过一般汉人士大夫的色目人,也出现了诸如燕真、察罕等自幼养于蒙古宫廷,充当侍卫,“长从征伐”(2)的色目人,后者在习俗、观念上颇为接近蒙古人。不过,上述典型人物仍然是各自家族文化倾向的产物和表现。他们个人的行为与倾向,虽然会对其家人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和导向,但毕竟不能等同于整个家族或族群的文化变迁。他们的思想意识、风俗习惯等,又经常会受其家族及家风的影响制约。人是文化的载体。在古代,家族又是个人难以脱离的社会基本单位。文化的变动既是个人的,又是家族的。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才能更加完整和真实地反映色目人的文化变动倾向。

其二,文化的传播、吸收与变迁是一个渐进的动态过程,不可能一朝一夕内迅速完成,不可能仅仅在某个人、某代人身上得到全部的体现和证明。它往往要历经较长的时期,经过数代人的改变,才能得以不断深化,最终完成。不同代次家族成员的文化倾向与变动程度的探讨,正可以提供一个比较理想的视角,也符合文化演进本身的面貌和规律。无论是探讨单个色目人,还是色目人群体的文化动向与文化抉择,家族都是一个极为恰当有利的切入点。只有从家族数代人的诸多文化表现进行全方位的动态综合分析,才能大致描述其文化倾向渐进的轨迹。

考察元代色目人的文化变动倾向,不仅需要探讨其典型人物,也需要对其群体的研究,需要分时段、分族群来考察其变化。而色目人家族及其文化倾向的研究恰好能同时基本满足这两点要求。

本书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侧重对以下两方面的考察。

第一,应用社会学与历史学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史料尚存有研究余地的若干色目人家族进行深入系统的个案研究。

第二,综合色目人家族个案研究的成果,分类型考察其在元代多元文化背景下的文化变动倾向。

上述问题的研究,有助于我们以较新的社会史、家族史视角来了解、考察元代的色目人家族,可补传统的色目人研究的不足。对若干色目人家族的集中研究,则可以通过在不同族群、不同家族间的分析、比较,发现某些规律性的东西。以家族为单位,分类型来探讨,有利于我们深入地探究不同族群的文化变动倾向及其背景,最终搞清色目人家族、族群在元代及元亡以后的发展走向和历史命运。

迄今为止,应用社会学方法研究历史上的家族问题方兴未艾,已有大量成果问世。其中与元代色目人家族、族群相关的研究也取得一定的成果。

综合来看,目前学者们对元代色目人家族的研究较为充分者,主要是高昌王亦都护家族、畏兀儿廉氏、高昌偰氏、回回人赛典赤家族、乌伯都剌家族等。除此之外,多数研究或是仅限于色目人家族某些成员事迹、成就的考察和评价,或是对单个家族政治军事活动方面的研究,或是族属尚待进一步推敲,或是局限于现存史料(资料过少、代次资料不够充分),已经难于从家族角度较为完整的综合考察了。而尚有研究余地的色目人家族主要有钦察土土哈家族、康里阿沙不花家族、汪古马氏家族、唐兀李氏家族、昔里氏家族等等。这正是本书的重点研究内容。

与元代色目人家族文化变动倾向相关的研究有陈垣先生《元西域人华化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杨志玖先生《元代西域人的华化与儒学》和《关于元代回回人的华化问题》(均载于《元代回族史稿》,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年)等。这些论著皆是从整体和代表人物角度对色目人文化倾向所作的考察和研究,迄今为止,尚无从色目人家族角度对其文化变动倾向的研究。这是本书的另一项研究内容。

关于书名中“文化倾向”。元代色目人中出现了多少不等的汉化或蒙古化的情况。“汉化”和“蒙古化”二词,学者们用之甚多。以汉化为例,较为宽泛的定义是指外族与汉人接触后接受了汉文化的成分,如礼俗、文学艺术等。至于其是否放弃原有文化则不在考虑之内。陈垣《元西域人华化考》中“华化”(即“汉化”)一词采取了这一概念。“汉化”较严格的定义,当指外族与汉人长期接触而导致其放弃原有文化,全面接受汉文化,与汉人融为一体,不可区分。萧启庆先生《论元代蒙古人的汉化》(3)即采用了后者。笔者在探讨元代色目人家族的汉化与蒙古化时,亦采用后一个定义。

有关“汉化”和“蒙古化”的指标,陈垣在考察元代西域人的华化问题时,从儒学、佛老、文学(诗、文、曲)、美术(书、画、建筑)、礼俗(名氏、丧葬、祠祭、居处)、女学等汉文化特有的方面进行了探讨。萧启庆在考察元代蒙古人汉化问题时,从姓名、礼俗(婚俗、丧葬)、汉学(儒学、文学、美术)三个方面来衡量蒙古人所受汉文化影响之大小。至于蒙古化,以上诸点,剔除汉文化独有的内容,应该包括语言文字、名字、婚姻、丧葬祭祀等方面(见本书附录各表)。

终元一代,色目人主体并未完全放弃自身原有文化,融入汉或其他民族。文化的变动具有动态的渐进性,“汉化”和“蒙古化”不仅指结果,也是一个过程。本文重点探讨的正是色目人家族文化变动的过程,而非结果,为了更为准确、客观地说明其过程,故称之为“文化倾向”。

此外,色目人的文化变动并非单纯的“汉化”或“蒙古化”可以完整表达清楚的。陈垣先生只考察了色目人群体的汉化问题,笔者除考察色目人家族的汉化外,还兼论其蒙古化问题。不少色目人家族蒙、汉文化兼收并蓄,且深浅程度也不尽相同。一些色目人家族还保持或皈依伊斯兰文化。使用“文化倾向”可以避免单用“汉化”或“蒙古化”造成的绝对性和局限性。

色目人家族的文化变动过程一直延续到元朝灭亡之后。为了与论题相符合,本书主要探讨其在元代的变动倾向,基本不涉及元亡以后的相关内容。除个别情况外(为家族研究整体计,昔里氏包括了留居西夏故地的一支),本书主要以东来后移居漠北,汉地的色目人家族为研究对象。元代色目人的文化亦对蒙古、汉人产生过一定影响,限于研究主题,亦不在本书讨论范围之内。

本书共分六章。第一章考证钦察土土哈家族的族源、居地,联系元王朝中后期政治军事变动的大背景,考察分析了该家族逐步上升为色目人第一显贵家族的历程,及其在保持某些突厥钦察文化习俗的同时所具有的较浓重的蒙古化倾向。康里王族后裔阿沙不花家族的族源、世系、居地、仕宦、交游等诸方面,尚留有不少研究空白,这正是第二章的主要内容。本章着重考察了该家族政治地位的沉浮和对蒙、汉文化兼收并蓄的倾向,并力图从该家族与武宗等的近密私人依附关系、较高的政治地位及部分成员的国子学背景等方面来揭示其原因。第三章辨析唐兀昔里氏家族的族属及姓氏,深入考索该家族三个主要支系的活动情况和文化倾向,展现了不同支系间境遇、经历、业绩的异同,为分析其文化倾向的变动与原因提供了一定的依据。第四章详细研究西夏王族近支唐兀李氏的居地变迁,平李璮之乱、攻宋等军事政治业绩和由此带来的色目人小勋贵家族地位;考察该家族不同时段的社会网络、兼收蒙、汉文化和逐步递进的汉化倾向。第五章通过对汪古马氏居地变迁的细致考证,发现该家族(尤其是月合乃系)随着居地的不断东进、南移,日益远离原有文化土壤,接近汉文化的中心地带。该家族仕宦普遍,缺乏“大根脚”,以中低品级官僚为主,在其较为广阔的社会网络和丰富的文化表现中凸现了较强的汉化倾向。第六章主要从文化变异层面,总结元代色目人家族的四种主要文化倾向:以汉化为主的色目人家族,以蒙古化为主的色目人家族,以伊斯兰文化为主的色目人家族,部分趋向蒙古化或汉化的色目人家族,并分析其内外部深层次原因。

本书写作中也遇到一些困难。首先,色目人并不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民族,只是某种政治、法律身份和待遇的规定。其族源成分繁多,背景复杂,文化习俗各异。这些都增加了研究、分析及归纳其规律性的难度。其次,有关色目人家族的历史记载相对较少,且较为分散和模糊。相关碑传的内容往往集中于家族代表人物的事迹,而对于其他成员的记录都比较稀少。因史料的局限,各家族研究的篇幅相差较大,同一家族中代表人物和普通成员间也存在类似情况。不少对于家族史较为重要的方面,也无法深入和全面考察,尤其是对其文化倾向的考察归纳,尚有需要进一步推敲之处。再有,元代色目人家族与其文化倾向变动间存在紧密的联系,对家族的细致解剖,可以使其文化倾向的变动更为清晰地显现出来。但限于研究功力,在两者间相关论述的自然过渡和宏观把握上也留有遗憾。尚望方家垂谅,并不吝赐教。

【注释】

(1)参见马娟:《近十年来国内学者对元代色目人研究综述》,《宁夏社会科学》2002年第5期。

(2)(明)宋濂:《元史》卷130《不忽木传》。

(3)见《蒙元史新研》,台北允晨文化公司199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