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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文写作
1.4.3.3 三、条据

三、条据

(一)条据的概念

条据是单位或个人处理日常临时性事务所使用的简单的应用文。

(二)条据的分类

条据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凭证性条据,又叫单据;一类是说明性条据,也叫便条。

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有钱物往来,为了使手续清楚,以便日后查证,就要写个凭证性条据,以作书面凭证。而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有事需要告诉对方又无法面谈时,或由于手续需要,就可写个说明性条据,既可用来传递信息,也可起到书面凭证的作用。

常用的凭证性条据有借条、收条、领条、欠条等。常用的说明性条据有请假条(含事假条、病假条、别人代写的请假条)、留言条(包括走访未遇的留言条、交代工作的留言条、车站码头的旅客留言条)等。

(三)条据的格式写法

1.凭证性条据的格式写法

(1)标题 写在第一行居中间,如“借条”“收条”,以表明条据的性质。若属于替别人代收钱物的情况,则在标题中标出“代”字,如“代收到”“代领到”。

(2)正文 写明对方单位名称,对方是个人则写明姓名。接着写钱物的名称、数量、金额。一般正文写好后若还有空位,则写“此据”二字;若无空位,则转行空两格写“此据”二字,以防被别人添写内容,改变了写条据人的真实意愿,避免不利于写条据人的事件发生。

(3)署名 在正文的右下方署名。标明写条据一方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单位名称下面应写经手人姓名。

(4)日期 署名下面写日期,要写明年、月、日。

(5)凭证性条据写作的基本要求

①对外单位使用的条据,单位名称要写完整,不得用简称。

②钱币的多少、物品数量必须准确写明。数字前不留空格。数字必须大写(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等)。数字后面写明数量单位(元、只、台、份)。金额数字后要加上“整”或“正”字,防止添改。金额如果已写到“分”,就不必加“整”字了。

③单位出具的条据要加盖公章,必要时经手人也要盖私章或按手印。个人出具的条据若涉及钱款和贵重物品,除签名外还应盖私章或按手印。凭证性条据若是请别人代写,一定要加盖本人的私章或按手印。

④写凭证性条据字迹应工整,由于保存时间较长,不宜用红墨水、圆珠笔或铅笔书写,要用钢笔或毛笔。写好后不宜涂改,若要改动,需在改动处加盖印章或手印,以示负责。

2.说明性条据的格式写法

(1)标题 写在第一行中间,如请假条第一行中间写“请假条”或“假条”等以表明条据的性质。

(2)称呼 顶格写对方的称呼,后面加冒号。

(3)正文 正文前不必像一般书信那样写问候语,而是直接写清楚向对方说明的事情。如果内容多可以分段写出。

(4)祝颂话 “此致、敬礼”之类的结语,应根据需要决定。

(5)署名和日期 写在正文右下方。

(四)条据的写作要求

①说明性条据正文要简略,表达应清楚明白、具体准确。

②避免语句有错漏或歧义,出现问题应及时纠正,以免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