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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财务会计(第三版)
1.7.3.1 一、应收票据的取得

一、应收票据的取得

经济主体在交易中收到的票据,一般是通过“应收票据”账户来进行反映。该账户的借方反映企业收到的票据的金额;贷方则记载已经到期的票据的金额。在会计实务中,应收票据不管是否计息都是按面值入账的。虽然,从理论上讲,应收票据应该按其到期值的现值入账,但由于应收票据都将在一年内变现或转变为应收账款,所以,其到期值的现值与面值之间的差额(即票据的折价或溢价)并不大,对于企业的资产计价和损益计算不会产生大的影响,因此在会计实务上一般都简单地以应收票据的面值入账。显然,如果持有的是长期应收票据,则其入账金额应按照现值来确定,会计处理与以后章节将介绍的长期债券投资相类似,此处不再赘述。

例5-13 假设L公司于2007年6月1日收到B公司签发的一张90天到期、年利率12%,面值$10000的本票以抵付其购货欠款。

借:应收票据            10000

  贷:应收账款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