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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财务会计(第三版)
1.7.1.1 一、现金的内容

一、现金的内容

现金(Cash)是可以立即用于支付的流通手段,包括银行存款(Cash in Bank)和库存现金(Cash on hand),如活期存款(Demand Deposit)、银行汇票(Bank Drafts)、支票(Check)以及纸币(Pape rMoney)、铸币(Coins)等现钞。在公司对外公示的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资产的第一个项目往往列示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其中现金等价物包括定期存款(Time Deposit)、可流通存单(Certificates of Deposit)以及初始到期日(Original Maturities)在三个月以内的债券投资等流动性稍弱于现金的项目。

需要注意的是: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现金的金额只包括那些可以不受限制地提取和使用的现金项目。而受到汇兑限制的,如存放在国外银行的存款;或根据约定交由受托管理人控制的现金,如属于偿债基金的现金,则应该列示为非流动资产。另外,远期支票和借据,由银行退回的因对方存款不足而未能兑现的支票等都不能包括在现金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