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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财务会计(第三版)
1.6.3.2 二、购货运费

二、购货运费

通过前面的学习,我们已经知道在关于运费的四种交货条件中,凡“起运站交货”都是购买方承担运费,所以不管购买方当期是否支付运费,都要将其承担的应支付的运费在当期作为费用入账,通常在专门的费用类账户——“购货运费”(TransportationIn)账户的借方记录。“购货运费”是“购货”账户的附加账户,在收益表中其余额与购货净额相加便可确定出购货成本。凡代销售方垫付的运费或者由销售方垫付的运费,购买方都在“应付账款”账户中反映,并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记入“应付账款”账户的借方或贷方。

例4-8 沿用例4-1,如果交货条件约定为:起运站交货,运费预付,则需要易隆公司在发货时垫付运费$100,维达公司在收到易隆公司代付运费的借项通知单时作会计分录:

借:购货运费              100

  贷:应付账款——易隆公司       100

如果交货条件约定为:起运站交货,货到付运费。维达公司在货物运到并向运输公司支付运费时,作会计分录为:

借:购货运费             100

  贷:现金              100

交货条件约定为:到达站交货,运费预付。则维达公司在不需要作有关运费的会计分录

交货条件约定为:到达站交货,货到付运费。维达公司在货物运到并代易隆公司垫付运费时,作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易隆公司        100

  贷:现金               100

购买方维达公司在不同的交货条件下的运费会计处理列表如下:

表4-7       购买方运费记录类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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