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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财务会计(第三版)
1.3.5.3 三、权责发生制概念

三、权责发生制概念

权责发生制(Accrual Basis)也称应计基础,涉及的是会计分期基础上的收益的确认问题,实际上是收入实现原则同配比原则的总括。所谓权责发生制是指这样一种会计基础,收入的确认是在收入赚取之时,而不论其账款是否收讫;而与之相配比的费用则在其发生时确认,而不管相关账款是否支付。这样就产生了记录权责及递延或预计收入和费用的会计处理程序。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另一种收益确定的基础称为收付实现制(Cash Basis)或现金基础。在收付实现制基础上,收入的确认是在收到现金之时,而不问收入何时赚得;对费用的确认是在现金支付之时,而不管费用何时发生。这种严格的收付实现制现在已不被采用,但改进了的收付实现制在一些服务性企业中仍有使用。在日常的营业活动中,它们只是在收到或支付现金时才记录收入或费用,但对取得具有长期经济寿命的资产支出,也是先将其资本化为长期资产,然后在使用过程中通过折旧或摊销分期转化为费用。但公认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提供的是以“权责发生制”基础所编制的财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