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乞巧节的生发与传承机制
乞巧活动从萌芽孕育阶段三代时期经过初具雏形的发展到秦汉六朝成长过渡阶段,其过程在主线上正好在思想文化上是女人由原始女性意识经过礼化的过渡而走向封建妇德阶段的一个过程。而其枝繁叶茂逐渐兴盛的阶段,也正是封建妇德的进一步深化与加强。尤其是宋明时期宋明理学的钳制更是促进了乞巧活动的兴盛。也就是说,伴随着秦汉封建制的建立,女人在经由女系社会到父系社会社会地位的跌落后其社会地位再一次跌落,随着封建礼教对女人思想和身体的双重桎梏,即对女人束缚的全面强化与巩固,女人的个性意识由蓬勃主动张扬而被消磨弱化乃至萎缩被动依赖甚至磨灭,当然这一过程并非自愿或者积极迎合。乞巧活动作为一个节日活动,受其参与主体女人思想意识变化的影响而愈加兴盛起来,正好和其社会地位的下降,话语权力等社会参与度的减弱呈负相关的关系。这可以说是典型的应力反应机制现象,按照物理学的定律即就是说力的作用是相反的,作用力有多大,反作用力就有多大。与此同时,参与乞巧活动的女人对乞巧活动的参与应该是也经历一个由自发状态到自觉状态的转变。乞巧的主题也由于牛郎织女传说的融入而由最初的“灵巧”而逐渐扩展到,爱情,婚姻,生育等等诸多诉求,乃至大致形成两个较为主导的一明(表)一暗(里)两个主旨,一明一暗,明旨是心灵手巧聪明能干,暗旨是坚贞爱情婚姻幸福。
乞巧习俗从其产生之后,在女性的积极参与下生存并沿袭下来。而当这一风俗渐渐枝繁叶茂之后,源于中国文学中既有的香草美人的抒情传统,部分封建文人首先发现了乞巧文化的文学素材价值,于是便化身其中抒发忧愤寄寓理想,这就是大量七夕诗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6]。而当他们逐渐明白女性“巧”在一定程度之内无妨其统治权大碍,“巧”最终还要为其享有,符合他们的根本利益。他们便心知肚明,彼此心照不宣,进而死皮赖脸公然假痴不癫地混迹于广大妇女之花团锦簇脂粉裙钗的乞巧人群之中客串一番,一步步从幕后涌到前台,从边缘挤到中心,从剧务摇身演员,从隐性参与到直接参与,也美其名曰“乞巧”,的确是一个令人忍俊不禁的闹剧,但乞巧仪式活动也确因男性的掺和与支持下愈加兴盛。
乞巧仪式活动能够跨越历史在各个社会阶段尤其是礼法森严的传统封建社会大行其道。这说明社会自然具备了乞巧生发与传承的文化土壤,或者说社会自有一套内在机制保证乞巧仪式活动的生发流传,而这种文化土壤或者文化机制可以从两个角度来加以透视。
(一)男女两性权力斗争的合谋
首先,乞巧生成与展演和女性对于自身本能意志的竭力张扬有关。恩格斯说:“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人类文明史,也是男女两性权力此消彼长的斗争史。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男女两性在生产生活领域承担的角色由大同小异到分工明确,一方面,在某些生产和生活领域(如家庭领域)出现了男性权力真空和行动瘫痪(确切地说是家庭领域的某些生活环节和内容),毕竟男性不可能垄断所有的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尽管他们为此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但殚精竭虑之余还是力有不逮,产翁制的失败就是一个例子。另一方面,女性一直在为自己生命权利的生存和发展进行着不屈不挠的斗争,她们在各个生产生活领域乃至社会领域尽情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从家庭里的巧媳妇到战场上的花木兰再到朝堂上的武则天。一大批杰出女性前赴后继上演着巾帼不让须眉的神话现实。无法遮蔽的是,女性的存在与发展是女性继续生存与发展的前提,也是男性生存与发展的必要与充分条件,而只要女性要存在并发展,其社会文化创造就不会停止。
其次,这和男性对于女性角色要求的矛盾心态有关。乞巧活动中,“巧”的集中指向是“才”,是具有鲜明女性特色的“才”,所以暂且先把对女色的讨论搁置。如前文所叙,在现实生活中,面对女性之才,男性对于女性之“才”与“不才”的总体态度是含混矛盾的,也就是说就其对女性的要求而言,“才”与“不才”没有明确标准。“四德”之类仅仅只是一些笼统话语,应用到现实具体所指则显得含混。事实上,传统社会男性对女性的角色期待在实际需要层面和话语表达层面都出现了困惑,这种困惑出于其权力统治格局与实际利益的实际考虑。这样,反映在意识形态层面,尽管有“妇”(妇者,服也)的角色标准的概念为男权服务,但男性对女性总体上的人格角色期待是含混和语焉不详的。这种困惑与难题造成男性一定程度上话语上的失语,进而造成其对女性控制行为动作上的萎缩。比如对于乞巧节女性的狂欢活动只能网开一面。这是男权社会无法回避的是个现实,只是在传统封建社会,这个现实被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思维原则模糊了,被简单浅薄的利害分明并渗透男权欲望的道德话语遮蔽了,仅仅在广大男性的内心深处达成一种默契,可意会不可言传,构成一种潜规则。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男性内在心理上的一种紧张和焦虑,于是也就有了大量以矛盾心态和双重的标准看待女性的伪君子和道学先生。在传统封建社会,男性对于女性的才与色之态度根据女性的生活空间所属还要做区别对待,比如家庭之内的女性如妻女角色与社会空间的女性如歌妓角色,但整体来说其总的态度是矛盾而含糊的。
中国文化史和世界文化史一样,无疑是男女两性共同参与,互相合作,携手共创的结果,女性理应享有和男性一样的社会地位和各项权利。然而社会的发展是不平衡的,从原始人类社会开始,人类首先经历的是母权社会,女性的社会地位和影响高于男性。随后,伴随着父权制的建立和封建制度的建立,女性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又低于男性。男尊女卑的观念意识深入人心,当男主女从的权力格局逐渐形成并日渐牢固,男外女内的社会分工模式的奠定与牢固,男女的角色属性一并被确立,男女的活动范围也随之被划定。
当女性失去广阔的社会舞台的时候,她们只能驻守于狭窄的村闾院落;当女性不能在军国大事方面一显身手的时候,她们只能在灶头炕尾苦心经营;当女性不能主动任性的爱我所爱很我所恨走自己的路的时候,她们只能被动依赖于别人对自己的认可评判,而评判的标准就是所谓的三从四德;当女性的聪明智慧的发挥和思想感情的阵地只能限于灶头炕尾的时候,她们只得尽力寄希望于把灶头炕尾的分内之事做到极致,从而自得其乐。
乞巧节给予女性一个难得的自我表达的文化空间,由此女性才以巨大的热情参与乞巧仪式活动。而在乞巧仪式活动的发展全盛过程中,缘何帝王等上层统治者封建文人也都积极参与乞巧仪式活动?从间接支持到直接领头,从边缘的隐性参与到主流的显性的参与。可以肯定,如果没有男性的默许配合甚至支持,乞巧仪式活动不可能发展出那么大的声势。
从男女两性权力关系透视,乞巧活动所展现的女性心目中理想的女性,也正是男性心目当中理想的女性,符合男性的根本利益,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所以对于乞巧活动而言,男性自然漠之许之,看似狂欢性质的乞巧仪式活动不仅无法对男尊女卑的权力格局构成威胁与挑战,而且有助于维护其权力格局长治久安,所以男性也无不热衷于“乞巧”。
在男权社会的文化语境价值体系之下,在悠久的男性中心的社会中,女性的存在以及她们存在的价值一直处于主流社会的边缘,也就决定了女性意识,女性文化的边缘性和其依附性,被动性特征。边缘与主流的关系既是一种历史现象更是一种权力关系,男权文化中的女性意识是男性意识所建构的女性的意识,女性的一切文化创造背后都有着男性的影子。
(二)大小传统互相吸收渗透的合谋
乞巧仪式活动起于民间兴盛于民间,是土生土长的民间文化,自然属于小传统的范畴,其和文化精英所创造的文化——大传统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呢?
通过前文对乞巧歌的分析,少女们所载歌载舞诚心乞巧的终极诉求是封建家庭下的“巧媳妇”角色内涵。而这个“巧媳妇”在针线茶饭待人接物某些方面和大传统所要求的“贤妻良母”角色内涵在很大程度上具有某种一致性。正如前文所述,乞巧仪式活动体现了其复杂的张力结构和复调内涵,在以小传统文化本色通过狂欢形式反叛的同时,表象下的心理诉求在实质上却是对大传统封建礼教妇德规范的认可与顺应。
这样,从大传统与小传统权力关系方面讲。乞巧的小传统民间文化意向符合精英文化大传统的思想范畴,乞巧的动机与归宿符合上层统治者的根本利益,符合精英阶层对妇女的人格规训,乞巧的举行有效整合了社会各方面关系,所以精英阶层和官方统治阶层对此听之任之并欣然同乐。
乞巧既是对以三从四德为主的《女诫》和《女论语》封建伦理准则的一定程度的反抗与服从,更是对其内在要求的顺应与自觉不自觉的执行。乞巧仪式活动过程与结果的对立与统一,初衷与目的的对立与统一,以女性的最高人生价值和道德标准——淑女,孝媳,贤妻,良母的终极诉求和具有自主精神,独立意志的大写的人的对立统一。这些正好反映了男权文化中女性悲哀的生存现实。
当然,由于乞巧活动本身兼具信仰和娱乐的双重性,乞巧节乞巧活动在历史进程中的兴衰,并不完全和封建思想文化的兴衰完全合拍,比如唐代思想文化比较开明宽松,乞巧活动也呈现兴盛局面,这是因为该阶段娱乐性占主导地位而导致的兴盛。而宋明时期,则一方面作为对理学思想体系对女人的钳制的反弹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当时市民阶层思想文化的兴起活跃有关,信仰因素和娱乐因素在同等程度上共同促进了乞巧仪式活动的兴盛。
包括乞巧节在内的女性民俗因为产生于男权文化现实,不可避免的感染有男权文化的病菌遗毒,这和女性最富有主体性,和自我独立价值与意义的文化创造成果共同构成了其复杂的内涵,但它毕竟展现了女性的生命活力,张扬了其人格精神,闪烁着智慧的火花。这期间有历朝社会意识形态的反作用力的推动和女性自我意识的逐渐觉醒以及社会进步的因素的促进。
综合以上两个角度的透视阐述,女性以其先赋角色和本能优势而在男性挤压和剥夺下所拥有了一定生产生活空间,而不管在这个生产生活空间之内(如家庭)还是之外(如社会),男性在观照女性时总体上表现为一种的矛盾心态。前者作为一个必要条件,后者作为一个充分条件,在女性不甘男性全面控制的不懈积极斗争中,二者的结合使得男性对女性的全面统治留下了一点可怜的社会空间。在这个社会空间里,女性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创造了一条文化支流,流淌于男权社会文化主流的左右,其互相交织缠绕共同构成一条宽广深厚的文化河流,此即为我一脉相承之华夏文化。这条文化支流形成于圣人大贤其智慧与思想的死角,并流淌于正人君子视线中有意无意而设置的盲区。这条文化支流用今天学术界的一个专业词汇称呼就是女性民俗,而在丰富博大的女性民俗宝库里,就珍藏着“乞巧节”这一民俗的奇珍异宝。
男女两性因为在女性角色期待与要求方面一定程度上的一致性而达成妥协进而自然合谋,大小传统也因为在女性角色期待与要求方面一定意义上的共同性而自然合谋。作为小传统内涵的乞巧首先在原始朴野混沌的思想基础上以浑然天成的形貌随社会的发展而自由生发,同时又随着大传统文化基于社会实际需要而被因势利导。
乞巧活动进入封建社会后,首先是封建女性被男权文化压制之外无奈当中的情感向往与行动举措,其次又得到了主流男权文化默许认同,它既是男女两性权力斗争合谋的产物,也是大小传统合谋的产物,这也正是古代中国光辉灿烂、丰富博大的女性民俗文化得以产生和传承的社会文化机制。
结语
由于历代关键文献的缺失及其解读歧义性,还有民间传说的宽泛性与包容性,对于一项民俗如乞巧风俗发生学上的溯源研究,不管应用何种看似可行、貌似客观的方法论和原则,其论证结果不免有孤证之嫌,主观想象多于理性推论。假说在证明之前仅仅是一种假说,可证明何其难也?所以笔者尽管也在今人有关论证基础上重新考证其原型,但只是一孔之见。再者,一项风俗自其产生后,在一定程度上越往后流变,其伴随着文明的发展进步相应的资料记载越丰富而易于考察,从这个动态的过程比较其兴衰消长,这样就更能反映其文化特性,因为该风俗不是孤立的流传的,它在某个时期的流传伴随着和该时期社会文化整体的密切互动,二者互相浸淫,此风俗也就自然烙上该时代的文化烙印。倘再把此风俗各个时代的文化烙印合在一起,也许就能构成一幅色彩斑斓的风俗画卷,从而给人更大的认识与审美价值,也让人更能从整体上把握此风俗的整体风貌和从根本上洞悉其隐秘的文化密码,并且借助该风俗的变迁还能折射出思想文化史的变迁,取得两全其美的效果。这就比如要了解一个人的本质,需要先天加后天的综合考察。考察其父母基因家庭出生环境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考察其成长过程中的经历,因为正是在他和社会互动活动中经历的点点滴滴及其对这点点滴滴的反应最终影响左右其人格内涵的形成。基于此,笔者应用历时性学术研究方法,重点考察了乞巧仪式活动纵向的流变过程。而对于流变历史的考察,起于商周而止于晚清,从晚清代到时下这一历史阶段的考察存而不论,主要考虑到乞巧节的现代意义与早先已经大相径庭,其认识价值、文化价值、历史价值超越了其审美价值、娱乐价值、信仰价值和教育价值,当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视野下的乞巧节文化意味已经和封建时代乞巧节的民俗意蕴渐离渐远。而对于结论正如前面所说,其也仅仅是一个学术探讨。其次,既然一项风俗能够历经数代,根据功能主义理论,其必然就具有一定的功能,故笔者就应用功能主义理论从女性自身和社会两方面出发考察了乞巧仪式活动的功能。
最后,考虑到本文的研究对象是一个典型的女性民俗,由于相应社会学理论储备的欠缺,所以笔者只能简单地借鉴了女权主义视角和福柯文化权力理论进行了文化分析,得出相应的结论。但是,没有一种理论堪称完美,从而在其预设的理论范畴、其建构的理论体系、其创造的话语空间里完美地分析语阐释一个文化现象。也没有哪一种社会现象可以被一种理论所完美地分析与阐释。所以对于乞巧风俗进行透彻的分析,无疑必须实现多学科理论与视角的参与,这样才能有所斩获。
面对和牛郎织女传说紧密相连的乞巧文化——这一巨大风俗库,笔者深感学力不足,满目惶惑,不知道从何下笔。经过大量的阅读相关书籍资料和周密审慎的思考,选取了几个方向进行了学理探讨,最后真可以说是投机取“巧”而避重就轻,竟然也敷衍成文,倍觉羞愧。文中疏漏不足之处不敢多言,诚盼各位方家批判,以期抛砖引玉。
行文至末,笔者想起了伟大的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在其名著《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最后的一段话:
“可是,以对文化历史所作的唯灵论因果解释来取代同样片面的唯物论解释,当然也不是我的宗旨。因为任何一种解释都有同等的可能性,可是假如并不单单是做准备,而是通过一次调查探讨所得出的结论,那么,任何一种解释都不能将历史的真理揭示出来。”[7]借此,笔者将在以后的学习中继续深入本课题的研究,也希望更多的学者从更广阔的视角来研究乞巧文化,以期推动乞巧文化的研究。
【注释】
[1]〔唐〕陈鸿《长恨歌传》见汪辟疆辑录《唐人小说》,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
[2]于长敏《日本牛郎织女传说与中国原型的比较》见陶玮选编《名家谈牛郎织女》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年版,第154页。
[3]徐逸樵《先史时代的日本》,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230页。
[4]李学勤《探索秦国发祥地》中国文物报,1995-02-19(1).
[5]〔明〕罗颀辑录《物原》,商务印书馆,中华民国二十六年初版,第2页。
[6]张爱美《元前七夕诗研究》山东大学硕士论文,2005年5月20日。
[7]〔德〕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群言出版社2007年版,第17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