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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和乞巧民俗研究
1.4.2.1.2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的兴起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的兴起

20世纪中叶,一些国家就开始了抢救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尽管使用的概念多有不同,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无形文化财等,但取得了不少的成绩,积累了十分丰富而有益的经验。20世纪60年代后,随着大规模城市化及旧城改造给传统建筑带来的巨大冲击,人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保护传统文化遗产的重要性,下定了更大的决心。进入20世纪70年代,这一努力得到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重视,开展了一系列有关人类文化及自然遗产的保护工作。“至此,人类文化遗产保护运动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3]

自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2年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及自然遗产公约》(简称《世界遗产公约》),各缔约国不断加强对自然遗产以及文物、建筑群、遗址三类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久之后,各缔约国发现,还有许多用文物、建筑群、遗址等物质类别不能囊括的文化遗产面临着更为严峻的被破坏与快速消亡的境况,并将之提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议事日程。1989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正式在其文件中提出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2001年的《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强调了世界各国各民族的、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的全部文化遗产对于维护人类文化多样性的重要意义,呼吁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这是迄今为止联合国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最重要的文件。自此,原本自发进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更加兴旺地发展起来。各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也随之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我国也不例外。

在以旅游开发和招商引资为标志的民族民间文化开发中,受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活动的影响,西和县专门派出了考察组到云南等地取经。自此,西和县、陇南市、甘肃省的各界人士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保护的迫切性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西和乞巧民俗活动的再次繁盛,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这一保护活动的促进,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活动的具体体现,也是这一保护开发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