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叱咤风云的体育人物
1.48 “出师未捷身先亡”

“出师未捷身先亡”

1984年7月20日17点30分,美国弗蒙物城附近一个小镇的郊外,一个骑摩托车的人发现路旁倒着一个人,他身穿背心短裤和运动鞋。摩托骑士立即报警,警察和救护车赶到时,那人已经死亡了。当晚,全美的电视新闻节目报道了一条惊人消息:掀起美国“慢跑旋风”的著名体育作家菲克斯,独自慢跑倒毙路旁。死因系心脏病发作,享年52岁。菲克斯之死立即在美国和欧洲及其他国家引起了一场风波。人们不免会感到奇怪,为什么一个马拉松运动员死了会引起那么大的轰动呢?原来,菲克斯写了一本书,名曰《跑步大全》,1977年出版时成了畅销书,并被译成16种文字在许多国家发行。在我国1980年被译成中文出版,第一版发行22万册。《跑步大全》在几年中出售95万册。他在书中大谈他的运动经验和坚持长跑对身体的益处。他写道:“身体健康最重要的唯一标志是心血管的耐力,而这种耐力是靠跑步增强的。”在菲克斯的启示下,美国许多中年人开始坚持长跑锻炼。他们想,像菲克斯这样一个体重214磅、每天抽两包香烟的胖汉子况且能有朝一日锻炼成体重160磅的马拉松运动员,他们又何尝不能如此呢!然而菲克斯的噩耗使他在美国各地的大批信徒惊愕万分,一个个战战兢兢地问道:菲克斯是因为跑步而死的吗?跑步对身体究竟是否有益,或者反而有害甚至造成死亡?

美国的一些医生指出,对这些问题没有简单的答复。菲克斯过去喜欢评论,说正常的体育锻炼是能减少心脏病危险的,胆固醇、血压、体重、肺功能都表明受到锻炼的积极影响。《美国医学协会》杂志不久前发表了哈佛大学和斯坦福大学一项新的研究成果,进一步证实菲克斯的说法是正确的。据该文的主要作者凰芬伯格博士说,从对17000名35—84岁的男子的调查研究中发现,体育活动的水平与人的寿命长短有直接的关系。能致人于死地的心脏病,在那些最惯于久坐的人的发病率几乎是那些最爱活动的人的发病率的两倍。《跑步者世界》杂志医学栏编辑乔治·镣恩博士是一名马拉松运动员,并且是菲克斯的朋友,他做出结论:“你要是不坚持跑步的话,那么你会死得更快。”

那么菲克斯的确是因为跑步而死的吗?其实,凡是那些在路上跑步时出了问题的运动员总是那些早先就有冠状动脉病的人。菲克斯就是属于这种情况。跑步并不是造成其死亡原因。

对大约20%的心脏病患者来说,死亡前没有任何症状,而菲克斯好像有某些预感。在他死之前几天,他向一位一起跑步的同伴抱怨说他感到精疲力竭。希恩博士说:“在心脏病发作前经常会出现极度疲劳的现象。”更重要的是,菲克斯曾对家人说过他跑步时感到喉咙很紧。芝加哥西北医疗中心心脏病学家温斯洛说,这很可能是心绞痛,是冠状动脉生病的一种有警告作用的迹象。心绞痛虽然被说成是胸腔内的一种突然的剧痛,但它可能发生在从鼻子到肚脐的任何部位。通常心绞痛老是发生在同一部位,当体力活动停止时,疼痛也就消失。温斯洛说,“紧”和“沉闷”是对心绞痛的两个最常见的形容词。医生们说,如果说可以从菲克斯之死吸取什么教训的话,那就是对预警信号不可掉以轻心。菲克斯的遗孀艾丽斯·卡斯曼说,菲克斯明白,他的家庭历史使他有患心脏病的极大危险,然而他确实是疏忽了,没有去找医生看病。去年底在对一些跑步运动员进行体检时,库珀医生敦促他的朋友用踏车压力检查法对菲克斯进行心功能检查,但菲克斯拒绝了,其理由只有他自己才知道。温斯洛指出:“冠状动脉病在心绞痛之后出现的另一种最常见的症状就是否认自己有病。”对像菲克斯这样的长跑运动员来说,否认自己有病是不幸的。

菲克斯于1932年出生在纽约市。他父亲当时是《时代》杂志编辑。菲克斯从小就敬仰父亲。他上小学时,一次在放学路上被坏人打得鼻青脸肿,父亲没领他找校长,而带他去找一位有名的拳击教练。那教练教了他几招,并陪他练了一个多钟头,然后说:“行了”。后来,坏人还想欺负他,但却被他三下两下打得爬不起来了。

菲克斯上中学时,他的父亲才35岁,却得了心脏病。当时正是二次大战期间,《时代》杂志工作繁忙,父亲为对付工作,抽烟过多,43岁便因心脏病发作去世。菲克斯回忆说:“在那8年中,他整天埋头案上,我只见他去打一次橄榄球。”父亲的经历大概是使菲克斯后来省悟到必须以运动调整生活节奏,但真正体会到这一点还是通过他本人的亲身经历。

菲克斯大学毕业后步父亲后尘,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同时为几家杂志写作和编辑,其中包括著名的《一活》画报。他每天必须抽两包烟,且暴饮暴食,不常运动,偶尔打网球,体重高达100公斤。他婚后有四个孩子,他必须辛勤工作,才能让妻儿过得舒服些。

1967年,菲克斯才35岁,但身体状况已属于他自己10年后所写的《跑步全书》中论述的有关心脏病的“高度凶险线”了。有一次,他打网球拉伤了小腿肌肉,跛了几个星期。但他没有找医生,他很生气,因为他发现自己的身体竟如此不中用。后来,他开始练跑以助身体复原,他戒了烟,注意减肥,每天增加一点跑步距离,没想到这样一来却对改变美国人的生活方式产生了重大影响——他开始认识到慢跑的优越性,这些他都写进《跑步全书》,使美国人掀起跑步热。他以亲身经验告诫人们,要消除“文明病”,就得跑步。

后来,菲克斯搬到康涅狄格居住,他找到一条风景优美的跑步路线,每天跑10英里,过一些时候他身体状况有所好转。1977年跑步全书出版。菲克斯一举成名,他自己对书中的论述身体力行。后来,他又写了续集《跑步二书》也销了18万册。

虽然菲克斯能指导别人如何跑步来增进健康,但他自己却不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尤其是他的遗传性心脏病。在美国,心脏及血液循环系统的毛病一向列在各种疾病的首位。据统计,每年心脏病发作的美国人达150万,其中56万可能丧命。如40岁以前患心脏病,子孙有1/3的机会能产生相同的症状。菲克斯对此知道得很清楚,但他不爱找医生看病,有几次,他在家里时心脏病发作了,他胸口疼痛,呼吸困难,全身无力,但他总不以为然,休息一会儿又照常工作了。

菲克斯认为跑步是最好的治疗方法,他曾8次参加波士顿马拉松,最好成绩达3小时12分。因此,便对自己的身体掉以轻心了,既然能跑完马拉松,心脏是不会有毛病的。1984年春,他为了完成一部书稿,每天工作12—14小时,这大概也造成了心脏超负荷。6月,他交了书稿,觉得如释重负,便开始安排假期。7月20日下午,他独自驾车到哈威镇,4点半外出跑步,1小时后便倒毙路旁。

验尸结果断定菲克斯死于心脏病发作,病名为“心室纤维乱缩”症。发病时,心脏无法压出血液,脑部没有氧气供应,病人在几秒钟内就会失去知觉,几分钟后即死亡。解剖结果发现菲克斯的心脏有不少伤痕,大部分是新的,可能是近几个月造成的。伤痕都在心脏前方,显示出所谓的“无声冠状动脉病”,病人平时不易感觉到心脏病症候,但发病起来往往不可收拾,难怪菲克斯跑了那么多回而并不感到不适。菲克斯的动脉也有“粥状硬化”,可能在童年即已形成,经多年阻塞到一定程度时,突然发作,就影响了心脏的功能。

显然,菲克斯不是因为跑步才丧命,而是因为他潜伏多年的心脏病使他突然死去的。尽管这个结论是具有权威性的,但人们却心有余悸,有不少人将原来跑步改成健身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