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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徽州文学研究
1.8.2 第二节 潘之恒《亘史》

第二节 潘之恒《亘史》

潘之恒的《亘史》是一部类书,书稿成于万历四十年,原本有七十九目、九百八十六卷,书中内容极其宏富浩博,作品体裁涉及多种类型,我们在上一章中曾经对其中人物传记做了比较详细的介绍,在这里将就它的小说作品做一些探讨。据该书卷首题识所言,《亘史》中原本设置有专门辑录小说作品的“谭部”,天启六年(1626)汇刻此书时,潘之恒长子潘弼亮遵其父遗愿,将“技部、谭部单行”,不以缀入,后来《亘史》的“谭部”也一直未能面世,其具体究竟有哪些作品不得而知[91]。不过,即使是在今天所能见到的没有“谭部”且卷帙不及原稿十分之一的《亘史》刻本里,我们仍能发现许多珍贵罕见的小说资料。这些作品大致可以包括以下一些内容。

一、可资谈谑的里巷新闻

在明代中叶以后的小说界,除了像《广艳异编》的作者吴大震那样,继续创作或编辑着传奇小说,这一时期引人注目的还是大量现实性很强的时事小说的涌现,其中很多都是可资谈谑的里巷新闻。《亘史》中便有不少这样的小说作品。它们有的是作者根据本郡所发生的真实事件而创作,有的是与朋友相聚时听其闲聊而记录下来,有的则是转引迻录他人作品稍加修饰润色而成。由于这些作品中的故事所发生的时间与作者创作编辑的时间非常接近,有的仅间隔数年、几个月,甚至几天,所以写入故事中的社会背景、风俗人情都非常真实,故事发生的时间也非常确切具体,其中涉及的公众人物与史书、方志所载一些不差,一句话,这些作品有着很强的真实感。另一方面,由于这些作品中的主人公大都有着奇巧的经历或遭遇,故事的结局也往往出人意料,所以它们又有着很强的趣味性,经常成为人们茶余饭后谈笑戏谑的资料。如《两滴珠》便是这样一篇作品:

滴珠,海阳姚氏女也,住荪田,年十六嫁为屯溪潘甲妇。既婚二月,而甲出贾。姚故饶而潘歉,舅狞甚,嗃嗃新妇不甘食贫、习操作,将倚市门而招金夫,乃得逸耳。滴珠颇具艳姿,愤其语为亵己。侵晓,奔诉母家,泣于渡口。

狙者汪锡乘筏来,问曰:“娘子欲渡耶?”曰:“然。”接之上,而泛诸水裔,问曰:“娘子独身将安之?又悲以泣,吾不能无疑。或逃或溺,为地方累。曷少停吾家,吾告若父来迎汝?”欲遽淫之,不可。为妇计曰:“与其守空床,取舅姑詈,孰若衣绮食甘而偶俊少?令渔色者得汝,必珍爱如掌珠,吾匿汝可以灭迹,则汝终身受福无尽矣!”滴珠不能应。遂诱商山某氏,以为己女新寡而欲嫁者。某氏窥而悦之,曰:“吾不能娶,求暂为欢。”月给饷汪锡十金,如是者二年余矣。

初,潘既失妇,或见之津口,以为归也,怒而不之逆。既而,母家来询,妇固未归也。舅姑大噪,招子甲归而讼之官:“安得匿吾妇而转鬻之!”姚父大负冤,然无影响可迹;而潘甲讼之愈急。邻里莫不传为奇谈。

一日,姚之密亲贾于衢,见一娼,宛然滴珠也。而不敢问,归报于父。父信之:“是必转贩为娼。”密遣子赍百金往赎,冀载归可息讼耳。

其子促之衢,见娼,宛然滴珠也;疾呼之,娼笑而不答。其子不能释疑:“安有吾妹而恝然于兄?当畏其家而恐泄也。”客为谋者:“曷与求宿?是汝妹也,密约之;非汝妹也,舍之可也。”姚乃置酒,召而狎之,知非妹矣。娼固诘其繇来。语之故。娼曰:“君能赎我,我请真为君妹,可乎?”姚曰:“貌似矣,而音殊也。且乡里族属皆昧,将奈何?”娼曰:“人憾貌不同尔,音随地移,胡可辨也?乡里族属,君得为吾熟之;况与君偕,能日相诏也。”姚大以为然。旦日告同郡人曰:“真吾妹也!”众讼于太守,立断回宗。娼家买自某生员妾,坐是亦褫衣冠。

姚遂载之归。里人迎于里,父母迎于门,欢然相对,称号一无所失。咸曰:“幸哉,滴珠之归矣!”父曰:“胡去此二年而音之似衢也?”母亦曰:“趾爪不似前矣!”相与饮泣而罢。

明日送至县,令舅姑、婿俱来认之。舅姑曰:“吾妇也。”婿亦曰:“吾妻也,曷与同归乎?”越宿,而潘甲哭诸县庭,曰:“非予妻也。”令朴之十,曰:“官谍俱在,父母子之矣,姑嫜妇之矣,而子独以为非妻也,谁欺哉!”潘甲曰:“官安能得以非人妻而妻人哉?予讼予妻,非讼人之妻。宁令大索予妻而终不得,不愿误认人妻。”

令大异,遣侦卒四出觅之。忽遇汪锡随一村媪行,卒喝锡曰:“公事败矣,尚安行哉?”锡面赤,曰:“公无恐我,欲酒则酒公矣。”卒曰:“酒我,复何言哉!”饮毕而散。

有顷,村媪来。卒执而讯之。村媪曰:“无我执,有尤物,能令汝见之,足以赎矣。”卒随至商山一书室内。媪入,呼曰:“倩来矣!”有艳妇趋而出,宛然公庭之滴珠也。

卒告寓主。明日拘入官,则两滴珠俱在,县令无以辨。于是假滴珠始供姚乙之谋,而真滴珠供汪锡之诱。汪锡逃,未获。

申府之日,会汪锡以拐汪汝鸾家婢掩口至死同日过庭。真滴珠认之,大呼曰:“此即汪锡也!”其死汪婢有二人:锡掩口,而程搤之喉。歙令论程绞而锡戍。太守曰:“锡尤首恶,论死之。”假滴珠官卖,而真滴珠与甲夫妇如初,其兄亦论戍。事在万历甲辰年。太守梁公,休宁令李公,歙令方公也[92]

这是一篇叙说容貌厮像结果却弄出奸巧希奇官司来的故事,系潘之恒根据其本郡徽州地区发生的真实事件敷衍而成[93]。作品中不仅有故事发生的具体时间(万历三十二年)、确切的地点(商山),其中提到审判此案的县府官员分别是“太守梁公,休宁令李公,歙令方公”,亦与《徽州府志》“职官”所载完全契合[94],而男主人公新婚不久便外出经商,这也正是明中叶以后徽州地区的风俗。总之,作品给人很强烈的真实感,对于当时徽州人来说,就像是在身边发生的故事。另一方面,故事的情节曲折离奇,充满着种种偶然与巧合。如姚滴珠本来是因为对公公数说她“不甘食贫、习操作,将倚市门而招金夫”不满,认为这是故意羞辱自己而奔诉母家,不料途中却撞了个“狙者”汪锡,在其胁迫利诱下,结果真的成了有钱人的外室,使自己蒙羞;滴珠的哥哥姚乙为了息讼去找妹妹,结果真妹妹没找着,却遇到一位跟滴珠长相一模一样的妓女,为了早日了结这桩官司,他便将错就错,让这位妓女冒名顶替自己妹妹让潘甲领回家。当一切真相都大白之后,这桩案子的主犯汪锡却逃跑了,没有被抓获;想不到姚滴珠被解到府上的那一天,碰巧“汪锡以拐汪汝鸾家婢掩口至死同日过庭”,结果被滴珠当堂指认出来,逮了个正着,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像这样曲折离奇、充满着偶然与巧合的故事有很强的趣味性,往往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所谓“邻里莫不传为奇谈”,说明这一事件本身是很吸引人的,作者给它记录下来,并进行一定的加工,正符合市民阶层的审美需要。

在《亘史》中,有关里巷新闻类的小说作品,除了记录奸巧希奇的官司,还有关于改变人生命运的种种奇缘巧合。这样的作品有的并非作者本人经历的真实事件,而是根据朋友相聚时讲述而记录下来的,其真实性虽然比不上前者——因为朋友在转述的过程中可能根据自己的喜好添油加醋,增加了一些细枝末节;但故事的主要情节应该还是真实的,而且增加某些细节并不影响其作为小说的意义。《虞山妇》便是一篇根据别人讲述而记录的里巷新闻类的小说作品,据作者篇末所言,是董其昌“在范东生爰居述此事”,自己“夜宿林塘从灯下记之”。故事写的是,常熟归氏为世家大户,有位监生归某养了位漂亮的女儿,年龄十六岁,许配同邑太守之子。女孩很有见地,一天她私下里对傅姆说:“夫妇,耦也;嘉耦曰妃。非嘉吾弗妃矣”。她说自己不知道那位太守的儿子到底长得怎么样,让傅姆设法引着他沿后花园石桥走过来,到时让她能近距离看一看。傅姆按照她吩咐的做了。女孩见面回来后十分生气,说是:“此非吾耦,有死勿适”。女孩的父母知道没法勉强女儿,就商量着让其假装病死,然后另觅对象。女孩的父亲发现邻居的商人之子长得很英俊,就把他的父亲找来,对他说:我把女儿嫁给你儿子,你不要在外面到处张扬,让他们秘密成婚,然后将我女儿带到外地去。我多给些嫁妆,也不违背你们商贾人家喜欢奢侈华丽的习俗,怎么样?商人听了不太情愿,因为他认为私成婚礼而不告诉亲友不太好;但他儿子却乐意这么做。于是女孩让傅姆与贾人子相约,让他深夜待在后园旁,自己将轻身相随,不告诉双方父母,然后一起乘扁舟到别处去居住。当天夜里,女孩包了二百多两银子及首饰等贵重物品,趁大门还未关就从家里悄悄出来藏在院墙之下;然而等了很久也不见贾人子前来赴约,此时大门已关,再也回不去。夜深人定后,女孩千等万等没有等到贾人子,却等来自家雇的牧牛儿张福。这张福是又粗俗又丑陋,住在东家的牛棚里,每天进出不由正门,而是翻院墙抄近路。张福见女孩立在院墙下,就说:小姐你这么晚跑出来,恐怕是有什么私情吧!女孩叹息一声,说:既然你知道我有所制,也是我命该如此了!你知道哪里有渡口吗?张福说是知道。于是他们步行十二里找到渡口,然后买条船一起僦居金昌,指星而成婚。女孩的父母不知道女儿到哪儿去了,心里很着急;虽然他们也发现家中的牧牛儿失踪了,却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他们俩会搞到一起。女孩的傅姆知道小姐的一点秘密,但见贾人子“朝夕燕居东邻,杳无影响”,心中颇为怀疑,经追问,原来那天晚上他被一恶少纠缠无法脱身,没有按时赴约,第二天一早听说女孩失踪,担心连累自己,更不敢有什么动作了。两年后,归家的几个仆人偶然在阊门遇见张福,见他人又胖气色又好,觉得很奇怪;张福假称自己入赘了一个比较有钱的主人,并打听归家是否还准备督察责罚他。仆人们对他说,只要能回去,就能免于呵责。张福把见到归家仆人之事告诉了妻子归氏;归氏很害怕,说是侦缉抓捕他们的人很快就要到了,并问张福是不是有什么亲故可以依靠。张福说,有一个当千户的堂兄住在北京,就是路途太远。归氏说:千里之程,穷于足下。都城四方辐辏,禁令难道还严于闺闼吗?于是他们到北京找到了张福堂兄,堂兄给他们居室二所。这时归氏见张福气度渐渐充盈,可以与他一起自立了,于是便拿出私奔时所携带的银两首饰,准备用它们作本钱盈利。她对张福说:百工居肆成业,怎奈房子太小!我看那四间旁屋无人居住,何不请你堂兄也一起给了我们,让我们做做发油之类的化妆品生意?张福与归氏去见堂兄,堂兄说:那些都是空屋,难道还舍不得给你们?因为那房子对居住者不利,以前住的人非病即死,我怕你们受不了。归氏说:我们先堆放些货物试试,人暂时不住进去。张福堂兄答应了。夫妇一起打扫除时,“觉地中隐隐有光,掘不盈尺,而白金百两成锭者如砌积焉”,上面都刻着字:“张福洎妻归氏藏贮”。原来这是英宗时大太监曹吉祥的亲信张福与其妻归氏所藏,抄家时没发现,如今却为牧牛儿张福及其妻归氏所得。张福很快成了京城有名的富豪,并捐款得一官职,人称张官家。凡四方来京谒选经济有困难者莫不向张家请贷,张福都慷慨地答应他们。归父是国子生,也以部期当选来京而资用不足,便向房主打听是否有富族可以借贷。房主说:“惟张官家钱多,且常熟人,君为同乡,必得志。”第二天归父置备名帖投进张府。张福与归氏很惊讶,便将其请进重阁密室,归氏拜见父亲,为父子如初。归父问女儿是如何得到这位乘龙快婿的,女儿说他就是牧牛儿张福。归父有些不高兴,女儿便向他出示元宝上所刻文字,归父叹息说:为你选太守之子你不愿意,愿嫁贾人子,最终却嫁了牧牛儿!不过有藏金在此,看来事有前定,并非偶然。于是认下了这门亲事[95]

据作品篇末所言,在潘之恒记叙这篇故事的时候,女主人公归氏还很康健,说明这篇作品也是在真人真事的基础上创作的,与《两滴珠》一样都是属于里巷新闻一类的作品。但是故事的发展过程却更加离奇曲折,无论是牧牛儿张福与归氏的结合,还是元宝的发现、张福夫妇的暴富,乃至归父因借贷而与女儿巧遇,都无不是奇缘巧合,所以整篇作品较《两滴珠》也更具传奇色彩。这可能是故事经过辗转传说所造成的。因为一般来说,人们遇有重大社会事件或自己感兴趣的新闻,总是千方百计想传之于他人,而在传说的过程中,为了使故事富有兴味,让人听了受感动并且喜欢,又都有刻意修饰、敷衍的倾向,这样由甲而传乙,由乙而传丙,故事的内容越来越丰富,情节越来越复杂,小说的雏形也就具备了。《虞山妇》这篇以里巷新闻为背景的小说作品当也是这样形成的。篇末提到董其昌述此事时,“满座皆为绝倒,称奇极”,看来,说者的目的达到了。这篇充满种种奇缘巧合的故事,不仅是有很强的趣味性,似乎还表现了社会下层人们的某些愿望和幻想,——既想通过人际奇遇得到正常情况下无法得到的漂亮配偶,又想一夜之间成为暴发户,就像凌濛初在《拍案惊奇》中所说的,希望“在渺渺茫茫、做梦不到的去处,得了一主没头没脑钱财,变成巨富”[96],并由此使自己的社会地位得到提升。这正是明中叶以后市民阶层的普遍心理。潘之恒在篇末评论说:“当墙下邂逅时,咏‘三星在隅’,天下之美,莫逾于此矣!”显然,作者对此也是抱着羡慕、趋同心理的。

在《亘史》中,里巷新闻类小说作品的具体内容涉及那一时代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除了上面所介绍的之外,还有写人死而复生的[97],有写士人奇行的[98],有关于敲诈拐骗的[99],有写良家女子被逼为娼经救助最终脱离苦海的[100]。作品的主人公包括了各色人等,有士人,有乡宦,有商贾,有医者,有逆旅主人,也有普通人家的妇女。如同前面介绍的作品一样,这些故事既以当时社会的真人真事为背景,同时又都具有一定的传奇性与趣味性。如《南滁妇传》附录:

王行甫《耳谭》云:近某孝廉群饮于郊,见一妇哭墓归,素笄艳妆,绝美。妇乘蹇。因弃众,驱蹇从之。及门,妇入,莫为计。忽内一人出,孝廉与语。其人曰:“此妇新寡,奠其夫墓归,将他适,吾为执伐来者。”孝廉曰:“幸为我媒,当厚报若。”其人曰:“诺。”因与期。至邸舍,仅具廉资而盟成。其夜迎妇,下舆,谛视之,果逢者,大喜。

花烛觞散,且就寝。妇曰:“君第先寝。”孝廉即先寝。逾时,妇不寝。孝廉起问,妇答如前,孝廉又先寝。妇见孝廉韶秀,又令寝皆如己言,知无他肠,因问曰:“君有密友否?”曰:“即吾同袍塞途,何论密友!”曰:“妾从君矣!”孝廉大诧曰:“汝为予所娶,不从何往?”曰:“非也,此赚术耳!夫未晓必至逞其无赖矣。妾向哭母,非哭夫,媒者即吾夫也。不寝者故,用夫约。君但乘夜亟迁,始能得妾,此妾自媒从君也。”孝廉即如其言迁去。未明,夫果拥众至,见是空室,以询邸主人。邸主人曰:“寓公夜装归矣。”即群忿去,如追者,竟不知所往。

嗟夫!妇身是赚具,反为妇卖,机中有机,一何矫捷耶!屡寝皆如妇言,本是细微,而以此得妇心,此柔道之验。彼壮于,其何能以有求!

亘史曰:以妇戏谭,尚不可悔,况可以市乎?其见卖足报之矣。与《南滁妇传》同看。

这篇故事是潘之恒从王同轨《耳谭》中迻录过来稍加修改润色而成的,写某孝廉堕入拐子以妻美色为诱饵拐人钱财的骗局,后以人品“得妇心”,二人弄假成真,终成眷属。作品开篇即交代这是一篇新近发生的故事;作品中主人公没有姓名,也说明它是以真实的事件为依据的,因为只有写本朝当时事作者才会有所顾忌,才会存其事而隐其名。但“妇身是赚具,反为妇卖,机中有机”——故事本身是一件奇闻,充满着机巧诡诈与曲折巧合,可以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可以成为小说的材料。

像以上这些可资谈谑的里巷新闻为题材而创作的小说的出现,在中国小说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它标志着作者已把关注事物的目光从古代移向自己所生活的时代,标志着作者们已自觉或不自觉地意识到应该从亲身所经历的现实生活中汲取创作的素材,应该把描写的对象从古人、死人转变为眼前实际生活中活生生的人物,从而使作品具有不同于以往任何时代的新色彩、新气息,并创造出一些更加具有时代感的鲜活的艺术形象。而根据不同的时代特征表现社会生活的氛围,塑造新的鲜活的艺术形象,正是中国小说不断发展并充满活力的前提,也是小说发展乃至文学发展的必然规律。另一方面,作者大多选取“传为奇谈”的里巷故事作为创作对象,表明他并不重视小说须得有教化作用的传统观念,而是将普通百姓、市民阶层的审美趣尚作为小说作品首要考虑的因素,这也反映出明中叶以后小说创作中某些新的动向。

当然,像这些里巷新闻类的小说,由于作品大都在较短的时间内创作完成,艺术方面的加工还很不够,作为文学作品艺术形象的酝酿尚不充分,作品的情节尚来不及悉心设计,语言也缺乏精雕细琢,各种表现手法也都还比较幼稚,一句话,作品还显得比较粗糙而不成熟;但它们都是以真实的事件为基础而创作的,作品中的人物、环境氛围均因带有新的时代特征而使人感到别开生面、非常新鲜,所以它们的大量出现,不仅为当时的小说界带来了开创性的氛围,也为后来的白话小说家们的再创作提供了新的材料。如凌濛初编撰“两拍”时,在冯梦龙编“三言”将“宋元旧种”已经“蒐括殆尽”的情况下,便转而从当代文言小说中寻找素材,其中有很多都是根据当时的里巷新闻类小说加工而成的,像《初刻》卷二《姚滴珠避羞惹羞,郑月娥将错就错》便是以潘之恒《两滴珠》为蓝本的,而《初刻》卷十六《张溜儿巧布迷魂局,陆蕙娘立决到头缘》正话则是以《南滁妇传》附录的故事为基础编写而成[101]

二、侠客的形象

《亘史》中还有不少作品是描写侠客的。全书迻录或创作的各种侠者的作品占七卷,计四十二篇之多。我在本书第三章讨论明代中后期徽州地区的诗歌创作时,曾经就当时诗歌中以游侠为题材的作品大量涌现这一现象指出,“游侠是在战国时代那种特殊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只重感情意志、不顾礼法秩序这样一种个性豪纵不羁的人。正因为如此,所以历代一些有着类似品格或把他们的品格作为自己企慕的理想人格的文人,总是热情地去歌咏他们、表现他们”;并且认为,“文学中典型形象的出现又都反映了一定社会本质的某些方面,与当时的社会环境密切相关”,“与明初相比,明代中后期由于商业经济逐步得到发展,市民力量日益增强,城市文化逐渐地趋于成熟,社会风气相对比较开放,并趋向于世俗化。特别是徽州地区在这一时期商业经济获得迅速发展之后,由于处在开放流动的商业环境之中,人们的生活、心态正在程度不同地发生变化。而这些游踪不定、出入江湖而充满豪放气息的游侠形象恰恰在这一阶段的文人作品中大量出现,这当然不是偶然的,而是人们在商业经济的刺激下个性觉醒的标志”[102]。这段论述虽然是就诗歌而言,也同样适用于小说。《亘史》中之所以会出现大量侠客的故事,也与当时的社会风气相对比较开放有关,与作者的个性觉醒有关。

与明中叶以后徽州作家诗歌中出现的游侠形象一样,《亘史》中描写侠客的作品大多突出了侠者那威武豪雄、桀骜不驯的英雄气概,表现了他们卓荦蹈厉、倜傥张扬的人格特征。《刘东山遇侠事》便是这方面的代表作。这篇小说的原作者是宋新,为“宋懋澄家族中比其长一辈之人”[103],篇名本作《刘东山》,潘之恒将其文字稍作修改后迻录入《亘史·外纪》卷四《侠部》中,凌濛初《拍案惊奇》卷三《刘东山夸技顺城门,十八兄奇踪村酒肆》正文即是以《亘史》中的《刘东山遇侠事》为蓝本编撰而成[104],可见它在明末的影响甚至超过了它的母作《刘东山》。《刘东山遇侠事》写的是,明嘉靖间河间交河县人刘东山本为“三辅捉盗人”,“发矢未尝空落,自号连珠箭”,以为天下无敌。三十多岁后,改行经商。有一次,“岁暮将驴马若干头到京师转卖,得百金”。做好生意后至顺城门雇骡准备返乡,“遇一亲近,道入京所以”。那人告诉他,近日路上强盗很多,认为他挟重资独来独往不安全。东山自恃武艺高强,夸下海口:“二十年张弓追讨,今番收拾,定不辱寞!”途中遇一位二十岁左右的黄衫少年,要求与其同行。少年本领高强,膂力、箭法都远远胜过刘东山,他要东山交出“腰间骡马钱”。东山自知“与之敌势无生理”,只得献上所带全部银两。他两手空空回到交河县,“收合余烬”,与妻子“卖酒于村郊”,从此“手绝弓矢,亦不敢向人言此事”。三年后,有十一位年轻人来酒店饮酒,劫刘东山银两的少年也在其中。少年向刘东山说明,当初是因众兄弟在顺城门听他自吹得厉害,所以让自己在途中和他开个玩笑,并不是真想劫他的钱财,现在要以十倍奉还给他。于是给了刘东山一千两银子[105]

对于这篇故事,章培恒教授在《中国武侠小说简史》中有过专门的论述,尤其对它的艺术成就曾做过较高的评价。章先生在《简史》中认为,“唐代文言短篇小说在描写武侠上虽已取得了明显的成就,但自宋代以后,几乎一蹶不振,直至宋懋澄的《刘东山》出,才以其描写的生动细致、心理活动的刻画、富于现实性的紧张感而超越了唐代的同类小说”[106]。《简史》还就小说中“劫银”、“还银”两段描写为例,证明了其“紧张感”的论断。章先生对这一短篇小说艺术成就方面的评述分析非常详尽、精到,我们十分赞同,没有什么可以补充。这里仅想从另一角度——就作品中主人公的形象问题谈一点看法。

我们认为,这篇小说在侠客形象塑造方面非常成功,作品通过情节的安排与外貌装束及细节与场面的刻画描写,突出了侠者那威武豪雄、桀骜不驯的英雄气概,表现了他们卓荦蹈厉、倜傥张扬的人格特征。根据作品中的种种信息,刘东山所遭遇的侠客应该属于“沦为绿林劫掠者”的那一类[107],《亘史钞》将其归类为“豪侠”也证明我们的判断没有任何问题。作为绿林大盗,嗜血劫财本为谋生手段,但本篇作品中的黄衫少年及其年轻的同伴要打劫刘东山却不为谋生,而仅仅出于意气。——因为作为曾经的“捉盗人”刘东山自吹得太过厉害,他们要证明自己的非凡武功与胆魄气概,要捍卫自己的荣誉,捍卫侠者的尊严。当三年后刘东山落魄卖酒于村郊酒店,他们以十倍偿还所劫银两时,谜底终于揭开,倜傥张扬的人格特征也因此凸现出来。

作品中侠者的形象不仅表现于情节的安排,也表现于外貌装束及细节与场面的刻画描写。当打劫刘东山的少年侠盗初次出场时,作品是这样描写的:

未至良乡,有一骑奔驰南下,遇东山而按辔,乃二十左右顾影少年也。黄衫毡笠,长弓短刀,箭房中新矢二十余。白马轻蹄,恨人紧辔,喷嘶不已……

当少年“劫银”时,作品又是这样描述的:

少年问:“先辈平生捕贼几何?”东山意少年易欺,语间益轻盗贼为无能也。笑语良久,因借弓把持,张弓如引带。东山始惊愕,借少年弓过马,重约二十斤,极力开张,至于赤面,终不能如初八夜月。乃大骇异,问少年:“神力何至于此?”曰:“某力殊不神,顾卿弓不劲耳!”东山叹咤至再,少年极意谦恭。至明日,日西过雄县,少年忽策骑前驱不见。东山始惶惧,私念:“彼若不良,我与之敌,势无生理。”行一二舖,遥见向少年在百步外,正弓挟矢,向东山曰:“多闻手中无敌,今日请听箭风。”言未已,左右耳根但闻肃肃如小鸟前后飞过。又引箭曰:“东山晓事人,腰间骡马钱快送!”于是东山下鞍,解腰间囊,膝行至马前,献金乞命。少年受金,斥曰:“去,乃公有事,不得同儿子前行!”转马面北,惟见黄尘而已……

而当三年之后,少年及其年轻的同伴到刘东山店中“还银”时,作品中又有这样的场面描写:

冬日,有壮士十一人,人骑骏马,身衣短衣,各带弓矢刀剑,入肆中解鞍沽酒。中一未冠人,身长七尺,带马持器,谓同辈曰:“第十八向对门住。”皆应诺曰:“少住便来周旋。”是人既出,十人向罏倾酒,尽六七坛,鸡豚牛羊肉,啖数十斤殆尽,更于皮囊中取鹿蹄野雉及烧兔等,呼主人同酌。东山初下席,视北面左手人,乃往时马上少年也,益生疑惧,自思产薄,何以应其复求。面向酒杯,不敢出声。诸人竞来劝酒。既坐定,往时少年掷笠呼东山曰:“别来无恙,想念颇烦!”东山失声,不觉下膝。少年持其手曰:“莫作!莫作!昔年诸兄弟于顺城门闻卿自誉,令某途间轻薄,今当十倍酬卿。然河间负约,魂梦之间,时与卿并辔任丘路也。”言毕,出千金案上,劝令收进。东山此时,如将醉将梦,欲辞不敢,与妻同舁而入。既已安顿,复杀牲开酒,请十人过宿流连。皆曰:“当请问十八兄。”即过对门与未冠者道主人意。未冠人云:“醉饱熟睡,莫负殷勤。少有动静,两刀有血吃也!”……东山微叩十八兄是何人。众客大笑,直高咏:“杨柳桃花相间出,不知若个是春风!”

在这些描写中,侠者的装束是那样的不同凡俗,身姿是那样的矫健剽悍,行为是那样的豪纵不羁,谈吐是那样的自信与张扬,就连胯下的坐骑也是那么的不安分,那么的充满着烈性与阳刚之气。在他们身上你不可能发现什么猥琐与胆怯,也不可能找到一丝谦恭和容忍,更不要指望他们会自我约束,去遵从什么传统的礼义教化、道德规范。他们的行为永远只服从于自我的意志力,服从于内心生命的激情。他们以遨以游,我行我素,崇尚荣誉,讲求信义;当然,为了生存,有时也要杀戮。他们是最具个性、最具拓张意识的一群,是迥异于被称为“自我萎缩型人格”的中国人的另类。他们的形象,使我们想起了李白《少年行》中那些“银鞍白马度春风”、“笑入胡姬酒肆中”的任侠少年[108];他们的出现,则为中国古典文学人物形象长廊又增添了最具亮色的“这一个”。

《亘史》中的侠者,不仅有黄衫少年及其年轻的同伴们这般为了荣誉、为了尊严而任气逞能的绿林侠盗,也有“执信义”、“知权变”,因为别人一句知己的话便感激万分而倾全力报答,救人性命而不炫耀自己功德,急人之难而不图回报,答应过人家的决不赖掉这样的布衣之侠。《苏麻子传》的主人公便是这样一位侠者。作品写的是,“游少年场中喜博塞”的苏麻子一日游荷荡,邻舟一位女艺人“窥见之”,对同舟人说:“彼年少,豪士也,曷招与同饮?”苏欣然就之。女艺人观其赌博时露节侠风,很是看重他,回去后让父亲给他送去酒食,并以香囊巾帕相赠,苏非常感动。数年后,苏在西湖堤上遇见女艺人的丈夫唱杨花,得知其妻卧病吴山,便随去探访。这时只见女艺人躺在庙门前,身下仅垫着一些干草树皮,已经奄奄一息了。苏给女艺人租了房子并亲自为她治疗,过了一段时间还是不见有起色。于是就去和她的丈夫商量,让他将妻子卖给自己。艺人的丈夫笑着说:“君施恩于不报犹可,奈何娶鬼妇归耶?”苏麻子说:“妇病,子所累也,非售我则病不起;病起而复为子累,是子再毙之,吾不忍也。今以二十金畀子为资生,妇生死勿问矣!”女艺人的丈夫同意了,于是双方立下文书。苏雇船载女艺人回家,船东害怕那病,不想搭载。苏于是与船东商定:女艺人如果死了,这船便由苏买下来;如果不死,则双倍偿付雇船的费用。到了吴江,女艺人的病情稍有好转,苏捎信给她的父母,让他们把女儿给领回去。女艺人的父母也顾忌那病,不想收留女儿。这时苏口袋里的钱都花光了,没有什么可以利诱他们。于是他登岸若有所访,回来时,拿出用布裹着的几十两银子私下交给女艺人,并叮嘱她藏好,不要让父母知道,说是如果病愈就用它来谋生计,一旦死了也足以办后事,包裹千万不可轻易打开。女艺人听后很高兴,但她还是将这事告诉了父母;由于后事有了着落,她跟父母说话时气色精神都比平时好了许多。父母贪图女儿身边的积蓄,也就尽心尽力予以调养护理。最后女艺人的病完全好了,打开苏给的包裹一看,发现里面包的却是铅块,她的父母“相视而吁”。女艺人病好以后,往长洲去见苏麻子,说是要“备执巾之役”。苏笑着说:“吾德若邻舟一顾,遂以豪士期我,故振子于穷,所以报也。今幸子之生而渔其色,是负子豪士知矣!”说完,就将买艺人的文书烧了,并馈赠很多银两让她回家。“苏既倜傥好义,时致窘乏。父子认苏、镇官绢以逋逮狱”。他对镇江府同知唐某说:“小人父子系狱,绢何由偿?愿恩官释小人,小人得脱身游,冀一树奇以偿官绢,无负恩官。”镇江同知唐某假装发怒将其系于庭树,私下里却让仆人赐以银两,将他释放。苏“径渡扬子,从广陵诸侠少游。凡骑射蹴鞠百戏靡不擅场,而尤工谑浪,以故人人亲之”。他也因此而认识了管春谷之子石门。这管春谷是总制胡宗宪麾下一员参将,驻守于武林。石门颇具才略,“见苏契合,挟之武林”。当时胡宗宪准备招安“海夷”徐海,正为无合适人选作说客而犯难。苏让春谷在胡宗宪面前保荐他,说是自己决不辱命。苏冒险勇闯敌营,说服了正在犹豫中的徐海。最后功成归来,胡宗宪“赏以五千金”,且“将具奏,命之官”。苏说:“仆本一介逃亡,不自意出此一奇,无以塞谴。请归隐荷荡,以一竿了吾事耳。”于是用所赏赐银两偿还了所拖欠苏、镇二郡的官绢,从狱中救出父亲,谢了释放自己的镇江同知唐某,而自己“召博徒纵博如故”[109]

这篇作品中的苏麻子颇有司马迁笔下游侠们的某些风范,他也像那些古代的游侠们一样,“其言必信,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阨困;既已存亡死生矣,不矜其能,羞伐其德”[110];其经常厮混于少年场,骑射蹴踘,博塞百戏,喜欢刺激性的娱乐活动,也与古代游侠们颇有类似之处。作品还特别描写了他一力自任、临危不惧、威武不屈、敢于担当、敢于冒险的精神气质。当他初次拜会胡宗宪,胡宗宪见他“无少逊,问朝中大小事皆谩应如响”、“语多舛错,疑伪来者”,要将其斩首时,他大骂曰:“宗宪!天子以安危赖卿,在此一举,而犹豫若是,安足与谋!”然后“呼高车,即阶上乘而出,若草疏起弹者”;胡宗宪“为局脊不安”,终于在第二天让他“盛铁骑三千人,甲士百人,亲随一人”,“移檄先入夷营”。当来到崇德,“夷众蚁奔而前,铁骑陆行者股栗”、“甲士尽无色”时,他却非常镇定地对他们说:“若辈休矣,无误乃公事!吾将独谕之。”然后仅带一名亲随去见徐海,并且一见面就给徐海来个下马威,责问徐海“迎何迟”。当苏在徐海大营中,在谈判条件中答应的犒金十万没有按时送到,导致徐海起疑心而陡生变故的千钧一发之际,苏又临危不惧,巧妙地予以周旋安抚,使事情没有朝坏的方向发展。作品主人公身上的这些精神气质也让我们看到了古代游侠的某些遗传因子。但是,他也有与古游侠不尽相同之处。与古游侠相比,他更多一份狡黠与随机应变的本领,在这方面又颇有点古代策士的风范。不过,无论是古代的游侠还是策士,他们振人于阨困或释难解纷,一般都是为了邀引世誉、求取荣名,而于金钱似乎都不屑一顾[111]。而本篇作品中的苏麻子在为胡宗宪做说客而功成归来后,尽管封的官职没有接受,但赏赐的五千两银子还是收下了,并且他在主动请缨为胡做说客之前就有了“冀一树奇以偿官绢”的初衷,这种金钱意识是古代游侠、策士所不具有的,它是明中叶以后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商品意识的增强在侠者身上留下的时代烙印。作者潘之恒对侠者的金钱意识似乎并无非难之意,相反却有欣赏赞誉之词:“亘史曰:苏君策士之流,其权变在诳妓铅以移父母志而保其躯,用此术以往,何难博五千金哉!”这表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文学作品中评判人们行为的道德标准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作者不再将立功不受赏当作侠者的最高道德境界,从而将追逐金钱看作不道德的行为,相反,却对侠者利用智慧或胆略获得财富有着一份理解与宽容。

在《亘史》有关描写侠者的故事中,作品评判人们行为的道德标准已悄然发生变化的不只表现于对侠者金钱财富意识增强的理解与宽容,也表现于对侠者不符合社会主流意识与政治态度的容忍和同情。如《罗龙文传》中的主人公罗龙文,由于他曾做严嵩之子严世蕃的门客,被正史认作“奸臣”,在其被判罪“戍边远”后,南京御史林润甚至曾在上给朝廷的奏折中称:“江洋巨盗多入逃军罗龙文、严世蕃家。龙文居深山,乘轩衣蟒,有负险不臣之志。世蕃得罪后,与龙文日诽谤时政。”后罗龙文与严世蕃一起“皆伏诛”[112]。这样一位被社会主流意识认为政治上有问题的人物,在《亘史》的《罗龙文传》中却是作为有着传奇经历并在东南沿海平定倭患的战役中立下卓著功勋的侠者形象出现的。作品略谓,歙县人罗龙文“慧而技巧,敏给以辩。凡摹古必极精工,其制松烟墨宝重一时,奚李莫能尚”。“家承素封,游太学有声,而喜结客少年场”。他在“偶寓嘉禾”时,与翠翘、绿珠两位妓女打得火热。这时越人徐海“为博徒所窘”,也来妓家避难。“龙文知其壮夫,极善遇之。四人接臂痛饮尽欢”。龙文让他从翠翘、绿珠两位妓女中任意挑选一位侍候自己,徐海并不推辞。徐海也将龙文引为知己,与其握手耳语说:“此一片地,非吾辈得意场,大丈夫安能唯唯人下乎?吾从此逝矣!公宜自努力,他日苟富贵,得相见,毋相忘!”遂各自别去。不数年,龙文“豪举浪游,资斧澌尽,困而走杭”。他听说徐海已为舶主,正拥雄兵围攻桐乡城;而此时自己故友山阴徐渭却是督府胡宗宪的座上宾。于是龙文去见徐渭。徐渭将龙文推荐给胡宗宪,胡宗宪让他前去游说徐海归款。龙文来到徐海大营,恰好此时翠翘、绿珠二姬也在徐海营中。徐海对龙文说,他此次是专为二姬而来,“乃幸得之海上,请分侍足下以报旧德”。龙文说:“不可。向者与足下皆私游,今日则不。足下有军容,而仆亦有国容,何得为儿戏事!足下但听我言,归款功成之日,吾两丈夫结为兄弟、女子结为姨私未晚也。”徐海为龙文的真诚所打动,终于同意与龙文立盟,愿意归款朝廷。龙文又设计让徐海擒获不愿归降的麻叶、陈东等人。徐海如约到督府营中媾和,不料总督胡宗宪却暗中部勒甲兵袭击他。“海急投水”,胡命部下泅水获尸斩首以献,而“二姬竟为有力者夺去”。龙文虽然“因军功加武爵昼锦归,一时赫奕”,但他一点也不感到快乐,因为他没有想到会是那样的结局,他为自己负盟对不起朋友而深感愧疚。“后得幸严相子世蕃,改授中书舍人”,“严氏败后,忽有旨槛入京,同世蕃斩于西市”。这时“凡族戚友朋畏罹祸莫有收殓者”,而宦游京师的海上顾氏父子因与龙文有厚交,他们冒着危险将龙文之子“杂佣保中”,让他“赂侩人得赎父尸,置荒寺中”,而“顾氏出京,挈其榇还”。此后,龙文子更名王常,一直住在顾氏城南别业,“潜心摹古,博雅绝伦”。所辑《秦汉印统》,吴伯张为之镌行。王常去世后,伯张又出钱为其办丧事,并将龙文父子的灵柩送回故里安葬[113]

这是一篇真实性程度很高的故事[114],在作品中,作者没有苟同于社会主流意识,没有因为后来主人公与严嵩父子有牵连这一政治原因而贬低主人公的形象,相反,却客观地记叙了他在平定倭患中所起的重要作用,表现了他行侠仗义的行为。汪涌豪、陈广宏教授曾在《侠的人格与世界》一书中论及,“大约自明中叶起,北方的边境几乎年年为俺答所扰,而东南沿海也开始迭遭倭祸之苦”,在此形势下,一些游侠出于“个人的成就动机”,“出于求得自我发展和证实自己价值的需要”,在国家和民族危难之际,有的抗志请缨,前往北地塞上赴救立功;有的则到负责东南沿海防务的督府、督师帐下做幕僚,献平倭之策[115]。这篇作品中的罗龙文当也属于这一类的侠者。作品肯定了他在平定东南沿海倭患中立下的卓著功勋[116],张扬了特定历史条件下侠者的精神。罗龙文为胡宗宪做说客,显然是出于个人的成就动机,出于求得自我发展和证明自我价值的需要,而他之所以能说服徐海,则完全是凭其侠者的人格魅力所致。作品中写他当初与徐海相识的经过,写他在徐海营中拒绝徐海以二姬分侍以报旧德,都生动地彰显了他的侠者人格魅力。而当徐海来到胡宗宪大营媾和遭伏击投水而死,发生了龙文没有料到的结局,他“自憾负盟”,为对不起朋友而愧疚,这同样是侠者的情怀。

《罗龙文传》不仅彰显了主人公本人的侠者人格魅力与侠义情怀,对为其处理后事及为其家庭提供帮助的人们的侠义之举也赞不容口。其卷末论曰:

古称朱家节侠,客车夜半诣之无不纳,每叹以为难;今顾、吴两君敦友谊尤足尚也。顾既从燕邸挈榇与还,居幸舍四十年而勿市于色,此朱家所不易及,吾于顾氏心服焉。伯张谊甚高,然患难既平,兼桑梓胶漆之故,犹多情好义者所乐为,求之輓近亦不多见矣。

注重友谊,讲究义气,朋友被朝廷处死,冒着危险赎其尸体,然后将其灵柩运回,并让他的儿子在自己招待宾客之所一住就是四十年,如此不避祸患地帮助别人,却从不炫耀自己功德,从不在表情上流露出有恩于人的样子,这是古代的侠者也难以做到的,这种行侠仗义的行为的确值得尊敬佩服。

潘之恒一贯关注女性主体与女性文学,在《亘史》中他不仅塑造了许多男侠客的形象,也辑录了不少有关女剑客与女游侠的故事。他曾将唐代以来著名的描写女剑客的作品《红线》、《聂隐娘》、《香丸志》、《崔慎思妾》、《侠妪》、《贾人妻》、《解洵娶妇》、《三鬟女子》、《车中女子》与本朝胡汝嘉创作的《韦十一娘传》汇辑到一起[117],组成了一组非常亮丽的女侠形象。这些作品虽然并非潘之恒本人原创,但将不同朝代的作品从不同的书中搜罗汇辑起来并予以修饰加工,同样能反映作者的思想倾向与审美趣尚。在这些作品里,女主人公不仅与历史上的男性侠客一样,都有着注重友谊,讲求义气,其言必信,其行必果,疾恶如仇,睚眦必报,不避祸患地救人于困厄之中这等侠者情怀,而且还拥有大多数男性侠者所不具有的非凡的武功与剑术。如红线为了替主人排难解忧,“夜漏三时,往返七百里”;聂隐娘奉师命诛杀恶人,能“白日刺人于都市,人莫能见”,又能从“门隙”出入,甚至能“化为蠛蠓”;香丸妇人为了报复平日受他轻侮、诬陷的恶少,竟以香烟杀人;侠妪在“里中盗起”时为了营救修容母子,将他们背到神像耳朵里避难;崔慎思妾、贾人妻与解洵妇或为了替父报仇,或为了替自己雪耻,均能杀人于无形;三鬟女子、车中女子一个为替人取还玉念珠,能势如飞鸟,登上塔上相轮,一个为从内侍省大牢救人,竟从七八丈高的屋顶上一尺见方的小孔里如鸟飞下,然后把人系在身上腾身飞出宫城。至于韦十一娘这位本朝的女剑客,她不仅在程德瑜这位“行货川陕间”的徽州商人遇到强盗时挺身相救,十余年后她的弟子青霞还杀了一位“好诡激饰名、阴挤人而夺之位”的蜀中某官,她们仗义行侠甚至不惧冒犯官府,这比起前朝先辈们来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而她们的剑术我们则从关于韦十一娘指导两位徒弟练习击刺的描绘中可以略窥一二:

程曰:“剑可试乎?”曰:“大者不可妄用,且恐怖公;小者可也。”乃呼二女子至,曰:“程公欲观剑,可试为之,即此悬崖旋制可也。”女曰:“诺。”韦即出二丸子,向空掷之,数丈而坠。女即跃登枝梢,以手承之,不差毫发。接而拂之,皆霜刃也。其枝樛曲倒悬,下临绝壑,窅不可测。程观之,神夺体粟,毛发森竖。而韦谈笑自若。二女运剑,为彼此击刺之状。初犹可辨,久之,则但如白练飞绕而已。食顷乃下,气不嘘,色不变。程叹曰:“真神人也!”

剑术“小者”尚且如此,那“大者”想必更加了得。《亘史》中这一组既具侠肝义胆又有超人本领的女剑客的故事是中国历史上女侠形象最亮丽的画卷,其中很多关于武功与剑术的描写成为后来武侠小说相关描写的滥觞[118]。凌濛初以这十一篇故事为蓝本,编成白话小说《程元玉店肆代偿钱,十一娘云冈纵谭侠》,收入《拍案惊奇》,连卷中赞语也予以照搬袭用[119],可能也是为这些女剑客侠肝义胆所感动、为她们高超神奇的剑术所吸引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