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 结
柳立言认为唐宋变革不同领域发生的时段不同,法律方面的一个主要变革“发生在宋初而定型于北宋中叶,政治变革发生在中唐而定型于宋初,儒学变革发生在晚唐而定型于北宋中叶了。”(153)本文认为唐宋变革的各个领域确有各自的规律,就皇权与法律关系的变革确实发生在宋初而定型于北宋中叶;而就官吏与法律关系的变革而言,则是北宋时期士大夫群体对法律更具影响,而从北宋后期至南宋灭亡司法官僚化对法律的影响更为突出,并实现中国法律思想的重要变革;宋代民法的丰富贯穿了两宋时期,而家法族规的发展主要体现在南宋时期。因此而言,唐宋法律变革自唐代中后期发生,一直延续到南宋后期。
“唐宋变革”论主要观点是宋代具有近世的特征。但是“近世”是借鉴西方的概念,而事实上严格的奴隶制和封建制在中国并不存在,欧美式的近代社会也并未出现在中华帝国的后期,因而不能说明唐宋法律方面发生的变革使宋代具有近世法律的特征。诚然,西方法律文化中的提倡法治;尊重个人的权利,私法和商法发达;鼓吹权力制衡,部门法完善等主要内容都能在宋代找到相应的影子,但是这是法律在不同民族历史中的文明化发展的共性,而不是中华法系近世化的标志。并且,法律作为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其发展进程是可以改变的,明清时期为加强皇帝集权,中华法系的文明化进程就停滞了。
目前学术界关于唐宋法律变革的成果还不多,尤其是中国传统法律在唐宋时期如何从成熟达到高峰,它又是怎么转型的?学术界还缺少对这一变化过程的动态研究。中国传统法律发展到宋代,许多方面达到了高峰,随之必然是宋之后的衰落。从高峰到衰落,这又是中国法律史中一个新过程的开始,而联结、描述这个过程的发展历程就更具有难度了。
【注释】
(1)穗积陈重:《论法律五大族之说》,《法学协会杂志》第1卷第5号,1844年。
(2)梁启超:《梁启超法学论文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69—71页。
(3)浅井虎夫著,陈重民译:《中国法典编纂沿革史》,内务部编译处1915年。
(4)陈顾远:《儒家法学与中国固有法系之关系》,《中华法学杂志》新编第1卷第3期,正中书局1936年版。
(5)丁元晋:《中华法系与民族之复兴》,《中华法学杂志》新编第1卷第7期,正中书局1937年版。
(6)杨鸿烈:《中国法律发达史》,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
(7)杨鸿烈:《中国法律思想史·导言》,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
(8)内藤湖南:《概括的唐宋时代观》,《历史与地理》,第9卷第5号,第1—11页;黄约瑟译,刘俊文主编:《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一卷《通论》,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10—18页;柳立言先生认为译文将该论文的出版时间误为1910年。
(9)柳立言:《何谓“唐宋变革”?》,《中华文史论丛》第81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128—129页。
(10)柳立言:《何谓“唐宋变革”?》,《中华文史论丛》第81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133页。
(11)相关研究成果详见俞荣根:《中国传统法学述论——基于国学视角》中“中华法系学”专题,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2)柳立言:《宋代的社会与流动与法律文化:中产之家的法律?》,2004年7月19日,北京大学“唐宋时期的社会流动与社会秩序”研讨会提交论文,《唐研究》第十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3)郭东旭:《论宋代法律文化特征》,《转变与定型:宋代社会文化史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湾大学2000年10月。
(14)赵旭:《唐宋法律制度研究》,辽宁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15)冈野诚:《从中国法史学的观点来看时代区分论》,收入戴建国主编:《唐宋法律史论集》,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年版。
(16)俞荣根:《中国传统法学述论——基于国学视角》中“唐律学”专题,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7)丁元晋:《中华法系与民族之复兴》,《中华法学杂志》新编第1卷第7期,正中书局1937年版。
(18)张国华:《中国法律思想史》,法律出版社1982年版。
(19)栗劲:《中国法律思想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20)马小红:《中国法律思想发展简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21)张晋藩:《中国法制史》第一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
(22)李钟声:《中华法系》,台湾华欣文化事业中心1985年版。
(23)张国华:《中国法律思想史纲》(下册),甘肃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24)陈景良:《两宋法制历史地位新论》,《史学月刊》1989年第3期。
(25)郭东旭:《宋代法制研究》,河北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26)彭勃:《中国监察制度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27)巩富文:《中国古代法官责任制度研究》,西北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6—8页。
(28)吕志兴:《宋代法律体系研究》,《现代法学》2006年第2期。
(29)张晋藩:《中国监察法制史稿》,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
(30)徐道邻:《宋律中的审判制度》,徐道邻:《中国法制史论集》,台湾志文出版社1975年版,第88页。
(31)徐道邻:《宋朝的县级司法》,徐道邻:《中国法制史论集》,台湾志文出版社1975年版,第128页。
(32)王云海:《宋代司法制度》,河南大学出版社1992版,第8页、第285页。
(33)张晋藩:《中华法制文明的演进》,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16页。
(34)戴建国:《宋代法制初探》序言,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35)张其凡:《两宋历史文化概论》,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97页。
(36)薛梅卿、赵晓耕:《两宋法制通论》,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12页。
(37)张晋藩、陈鹏生:《中国法制通史》第四卷《绪言》,法律出版社,第1页;张晋藩、郭成伟:《中国法制通史》,第五卷《绪言》,法律出版社,第12页。
(38)李光灿:《中国法律思想通史》第二册,山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458—459页。
(39)朱勇:《中国法制史》,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40)张晋藩:《中国民法通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41)屈超立:《宋代地方政府民事审判职能研究》,巴蜀书社2003年版。
(42)郭尚武:《论宋代民事立法的划时代贡献》,《山西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
(43)吴红艳:《我国古代担保制度研究》,安徽大学2001年硕士学位论文;刘志刚:《宋代债权担保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8届博士学位论文。
(44)何勤华:《论宋代中国古代法学的成熟及其贡献》,《法律科学》2000年第1期;何勤华:《中国法学史》第二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45)陈鸿彝:《中国古代治安简史》出版前言,群众出版社1997年版,第195页。
(46)胡戟:《二十世纪唐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宋晞:《民国以来的中国史学论集》,台湾“国史馆”1999年版;黄宽重:《海峡两岸宋史研究动向》,《历史研究》1993年第3期;王曾瑜:《宋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历史研究》1997年第4期;张其凡:《二十世纪中国宋史研究的回顾》,《两宋历史文化概论》,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戴建国:《20世纪宋代法律制度史研究的回顾与反思》,2001年11月杭州“近百年宋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会议提交论文,后发表于《史学月刊》2002年第8期,并收入包伟民主编《宋代制度史研究百年》,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朱瑞熙、陈郁:《宋史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47)曾我部静雄:《宋代的法典类》,《东北大学文学部研究年报》15,1965;仁井田升:《宋代法典刻板考》,《中国法制史研究·法与习惯与道德卷》,东京大学出版会1964年版。
(48)刘俊文:《论唐后期法制的变化》,《北京大学学报》1986年第2期,第83—85页;又见刘俊文:《唐代法制研究》第四章,文津出版社1999年版。
(49)盛险峰:《五代典章制度研究》第八章,东北师范大学2003年博士学位论文。
(50)杜文玉:《五代十国制度研究》,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10—513页。
(51)参见宫崎市定:《宋元时代法制和裁判机构——〈元典章〉的时代背景和社会背景》,载于《中国法制史考证·丙编第三卷·日本学者考证中国法制史重要成果选译——宋辽金元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28页。
(52)郑显文:《唐代律令制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53)戴建国:《唐宋时期法律形式的传承与演变》,2004年10月30日台湾“中研院”史语所“‘中研院’审判史研读会”讲稿,发表于“中国法律文化网”2005年4月18日。
(54)高明士:《从律令制的演变看唐宋间的变革》,《台大历史学报》第32期,页1—31。
(55)杜栋:《唐宋时期格与敕的发展演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6年硕士学位论文。
(56)马伯良:《从律到例:宋代法律及其演变简论》,高道蕴:《美国学者论中国法律传统》,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57)郭东旭:《论宋代法律中“例”的发展》,《史学月刊》1991年第3期。
(58)王侃:《宋例辨析》《宋例辨析续》,《法学研究》1996年第2期、第6期。
(59)戴建国:《论宋代的断例》,《宋代法制研究》,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60)王海燕:《中晚唐时期司法制度之变化初探》,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硕士学位论文;边媛:《唐代后期法制演变初探》,中国政法大学2005年硕士学位论文。
(61)2008年10月重庆“中国传统司法与司法传统国际学术研讨会”,戴建国发言稿。
(62)小早川信吾:《五代及宋代的司法制度》,《法学论丛》第4卷第5期,1940年。
(63)杜文玉、李洪涛:《五代立法与司法制度初探》,《思想战线》1986年第4期。
(64)如梅原郁:《宋代司法制度研究》就先讲县,次而府州,路为再次,而中央法司居后。创文社2006年版。
(65)高桥继男:《唐代后半期的巡院地方行政监察事务》,刘俊文主编:《日本中青年学者论中国史·六朝隋唐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
(66)宁欣:《唐朝巡院及其在唐后期监察体系中的作用和地位》,《首都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第6期。
(67)齐涛:《巡院与唐宋地方政体的转化》,《文史哲》1991年第5期。
(68)贾玉英:《唐宋地方监察体制变革》,《史学月刊》2004年第11期。
(69)胡沧泽:《唐宋之际我国监察制度的变革》,2002年浙江大学“唐宋之际社会变迁国际学术研讨会”提交论文,黄山书社2006年版。
(70)羽生健一:《关于五代的巡检使》,《东方学》第29卷,1965年。
(71)室永芳三:《五代军阀的刑狱机构与节度裁判权》,《东洋史学》第28卷,1965年。
(72)刘琴丽:《五代巡检研究》,《史学月刊》2003年第6期。
(73)吴建璠:《宋代的巡尉两司制》,中国社科院法制史研究室编著:《中国警察制度简论》,群众出版社1985年版。
(74)陈鸿彝:《中国古代治安简史》,群众出版社1997年版第198—199页;郭成伟:《社会犯罪与综合治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出版。
(75)苗书梅:《宋代巡检初探》,《中国史研究》1989年第3期,第41—54页。
(76)朱绍侯:《中国古代治安制度史》,河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480—481页。
(77)杨志玖、张国刚:《唐代藩镇使府辟署制度》,《社会科学战线》1984年第1期,第132页。
(78)室永芳三:《五代时期的军巡院与马步院的裁判》,《东洋史研究》第24卷第4期,1966年。
(79)片山正毅:《宋代幕职州县官的形成过程》,《东洋史学》1964年第27期。
(80)苗书梅:《宋代州级属官体制初探》,《中国史研究》2002年第3期。
(81)贾文龙:《宋朝州级属官司法职能研究》,河北大学2007年博士学位论文。
(82)杜文玉、王凤翔:《唐宋时期牢城使考述》,《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
(83)徐道邻:《中国唐宋时代的法律教育》,徐道邻:《中国法制史论集》,台湾志文出版社1975年版。
(84)徐道邻:《宋朝的法律考试》,徐道邻:《中国法制史论集》,台湾志文出版社1975年版。
(85)卓帆:《宋朝法官的选拔和任用》,《江西大学学报》1982年第4期。
(86)莫家齐:《宋朝“明法”“新科明法”及“试刑法”考》,《中州学刊》1984年第6期。
(87)季怀银:《宋代文职官吏的注官法律试》,《河南大学学报》1992年第4期。
(88)吴秋红:《论宋代的法律教育》,《黄冈师范学院学报》2002年第4期。
(89)郭东旭:《宋代律学简论》,韩国《国际中国学研究》2004年12月。
(90)宫崎市定:《宋元时代法制和裁判机构——〈元典章〉的时代背景和社会背景》,载于《中国法制史考证·丙编第三卷·日本学者考证中国法制史重要成果选译——宋辽金元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28页。
(91)陈景良:《士大夫与宋代法律文化》论文摘要,张晋藩:《青蓝集》,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92)陈景良:《试论两宋士大夫的法学素养》,《南京大学法律评论》1996秋季号;陈景良:《试论宋代士大夫司法活动中的人文主义批判之精神》,《法商研究》1997年第5期;陈景良:《试论宋代士大夫司法活动中的德性原则与审判艺术》,《法学》1997年第6期;陈景良:《试论宋代士大夫的法律观念》,《法学研究》1998年第4期;陈景良:《讼师与律师:中西司法传统的差异及其意义》,《中国法学》2001年第3期;陈景良:《讼学、讼师与士大夫——宋代司法传统的转型及其意义》,《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陈景良:《宋代司法传统的现代解读》,《中国法学》2006年第3期。
(93)何忠礼:《略论宋代士大夫的法制观念》,《宋史研究论文集》,河北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94)郭东旭:《论南宋“名公”的审判精神》,《宋史研究论文集》,云南民族出版社1997年版。
(95)杨廷福:《宋朝民事诉讼制度述略》,《宋史论集》,中州书画社1983年版。
(96)郭东旭:《南宋的越诉之法》,《河北大学学报》1988年第3期。
(97)张晋藩:《中国民事诉讼制度史》,巴蜀书社1995年版。
(98)屈超立:《宋代民事上诉案件的上诉程序考述》,《现代法学》2003年第2期。
(99)屈超立:《宋代地方政府民事审判职能研究》,巴蜀书社2003年版。
(100)戴建国:《宋代的公证机构——书铺》,《中国史研究》1988年第4期。
(101)参祖慧:《两宋吏制研究述评》,包伟民:《宋代制度史研究百年》,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
(102)陶绪:《宋代的吏》,河北大学1988年硕士论文。
(103)赵世瑜:《吏与中国社会》,浙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104)王曾瑜:《宋朝阶级结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105)穆朝庆:《宋代中央官府吏制述论》,《历史研究》1990年第6期。
(106)苗书梅:《宋代县级公吏制度试论》,《文史哲》2003年第1期;苗书梅:《宋代州级公吏制度研究》,《河南大学学报》2004年第6期。
(107)黄山松、胡宁宁:《略论宋代州县公吏违法》,《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1999年第5期。
(108)赵忠祥:《试析宋代的吏强官弱》,《西北师大学报》2000年第2期。
(109)赵忠祥:《宋代吏胥的职能浅析》,《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第2期。
(110)祖慧:《论宋代胥吏的作用及影响》,《宋史研究论文集》,河北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11)刘馨珺:《南宋县衙的“狱讼”》,台湾大学历史学研究所2001年博士论文。
(112)林煌达:《北宋吏制研究》,“国立”中兴大学1994年硕士论文;林煌达:《南宋吏制研究》,台湾中正大学2001年博士学位论文。
(113)林煌达:2004年7月19日,北京大学“唐宋时期的社会流动与社会秩序”研讨会提交论文。
(114)张正印:《宋代司法中的“吏强官弱”现象及其影响》,《法学评论》2007年第5期。
(115)张正印:《论宋代狱讼胥吏的地位》,《上海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年第5期。
(116)张其凡:《宋代法律制度的发展》,《两宋历史文化概论》,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80页。
(117)赵晓耕:《两宋财计律法的特点》《法律史论集》第一卷,中国法律史学会主办,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118)黎桦、张正印:《宋代胥吏对立法的影响》,《法学评论》2008年第5期。
(119)日本学者的主要成果有:草野靖:《宋代的顽佃抗租和佃户的法律身份》,《史学杂志》第78卷第11期,1969年,译文见《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8册,中华书局1993年版;宫崎市定:《从部曲走向佃户》,《东洋史研究》第29卷第4期,1970年,译文见《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5册,中华书局1993年版;高桥芳郎:《关于宋、元代的奴婢、雇佣者、佃仆——其法律身份的形成和特性》,《北海道大学文学部纪要》第26卷第2期,1978年;高桥芳郎:《宋代佃户的身份问题》,《东洋史研究》第37卷第3期,1978年;仁井田陞:《中国身份法史》,东京大学出版会1983年版;周藤吉之:《中国土地制度史研究》,东京大学出版会1980年版;柳田节子:《宋代雇佣人和奴婢》,《国际宋史研讨会论文选集》,河北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中国学者主要成果有:朱瑞熙:《试论唐代中期以后佃客的社会地位问题》,《史学月刊》1965年第6期;朱瑞熙:《宋代社会研究》,中州书画社1983年版;朱瑞熙:《宋代佃客法律地位再探讨》,《宋史研究论文集》,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王曾瑜:《宋朝的奴婢、人力、女使和金朝奴隶制》,《文史》第29辑,1988年;郭东旭:《论宋代婢仆的社会地位》,《河北大学学报》1993年第3期;宋东侠:《试论宋代的“女使”》,《宋史研究论文集》,河北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杨际平:《唐宋时期奴婢制度的变化》,《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四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戴建国,《“主仆名份”与宋代奴婢的法律地位——唐宋变革时期阶级结构研究之一》,《历史研究》2004年第4期。
(120)张泽咸:《唐代阶级结构研究》,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张邻:《论唐代中期以后商贾势力的膨胀》,《学术月刊》1985年第1期;林立平《唐宋时期商人社会地位的演变》,《历史研究》1989年第1期;宋晞:《宋代富商入仕的途径》,《大陆杂志》第4卷第11期,1953年;王曾瑜:《宋朝阶级结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朱瑞熙:《宋代商人的社会地位及其历史作用》,《历史研究》1986年第2期;林文勋:《宋代商人对国家政治的干预及其影响》,《中州学刊》1996年第3期,郭东旭:《宋代法制研究》,河北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赵晓耕:《宋代官商及其法律调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姜锡东:《宋代商人和商业资本》,中华书局2002年版。
(121)仁井田陞:《唐宋法律文书的研究》,东方文化学院1937年版。
(122)如张中秋:《唐代经济民事法律述论》,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岳纯之:《唐代民事法律制度论稿》,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123)张晋藩:《中国法制史》,群众出版社1982年版,第288页。
(124)高新生:《十国法律制度考》,任爽:《十国典制考》,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92页。
(125)郭东旭:《宋代法制建设的新特色》,《宋史研究通讯》1989年第1期。
(126)叶孝信:《中国民法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23页。
(127)孔庆明:《中国民法史》,吉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49页、第2页。
(128)郭东旭:《宋代法制研究》,河北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129)薛梅卿、赵晓耕:《两宋法制通论》,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130)张晋藩:《中华法制文明的演进》,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页。
(131)张晋藩:《中国民法通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132)邢铁:《宋代的财产遗嘱继承问题》,《历史研究》1992年第6期;邢铁:《唐宋时期的立嗣继产问题》,《河北师院学报》1994年第3期;宋代官箴研读会:《宋代社会与法律——〈名公书判清明集讨论〉》,台湾东大图书公司2001年版;邢铁:《宋代家庭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谷更有《宋代乡村纠纷析议》,《唐宋国家与乡村社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高楠:《宋代民间财产纠纷与诉讼研究》,河北大学2005年博士论文;李淑媛:《争财竞产——唐宋的家产与法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邢铁:《唐宋时期家产纠纷的防范和审理——兼谈考察家产继承问题的非法制史视角》,戴建国主编:《唐宋法律史论集》,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年版;柳立言:《宋代的家庭和法律》,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
(133)郭东旭:《宋代之讼学》,漆侠主编:《宋史研究论丛》,河北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郭东旭:《宋代的诉讼之学》,《河北学刊》198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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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陈景良:《讼学、讼师与士大夫——宋代司法传统的转型及其意义》,《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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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朱瑞熙:《宋代社会研究》,中州书画社1983年版,第114页。
(142)许怀林:《“江州义门”与陈氏家法》,《宋史研究论文集》,河北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
(143)许怀林:《陆九渊家族及其家规述评》,《江西师大学报》1989年第2期。
(144)王善军:《唐宋之际宗族制度变革概论》,《宋史研究论文集》,河南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145)王善军:《宋代宗族和宗族制度研究》,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146)戴建国:《宋代家法族规试探》,《宋史研究论文集》,云南民族出版社1997年版。
(147)臧健:《宋代家法与女性》,《庆祝邓广铭教授九十华诞论文集》,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臧健:《对宋元家族制度、家法与女性的考察》《山西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
(148)王立军:《宋代的民间家礼建设》,《河南社会科学》2002年3月第2期。
(149)杨建宏:《论宋代家训家范与民间社会控制》,《船山学刊》2005年第1期。
(150)杨建宏:《〈吕氏乡约〉与宋代民间社会控制》,《湖南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5期。
(151)陈志勇:《唐宋家训研究》,福建师范大学2007年博士学位论文。
(152)徐少锦、陈延斌:《中国家训史》,陕西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153)柳立言:《何谓“唐宋变革”?》,《中华文史论丛》第81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1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