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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家营:一个华北村庄的现代历程
1.8.1.3 本章小结

本章小结

公社时期的乡村教育,以普及基础教育和扫除文盲为主要特征,采取正规教育和业余教育相结合、两者共同发展的方式,这符合当时乡村社会的实际情况,能够适应农业生产的特点,并满足村民们对于教育的基本需要。这一时期政府对于乡村教育的发展进行了积极的推动,毛泽东主席的教育政策重心就是向农村倾斜的[44]。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侯家营村的教育得到了很大发展,普及程度更是有了显著提高。

对于公社时期的村中教育情况,村民们有着自己的评价,他们对子女受教育的态度也有着很大的差异。侯永林认为,当时教学不正规,质量不高,“文革”前后都是这样(侯永林,08-07-26)。侯永深认为,教学质量主要取决于教师的教学水平,小学校的教师一般都是外边教育局派来的,他在言谈间透露出对当时教学质量的不满(侯永深,08-07-27)。侯大义也对社中的教学质量表示了否定的看法(侯大义,08-07-28)。《昌黎县贫下中农管理学校条例(草案)》也反映出在“文革”的政治环境下教育方面政治挂帅的情况[45]。侯振春作为一名退休教师,则对村中小学乃至社中的教学质量予以了肯定。尽管部分村民对于当时的教育状况并不满意,但是,村民们对于教育的整体态度仍然反映出,侯家营的很多村民对教育是非常重视的。

对于子女是否有必要受教育的问题,侯永林认为,家长对于孩子上学与否的态度是“稀里糊涂”的,爱上不上,不上拉倒,家里也不督促,年龄太小,还不能劳动,就让孩子去上学了。还有一些人对念书不感兴趣,因为不管念了多少书,毕业都是回来种田,而且上学的效果也不好,经常去参加生产劳动,实际上没有多长时间在学习。还有一方面,对于孩子们来说,不上学就得去下地干活,所以很多人还是愿意到社中去“糊弄”(侯永林,08-07-26)。虽然他是这样的态度,但是在言谈间,侯永林流露出了对自己因家庭贫困而初中辍学的遗憾和伤感。侯永深的看法是,村里边的孩子们基本上都是上到小学毕业就不上了,父母希望孩子们能早点参加劳动。但是如果孩子们愿意上学,家长们还是让他们上的,尽管社中要花很多时间在劳动上,教学质量不比小学高多少(侯永深,08-07-27)。他们的态度和看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侯家营的家长们对于子女的教育多数是持支持态度的。在侯大义的观念中,重男轻女的思想会影响村里孩子们受教育的情况(侯大义,08-07-28)。侯大儒的儿子上到了高中,他之所以能上这么高程度,是因为侯大儒一个人挣工分足够了,不需要儿子出来劳动赚钱,而且上学不要钱,只交书费,另外因为儿子年龄小,只能干放牛的活,挣五分工,所以就一直读下去了(侯大儒,08-07-29)。刘淑华是村子里积极支持子女多受教育的典型,她省吃俭用供孩子们上学,因为刘淑华自己没有文化,很羡慕和佩服有文化的人,认为上学好,可以学知识,自己就是吃了没文化的亏(侯元祥、刘淑华,08-07-29)。能够做到像她这样程度的家长并不多,更多家长的态度就是,除非家庭极端贫困,否则不会强迫子女中途辍学,如果子女有意愿继续深造,他们一般都会予以支持。笔者认为,村民们能有这样的态度,在当时的条件下实属不易,而且确实有助于乡村教育事业的发展,至少是为其发展提供了平稳的环境。也许正是因为村民们对于教育抱着如此积极的态度,建国以后侯家营村的教育才能有这样的发展。

在公社时期,通过教育普及程度的提高,村民的基础文化水平得到了提高,并获得了一定的与自身生产生活需要相关的实际技术知识。同时,绝大多数村民使文字变成了自己可以接触和掌握的东西,获得了认识外部世界的工具,他们终于可以利用各种新式传播媒介来获取信息,尤其是文字媒介。对于他们来说,即使自己无法时常离开村子到外面去,至少他们掌握了与外界沟通的一种工具。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在乡村的普及与发展奠定了新式传播媒介进入乡村的前提。而接受了更多教育的村民则有了更多的资本离开乡村接触外部世界,“见见世面”,开阔眼界。那些受过中学以上教育的村民,都会很积极地参与村里的公共事务,在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政治和经济事务中有所表现,有的还发挥了非常关键的作用,从而区别于一般村民。可以说,是教育的发展使他们获得了自身发展的机会。对于全体村民来说,教育的普及扫除了他们自身发展的障碍,是他们全面发展的基础。

另一方面,政府大力推进教育在乡村的发展,对村民进行新式教育,使新式价值观在广大村民中得到广泛传播,主流意识形态得以深刻地进入乡村社会。教育的发展也有助于提高农民的政治思想觉悟,增强了他们当家做主人的使命感,提高他们的参政、执政的意识和水平。同时,城乡居民能够更为公平地分享受教育权,这种相对的公平权利与乡村教育的发展,都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表现。

教育是一个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中国改革开放以后取得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城乡教育的普及和教育水平的提高。而中国教育的整体发展,尤其是乡村教育的发展,主要是在人民公社时期完成的,如果想从1978年开始发展教育是无法快速奏效的。教育的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过去的经验告诉我们,政府重视教育,积极发挥对于教育发展的主导性作用,才能更好地发展教育。

城乡教育之间存在的发展不平衡性,是一个长期困扰我们的问题。新式教育在中国发展之初,就出现了重城市轻乡村的趋势,乡村教育长期落后于城市教育的发展步伐。建国以后,政府非常重视乡村教育的发展,也致力于弥补这种差距,尤其是大力发展基础教育和业余教育的政策,在适应乡村特点的情况下,使受教育权分配得更加公平,农民有了更多的机会接受教育,一定程度上缩小了城乡教育之间的差距,改善了“城乡双轨制”教育模式的弊端。但是实行改革之后,国家教育政策的重点转向了城市,转向了正规教育,忽视了乡村基础教育和业余教育的重要性,使得乡村教育的发展出现了问题,乡村义务教育供给严重不足,城乡教育发展的不均衡性日益加深。在城市日渐普及义务教育的1993年,昌黎县还在强调征收农村教育附加费[46],而且在村民们看来,改革初期的教育对于农民来说负担太重,他们甚至发出这样的感慨,“现在的小学校一天到晚找学生跟家长要钱”,“花费太高,上不起”(侯大义,08-07-28;侯大信,08-07-29)。在这样的情况下,公社时期教育发展的历史经验会给予我们很多助益,这一时期乡村教育的逐渐普及以及教育发展的一些具体举措,都为现阶段乡村教育的发展打下了良好而坚实的基础,并且会为今后的发展提供方向性的指导。近年来政府对农村基础教育进行的改革,反映出政府教育政策的一定转向,也是政府发挥对教育的主导作用的积极尝试。只有使政府良好地发挥这种主导性作用,重视基础教育的重要性,并且充分利用正规教育与业余教育的合力,才能够创造乡村教育的良好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