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人口结构与社会变迁
本节分析侯家营人口结构的变迁,包括年龄、性别结构,阶级、阶层结构两个主要方面。受研究资料所限,依据文书描绘的村落人口结构变迁的图景并不具有同步性和完整性。
一 年龄、性别结构变动
侯家营村人口年龄结构变动的数据只能反映80年代以来的情况,其中最详尽的是1982年和2005年。两相比较,可以看出80年代以来村落总人口年龄结构变动的趋势。相比之下,总人口性别结构变动的数据更为连贯系统,1961—1987年及2005年都有统计;1972—1987年还有出生婴儿性别结构的统计,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生育行为上的性别偏好及其变化。
表6.10 1982年侯家营人口年龄性别结构

续表

资料来源:《侯家营文书》,B-1-42,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侯家营人口年龄汇总表,1982年。
表6.11 2005年侯家营人口年龄性别结构

资料来源:《侯家营文书》,P-177(1—6),常住人口登记表,2005年7月。
1982年侯家营总人口中,少年儿童人口(0~14岁)为243人,劳动适龄人口(15~64岁)为490人,老年人口(65岁及以上)为67人,少儿负担系数为49.59%,老年负担系数为13.67%,总负担系数为63.27%,老少比为27.57%。
2005年侯家营总人口中,少年儿童人口(0~14岁)为111人,劳动适龄人口(15~64岁)为594人,老年人口(65岁及以上)为79人,少儿负担系数为18.69%,老年负担系数为13.30%,总负担系数为31.99%,老少比为71.17%[117]。
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动对村落经济、社会造成的影响,最重要的是抚养负担问题。15~64岁劳动适龄人口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除自身消费外,还要供养0~14岁和65岁及以上两个年龄段的被抚养人。2005年与1982年相比,总负担系数降低了31.28个百分点,负担系数的下降有利于个体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村落经济的发展。但其中负担老年系数只降低了0.37个百分点,负担少年系数却降低了30.90个百分点,说明少年儿童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大幅降低了。随着生育率的逐步降低,人口寿命的延长,负担少年系数会进一步降低,负担老年系数将呈上升趋势。这在没有社会保障、单靠家庭养老的农村,将凸显养老问题。
村落农业生产得以维持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具有一定数量及掌握一定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的劳动力[118]。劳动力的数量及其性别、年龄构成,是衡量村落劳动力资源的重要指标。侯家营1961—2004年劳动力数量变化及其性别、年龄构成,可从附表6.5得到反映,其中1979年数据缺失。
从劳动力数量的变化看,总趋势是随着村落总人口的增长而增长。1961—2004年总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8.42‰,同期劳动力年平均增长率为21.86‰。由于劳动力是特定年龄段的人口,这两者之间的增长趋势可能会不一致,这种差异不仅反映了劳动力本身的变动,也反映了村落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动。村落总劳力占总人口比重的变动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961—1964年,劳动力占总人口平均百分比为37.99%,呈下降趋势;1964—1973年,平均百分比为41.08%,呈上升趋势;1973—1980年,平均百分比为36.27%,呈下降趋势;1980—1998年,平均百分比为39.78%,呈上升趋势;1998—2004年,平均百分比为68.57%,1998年达到峰值76.12%,其后总的来说呈下降趋势(精确地讲是波动的,先下降后回升最后又降低)。1998年以前,总劳力占总人口比重在40%左右波动,1998年以后,总劳力占总人口比重大幅提高到近70%。其原因可以从1982年和2005年总人口年龄结构对比中得到解释:少年儿童在总人口中的比重大幅降低了。
关于劳动力的性别构成,以男劳力占总劳力的百分比来衡量,1961—1987年平均百分比为55.04%,村落劳动力基本上男性多于女性,具体变动趋势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961—1964年,男劳力占总劳力平均百分比为49.92%,呈上升趋势; 1964—1982年,平均百分比为54.38%,呈下降趋势;1982—1987年,平均百分比为61.59%,呈上升趋势。男劳力占总劳力百分比最高年份为1964年,达68.08%;最低年份为1961年,仅占38.61%。

图6.5 1961—2004年侯家营劳动力变动
资料来源:根据附表6.5“1961—2004年侯家营劳动力变动”(1961—2004年)数据绘制。
关于总人口性别结构的变动,附表6.1的户口统计中反映了1961—2005年的状况,1988—2004年数据缺失。其变动趋势经历了先升高后降低的过程,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1961—1969年,平均性别比为101.70,性别比呈上升趋势;1969—1987年,平均性别比为101.43,性别比呈下降趋势。一般认为,全体人口性别比在96~106范围之内,都算均衡或正常[119]。侯家营总人口1967—1976年各年性别比都偏高,平均值为108.7;1981—1987年、2005年各年性别比都偏低,平均值为93.2。
在人口性别比中,出生婴儿性别比及婴儿成活率对家庭和社会的影响最大。研究显示,自70年代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我国出生率出现了急速且持续的下降,人口规模控制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在实现人口低生育率的同时,却出现了出生性别比偏高且持续上升的趋势,这将导致严重的婚姻拥挤,影响个人和家庭的生活幸福,社会秩序的稳定[120]。附表6.2.2提供了侯家营出生、死亡人口的性别比。从出生婴儿性别比看,1972—1987年的平均性别比为100.87,基本平衡,并未出现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调现象。可能的原因,一是村民在生育行为上的性别偏好即重男轻女观念并没有那么严重,二是鉴别胎儿性别的现代医疗技术在农村中尚未广泛应用,三是溺婴(主要是溺女婴)的恶俗在建国后已不存在。

图6.6 1961—1987年侯家营人口性别比变动
资料来源:根据附表6.1“1942—2005年侯家营户口统计”数据绘制。
从死亡人口性别比看,1972—1987年的平均性别比为140.15,男性死亡比例明显高于女性,这是影响总人口性别比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 社会分层模式变迁
村落人口的社会分层,即村落人口基于一定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地位而出现的社会地位的分化而形成的垂直结构。侯家营人口社会分层模式的变迁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1949年以前,侯家营村还完全是个农业社区,土地是村落中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和财富象征,即使到东北务工经商积累了货币财富的村民,也大都把这些财富带回村庄转化成了土地和房产。在土地私有制下,村落社会的阶级分化主要基于土地占有数量、土地经营方式和能力、家庭劳动力的利用方式,等等。满铁调查资料显示,在40年代,村中“看不到纯粹不耕作的土地所有者,村民所有地的大半都是自己耕种,剩余的才出租”[121]。这里并不否认村落中阶级分化的存在,但在华北农村,地租剥削并没有通常想象的那么严重,地主——佃农两极分化模式并不存在[122]。附表6.6.1提供了1942—1949年侯家营人口的阶级结构。《侯家营村史》也记载了建国前夕侯家营村各阶级户数、人口及耕地占有情况。
表6.12 建国前夕侯家营阶级结构

资料来源:《侯家营文书》,F-37-3,侯家营村史·在苦难中,1965年7月10日。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村民大批到东北务工经商的移民行为,对村庄社会分化产生了重大影响,甚至会造成一些农户阶级地位的剧烈变动。
1949年以后,同中国广大农村一样,侯家营村先是经历了土地改革运动,村落土地所有制度、生产关系实现了根本变革。按人口平均分配耕地、生产工具等政策的实施,使农户的经济地位平等化,农村中已不存在民国时期那样的阶级分化现象。“中国的广大农村出现了一个在土地占有上、在经济上平等的小农社会。”[123]
在紧随其后的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中国农村的土地制度虽然经历了从私有到公有的根本变革,但从在农村杜绝阶级分化,追求平等化小农社会这一角度来讲,平等化的制度安排是被进一步强化了。农户丧失了作为基本经济单位的职能,在实行公共食堂制度时,甚至连一些生活职能都被分离出去了。这种平等化的制度安排根除了村落社会经济分化的可能性,村庄的社会分化主要基于人们的政治地位。当然,在人民公社时期,农户通过家庭参加集体生产的劳力所挣的工分来与集体交换所需的生活资料。农户拥有劳力数量与性别的差异,也可能会造成农户之间生活水平的差距,但这种差距是极小的。在集体经济普遍缺乏生机的那个时代,农民是普遍贫困的,都无法从集体获得更多的生活资料。Parish在考察“文化大革命”时期的社会分层时提出的“非层化”(Destratification)概念,同样可以用来概括集体化时代中国农村的经济平均化实践和经济分化模式的特征[124]。
本来通过土改,农村已经消灭了土地占有的不平等和地租剥削,应该说阶级成分在乡村社会已经不再具有现实经济基础。可是,正是在土改运动中农村人口被贴上各种“阶级标签”,这一标签后来几乎成为一种世袭的身份,注定了他们在以后接连不断的政治运动中的命运。土改之后乡村社会仍然记录的各阶级户数、人口,主要出于政治运动的需要,为的是继续对阶级敌人实行专政,防止其复辟,维护社会变革的成果。更重要的是,不断强化的“阶级敌人”意识成了动员群众政治参与热情的有效工具。所以,土改之后乡村人口所谓“阶级”结构的变动,主要是政治气候的晴雨表。当政治运动来临的时候,地富的数量就会增加,还出现了“五类分子”(地、富、反、坏、右)和戴帽分子等名目。刘斌卿家土改时定的成分是中农,在“四清”运动中被进一步划成富农。文书中就有大量其对“四清”工作队不满,请求上级组织调查他们家成分的申诉信[125]。“文革”开始以后,1970年的地富数量甚至比1945年还多,即反映了政治运动对乡村人口“阶级”地位变动的深刻影响。因此,集体化时代的乡村社会主要基于人们的政治地位而分化为干部、群众和“阶级敌人”三个阶层。这些“阶级敌人”的政治地位很低,受到公开的羞辱和批判,贫下中农干部则上升为新的乡村政治精英。不过,这一时期人们的政治地位并不十分稳定,一些贫下中农干部也可能成为政治运动批判的对象。“文革”结束以后,政治运动最终成为历史陈迹。这种“政治身份制”式的阶级成分统计在1979年以后的《侯家营文书》中逐渐销声匿迹了。附录表6.6.2反映了1949—1979年侯家营人口“阶级结构”的变动。
人民公社制度解体以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户重新成为基本的生产和经营单位。经济市场化改革之后,农户有了更大的生产经营自主权。由于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未变,农户拥有的土地数量仍是按人口平均分配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民经济产业结构的升级,农业收入在农户家庭经济中的比重呈下降趋势。随着城乡分治的户籍管理制度的逐步改革,农民职业身份制也被打破。这一社会群体不再是纯粹的农业劳动者,而是逐渐分化成不同职业的从业者,流向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农民的社会地位主要基于不同的职业和经济收入出现了新的分化[126]。现在村中农户有办冰棍厂而变成富有者的,更多的则是靠搞养殖业而致富的。现任村会计刘小利说,2000年以后,养殖貉子等市场价格上涨,搞养殖有钱可赚,养殖业迅速发展起来。现在全村经济结构,农业大概只占40%,养殖业占60%(刘小利,05-07-27)。务家之外,农户或搞养殖,或外出打工、经商,各自寻找着适合自家的赚钱门路。调查时也观察到,现在村里的干部也都忙于自己的兼业。书记侯立国在做着卖布匹的生意,村长侯大合在镇里经营着几辆挖沟机,妇女主任陈百双2001年就开始跑人寿保险,并担任泥井镇保险所所长。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村里各户在致富的道路上都各显身手,寻找着适合自己的赚钱门路,村落人口也因之出现了新的社会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