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小人物的故事与国家的历史
在数量庞大的《侯家营文书》中,有相当部分属于类似村民“个人档案”的人物类资料。它们绝大部分是在“四清”和“文革”前期形成的村级“阶级档案”、针对个人的批判与交代材料、村干部的工作日记以及少量的个人土地房产证等。这些资料以人物为中心,而且其中大多是村民们在那“史无前例”的年代中记录下的对于自己和他人的思想与灵魂的反省与批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对于他们,这是些极端痛苦的回忆。透过这些极其详尽的“批判交代材料”,我们可以了解他们的一举一动、喜怒哀乐,梳理出这些小人物的个人经历。他们的名字不曾出现于任何一部史书,即便是在侯家营村所在的昌黎县,他们也是默默无闻。然而这些小人物毕竟是这个普通的华北村落的主角,对于他们的命运的分析,有助于我们更加形象地理解那个时代的历史。从这个意义来说,小人物便不再是小人物。这批资料涉及的人物大约有三四十人,本文仅仅是选择其间个别典型人物的经历及相关资料做一简要介绍,以便研究者更好地解读和利用《侯家营文书》中的资料。
一 萧惠生:乡村精英?恶霸地主?中农?
在20世纪中期的侯家营村史中,萧惠生(其他文献中又作肖惠升、肖会生等——笔者)恐怕是最有影响力,也是最富争议的人物了。严格说来,萧惠生并非侯家营人,萧家来自乐亭,19世纪末,萧父在侯家营的侯连升的照顾下落户侯家营[79]。萧惠生在侯家营长大,在县城上小学,后毕业于东北的一所大学[80]。此后,他一直在内蒙、东北、热河各地政府机关担任书记、收发员等职。1928年,萧惠生回到昌黎,先后供职于国民党县党部和《燕东日报》。1934—1937年,惠生进入昌黎县电报局并担任主任(一说任电话局局长),他的职业生涯达到了顶峰。1938年,从电报局任上退下的他回到了侯家营[81]。此前的这些经历使他成为侯家营及附近村庄的“头面人物”,因为他常常能够凭借他的身份和学识成功地调解一场场可能对簿公堂的纠纷,这在“无讼”的乡村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满铁调查时村民们的回答,当时县里有官司他就在县里仲裁,村内或村际间有纠纷也会把他叫来仲裁,他村的纷争他也会去调和。于是,便有了悬挂在萧家大门上那块书有“热心公益”四个大字的匾额,那是1937年9月施各庄等37村联名赠送的。此外,侯家营的村民们还送给他另外一块匾,这些匾额显示着萧惠生在村中的“面子”和地位。萧在当时是村中最有人气的“中人”之一,1944—1945年担任侯家营的维持会长、副保长[82]。《惯行调查》中的这些记载使萧惠生引起了学者们的关注,如杜赞奇便在其研究中指出:萧惠生在侯家营属于“外来户”,在村中亦无同族,然而他凭借他的学识和在县城的关系转化的政治资本,在村内享有一定的威望[83]。在宗族关系对于村庄政治有着较大影响的侯家营,并没有同族势力支持的萧惠生是个成功的例外。在当时的调查中,村民们认为他是村里最有势力的人[84]。

图1.2 侯家营大队革命委员会用章
(原章木制,高4.2厘米,直径3.7厘米,现存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

图1.3 盖有侯家营村民委员会、泥井镇人民政府、昌黎县人民政府公章的文件
资料来源:《侯家营文书》,A-10-21,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申请书,1988年12月。
相对于20世纪40年代萧惠生在村庄政治中的权威而言,萧家当时的经济状况(至少在土地所有量这一点上)在村中却只能属于中上水平。1936年以来,村的地被分为上、中、下三等,萧家没有上地,只有中地十五亩,下地十数亩[85]。在满铁调查时,他在村里拥有土地不到六十亩[86],而当时村里拥有地产在百亩以上的地主就有五户[87]。但是,萧惠生在侯家营南面的七里海拥有并出租上百亩土地,据说在此过程中他霸占了不少农民开垦的荒田,激起了民愤(侯增祥,05-07-29)[88]。由此,在1946年冀东区党委发起的清算运动中,萧惠生被来自南面的张家坨村村干部和群众抄了家,而他提前逃往了昌黎县城[89]。
形成于1949年和1951年的两份审判记录透露些萧惠生人生最后三年的蛛丝马迹。据载,惠生并不打算就此善罢甘休,他到县政府告了参与平分的村干部郭仲等八人,致使他们被捕,并“企图要回联合币六十万元、猪三个”[90]。此后,萧惠生开始担任泥井乡大乡长,“组织义勇壮丁队七人,买枪三支,借枪二支,企图打八路军,催款,抓村干,并捕杀我群众”[91]。他在昌黎县城第二次被解放的当天——1948年6月25日即被逮捕,1949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罪名是“一贯压迫人民,贪污勒索民财,反对土改,勾结伪军组织伙会,屠杀人民,夺取胜利果实,与人民为敌”[92]。1949春,侯家营村开始进行“土改”,此时萧的妻女尚在村中,仅有地产28亩,因此贫农团只分了萧家的部分房产,一间半厢房分给了雇农王继田,两间厢房没收归村公所使用[93]。据说在此后,狱中的萧惠生因改造态度较好曾一度被开释(侯振久,05-07-26;侯大信,05-07-27;侯增祥、侯永云,05-07-29)。然而在“镇反”运动开始后,曾担任伪大乡长的萧惠生又被逮捕,1951年3月14日他的审判表上的最终处理意见是:反攻地主萧惠生判处死刑[94]。
萧惠生死了,萧家的成分也成了一桩悬案。虽然他早在1946年便被革命政府发动群众抄了家,属于地主,然而按照萧家在土改前三年的经济状况以及“土改”时的处理政策,他又一度被定为中农。村文书中还保留着两张人民政府在1951年3月26日发放给萧家的“土地房产所有证”:萧家拥有地产八段三十亩六分三厘,房产正房二间半、厢房四间[95]。随着他的家属在20世纪50年代初纷纷迁往东北,这些地产大多卖给了村民,部分房产也被“分析”或被占用。即便是这样,萧家的成分和房产问题还是在此后的三十年里困扰着侯家营,因为曾为萧惠生的妻儿离村时开具中农成分证明,这就成为日后批判当时村干部王永会(其他文献中又作王永惠等——笔者)、侯永志的重要罪状[96];萧家留下空房全部被村公所占用,并一直向萧的后代交纳房租,直至1966年被大队没收[97]。“文革”期间,萧家的后代事事处处都会因为家庭成分的问题遭受调查和骚扰,其痛苦磨难可想而知[98]。在那极“左”的年代里,萧惠生一家始终是作为侯家营的敌伪人员登记在案的[99]。
1979年7月,萧惠生的成分又重被确定为中农[100]。一年以后,一直被占用的萧家的房产全部由萧的后代卖给了侯家营大队[101]。几年前,萧家后代对笔者讲,其父死得冤屈,当年萧惠生曾在县城多方掩护过八路军,他的家曾是八路军的联络点……
二 致毛主席的信:“四清”时的刘家
在《侯家营文书》中,有一个信封极为醒目,上书:“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毛主席收”。这是一封哭诉信(参见序论):“再给您来这一封信,再没有上述〔诉〕的地方了。为我的家庭成分的问题,我睡梦里哭醒几次,感到冤屈,心里还是不好受。我呼也不行,叫也不行。这一封信是我最后死心的一封信……”[102]
信的作者名叫刘斌卿,来自侯家营,25岁的他从保定水利学校毕业便被分配到河北省水利厅科研所工作,1964年11月外出参加“四清运动”,任河北省宣化县姚家营“四清”分团秘书。刘斌卿为刘万臣四子,致毛主席的这封信便是因刘家的家庭成分而起。1965年“四清”工作队入驻侯家营,经过调查、研究,将刘万臣一家的成分定为上中农,这一结果使刘斌卿感到十分气愤,他于1965年9月2日、25日先后致信侯家营所在的泥井“四清”分团和昌黎总团党委,诉说自家的冤屈。然而信寄出后便了无音讯,刘斌卿在绝望之中把信写给了毛主席。他在信中历数刘家在旧社会遭受的苦难:父亲刘万臣为了糊口,担着八根绳卖点煤油火柴,后来撑不下去了,便给本村地主做工。家里孩子多没人管,大哥被摔成哑巴,妹妹差点染上瘟病死去,自己受了风无钱医治,腿上留下残疾。一家大小七八口人仅有一间破东厢房可住。在当时的侯家营,“比我家穷苦的也算有数的几个”。为了在这样困难的条件下谋生,刘家做起了铁器零件活,“但一件家具也不是自己的,都是借本村王福存的,生活比普通中农还低,怎么称得上上中农呢?”更让斌卿感到愤懑的是:“我村方远〔圆〕百八十里有名的‘侯老爷’,今天他们的子弟还成了贫农。再一个是在旧社会里我们曾向人家乞讨的著名字号‘万担兴’今天成了下中农,而我们这典型的受旧社会苦新社会甜的家庭确〔却〕成了错划‘上中农’。”
刘斌卿在信中描述的苦难大致是存在的,这一点可以得到《惯行调查》资料的证实[103]。通过在侯家营村的调查,笔者一再向上了年纪的村民询问解放前刘家的经济状况,得到了“他家解放前挺穷,有四个儿子、四个闺女,是村里最困难的”,“他家早先穷得够呛”,“他也没啥地”(侯振久,05-07-26;侯大信,05-07-27;侯永云,05-07-29)等相对一致的答案。既然如此,上中农的划定又从何而来?刘斌卿在信中说得很明白:“群众给我的回答是‘还不是你哥(三哥刘斌相)当干部伤了人?’”刘斌卿的三哥刘斌相,自1955年起便一直担任村里第一生产队的队长,此人脾气不佳,在队长任上得罪的人不少。在“四清运动”时,作为队长的刘斌相也“上了楼”,借退“100多元钱、400多斤粮食”[104],刘斌相谈起此事时一再强调:“因为我当干部,他们让我认贪污,我说我没贪污。他说我不老实,从经济上搞不了你,就从政治上搞你。”(刘斌相,05-07-26)据说当时29岁的刘斌相由此便和侯家营“四清”工作队刚30岁出头的指导员温炳和卯上了。调查时老乡们十分形象地回忆说,温炳和当时就放话了,看看到底是你刘斌相有能耐,还是我温炳和本领大。“从政治上搞你”,刘家的成分便从中农变成了上中农。以上文字与口述资料道出这样的事实:刘斌相在“四清运动”中的“态度”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刘、温两人的矛盾在很大程度上是刘家“冤案”的起因。
致毛主席的信在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处被“拦截”,转回河北省委办公厅信访处,又发回中共昌黎县委办公室,最后回到村里。为此,村里的党员、积极分子、贫协委员进行了讨论,一致认为“刘斌卿反党、反社会主义、反对伟大的‘四清运动’,诬蔑‘四清’工作队”[105]。然而倔强的刘斌卿一直就没有放弃过他的努力,即便他的申诉换来的是更坏的结果。他不断地写信,给村干部、村“四清”工作队、“四清”复查工作队、昌黎县“四清”总团,他控诉工作队“以感情代替政策”:温炳和烧了土改时发放的证明刘家中农成分的户口本,并扬言“侯家营姓刘的没有一个好东西”,“把我们从人民内部矛盾使劲往外推”。他痛指成分划分之不合理,一次次地统计解放前刘家的经济支出、雇工情况,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计算剥削率,得出“最合理又符合政策的成分应为手工业者”的结论。他也一再写信鼓励父亲和大哥、三哥,“对于咱家成分问题的解决形势是有利的”,“干部也好,群众也好,他们是受蒙蔽的人,主要的坏人、打击报复的人是温炳和这个坏家伙,要相信用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革命群众会很快觉悟的”,“我听说侯家营的乡亲们,好多贫下中农看我们受害,背地里在流泪,为我们难过”。在那些日子里,这个新社会的上进青年的内心无疑是痛苦的:一方面,作为“四清”分团的秘书,他无比坚定地相信“四清运动”的伟大意义,对于各项政策也是再熟悉不过;另一方面,自己的家庭却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遭受了不白之冤,成了“四清运动”的受害者。由于工作的缘故,他只能用笔和纸为百里之外的家庭做着不懈的努力。在《侯家营文书》中,共计有刘家在1965年至1969年间为成分问题而写的申诉信、往来家书23封,这些书信中透露出的小人物的内心世界,为我们展示了“四清”的时代氛围以及又十分重要的乡村底层的侧面,其价值不言而喻[106]。
小人物的一再的申诉换来的却是“大搞翻案妖风”、“进行反革命反党活动,把毒箭指向党中央毛主席”等新的罪名。在阶级划分在相当程度上脱离了经济条件而由政治觉悟、政治表现决定的年代里,这样的上诉无疑是极其“反动”的。经过“四清”复查运动,1966年7月18日,刘万臣定为漏划富农,戴富农帽子,刘斌相戴坏分子帽子。刘斌卿也在石家庄受到了单位的“双开”(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处分(刘斌相,01-08-02;刘斌相,05-07-26)。低头认罪、汇报情况、批斗、修路、扫大街……四类分子一做就是十二年半。直到1978年底,刘氏父子获得了平反,家庭成分恢复为土改时定的中农,“四类分子”的帽子也被摘掉[107],刘斌卿也恢复了党籍,并晋升为水利工程师。在《侯家营文书》中还发现了这样一个小条:“刘斌相:12年半参加义务劳动,150元,刘万臣:12年半参加义务劳动,50元”[108],大概是村里为“平反”所做的经济补偿。
除了萧惠生、刘氏父子以外,以下这些人物也很值得关注:侯永志,他是村里第一位共产党员,早在1947年便秘密入党,侯家营建政后曾担任村支部书记、治安员、生产队长等职,1959年因为历史不清被开除党籍,80年代初获得平反,文书中留下了大量针对他的批判记录、罪状证明等[109]。侯元勤,贫农出身的共产党员,他有一双快嘴,文书中留下了他在“文革”期间对于高层政治斗争、国家政策、外交活动等一系列极富个性的言论,这些都作为他“现行反革命”的罪状[110]。刘斌明,他在解放前曾在秦皇岛国民党军的一处军械库任保管员,“文革”期间村里曾捕风捉影地认为他私藏当年留下的枪,对此村里曾反复审问,这些审讯、交代从1966年一直延续至1969年[111]。
以上提及的均是村庄的居民,而在那个年代进入村子的工作队员、知识青年、下放户等在文书中亦有所反映,限于篇幅,在此不再一一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