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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家营:一个华北村庄的现代历程
1.4.1.3 第三节 政治运动冲击下的华北乡村社会

第三节 政治运动冲击下的华北乡村社会

在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的二十多年里,中国乡村社会不断被卷入风起云涌的政治运动之中。其中,“四清”和“文化大革命”这两场政治运动前后相接,参与人员、活动方式、斗争内容等都有内在的连续性,对乡村社会造成的冲击也最大。

一 “四清运动”

1963年5月,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决定在农村开展以“四清”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制定了《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前十条”),把它作为指导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纲领性文件。“前十条”是这样分析农村的政治形势的:“在机关和集体经济中出现了一些贪污盗窃分子、投机倒把分子、蜕化变质分子,同地主富农分子勾结在一起,为非作歹。”因此要求“重新组织革命的阶级队伍”。此后,各地在试点的基础上,在部分县、社开始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四清运动”的内容,最初在农村中是“清工分、清账目、清仓库和清财物”。1963年9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又讨论制定了《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即“后十条”)。“后十条”贯彻“前十条”的指导思想,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四清运动”内容发展为“清思想、清政治、清组织和清经济”。中共昌黎县委于1963年在犁湾河人民公社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试点工作,1965年2月,中共唐山地委“四清”工作总团派分团进驻昌黎县,使“四清”运动由“粗线条”发展成为“细线条”。同时县里成立了“四清”工作团,各人民公社成立了“四清”工作分团。进驻各生产大队的“四清”工作队建立起了党支部。县、社、队三级“四清”工作队组织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各级党、政组织的职能[38]。1964年,以薛凤玺为队长、温炳和为指导员的侯家营“四清”工作队驻村,工作队成为村实际领导核心。到1966年下半年,侯家营大队的“四清运动”历时两年结束。

1.“上楼”交代问题,“下楼”参加生产

“四清”中所有的干部都“上楼下楼,洗手洗澡”。“上楼”就必须“洗手洗澡”,即大家给干部提意见,就“参加劳动少、阶级界线不清,超标准”等问题,天天开批判会,开群众大会,干部要把经济上、政治上、思想上的问题洗得干干净净,交待得清清楚楚才能下楼。“上楼”容易“下楼”难,直到“四清”结束,“文化大革命”开始,村中还有几人一直在“楼上”呆着。干部白天“下楼”抓生产,晚上“上楼”交代问题,接受群众的检查。王永会在“四清”复查中下台,被叫作“四不清下台干部”。

工作队进驻侯家营后,重新组织贫协,召开社员动员大会,采取访贫问苦、扎根串连方式,发动群众起来揭发干部的问题。为了更好地调查“腐化的干部”,侯家营成立了三个查账小组,工作队负责大队干部,六个生产队每两队为一组。

侯家营查账二组的查账报告道出了当时具体的查账过程:

一、带着问题查活账。……有的群众说:“光磨粉,不见钱,并且还赔钱。”于是我们就从粉房入手开始审账、查账。……二、分摊扒账、报账……1.扒账:由原任会计自己扒自己所管的一摊账,由查账班子监督指导他们。……2.报账:扒完后就由会计一项一项一笔一笔的向群众报账,报账时听一听(有)没有漏洞。3.议论:报完账后,就立即组织了群众背靠背的议论,通过种子账来说,许多知情人对账出现了怀疑,贫协代表王兴厚说:“怎么64年春我和侯□良、侯盛忠我们三个人到昌黎买的545斤青豆,170多元和从牛新庄给侯文焕手买的300多斤青豆中账上怎么没有呢?”这样一议论有了线索。4.深访:有了线索后就找到现任会计王井全,他说:“保管员侯□□根本没有报这笔账。”

又找买卖青豆的人座谈确保这笔款有差错,问题弄清后就找保管员反复交待政策,又有确实的证据。在事实面前不得不交待贪污青豆款34.00元多,并谈了手段。……[39]

从侯家营查账二组的报告来看,主要还是依靠群众,放手发动群众来发现问题。查账的结果是“侯家营犯有经济四不清错误的干部33名,最后落实定案应退赔贪污盗窃多吃多占款(包括实物折款)2662.00元,粮食9112.5斤”[40]。侯家营历任大队干部和生产队干部也不过30多人,33人被查出问题,意味着几乎所有的干部都有“四不清经济问题”。33名“四不清”干部每人都有一张经济问题处理审批表。下面以侯元强和王永会两人的“经济问题”来看看当时的所谓“清经济”:

书记侯元强,经济不清问题一为多吃多占,二是长支挪用。多吃多占有三项:1964年实物折款1.00元;1963年现款5.50元,粮食40斤,实物折款36.00元,布票8尺;1962年现款2.0元,粮食114斤,实物折款87.5元。长支挪用两项,1962年至1964年大队转一队扣由一队长支现款50.85元,1961年至1962年大队转五队和由三队长支现款392.82元。

副书记王永会,主要问题就是多吃多占:粮食394斤(其中62年—64年多占耕地合粮39斤,63年73斤,62年222斤,64年60斤),现金20.00元(62年的),实物折款173.7元(其中63年44.8元,64年42.2元,62年86.70元);布票4尺。[41]

查清问题后如何处理?大队干部没有权力过问,先由贫协提出处理退赔意见,然后请示工作队是否实行减缓免政策,最后报中共唐山地委“四清”工作团泥井分团审批。实行减缓免政策的量度主要依据家庭成分、家庭情况及交代问题的态度,减缓免多少最终掌握在贫协和工作队手中。关于侯元强的问题,贫协提出的处理意见是:“总定案数:现款7.7元,粮食154斤,实物折款124.7元,布票8尺;总减负数:现款7.7元,粮食154斤,实物折款124.7元,布票8尺。长支挪用443.67元,全还。”[42]侯元强家里没有劳力,考虑家庭收入情况和态度表现,侯元强多吃多占的现款和粮食布票全被免除,不需要退赔,只要还上长支挪用(即长期支取未还钱物)即可。对王永会,贫协就没有那么客气了:“总定案数:现款20.00元,粮食394斤,实物折款173.70元,布票4尺;总减负现款×元,粮食94斤,实物折款48.70元,布票4尺;实际退赔数:现款20.00元,粮食300斤,实物折款125.00元,布票×。”[43]两人相比,侯元强享受到了更多的减免,减免数目在村中所有“四不清干部”中是最高的。

退赔数已经由贫协决定,侯家营干部的退赔情况如何呢?从1965年《侯家营干部退赔款物的分配意见》中可以看到,大小队干部的退赔情况已经被安排好了。虽然为1965年所制的表格,但是已规定了1966年需退赔的数目。如王永会,应退赔粮食300斤、款145元,现已退赔粮食120斤、款53元;缓退部分,1965年大秋时粮食要退180斤、现金42元,1966年大秋将最后50元补齐。如果没有充足的现金,可用实物折款,王永会已退现金53元当中现金15元,实物折款38元,包括棉被一个23元,标子一个10元,大□□5元,屋围一个1元[44]。以当时的收入,家里一般是没有多少现金的,所以大多数干部选择了以实物折款。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四清”“清经济”的扩大化。

每个人要退赔的数目如此详细,令人佩服当时查账的工夫,但是未必符合事实。乡村会计水平有限,多年的账目,尤其是如此琐碎的账目,不是只看账本就能查清的。查账的主要方式是发动群众,群众给干部提了很多意见,有的是事实,有的只是捕风捉影,还有的是宣泄私怨,尤其是在工作队的鼓动下,群众对查账充满了热情,因为工作队的斗争策略是承诺将干部的退赔分给社员,在利益的诱惑下,更会出现偏离事实的现象。工作队难以避免的错误带来了一系列的怨恨,这些怨恨成为其后数十年形形色色个人冲突的根源。侯大义对此深有感触:“(四清)那个一开始啊,就有误导,到时工作队一讲,你们把他们贪污的东西整整,到时候大伙能分多少钱。实际上这个大队能有多少钱呢,是有些地方不清,但是没运动哪能算清呢?这个年头多了,他记清记不清了。对不上账就说他有问题。结果一整呢,开会开始还很积极,成天去,光想着分钱了。一看分不到钱了,啥会也不去了。我们这不是有个典型吗?‘文化大革命’中挨过整,有个叫侯永深的,当过大队长的那个,说我上了共产党的贼船了。清经济有好处,清政治没好处。清经济清好了能分多少钱,结果我一分钱也没有分到,开会不去了。”(侯大义,05-07-29)后来的政治运动中,侯永深因为这句牢骚话挨了批。

干部退赔的现款粮食如何处理分配呢?“四清”工作队指导员温炳和起草了《侯家营干部退赔款物的分配意见》,内容如下:

根据上级党委指示精神和侯家营具体情况,经社员群众讨论和工作队、贫协、党支部讨论,确定采取如下方法:一、粮食……由于各生产队干部退赔粮食数不平衡,有的生产队干部现已退70%—80%,全部按人七劳三分配,缓退部分作为生产队储备或机动粮……大队干部(除去生产队接受部分外)退赔粮食726斤(现退和缓退部分)留在大队做机动粮。二、现款:……因为贪污侵占款都是大队生产队集体财产贪污侵占的,因而从中提取45%(有退房间两间)分别作为大队生产队的公共积金,提留5%作为公益金,其余50%按人七劳三的比例分配给社员。三、几个具体问题:参加分配的人员除四类分子(戴帽子的)以外,干部和社员一律参加分配……[45]

温炳和起草的这个意见似乎比较“合理”,兼顾了大队、生产队、社员各个方面,“四类分子”被排除在分配范围之外。侯家营大队各生产队及社员的分配所得在《侯家营大队干部退赔款的分配表》[46]中详细列出,基本符合该分配意见。

值得思考的是,当时“上楼”的干部对于退赔“集体失忆”,对笔者说事实上并没有退多少东西,因为家里都是特别穷,没钱也没有东西。许多人对那个分配表表示怀疑,大家印象深刻的只有侯继增的两间厢房,其余一概没有印象,就连表上详细列出退赔明细的当事人也一口否认此事。关于分配退赔物资,老人们也说不记得曾经分到过什么东西和钱款,甚至有几人十分肯定地告诉笔者并没有分配这回事(侯大义,05-07-29,06-04-18;侯振久,06-04-19;侯振兴,06-04-18;侯振春,06-04-19;侯永深,06-04-18;刘斌相,06-04-17)。在“四清”严查腐败时期,数字既然详细列出,作假是不太可能的。老人们所以会呈现“集体失忆”,笔者推测“四清”对村干部冲击过大,而当时所谓的“贪污”,无非就是多吃多占,多拿了大队一把葱、一头蒜之类。但是真若退赔就意味着承认自己贪污,这个帽子实在不小。虽然事后都被澄清是冤案,但老人们还是宁愿不提此事。

一个小村子几乎所有的干部都有问题,这本身就说明了一个问题——运动的扩大化。一方面,“四清”确实查出了一些问题,“清洁”了干部队伍,但是另一方面,工作队工作方法的简单粗暴挫伤了村干部的积极性,为以后村中的冲突埋下了伏笔(详见下文叙述)。“四清运动”震慑了乡村干部,再次强化了廉洁。有学者认为,70年代农村干部能保持廉洁奉公应与此次“教育”关系密切[47]

“四清运动”发动群众揭发干部,看似高效率地完成了上级任务,达到了既定目标,但同时也破坏了村庄刚刚形成的权力体系和秩序。表面上的直接危害是制造了不少冤假错案,但在它发动和消隐的背后,却蕴藏了社会危机。

2.“中农”、“上中农”还是“富农”——刘家与工作队指导员

“四清”时的阶级复议则让侯家营上上下下人心惶惶,“阶级”这个身份标志,直接决定每个人的地位和命运。在工作队的协助下,贫协与阶级复议委员会重新议定土改时期所定的村民的阶级成分。

“四清”阶级复查中全村共27人阶级成分变更,3人成分由下中农下降为贫农,18人成分从中农下降为下中农,5人成分从上中农上升为地主,1人成分从上中农上升为富农[48]。本着“就下不就上”的原则,大多数村民阶级成分下降,也有几人成分上升,成分上升为富农的,称之为漏划富农;成分上升为地主的,称之为漏划地主。

(1)刘家成分上升

《侯家营文书》中刘家的申诉信、家书多达23封,多出自刘万臣四儿子刘斌卿之手。刘斌卿,在侯家营村长大的优秀青年,保定水利学校毕业,分配到河北省水利厅科研所工作,1964年“四清运动”开始后,任河北省宣化县姚家营“四清”分团秘书。在1965年的“四清”阶级复议中,侯家营连出三榜,第一二榜刘家均为中农,第三榜刘家成分上升为上中农,刘家的申诉之路自此开始。

刘斌卿的第一封申诉信于1965年9月2日写给“四清”分团党委、公社党委:

关于我家(侯家营村刘万臣)的成份〔分〕问题,我有这么点意见不知对否?……老温同志对我说:“你们家庭成份〔分〕是这种情况,我们召集了代表会,多数人说原成份〔分〕是上中农,少数人说是中农,大队又无根据,依据群众定为上中农,如果你有根据,按党的就低不就高的政策,我也能给你改。”我回家后和母亲找了半天好容易翻出了50年代的户口薄〔簿〕,写着“中农”,现在温指导员说户口薄〔簿〕给丢了,出村后没给。老温同志对我说:“1945年以前你们是贫农,以后就好过了。”[49]

文中所说的温指导员是侯家营“四清”工作队的指导员温炳和。温炳和原为迁安县电力所干部,1964—1966年派驻侯家营,同时也任分团党委委员。许多村民对温印象不佳,多有怨言。刘斌卿在信中还间接地批评温炳和,表达了对工作队随意处理成分问题的不满:“在侯家营比我家苦的也算有数的几家。再说,刘万年(我三叔)比我们生活在当时不知强着多少倍,而今天中农未动,不是依感情代替政策吗?”虽然刘斌卿因为家庭成分对于温炳和有种种不满,但此时仍称其为指导员,用商量的口气向上级反映问题。随后刘斌卿又写了几封申诉信,均石沉大海,没有回音。万般无奈之下,1965年10月31日刘斌卿提笔给毛主席写信哭诉。根据信封戳记,该信到达中央办公厅秘书处被“拦截”,转回河北省委办公厅信访处,由河北省委办公厅发回昌黎县委办公室,又转回侯家营。在这封给毛主席的信中,刘斌卿充满感情地讲述了自家苦难的历史(该信内容参见本书序论)。

刘斌卿信中所述基本属实,笔者在侯家营的调查也可以证实。村中长者回忆:“他家解放前挺穷的,有四个儿子,四个闺女,是村里最困难的。”(侯振久,06-04-19)当年的满铁调查也留下了资料佐证[50]

刘家在侯家营村中确实生活困难,本着划成分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刘家划为中农也稍显偏颇,为什么三榜过后成分会上升为上中农呢?刘斌卿给毛主席的信中一句话点破天机——群众告诉刘斌卿:“还不是你哥(三哥刘斌相)当干部伤了人。”笔者的调查也证实了这一点。刘斌相是刘万臣的三儿子,脾气暴躁倔强,“四清”之前一直担任第一生产队队长,是生产能手,工作出色,但是工作不讲究方式方法,经常出口伤人,有“刘阎王”、“人人怕”之称。那些被他得罪过的人在“四清”阶级复查时选择对刘家进行报复,加上有温炳和的支持,多名群众的伪证使刘家的成分上升为上中农。

“四清”“清经济”中,生产队队长刘斌相也“上楼”交代问题。刘斌相回忆当时情景:“因为我当干部,他们让我认贪污,让我认几千就得了,说认了就没事。我说我没有,他说我不老实,从经济上搞不了你,就从政治上搞你。”(刘斌相,05-07-28)刘斌相的顽固惹恼了温炳和,面对温炳和在“四清运动”中的强势,倔强的刘斌相决心以硬抗硬。由此,刘斌相与温炳和之间的矛盾导致了刘家成分的上升。

刘斌卿对因为哥哥的态度而改定全家成分十分不满,他在1965年12月的一封申诉信中说:“我哥哥们都是随我父亲而定他们的成分,而不是根据刘斌选和刘斌相定我父亲的成分。他们表现不好,如果够条件的话,可以改变他们本人的成分,家庭成分是不变的。”[51]像刘斌卿所说单独上升个人成分的事情在侯家营确属仅见,而相反的事例在侯家营确实存在:有的人由于个人表现好,积极参加各项工作,以致个人成分与家庭成分不同。比如家里是中农,本人成分可能会改成下中农。随着申诉信的增多,刘斌卿对温炳和已不像以前那么客气,矛头直指温炳和,甚至想要告温炳和烧自家户口本一事[52]

刘斌卿接连的申诉、上告信里多指出温炳和的错误,为此遭到了温炳和更激烈的、针对刘斌卿及其家人的报复。温炳和停止了刘万臣在铁匠社的工作,组织群众批斗,让刘万臣交代问题[53]。之后,侯家营大队管理委员会还两次致信张家口地委工作总团党委告刘斌卿的状,信中写道:“刘斌卿对待四清态度很不好,贫下中农一致要求他回家交代问题(关于澄清刘斌相的政治问题),不能再做一个革命干部。”[54]结果,远在他乡工作的刘斌卿也被牵连其中。

(2)成分再次上升

“四清”复查,温炳和带队再次进驻侯家营。复查结果让刘家更加愤怒,刘家的成分从上中农上升为富农。富农和上中农可以说是天壤之别。富农意味着在解放前把田地租给佃农或是雇了几个长工,存在剥削。上中农是人民内部矛盾,富农则是敌我矛盾。每当发起政治运动开批斗会时,富农会被拖到台上,承受群众责骂,甚至拳脚相加。与上中农相比,富农受到了更多的限制,失去了很多权利,比如子女受教育的权利和当兵就业的权利。

刘家一再申诉的结果却是成分再次上升,刘斌相和他二姐决定直接到唐山去申诉。唐山地委工作人员给他们分析说:“可是按着你今天说的情况在〔再〕一次四清复查,你们准是找成分了,可是你们一找,党的政策就要给你们算细账了。可是接着你说的情况,我主观地认为,也没有给你们算细账,划富农也可以。……如果你要是去追查也可以,可是对你没有什么好处……你们回去后可不要向上级告,你要是告了,可就罪加三等。我说的是和你们说实在的话,你应当看清形势。”[55]地委干部劝说他们回去,看清形势不要找成分了,找成分是没有好处的。

从唐山回来,刘斌相就戴上了“坏分子”的帽子,被管制起来,彻底失去了人身自由,每时每刻都在民兵的监督下生活,睡觉都不能关门。村里最脏最累的活由“四类分子”来干,扫大街、清垃圾、义务劳动,每天一次思想汇报,隔天做一次自我检查,每有运动就成为重点对象,游街开批斗会。

1967年刘斌卿回家过年,被村里扣压半个月,像他三哥一样被村里看管起来。刘斌卿单位派人来侯家营要人,并且调查刘家成分问题。最后刘斌卿单位的结论是“也够富农了”[56],刘斌卿被双开除。之后刘斌卿决定改变斗争策略。以往他的申诉信多为诉苦抱怨祈求同情,成分上升后他认为要用事实说话。毕竟自己在“四清”分团工作过,对各种政策了如指掌,刘斌卿分条列目地来证明自家成分的错误和温炳和对刘家的迫害。

1968年1月1日,刘斌卿写给单位水利厅的信(即单位调查得出结论之后),非常详细地列出自家情况所对应之政策,如自家的雇工情况、劳动力情况、各种剥削率计算结果、自家每年各项收入支出、相应的泥井公社的情况、全国的普遍情形,以及温炳和如何错误计算自家成分、如何歪曲事实、如何无中生有,等等[57]。可惜这封信被村中扣留。之后刘斌卿连续写了几封内容相似的申诉信,不过也都被扣留。

1969年之后,《侯家营文书》中再没有出现刘家的申诉信件,偶有家书几封,往来必提成分一事,但口气缓和,不像以前那么义愤填膺,家人彼此安慰,对改定成分还是充满了希望,不过这一等就是十年。

刘家的遭遇除去刘斌相的个人原因,也是大环境使然,也是丑陋人性作祟。没有经验的工作队干部,既处在当时政治高压气氛下,又处于村内各种冲突之中。村民之间的关系有亲有疏,他们为迎合某一派而扭曲事实,或者挟私报复是常有之事。在这种情况下,工作队很难得出客观准确、不带感情色彩的结论。而工作队为了体现工作成绩,难免会无中生有、无限上纲上线,造成冤假错案。

二 “文化大革命”

对于农村而言,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实是“四清运动”的延续。“四清运动”在农村中发动群众斗干部,搞阶级斗争扩大化,阶级理论进一步系统化和实践化,为“文革”开辟了道路。仔细观察会看到,“文革”前期的混乱多是“四清”所酿怨恨的爆发,许多人在以前的政治运动中受到羞辱,“文革”给了他们翻身的机会。

1.突如其来的“文化大革命”

1966年12月,由于“文化大革命”在昌黎城乡普遍开展起来,“四清”工作队被迫撤离各社队。1967年工作队撤出侯家营,贫协顺势掌权,成为事实上的权力组织。侯家营的村史资料中写道:“地富反坏右,牛鬼蛇神,四不清下台的干部一起出笼向伟大的四清反扑,打击四清上台的干部和积极分子。”[58]侯家营村中成立了两个造反组织,即红农造反大队、造反兵团。据侯大义回忆:“这些队员都是平时表现不好的,没有现任干部,不得人心。”(侯大义,05-07-29)革命似乎都是年轻人的盛宴,村里的青年跃跃欲试,想要推翻现任干部。村史资料记载,侯家营在“文化大革命”高潮时期班子连选了七次,前六次都选上了大队的现任干部,结果每次都不能算数。村里秩序混乱,党不像党,村不为村,两个造反派互相争夺权力。据村民回忆,村里并没有发生武斗,但是县里流血武斗不断,村里空气也十分紧张。在斗争最激烈的时候,解放军驻昌黎部队奉命介入地方“文化大革命”运动,解放军进村实行军管。三个解放军军官来到侯家营村,成立了军管会,对全村实行军事管制。

面对突如其来的“文革”,书记侯元强向上级请示“文革”如何搞,上级的回答是:“上边没布置,叫发动群众、干部的问题,经过‘四清’和复查,就得发动群众破四旧。”[59]对于“文化大革命”,公社领导、村干部都不太明白怎么来搞。侯元强在一份检查中写到自己当时的困惑:“由于我们大队是四清复查和文化大革命交叉在一起,是复查的扫尾,就按原来的复查部署进行。对文化大革命咋搞我是没有方向……所以在前期文化大革命中在做法上以破四旧为名,就把主要当权派划过来了,现在检查起来就是把运动引向邪路。”[60]侯元强为此受到了攻击,从这份检查中可知,“文革”开始后,侯家营不过是按照原部署(即“四清”的部署)开展的,村干部认为“文革”和“四清”都是一样的政治运动,事实上在农村,“文革”不过是在“四清运动”之上进一步强调阶级斗争。

1968年3月4日,侯家营生产大队在军管会的支持下成立了革命委员会,取代了贫协。第一届革委会成员如下:主任侯元强,副主任侯振兴、侯永深,委员侯大义等。革委会成员基本为原先大队党支部成员。生产队增设政治指导员,加强对社员的政治引导,村里称之为政工员。“昌黎县泥井人民公社侯家营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的木制印章也随之刻出来,一直用到1980年。

1969年7月,侯家营恢复党支部。党支部成员5人,书记侯元强,副书记侯大义、侯振兴等。同时革委会依然存在,其成员共9名,和党支部是两个班子,一套人马,大权在党支部手中,命令以革委会的名义发出。乡村又恢复了旧有秩序。全国大部分地区恢复党支部的时间为1970年,而侯家营在1969年底就恢复了党支部,从这点来讲,侯家营更早恢复了秩序。

“文革”时期有很多名目的政治运动,如“清理阶级队伍”、“斗批改”、“一打三反”(即打击现行反革命破坏活动、反贪污、反浪费、反对投机倒把)等。1968年7月,侯家营开展了“清理阶级队伍”运动。同年12月27日,侯家营成立专案班子负责整理村中“阶级敌人”的案卷[61]。1969年成立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负责村中毛泽东思想宣传和对“阶级敌人”的批判。村内开设毛泽东思想学习班,每次上课都要点名记录出勤情况,如无故不来就要写检查挨批斗。1969年侯家营大队成立“斗批改”领导小组,组长侯元强[62]。这些班子或小组的领导均是侯家营党支部成员,由党支部来开展这些活动。值得一提的是,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是公社派驻的,实际权力很大,对于村里的事情,党支部一般都要和宣传队驻村干部商议(侯大义,05-07-29;侯大义,05-07-30)。

此起彼伏的政治运动进一步使以阶级斗争为主要内容的政治文化渗透至乡村社会内部,一个重要的后果就是造成社会不断政治化。农民在国家意识形态的影响下,被“当家做主”、“造反有理”等政治口号和一次次政治运动动员起来,一点点地培养出了政治热情和政治敏感性。但是,频繁的运动早晚会让人疲劳,政治风向的不确定也使村民由最初的盲从转向怀疑,有些人对政治失去信心,变得麻木起来。

(1)王永会从“四不清”到“历史不清”

1968年全国开展“清理阶级队伍”运动,这个运动在农村中是有定额的,一般要在村民中找出3%的“阶级敌人”,将之清除出“革命的队伍”。侯家营为此专门成立了专案班子,负责搞这些人的案卷。“四不清”下台的干部王永会成为这次清理阶级队伍的众矢之的。王永会的历史问题随着运动的开展浮出水面,由“四不清”发展为“历史不清”。

王永会的“历史不清”问题和侯永志的相似。解放前王永会曾经两次当过“伪先生”,并且给国民党军送过粮食。除此之外,还有萧家成分一事(涉及诸如土改时期王如何给萧惠生定的成分以及之后萧家后人迁出侯家营时,开迁出证明的王永会和侯永志为什么给他们开中农成分的证明这两个问题)。此事是侯家营历次政治运动都要涉及的内容,也成为王永会和侯永志不断被批判的主要罪证。为了自保,两人对此各执一词,没有统一的说法。几次政治运动之后,王永会和侯永志对于萧家一事的交代充满了有特色的“文革语言”,也越来越远离真相[63]

村民侯元勤为王永会在清理阶级队伍中受到的批判打抱不平,他说:“清理阶级队伍搞得是啥,为什么一切问题都给人家王永会扣上呢,我看不公平……王的问题是那样吗?□人家不承认错误,不经过本人签字盖章,也给王定不了案,满〔瞒〕不过王的党员不要了,那大年纪,大队干部和宣传队和王有私仇,是借运动打击报复。”[64]侯元勤因为这句话后来也挨了批判。“文革”初期的混乱引发了“四清”时期村内积聚的怨恨,一些可怜的人成为情绪宣泄的对象。

(2)口无遮拦的侯永庆和侯元勤

在冀东乡村社会,乡村民众的闲暇生活也是比较丰富多彩的,比如听戏、听书、看皮影等。旧时的戏曲、皮影、说书多讲述帝王将相辉煌家世以及风云变化的朝代兴衰,传播忠孝仁义的家国观念。在享受欢愉的同时,由戏曲、说书和皮影戏所演绎的历史故事会对农民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形成乡土农民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农民们反过来也会以此来看待和评价现实生活,也习惯套用戏中的故事来比照身边的政治运动和政治事件。1949年后国家权力和官方意识不断向乡村渗透的同时,传统文化对农民政治意识的塑造仍然发挥着特殊作用,底层的民众不时以他们的文化去抵挡这种渗透。

侯家营村民侯永庆为人口无遮拦,无所顾忌。他很爱看皮影戏,经常拿皮影戏里的故事来比喻现实。比如对于毛泽东与林彪的“紧密关系”,有人揭发他曾说过:“你看在从前唱影上、说书上、唱戏上,越是亲近人才能办事呢。从前皇帝的岳父,是当朝太师傅,在朝中官职最大,他还想篡他姑爷的正位。再看董左〔卓〕和吕布怎样啊,早晚也得坏在亲近的人上。因为亲人近人,他不加以防备。毛主席和林彪是最亲密的战友。明天林彪在毛主席身旁研究事时,(二么指一湾〔弯〕)那毛主席就得完蛋。”[65]侯永庆诸如此类用戏曲比喻现实的言论,在当时可谓“居心叵测”。“一打三反”运动中,侯永庆因为这些言论成为村里批斗的对象。

侯家营某村民还揭发了侯永庆在1964年羡慕“苏联修正主义”的言论:

苏联现在修正了,人家国家爱干啥就干啥,谁想做买卖就做买卖,那多好,我说我想那个时候,我惦着在咱们庄西坑沿上,沿公路旁盖上两间房子,作个小买卖,专卖香烟、烧酒、猪头肉等等。到春节还卖门神、画等东西。那我就不用劳动,吃不了花不尽,我还轻巧……现在想干点啥都不行了,如了死。[66]

以上资料显示,虽然国家权力的触角深入到了乡村的每一个角落,但是并不能完全控制底层民众的意识,地方性知识的力量不可忽视。

相比侯永庆的口无遮拦,作为侄子的侯元勤有过之而无不及,更加肆无忌惮。例如为王永会打抱不平、大骂“四清”工作队、攻击毛主席、吹捧刘少奇,等等[67]。侯元勤被揭发出来后,批判材料是越整越多,小队会开完大队开。侯元勤可以算得上敢于直言的人。但是在当时言论被严格控制的情况下,不经意的一句话就可能改变命运乃至殃及家人。

在侯家营这个小村子,这样“口无遮拦”的人不止侯元勤一个人,但是很多人并没有遭到批斗。在村民揭发侯元勤“反动言论”的证明材料中,绝大部分出自一人之手,此人在当时有“本本先生”之称,即专门带一个小本子记录别人的言论。他和侯元勤同在一队,一个是政工员,一个为会计。“四清”时期两人因工作矛盾不小,侯元勤当政工员的时候得罪了这个“本本先生”,到了“一打三反运动”,“本本先生”的本子派上了用场。他揭发侯元勤,并给专案组提供了充足的材料,侯元勤因此才遭到了批判。

在《侯家营文书》中,我们看到由专案组整理的两份对侯元勤的处理意见。两份处理意见都有修改痕迹,似是草稿,不过都盖有“昌黎县泥井公社侯家营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的公章。一份未修改前为“同意全党和群众座谈意见对侯元勤批斗,请领导审核批示”。用红笔修改后为“同意全党和群众座谈对此人处理意见,对侯元勤开除党籍,进行大会批斗,请领导审核批示”。第二份又加了“定为现行反革命分子”字样,两份处理意见出自同一天[68]。随后昌黎县泥井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下了批示:“泥井公社革委会讨论决定:将其定为现行反革命分子,开除党籍,交群众大会批评。”[69]落款还有泥井公社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的公章和批示,但是这并不是开除党员的正规文件格式。1971年12月28日,中国共产党昌黎县泥井公社委员会批复:侯元勤的问题经公社党委决定,经县委批准,定为严重错误问题,党内给予留察二年处分(案卷在县存档)。三份文件相比,侯家营本村申请的处理意见最重。结果侯元勤的政工员身份没有丢,继续在一队工作。

据当时专案组组长侯大义回忆,当时专案组整理了十几个人的专案材料,但是这些人的专案材料有的上级没有批下来,有的整完材料后也就不了了之了。比如侯永庆,专案组找他谈了几次话之后,也就没有了下文。唯一在群众大会宣读处理意见的,只有“坏分子”刘斌相(侯大义,05-07-29)。

2.“文革”后期村庄的平静

20世纪70年代的侯家营相对平静,村里没有派系斗争。侯大义回忆:“乡里乡亲的,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又没有什么深仇大恨,表面上过得去就行了。”(侯大义,06-04-18)村里的内部冲突渐渐远离政治运动。虽然先后进行了“批陈整风”、“批林批孔”、“评法批儒”、“割资本主义尾巴”、“反击右倾翻案风”等运动,但这些运动主要是针对城市,对乡村的影响不大。党支部成员也没有大的波动,侯元强、侯大义、侯振兴等人一直占据着侯家营权力中心。由于接受过“四清”的洗礼,又经历了接连不断的政治运动的考验,他们较能秉公办事,清廉为民,在村中口碑不错。从这个时期的党员开会座谈记录、群众座谈记录、生产队座谈记录来看,侯家营的工作重心转到了生产上,并没有过多地上纲上线讨论政治。在“四清”及“文革”前期挨整的一些人开始恢复名誉,比如陈信、王振有曾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而在1971年“本着党的思想批判从严,组织处理从宽的原则”,同意两人转为正式党员[70]

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村里放松了对“四类分子”的管制。刘斌相的回忆是不用天天交检查了,更不用天天汇报思想了,平日里就和普通社员没有什么区别,政治运动来了,一般开开会说两句也就结束了(刘斌相,06-04-17)。经历了多次政治运动,侯家营的干部和村民已经感觉到政策的变化不定,因此每当运动来临,他们往往会明哲保身,虚应一番,对村中的“四类分子”也手下留情了。这时期农村的政治运动多流于形式,和农村的实际情况并不符合,如果上面有文件就学习,办学习班,向上面汇报,然后就结束了,对群众没有什么影响。村里流传着这样一个笑话,“批林批孔”时期,村里每天广播,干部每天开会,群众每天座谈,但是村里没有斗争对象,村民就拿孔宪章开玩笑,说你姓孔,就批你吧,不过也只是说说而已(侯大义,05-07-29)。虽为一笑话,从中也可窥见群众对农村政治运动的看法。

与城市相比,这个时期的乡村社会处于相对稳定之中,侯家营乃至整个华北乡村社会,比城市更早地开始了疏离政治运动的历程。

这个时期的“破四旧”活动对村民的生活影响比较大。家里的旧物件、祖上传下来的东西、保留下来的传统,一下子都被强制扔掉废掉。旧东西被扔到大街上烧了毁了,一些传统习俗被当作封建的东西取缔了(侯大义,05-07-29)。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风水之说、祭神拜祖等这些所谓的旧东西又都回到了农民的生活中,丢弃的传统在回归[71]

三 期盼已久的平反

早在1975年底,侯家营开始落实四类分子的查抄物资。《侯家营文书》中《查抄物资落实政策核实结算表》显示:侯家营大队查抄四类分子的物品16件,价值125元。这些查抄物资,或大队变卖,或小队占用,或分给了社员。如今查抄物资落实政策,侯家营大队除上缴43元外,其余82元全部退回。如查抄刘万臣现金10元,退回10元;查抄刘斌相现金30元,退回30元[72]。文献资料表明侯家营大队查抄物资数量不多,且都退回。

但事实似非如此简单。笔者在调查时,常听到抱怨“文革”时期一些贵重物品被造反派抄家抄走,没了踪迹。刘斌相家里十几副手镯被抄走,平反后刘斌相多次找到大队要求退回,都无果而返(刘斌相,06-04-17)。这类事情在农村具有普遍性,在粗暴的抄家过程中,工作队和造反派经常有顺手牵羊之举,把东西据为己有。

在调查中刘斌相谈道:“那时候听到消息了。1969年、1970年听到消息了,说搞错了。就等着国家下政策。”(刘斌相,06-04-17)这一等就是几年过去,1975年退回查抄物资,让刘斌相和其他“四类分子”看到了曙光。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全国开始给地主、富农改成分。以村民刘小丰(“四清”时期成分由中农上升为富农)为例,1978年11月初,大队找来村里或公社里的知情人(一般为年长者),目的是一同来证明刘小丰家土改时期的家庭经济情况是如何地符合中农成分。11月30日,重新组建的贫农团座谈刘小丰的成分问题,贫农团参加者仅为两人,他们同意恢复土改时期所定中农成分。12月19日,侯家营党支部召开会议商议此事,最后决定:“该户1946年一年有轻微的剥削量,按着党的政策来说,以〔已〕不够漏划富农。”随后党支部把贫农团意见、证明材料、支部意见和刘小丰个人简介综合上报泥井公社。1979年1月,公社将复查材料上报县委。与大队相比,公社的上报材料更加详尽,增加了剥削量的详细计算,数字上更有说服力。1979年2月21日县委批示:“讨论研究同意维护土改中农成份〔分〕。”[73]与“四清”阶级成分改定相比,这次的成分改定过程简单而迅速。

1979年7月28日,县委批示维持萧惠生土改时期的中农成分,至此侯家营“四清”时期成分上升的家庭全部恢复为土改时期所定成分。不久,1979年底侯家营四类分子头上的帽子也全部摘掉。刘万臣和刘斌相摘帽早于全村其他村民,1978年底两人即恢复土改时期的中农成分,同时摘帽[74]。能早先被“解放”,也算是刘家无数次申诉的“胜利”。平反和摘帽使“地富反坏分子”摆脱了身份歧视,一个政治身份平等的人,才可能享受经济上的平等。

《侯家营文书》中有一张不起眼的小纸条,时间为1979年7月3日。纸条内容为:“刘斌相:12年半参加义务劳动,150;侯大孝(四清时期漏划地主):12年半参加义务劳动,100;刘万臣:12年半参加义务劳动,50。”[75]根据内容可知,这些150、100、50应该是指三人1966—1979年十几年间戴帽劳动的补助。三人十几年失去人身自由,基本权利被剥夺,寥寥百十元钱便可一笔勾去,个人命运在政治运动中无力而脆弱,就像一叶在狂风暴雨中漂泊在无边大海上的小舟,何去何从完全不能由己掌控。笔者问刘斌相对这十年有何感想,刘回答说不恨群众,只恨“四人帮”,都是“四人帮”祸害的(刘斌相,05-07-30)。在各种政治运动中备受折磨的普通农民竟有如此“觉悟”,我们似不必为此感到惊讶。国家的意识形态、官方的政治话语经过多年的灌输和渗透,最终如何重塑了乡土社会农民的观念,却是当代乡村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对于“清理阶级队伍”、“一打三反”运动中被定性的村民,国家并没有像恢复成分那样宽容。1979年底,侯元勤、刘斌选仍维持“一般历史问题”结论[76];侯大明则由“严重历史问题”改为“一般历史问题”[77]。在《侯家营文书》里未见到任何有关平反文件,可能他们并没有得到彻底平反。

1981年2月,昌黎县成立昌黎县人民政府的领导机构,昌黎县革命委员会宣告结束。泥井公社侯家营大队革命委员会改成了泥井公社侯家营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昌黎县撤销39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建立乡、镇人民政府,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从此结束。在村庄一级则撤销了各生产大队管理委员,设立村民委员会[78]。昌黎县泥井乡侯家营村民委员会于这一年成立,一个新的时期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