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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本技能项目设计
1.10.2.3 任务3 掌握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填制及审核规范

任务3 掌握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填制及审核规范

7.3.1 掌握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

记账凭证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加以归类,用来确定会计分录而填制的直接作为登记账簿的会计凭证。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

①记账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和凭证编号。

②填制单位的名称。

③经济业务的简要说明即摘要。

④会计分录即应记的账户名称、金额和方向。

⑤有关人员的签章。包括会计主管人员、审核人员、填制人员和记账人员的签章,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还要有出纳人员的签章。

⑥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7.3.2 掌握记账凭证的填制规范

1)编制记账凭证的依据

必须以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作为填制记账凭证的依据。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凭证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2)记账凭证的编号

要根据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编号方法。如果企业采用一种通用记账凭证,可按经济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按月编号;如果是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加以分类,采用专用记账凭证,可按收、付、转记账凭证分别分类编号,如“现收字第倡倡号”“银收第倡倡号”“现付字第倡倡号”“银付第倡倡号”“转字第倡倡号”。如果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多张记账凭证时,可采用分数编号法。

3)摘要的填写

“摘要”栏要根据原始凭证的内容正确填写,既要简明扼要,又要说明主要的经济业务。对于收付款业务,要写明收付款对象的名称、款项内容,使用银行支票的,还应填写支票号码;对于经济往来业务,要写明对方单位、业务经手人、发生时间等内容。

4)会计科目的使用

记账凭证上会计科目的使用必须准确无误,要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统一规定使用,如有二级科目和明细科目也要填写齐全。

5)附件的要求

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如果原始凭证需要另行保管的,应在附件栏目内注明。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位、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等。

6)填制记账凭证的手续

填制完毕后的记账凭证应进行复核检查,制单人、记账人、审核人、会计主管必须签章,以明确责任,加强监督。收付款凭证还要有出纳人员的签章,并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以免重收重付。

7)错误的更正方法

如果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

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始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以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8)在空行处划线注销

记账凭证填制完毕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7.3.3 掌握记账凭证的审核规范

①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所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记账凭证的经济内容是否与所附的原始凭证的内容相符等。

②记账凭证中载明的业务内容是否合法、合理。

③记账凭证上的项目是否填写清楚、完整,编号是否连续,有关的签章是否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