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结 语
本书的研究对象为先秦至唐五代的妖怪小说。谈起“妖怪小说”,我们首先要关注的一个问题即是“妖怪”这一观念的具体涵义究竟是什么。“妖怪”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出现的一种相当具有影响力的神异现象,有着有别于鬼、神、仙、佛等灵异事物的独特品性,同时也具有不同时代的社会文化环境所带给它的涵义的变动性与多面性。正是在对于妖怪文化学方面涵义的较为全面的理解的基础之上,我们对于属于文学范畴的妖怪小说的产生、发展与繁荣方能有一个比较深刻的认识。笔者在上面的论述中,对于“妖怪”这一观念在自先秦至唐五代这一时期内的发展、衍变,以及此一时期内妖怪小说的产生、发展作了一个详细、全面的考察,此处则不妨再对本书的主要内容作一总结性的简要概括,以俾我们对于妖怪、妖怪小说变化的状况,以及发展的规律,有一更为明白之认知。
一、先秦两汉时期的妖怪与妖怪小说
简而言之,在先秦两汉的时代,“妖怪”“精怪”的观念,根本就分属于两个不同的神秘信仰系统。“妖怪”属于先秦以来在官方逐步确立的以天人感应预示未来政治走向的阴阳五行学说系统;而“精怪”则属于长期盛行于民间的巫鬼信仰之系统。前面已经提到,“妖”在广义上所指的正是一种非正常的,不合理的现象,不过至迟在周代,它就已经含有了预示吉凶的特殊性质。战国时代,思想自由而混杂,以“妖祥”预言社会灾变的故事愈加盛行;并且,还越来越系统化、理论化。到了汉代,则最终与当时在上层社会中流行的一套官方神学——阴阳五行学说结合了起来。汉代班固作《汉书·五行传》,则以此种理论为依据,记录了大量反常的“妖怪”现象,来解释人事、政治上所发生之种种变故。从此,“妖怪”之概念便与“符瑞”“谶纬”等一道被纳入了阴阳五行学这一官方之神学系统。而《五行志》,则成为后世历代史书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与之相对的,“精怪”的这种观念一开始则是属于鬼神、百物这一系统的,“鬼”之观念从产生之时与巫术即有密切的联系。因此,精怪亦应属于巫术之系统。故此,精魅之概念,在很大程度上应是属于先秦两汉时期的民间信仰的。民间流行的厌胜、禳除之术,其实就是针对那些魅害人的鬼怪、精物的。由此而论,此时的“精怪”概念不仅在涵义上与“妖怪”有很大的距离,而且根本就分属于民间信仰与官方神学这两个互相对立的神秘系统。由于“妖怪”与“精怪”在文化观念上有着很大的差异,故此,此一时期的妖怪小说与精怪小说也不能混为一谈。当然,由于它们在这一时期刚刚才产生,因而这两者的文艺性都是相当浅薄的。
二、魏晋南北朝时代的妖怪与妖怪小说
在先秦两汉时期“妖怪”与“精怪”之观念虽然基本上是相异的,但是,在某些方面二者毕竟有着微妙的联系。“妖”本来有着“不正常”的意思,而那些精怪鬼物之类,本身即是一些反常的动物、植物及非生物。在此一点上,二者之意义,则略微可通。正是由于有了这点共性,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妖怪”与“精怪”之概念,便渐渐开始混淆起来。在这个时期的神秘信仰领域,有两个现象值得我们注意:其一,即汉代官方神学之解体,那些以阴阳五行之学为理论基础的图谶之学、妖祥之学在上层统治者那里渐渐失去了市场。其二,即民间巫鬼之传闻空前地兴盛,谈鬼说鬼,已成为一时之风。民间大众,甚至是上层知识分子都对之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而这两大趋势,则正是妖怪与精怪开始走向合流的基本原因。在“妖怪”与“精怪”之观念开始合流的同时,一种自上古以来便已出现的“变化”观念,也逐渐地进入了“妖怪”之观念中。凡是被称作“妖怪”之事物,皆具有变化之特征,可由一非人类之事物变化而具有人的形貌、特性。此后,“变化”之特性,便与“妖怪”再也分不开了。
“妖怪”观念与“精怪”观念以及“变化”意识之合流,遂使得魏晋南北朝时代的妖怪小说与精怪小说的界限逐渐淡化,二者最终混融在了一起;同时,也使得此时的妖怪小说中出现了大量的变化故事。另外,在这一时期,我们还应该注意到一个现象,那就是在此时的妖怪小说中,已经出现了一类新型的“人妖恋”题材。这类题材的出现,说明了妖怪在与精魅、鬼怪之观念合流后,又已初步地具有了一些人性化之特征。人类的悲伤、喜乐、情欲等已开始在它们身上显露出来。因此,妖怪小说之文学性,也得到了大大的提高。
三、唐五代时期的妖怪与妖怪小说
此一时期,“妖怪”一词在观念上所发生的主要变化,则莫过于妖怪形象之社会化与人情化。妖怪形象之社会化与人情化,同时也即意味着妖怪小说自身内容之社会化与人情化,这种状况的出现,固然与长期以来妖怪小说自身之不断积累,题材之扩展、丰富化不无关系,然其更重要之原因,还是在于这一时期社会、文化背景所发生的变化。唐代是一个相当开放、自由之时代,也是一个民俗社会逐渐崛兴之时代。因此,这一时期的文士,便有机会去接触更为广阔的社会现实生活,也更为贴近下层的大众社会。故此,唐代著名的小说作品,普遍带有甚为浓郁的现实生活之气息与时代感。作为此时小说作品之一类的妖怪小说,其中的妖怪形象,自然也就不可避免地现实化、社会化了。此外,唐代之妖怪概念,还呈现出了一种人情化、情感化之倾向。流传至今的著名唐代传奇,十之八九皆以男女之婚恋为主要题材。爱情题材的大量涌进唐代小说,遂使得妖怪小说中,“人妖恋”之故事空前地增多。与六朝时期的人妖恋相较,唐代之人妖恋,其情节更为曲折、完整,而其中对于妖怪情感的描写,也更为逼真、细腻、动人。当然,这又与妖怪形象之社会化、世情化是息息相关的。
总而言之,从中国传统的妖怪文化、小说当中,我们正可窥见出传统民族文化、心理的一些带有普遍性质的特征,或曰规律。例如,从民间故事中妖魅、精鬼传闻的盛行,我们就可以看出中国传统的那种实用性、散漫性的巫术信仰在民间实在是有着无处不在、经久不衰的强大势力;另外,从六朝以来许许多多的讲述精怪、妖怪故事的精彩小说,我们则又可以看出国人的那种喜爱幻想、好尚情义的文艺品质、人文精神。崇信实用而又喜好文艺,这正是中国古典小说发展、流变的一个基本方向,也是一个基本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