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先秦两汉的妖怪、 精怪小说作品研究
一、先秦两汉与“妖怪”相关的小说及他类文献
(一)第一部妖怪小说——《汲冢琐语》
在先秦两汉时代,“妖怪”之主要性质是政治上的预兆性。因此,人们记录它的主要目的乃在于为现实政治服务。在它被纳入了阴阳五行学说之后,它又带有了一定的哲理性与学术性,而且,这种哲理、学术性还有着强烈的为当政者服务的政治功利色彩。因此,不论如何,在这一时期,散见于经籍、史书、子书中的各种关于妖怪之记载,其文艺性是相当浅淡的。依照我们今天的文艺意义上的“小说”观来看,这类文字,很难被称为“小说”。当然,由于研究者可以把这些传闻、记载拿来当做后世妖怪小说的一个参照对象,所以,笔者认为,我们也有必要对它们作一些适当的分析研究。另外,按照传统目录学家们“丛残小语”的“小说”观来看,有一些较为集中地记录了妖灾之事的书籍或篇章条文,则可勉强地被视为妖怪小说或妖怪故事。在它们当中,出现于战国时代,被称作“诸国卜梦妖怪相书”的《琐语》,无疑是最有资格被称作“小说”的。它可以说是我国历史上的第一部妖怪小说。
为什么说《琐语》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一部妖怪小说呢?在笔者看来,这主要是由它的性质、内容所决定的。《琐语》又称《汲冢琐语》,其佚文散见于《水经注》《春秋左传注疏》《北堂书钞》《艺文类聚》《史通》《太平广记》《太平御览》等书。它本是战国时代的书,到了晋代,被人从汲郡的魏王古墓中挖了出来。《晋书·束皙传》称:“《琐语》十一篇”,乃是“诸国卜梦妖怪相书”。可见,《琐语》的性质,与《纪年》《国语》等较为正式之史书有所不同。它所记载的,多为一些卜筮、妖异、鬼神之类的虚幻之事。这一点,与我们今天认定的“小说”之虚构性颇有相合之处。同时,《琐语》的“琐”即有细碎、芜杂的含义,“细碎芜杂之语”与“丛残小语”在性质上可以说是相通的,故此书也符合传统目录学家眼中“小说”之标准。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史书占毕四》云:“按汲冢书目云:《琐语》十一篇,诸国卜梦妖怪相书。则《琐语》之书,大抵如后世《夷坚》《齐谐》之类……”可见,从性质上讲,这本书可说是最早的志怪小说。此外,本书中又载有多条与预示性“妖祥”有关的传闻。比如关于“妖”之记载:
陨石于铸三。宋景公问于刑史子臣曰:“陨石于铸三,何也?”刑史子臣答曰:“天下之望山三将崩。”
关于“祥”的记载:
有鸟从西方来,白质,五色皆备,集平公之庭,相见如让。公召叔向问之,叔向曰:“吾闻师旷曰:‘西方有白质鸟,五色皆备,其名曰翚;南方赤质,五色备,其名曰摇。’其来为吾君臣,其祥先至矣。”
胡应麟在《华阳博议上》中曾经说道:“《琐语》博于妖。”“妖怪”故事其实本属于志怪故事之类。因此,从“妖”这个角度来说,这本“卜梦妖怪相书”之志怪小说,实在也可称作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妖怪小说。
(二)对其他各类与“妖怪”相关的文献记载形式特征之分析
先秦两汉时期,除了《琐语》之外,在《左传》《竹书纪年》《墨子》《汉书·五行志》等子书、史书之中也录有一些与“妖怪”相关的条文。对这些条文,笔者在以前的论述中,已经多有提及。由于它们历来归属于诸子、史书之类,因此,我们很难将它们直接称为“小说”,最多只能勉强称之为“故事”或“录载”。正如上文所提到的,这些妖怪故事的文艺程度是很低的。故此,笔者只想大略地谈一谈这一类故事在文艺形式上的几点特征:
其一,即其记载的零碎、简短性。在这一时期的各类文籍之中,关于妖怪之事的记载大多显得简洁、平直,多半是对某一反常现象之记录、说明以及评议,几乎没有文学色彩,甚至连叙事特征都显得很淡。比如《周礼注疏》卷廿五云:“眡祲掌十煇之法,以观妖祥,辨吉凶。”《荀子·大略篇》云:“口言善,身行恶,国妖也。治国者敬其宝、爱其器、任其用、除其妖、不富,无以养民情。”《吕氏春秋》卷十二云:“季冬行秋令,则白露蚤降,介虫为妖,四邻入保。”此种文句,只是一种零散、简短的陈述,根本算不上叙事。当然,这些条文也有稍微显出了叙事色彩的,例如《左传·庄公十四年》载曰:
郑厉公自栎侵郑,及大陵,获傅瑕。傅瑕曰:“苟舍我,吾请纳君。”与之盟而赦之。六月甲子,傅瑕杀郑子及其二子而纳厉公。六月甲子,傅瑕杀郑子及其二子而纳厉公。内蛇与外蛇斗于郑南门中,内蛇死。六年而厉公入。公闻之,问于申繻曰:“犹有妖乎?”对曰:“人之所忌,其气焰以取之。妖由人兴也。人无衅焉,妖不自作;人弃常,则妖兴。故有妖。”
这段文字,可以说是在叙事了。然而它的主旨,则仍在说明“妖由人兴”这样一种“天人感应”的神秘主义理论,因而就很难算得上是文学性的故事记载。
其二,即一种叙述上的格式化倾向。我们在前面已经提到,在“天人感应”意识的影响下,早在春秋战国时代,人们的思维中就已经形成了一种“人事不修—妖异出现—灾祸降临”的天人互动之模式。此种思维模式,对于人们所叙述的妖怪故事的模式,则有着一定的影响。因此,此时的许多录载妖怪故事的条文,也呈现出一种程式化的倾向。
《先识览》云:
晋太史屠黍见晋之乱也,见晋公之骄而无德义也,以其图法归周。周威公见而问焉,曰:“天下之国孰先亡?”对曰:“晋先亡。”威公问其故,对曰:“臣比在晋也,不敢直言,示晋公以天妖,日月星辰之行多以不当。曰:‘是何能为?’又示以人事多不义,百姓皆郁怨,曰:‘是何能伤?’又示以邻国不服,贤良不举,曰:‘是何能害?’”
“人事”乃是天人感应之互动系统中至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因此,在上则记载“妖怪”之条文中,对于“妖异”之事,都有一个人走出来以天人感应的理念对之作出富于政治意义的评论。这种评论与妖异记载互为辅佐的格式,在先秦时代的关于妖怪之记载中甚为常见。到了汉代,随着“妖怪”概念被纳入阴阳五行之系统,此种格式化的倾向也就愈发地凸显出来。《汉书·五行志》中,对于“妖”的记载,多半遵循的是一种“妖象出现—评议说明—灾祸降临”的格式,比如《五行志》记云:
文帝后五年六月,齐雍城门外有狗生角。先是,帝兄齐悼惠王亡后,帝分齐地,立其庶子七人皆为王。兄弟并强,有炕阳心,故犬祸见也。犬守御,角兵象,在前而上乡者也。犬不当主角,犹诸侯不当举兵乡京师也。天之戒人蚤矣,诸侯不寤。后六年,吴、楚畔,济南、胶西、胶东三国应之,举兵至齐。齐王犹与城守,三国围之。会汉破吴、楚,因诛四王。故天狗下梁而吴、楚攻梁,狗生角于齐而三国围齐。汉卒破吴、楚于梁,诛四王于齐。京房《易传》曰:“执政失,下将害之,厥妖狗生角。君子苟免,小人陷之,厥妖狗生角。”
这段文字对于“妖狗”的记载,就是按照这种格式叙述的。首先,作者记录了“狗生角”这种“妖”之出现;其次,即以种种牵强附会之方法,评议说明了它的政治预示意义;最后,则记述了其政治上的后果。类似的例证在《五行志》中还有很多。它说明了班固作为一名史学家,其叙事手法有着一定的严格性;也说明了在这一时期,人们所注重的,乃是对于妖怪现象的格式化之记录,而非对于故事情节的刻意描述。
其三,尽管此时之妖怪故事多显得简浅、平直,缺乏文艺色彩,但某些条文中所记述的“妖怪”,却显得甚为怪诞、诡异。这样一种怪诞奇异之性状则正好说明了创作者丰富的想象力以及艺术构思之能力,客观上能够对后世的读者产生一种怪奇之美感。比如《墨子·非攻下》记云:
逮至乎商王纣,天不序其德,祀用失时,兼夜中,十日雨土于薄,九鼎迁止,妇妖宵出,有鬼宵吟,有女为男,天雨肉,棘生乎国道,王兄自纵也。赤鸟衔珪,降周之岐社,曰:“天命周文王伐殷有国。”泰颠来宾,河出绿图,地出乘黄。武王践功,梦见三神,曰:“予既沈渍殷纣于酒德矣,往攻之,予必使汝大堪之。”武王乃攻狂夫,反商之周,天赐武王黄鸟之旗,王既已克殷,成帝之来,分主诸神,祀纣先王,通维四夷,而天下莫不宾。焉袭汤之绪,此即武王之所以诛纣也。
很明显,古人在记叙这种种荒诞无稽、令人匪夷所思的妖怪的时候,其主观之意愿,并非是要展示那种为我们感而叹之的怪诞之美、巧异之构思,而是要通过这些耸人听闻的怪事,来阐明其政治上的种种主张。但是,这些奇形怪状的“妖”物却正好说明了先秦两汉时代人们自由、丰富的形象思维以及创造夸张、新奇之物的艺术构思能力。后世的妖怪小说之所以那样的千奇百怪、引人入胜,与此种夸张、怪诞、幻奇的形象思维,实在有着相当深远的联系。
总之,先秦两汉时期之妖怪小说与故事,其形式上主要之特性,仍为一种记录性、说明性,而并非叙事性与文艺性。因此,与成熟的小说相比,它们之间还有着相当大的距离。但是,这些妖怪小说与故事中所体现出的一些虚构性与幻异性则成为它们进一步发展的一个良好的基础。
二、先秦两汉与“精怪”相关的小说及他类文献
(一)《山海经》《白泽图》等精怪小说与各种精怪故事
在先秦两汉时期,“精怪”与“妖怪”在概念上有着相当大的差距,然而,各式各样的记录它们的文献条文却表现出一定的相似性。与对妖怪的记述一样,许多对精怪的记述也多数子、史及其他各类杂书诸如《国语》《楚辞》《墨子》《庄子》《管子》等书之中。当然,此外也有一些较为集中地记录了精怪故事的著作则有战国时代出现的《山海经》以及汉代出现的《白泽图》《汉书·艺文志》中所著录的《人怪精物六畜变怪》《执不祥劾鬼物》等。在这些书中,《人怪精物六畜变怪》《执不祥劾鬼物》诸书已然散佚,唯《山海经》及《白泽图》二书今天仍然留存,此二书记载了大量的精怪之事。这些记载,与其他各书如《庄子》《管子》中的记载其实并无明显的分别。多数条文很难称得上我们今天所说的“小说”;即是谓之“故事”也显得甚为勉强。当然,正如笔者在前面论述“妖怪小说”时所说的,若依照“丛残小语”的目录学之标准,它们中的许多条文,也是可以被称为“精怪小说”的。
首先让我们来看一看《山海经》。《山海经》乃是我们大家甚为熟悉的一部地理博物体的志怪书。它被胡应麟称为“古今语怪之祖”(《少室山房笔丛·四部正讹下》),对于后世的神怪小说,有着巨大的影响。此书应该产生于战国中后期。关于这一点,先辈学人们已经多有论证,此处就不多赘述了。《山海经》传本甚多,有晋代郭璞注本,明清时代的杨慎、王念孙、毕沅、郝懿行等人均曾经为之作注。今人袁珂有《山海经校注》,博采众家之长,可称善本。除单行本之外,像《道藏》《古今逸史》《百子全书》《四部丛刊》等丛书中均收有此书。此书在形式上属地理博物体,从性质上看则应算是一本“巫书”,有着浓郁的巫术性质。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就曾经说道:“《山海经》……所载祠神之物多用糈(精米),与巫术合,盖古之巫书也,然秦汉人亦有增益。”因此,其中也录载了许多与巫术相关联的鬼物精怪之传闻。从这个角度来看,《山海经》也具有了“精怪小说”之性质。《山海经》之中,有着大量的关于神灵的记载,这些巫术意味甚浓的神灵,皆具有精怪之性状,因而也是可以看作精怪之类的。例如本书《中次四经》中记曰:
凡釐山之首,自鹿蹄之山至于玄扈之山,凡九山,千六百七十里。其神状皆人面兽身。其祠之,毛用一白鸡祈而不糈,以采衣之。
又,本书《中次九经》之中记云:
凡岷山之首,自女几山至于贾超之山,凡十六山,三千五百里。其神状皆马身而龙首,其祠,毛用一雄鸡瘗,糈用稌。
此外,一些异兽,也具有动物精怪之性状。
明代的杨升庵在其《杨升庵文集》卷二《山海经后序》中说道:
《左传》曰:“昔夏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为之备,使民知神奸。故民入川泽山林,不逢不若。魑魅魍魉,莫能逢之。”此《山海经》之所由始也。神禹……收九牧之金以铸鼎。鼎之象则取远方之图,山之奇、水之奇、草之奇、木之奇、禽之奇、兽之奇,说其形,著其生,别其性,分其类。……九鼎之图,其传固出于终古、孔甲之流也,谓之《山海图》,其文则谓之《山海经》。……
杨氏认为,《山海经》之产生,始于夏禹之铸九鼎,此种时代之界定,固然大有可疑,然而他将《山海经》视为九鼎与《山海图》的配套产物,则甚有道理。因为《山海经》在产生时的确是以图画为配合的。王应麟《王会补注》引朱熹云:“《山海经》记诸异物飞走之类,多云东向,或云东首,疑依图画而述之。”《山海图》既然与传说中的“九鼎”有着某种联系,那么其中所记载的诸多神灵怪兽,自然也就与九鼎上的那些魑魅魍魉之类的精怪有着相通的性质了。
在《山海经》之外,还有一本专门以精怪为记录对象的书《白泽图》。《白泽图》又名《白泽精怪图》,据说是产生于黄帝时期。《云笈七签》卷一百《轩辕本纪》云:
帝(黄帝)廵狩东至海,登桓山,于海滨得白泽神兽。能言,达于万物之情。因问天下鬼神之事,自古精气为物,游魂为变者,凡万一千五百二十种。白泽言之,帝令以图写之,以示天下。帝乃作祝邪之文以祝之。
可见,此书之得名,正由善言精怪之“白泽神兽”而来。但是这段描述,则相当地不可靠。根据今人的考证,此书应该是产生于汉代。《搜神记》卷十八“陆敬叔”条云:
吴先主时,陆敬叔为建安太守,使人伐大樟树,不数斧,忽有血出。树断,有物人面狗身,从树中出。敬叔曰:“此名‘彭侯’。”乃烹食之,其味如狗。《白泽图》曰:“木之精名‘彭侯’,状如黑狗,无尾,可烹食之。”
根据此段文字,我们可以知道在三国初的孙权时代,《白泽图》就已经在流传,故其产生之时代极可能为汉代。《南史·梁本纪下》云简文帝著《新增白泽图》五卷;《隋志》、新旧《唐志》之“五行类”均著录有《白泽图》一卷,可见在六朝隋唐时,此书尚在流传。但是,唐宋之后,此书就散佚了。我们今日所见之传本,皆为搜辑之本。清代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中有其辑本;《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神异典·妖怪部》亦录有《白泽图》中精怪三十种;晋代葛洪之《抱朴子·内篇·登涉》之中以及唐代道世《法苑珠林》卷五八中,也辑录了数十则《白泽图》中之条文。此外,还有一部敦煌卷子本《白泽图》,称记有一百九十余种精怪,今可以见者有四十四种。从这些存留的《白泽图》之条文我们可以知道,《白泽图》之中所记,全为精怪之类。其创作的主要宗旨,则在于为大众提供一些了解精怪,以及防避精怪的知识。至于它的具体条文,由于笔者在前文中多有提及,故此处不再征引。此书文笔粗淡简陋,条文多属介绍性,而非叙述性的,很难算作一部“小说”。但若以衡量《山海经》的标准来考查,则也可以将之列于“丛残小语”之列;并且,由于它专述精怪之事,较之《山海经》,其“精怪小说”的性质还要更为纯粹一些。
除了《山海经》《白泽图》之外,在此一时期的史书、子书如《国语》《庄子》《管子》之中,也散布着一些与精怪相关的记载。由于它各自归属于历史、诸子之书,故此类条文不宜被称作“小说”,只适合称之为“故事”。当然,这一类精怪故事,有的比《山海经》《白泽图》中的那些平板简直的记载还更有故事情节一些。例如《庄子·达生》云:
桓公田于泽,管仲御,见鬼焉。公抚管仲之手曰:“仲父何见?”对曰:“臣无所见。”公反,诶诒为疾,数日不出。齐士有皇子告敖者曰:“公则自伤,鬼恶能伤公夫?忿滀之气,散而不反,则为不足;上而不下,则使人善怒;下而不上,则使人善忘;不上不下,中身当心则为病。”桓公曰:“然则有鬼乎?”曰:“有。……泽有委蛇。”公曰:“请问委蛇之状何如?”皇子曰:“委蛇,其大如毂,其长如辕,紫衣而朱冠。其为物也,恶闻雷车之声,则捧其首而立,见之者殆乎霸。”桓公冁然而笑曰:“此寡人之所见者也!”于是正衣冠与之坐,不终日而不知病之去也。
在这则记载中,“委蛇”之鬼当为精怪之类,而又与齐桓公的霸业有关。可见,长期盛行于民间的精怪传闻到了知识分子那里则又具有更为独特的、政治上的意义。
(二)此时各类精怪条文艺术、形式上的特征
先秦两汉时期乃是精怪小说产生之时期。在很大程度上来说,此时的精怪小说故事仍处于一种原始、雏形的状态,与同时期的妖怪小说相比,在形态上是甚为类似的,其文艺化的程度也是相当低的。大致而言,它们在形式上的特征有以下几种:
其一,记述之简陋、格式化的特征。总体看来,此时之精怪小说,记述普遍显得简淡、平直而无情节性。从笔者在前文中所引的条文,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这一点。在简淡、平直之外,它们还呈现出了一种格式化之倾向。此种格式大致是:某某精,有某某特征,可以用某某方式来对付之。例如《管子·水地》载云:
故涸泽数百岁,谷之不徙,水之不绝者,生庆忌。庆忌者,其状若人,其长四寸,衣黄衣,冠黄冠,戴黄盖,乘小马,好疾驰。以其名呼之,可使千里外一日反报,此涸泽之精也。涸川之精者,生于蟡,蟡者,一头而两身,其形若蛇,其长八尺。以其名呼之,可以取鱼鳖,此涸川水之精也。
毫无疑问,这样的平铺直叙化的记述,是不适用于艺术形象的刻画,故事情节之展开的。那些记叙精怪之事的作者们,也很显然不具备进行文艺作品创作的意识。
其二,记录之介绍性与实用性。笔者在前面论述精怪信仰之特征时已经提到了它的实用、功利之特性。在民间实用性目的的驱动下,文人或者巫师们对于精怪之记录,也着重对于各类精怪性状之介绍,对于防治精怪之方法的说明,以及对于巫术、法术之有效性的宣扬。而读者对于这些近乎“说明书”的应用性文字,自然也不会去考虑它给了自己一种什么样的艺术美感。这也正是其文艺程度低下的另一表现。
其三,正如同时的妖怪小说一样,这个时期的精怪小说,也塑造出了一大批诡异、怪谲的精怪形象。尽管这也不是一种自觉的塑造,但它毕竟表现了古人们的那种生动、丰富的想象力以及虚构、创造之能力。在先秦两汉时代的众多精怪形象中,有的精怪形象,直接由动物或人而来。例如《白泽图》中“必方”如鸟:
又上有山林,下有川泉,地理之间生精,名曰必方。状如鸟,长尾,此阴阳变化之所生。
同书中“彭侯”如黑狗:
又木之精名彭侯,状如黑狗,无尾,可烹而食之。
同书中“庆忌”如人:
又故水石者精名庆忌,状如人乘车盖,一日驰千里,以其名呼之则可使入水取鱼。
同书中“观”如美女:
故井之精名观,状如美女。好吹箫,以其名呼之即去。
有的精怪形象,则具有人兽杂合的特性。
精怪们的这些既人既兽、灵怪变幻,而又神秘诡异的形象、特性,充分反映了我们古人对于自然万物的好奇心理以及浪漫丰富的想象力。他们的那种神秘化的虚构之习惯,则与文艺之构思创作有着契合之处。这一系列精怪形象所体现出的怪诞、幻奇之美,遂成为后世文学家、艺术家们创作出新的艺术形象的灵感之源泉。